没有,中国对于炒外汇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反对。
1、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的个人外汇业务大都只设置了零杠杆的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零杠杆是指外汇实盘买卖交易中,投资者以实际金额参与交易,而不是像保证金交易那样,只需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即可“撬动”全部交易金额。
2、零杠杆的外汇实盘买卖交易,风险就要小得多。大部分银行都只有外汇实盘买卖交易,俗称“外汇宝”,风险小、门槛低、收入稳定,适合国内的普通投资者。
3、银行做的是实盘的,投资的资金非常大,就是1:1关系。没有杠杆所以你投资1W,也就只能玩1W的黄金或者外汇。点差和佣金高,而且服务一般,所以有点经验的汇友都不愿意银行以点差或者佣金的形式拿走30-40%的盈利,选择国外平台的保证金交易。
『贰』 中国银行白银td的杠杆是多少倍
9倍
黄金白银T+D是市场撮合交易的,都是可以设止盈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银行客户端软专件都可以设止损,目属前只有两家客户端软件是可以设止损的,而且这个软件还可以一键开仓平仓(无需输价格手数),快速反手开仓(一旦方向做反,可以立刻反手开仓),预埋单(非交易时间也可以挂单),追踪止损(有效地锁定已有利润),这个功能非常好,一般的软件是没有的! 所以选择哪家银行开通是很重要的
想做黄金白银T+D,去你当地银行办网银就行了,回家上网登录网银即可开通黄金白银T+D,只不过你在开通的时候输入我们机构号,交易手续费可以降低(最低万分之4,而且平今仓免费),同时提供行情买卖指导,想做好黄金白银T+D:价格走势方向判断,心态和低手续费是最关键的!黄金白银的价格受欧美经济指标和国际动荡事件影响最大(比如欧美失业率,利率,通胀率,动乱,战争等等),所以平时要关注国际消息面再结合技术面综合分析价格走势!望采纳
『叁』 中国经济杠杆率真的偏高吗
中国无疑正处于一个不确定的年代。回头看2015,很多一致预期被证明是一致错误:央企没有等来激进的混改,却等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合并;地方政府没有等来期待的财权,却等来一堆来去无踪的置换债,人民币没等来美联储加息,但还是来了一次出其不意的暴贬……不是我们不明白,而是世界变化快。带着2015的经验,我们对2016年的中国经济作出以下判断:1经济增长目标下调到6.5%,实际增速略高于目标2015全年保7基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以往4次下调目标的历史来看,如果当年没有完成目标,一定会导致增长目标下调,比如1998和2014年。以此推断,2016年经济增长目标下调是大概事件。而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目标可能定在6.5%,但最终的实际增速可能略高于6.5%。2CPI继续“1”往无前,PPI连跌超过50个月,通胀有惊无险2016年预计CPI同比1.6%,较2015年略有回升,但仍然有惊无险。预计明年PPI累计负增长将超过50个月,但同比跌幅将收窄。假定明年油价涨4.5%,其它因素影响不变,则PPI跌幅可能收窄2.5-3个百分点左右。3美联储加息靴子落地,资本加快“走出去”,人民币再现一次性贬值美联储加息的条件已经具备,现在只是何时扣动扳机的问题。目前看,12月加息的概率已经达到70%,即便12月没加,明年也会至少加一次息。对人民币来说,美联储加息也好,加入SDR也好,其象征意义都已经大于实质意义,人民币的长趋势拐点已经形成。尽管短期央行可以通过量价干预维稳,为加入SDR护航,但贬值压力只会推迟,不会消失,最终达到临界点,央行可能不得不再次允许人民币一次性贬值。4货币政策从主角变配角,降息空间明显收窄,降准次数不少于今年2015年货币政策是绝对的主角,2016年可能逐步退居配角。货币宽松的方向不会变化,但思路上会有所调整,从主动到以被动对冲为主,政策重心逐步转向财政政策和供给侧改革。根据我们的预测,2016的通胀会高于今年,降息的次数会明显减少,而降准的次数不少于今年。2016年专项金融债等公共融资工具会继续放量,这其实也是一种另类的特别国债,如果只是从存量池子里拿钱,那可能会使稳增长的效果大打折扣。5财政赤字至少扩大到2.5%,扩大发债+结构性减税,政策性金融+PPP配合政府大幅加杠杆财政政策将逐步取代货币政策成为主角,财政赤字率至少会扩大到2.5%。