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贸易中的佣金问题怎么解决
当通过中间商销售产品时,在出口报价中通常会含有佣金。表示方式为在贸易术语后加“C”或“&C”,其中C为佣金率。例如,CIF&C5 Hong Kong(或CIFC5 HongKong),这表示在合同报价中含有5%的拥金。
佣金的含义
佣金是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买方或卖方)进行交易而收取的报酬。通常为价款的1%~5%。
佣金的种类
1. 明佣:通常是在规定具体价格时,用文字明确表示佣金率。何如,“USD200 per set CIF San Francisco 2% Commission”,或者“USD200 per set CIF&C2 San Francisco” 。
2. 暗佣:暗佣是指不在合同中明确表示佣金率,而是按事先约定另付佣金支付的一种做法。暗佣通常由出口商向成功完成一笔交易的买方代理支付的,以此作为买方代理提供有关竞争性售价和提供出口商产品进入其委托人市场机会的一种补偿。暗佣通常为出口价款的2%或3%。
佣金的计算
公式:
1.一般计算公式:佣金=计算佣金的价格X佣金率
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计算佣金的价格和佣金率。实际业务中,计算佣金的价格常采用合同中的交易金额,即发票金额,也就是含佣价。当然也可以规定双方认可的其他计算佣金的价格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
2.
含佣价与净价之间的关系
含佣价即为含有佣金的价格,净价即为不含佣金的价格。根据定义及通常计算拥金的办法,可知含佣金价与净价之间有如下的关系:
含拥价=净价/(1-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含佣价X佣金率
=含佣价(1-佣金率)
佣金的支付
佣金可由卖方,也可由买方向中间商支付。但是,要避免“双头佣”,即买卖双方重复支付。通常的做法是:买方直接从价款中扣除支付给中间商;或者卖方收到货款后,再支付给中间商。
2. 调佣金问题,可以调多少
如果你是有客户经理的,一般可以改,直接去营业部也可以,另专外还要看你个人的属资金量和交易量佣金,牙商、经纪人等中间人说合介绍生意所取得的酬金。又称牙佣、中佣、行佣。在商品交易必须通过牙商的情况下,佣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中间剥削。佣金大多由卖方付给,也有由买卖双方分别付给的。所付佣金的数额依商品的性质和货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约定俗成的,形成了惯例。
3. 个人佣金和企业佣金的问题
1、与B公司签订协议,佣金直接由B公司支付,你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不足5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2、可以。
此时,你从C公司拿钱,如果你不是C公司的员工,仍按1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税。而C公司把钱给你时,要开具发票,要交营业税及相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C公司与此业务本没有利害关系,所以,这笔它多交的税金,最终也会转嫁到你的头上。
如果你是C公司在册员工,则要按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税。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税法允许税前抵扣的五险一金-2000元/月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500元,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500元小于等于2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00元小于等于5000元,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5000元小于等于20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000元小于等于40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40000元小于等于6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60000元小于等于8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80000元小于等于100000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000元,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4. 关于佣金的问题!~~
1手=100股
成交金额:18.82*500=9410,佣金:9410*0.12%=11.29,过户费:1元
合计:支付金额=9410+11.29+1=9422。29元
成本价:9422.29/500=18.845
卖出:成交金额:20.01*500=10005,佣金 10005*0.12%=12.01,过户费1元
印花税 10005*0.1%=10.01
合计:收回金额:10005-12.01-1-10.01=9981.98
盈利:9981.98-9422.29=559.69
5. 关于佣金的问题
买股票的手续费=佣金(券商收)+过户费
卖股票的手续费=佣金(券商收)+过户费+印花税(0.1%)
佣金:佣金=交易金额*佣金费率,你开户的时候,券商就给你设定好佣金费率了,一般都是0.1%-0.3%,根据你的资金量。佣金最低5元起。
过户费:1元/1000股,最低1元起。上海的股票有过户费,深圳的没有。
印花税:目前是0.1%,国家收的,只是卖股票的时候收取,买时不收。
比如说你以20元的价格买了600股600000浦发银行,佣金费率是0.1%,那么手续费=20*600*0.1%+1=13元。
如果你以20元的价格卖出1500股600000浦发银行,佣金费率是0.1%,那么手续费=20*1500*0.1%+1.5+20*1500*0.1%=61.5元。
6. 正常情况下的佣金是多少
佣金可以分成两部分:
1、证券公司收取。
证券公司收取的最多是交易额的0.3%(2015年“一人一户”限制取消一人最多开20户,所以以后佣金会很低,甚至不收取)。
2、证券公司代收,要交给国家。
股票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通常这一部分被称为规费。
7. 关于个人佣金问题的请教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税发[2001]84号文,纳税人发生的佣金收入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计入销售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无论属于何种名义,均不得扣除: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关于佣金、回扣、工资薪金和个人劳务报酬在税收方面的区分,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编印的《税前扣除与投资改组业务所得税问题分析》的有关内容:为他人推销商品或劳务提供中介服务的合法收入是佣金;非法中介人介绍费是回扣;支付给本企业职工的报酬,除因投资关系分配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18条规定的项目外,均属工资薪金支出,即使是企业的营销人员与销售业务量直接挂钩的提成,也是也属工资薪金性支出,或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奖金;劳务报酬往往是一次性的,没有必然的周期性,提供个人劳务服务的通常是一些自由职业者或专业人士。
楼主因口头达成协议,对此所造成的利润费用纠纷无法提供相关有效文书,导致无法保障自身利益。
建议楼主到相关部门做了解
另外日后相关挂靠雇佣建议要求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8. 软件测试中的佣金问题是怎么回事
从前有一位销售人员在亚利桑那州代销密苏里军械制造厂生产的步枪配件,包括枪机(locks)、枪托(stocks)和枪管(barrels)。枪机售价45美元,枪托售价30美元,枪管售价25美元。销售人员每个月至少要卖出一支完整的步枪,而制造厂的生产能力限制销售人员一个月最多只能卖出70个枪机、80个枪托和90个枪管。每走访过一个城镇之后,销售人员都要给密苏里军械厂发一封电报,汇报在这一城镇中销售枪机、枪托和枪管的数量。销售人员月末会再发一封很短的电报,通知"-1个枪机售出"。这样军械厂就知道当月的销售活动已经结束了,计算销售人员应得的佣金了。佣金计算方法如下:销售总额1000美元以下(含1000美元)部分的佣金为10%,1000至1800美元之间部分的佣金为15%,超过1800美元的部分的佣金为20%。佣金程序应该生成月份销售报表,汇总出该销售人员当月枪机、枪托和枪管的销售总量、总销售额以及应得佣金。
9. 个人佣金问题
外 贸 佣 金 合 同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 间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 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cqtj\r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除了支付该合同相应的佣金给乙方外,甲方还需要支付销售额的5%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2) 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在收到客户的大部分余款后的5天之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范围在300美金或300美金之内,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其他同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并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外国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国外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国外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即为有效。 m#{bJAW 5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 到 __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有效期___年。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