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称要反思财政政策,其中特别提及“3%的赤字率是不是绝对科学,值得探讨”,暗示中央已经开始反思积极财政不积极的问题。财政政策主要有两个抓手:扩大政府发债规模+结构性减税。而明年更重要的是财政政策的配套政策,主要是通过发行政策性金融和推广PPP配合政府加杠杆。今年是PPP项目的招标年,明年才是签约年,3.4万亿的存量PPP项目中的签约规模将超过1万亿。6注册制推动股票供给放量,股票市场不会有惊心动魄的疯牛,只有摇摇晃晃的慢牛2016年大概率推出IPO注册制,注册制长期是利好,但短期可能加剧市场波动。总体来看,2016年股市不可能重复今年的疯牛,摇摇晃晃的慢牛是大概率事件,一是成本下行可能放缓,二是需求端尚未完全企稳,三是供给端产能尚未开始消化。因此支撑市场还是只能靠估值,而这样的市场一定是敏感和反复的。7信用风险加速爆破,国企违约成为常态,无风险收益率继续下行中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约为123%,是主要经济体中最高的。未来去杠杆的五种途径中,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传统产业都不得不选择最后一种道路:信用违约。基于这种逻辑,2016年信用风险会比2015年更频繁。只要看不到经济复苏或大规模债务减记,2016年信用违约事件会进一步蔓延。政府为守住金融风险底线,仍会去保一部分存量债务,但失去保护的范围会越来越大,国企违约将成为常态。此外,信用风险的释放有助于推动无风险利率继续下行。8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加速落地,美丽中国成为最大亮点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而美丽中国无疑是最值得期待的亮点。十三五规划把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并首次提出“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和“美丽中国”概念。生态环保作为一个产业已经站在了更大的风口上。第一,监管体系从属地管理转向垂直管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第二,通过市场化的交易、融资和管理机制来激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9国企改革1+N方案陆续落地,国企整体上市加速推进,央企合并步伐放缓2015年是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年,“指导意见”和一系列配套改革方案出台,1+N的顶层设计逐步成型,2016年将进入落地之年。首先,央企层面主要看整体上市,合并步伐会低于预期;第二,地方国企改革重点看混改,主要是资产优质的发达地区。10房地产销售结束回光返照,地产投资第一次出现年度负增长,国家住房银行提上日程房地产销售在2015年回光返照,2016年将再次回到现实。30大中城市的高频销售数据9月就已开始回落,全国的商品房销售也在10月首次出现回落,政策宽松带来的短期效应正在逐步消散,地产身上的镣铐从来就没有消失过。我们认为,房地产投资的情况要比销售更糟。2014年新开工面积负增长,2015年施工面积负增长,201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可能出现全年负增长。所以,房地产政策的核心是消化库存。此外,作为激发合理需求、构建住房融资体系的关键,国家住房银行有望加速提上日程。
『肆』 中国经济的杠杆率为何会上升那么快
据报道,日前有经济学家表示,应该将GDP增速从宏观调控目标改为预测指标,以避免过度追求GDP所导致的地方过度负债、宏观杠杆率上升、经济结构扭曲、数据作假等一系列问题。
由于考核机制涉及到提拔升迁,而许多地方政府并没钱做大GDP,所以必须要靠负债投资,各种隐性地方债务不断变着花样做大,宏观上就体现出很高的杠杆率,而且过去十几年,中国在所有大国中宏观杠杆率上升速度是最快的。
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应该将GDP指标从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改为预测指标,保留其对预期的引导和其它工作的指导参考作用,而弱化其业绩考核的功能。也有专家认为,弱化GDP作为核心调控目标的第一步可以考虑采用一个较宽的GDP增速目标区间并显著降低GDP增速目标。
希望中国经济可以实现健康发展!
『伍』 银发2016年132号外汇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6]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和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Σ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Σ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1。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在报送数据时需同时报送本机构或有负债的名义本金及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企业按净资产计,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按一级资本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1,银行类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企业跨境融资业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发布细则明确。
(一)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银行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二)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过渡期限长短和过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
2
进出口银行
3
农业发展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
6
中国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8
交通银行
9
中信银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
13
招商银行
14
兴业银行
15
广发银行
16
平安银行
17
浦发银行
18
恒丰银行
19
浙商银行
20
渤海银行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2
北京银行
23
上海银行
24
江苏银行
2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陆』 银行杠杆率、金融杠杆率是什么意思
银行杠杆率:杠杆率的计算方式为一级资本除以总资产,包括表内和表外资产。表内资产按名义金额确定,表外资产则存在换算的问题。其中对于非衍生品表外资产按照100%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入表内,而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风险暴露。
根据银监会最新监管要求(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杠杆率监管标准,即一级资本占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低于4%,弥补资本充足率的不足,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体系的杠杆率积累。
金融杠杆率:说来就是一个乘号(*)。使用这个工具,可以放大投资的结果,无论最终的结果是收益还是损失,都会以一个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这个工具之前,投资者必须仔细分析投资项目中的收益预期,还有可能遭遇的风险,其实最安全的方法是将收益预期尽可能缩小,而风险预期尽可能扩大,这样做出的投资决策所得到的结果则必然落在您的预料之中。使用金融杠杆这个工具的时候,现金流的支出可能会增大,必须要考虑到这方面的事情,否则资金链一旦断裂,即使最后的结果可以是巨大的收益,您也必须要面对提前出局的下场
资 本:自有资本
后果:衍生品基金的八分之一
目的:自有实物资本所撬动的交易资本对冲基金等经营衍生产品的法人机构,一元钱的自有资本要对付一百甚至二百元的资产,杠杆率为1:100或1:200;投资银行一般来说的杠杆率是1:30,但在CDO(债务抵押债券)的业务上,往往高达1:60。(国内前一阵子为了严格规范经营,降低风险,三申五令地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的自有资本率不低于30%,杠杆率相当于1:3.3;尽管现实中的房地产开发商的杠杆率常在1:10左右。)那么受着高度监管的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又该是多少呢?即行话所谓的“监管资本充足率”,至少要在8%。也就是,按规定充分计提风险准备金,一块钱的资本金,能放出12元半的信贷(风险权重为100%)。换句话说,银行的杠杆率为1:12.5,不足投资银行的2.5分之一,衍生品基金的八分之一。简单理解就是“自有实物资本所撬动的交易资本总和”
『柒』 银行杠杆率就是资本充足率吗
不一样。按照《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杠杆率中“一级资本占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低于4%”,从中可以看出,杠杆率的分母是表内外资产余额,而资本充足率(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分母是风险加权资产,而非资产余额。
『捌』 什么是银行杠杆比率,具体计算公式是什么
银行杠杆率是一个衡量银行负债风险的指标。
银行杠杆率的计算方式为一级资本除以总资产,包括表内和表外资产。公式:一级资本/总资产。
表内资产按名义金额确定,表外资产则存在换算的问题。其中对于非衍生品表外资产按照100%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入表内,而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风险暴露。
(8)2016年中国银行杠杆率扩展阅读:
虽然杠杆率指标计算简单,但其有效性也依赖于其在金融体系中应用的广泛性。由于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深入,金融机构拥有越来越多复杂的表外结构,更加复杂的衍生产品交易等使杠杆率的准确计算存在相当的困难。
杠杆率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杠杆率的倒数为杠杆倍数,一般来说,投行的杠杆倍数比较高,美林银行的杠杆倍数在2007年是28倍,摩根士丹利的杠杆倍数在2007年为33倍。
『玖』 中国银行炒外汇杠杆多少
中国银行外汇买卖业务采取全额保证金模式,无杠杆。
如您有进一步了解专业金专融市场本属外币资产配置方案,随时享受交易、行情、咨询、策略、金融日历等众多金融服务,可在应用商城搜索并下载“E融汇”,即可享受全方位个人资产管理优质服务体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