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汇率佣金 > 佣金商业贿赂课件

佣金商业贿赂课件

发布时间:2021-07-17 15:56:57

㈠ 商业贿赂

您好,对于商业贿赂问题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中有所规定。
所谓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交易机会给予对方相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的好处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了他的详细内容,具体概括,要成为商业贿赂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切实际收取,不能仅仅是许诺给予。它与佣金的区别在于,“明示方式且如实入账”,即要求两个要素,第一,给予的财物应明示方式,第二应如实入账,二者缺一即为商业贿赂,你问题的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㈡ 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中文名:商业贿赂
外文名:commercial bribe
分类:法律法规
定义:反腐败

㈢ 商业贿赂与合理折扣的区别

商业贿赂行为与有关行为的区别

一、商业贿赂行为与回扣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的行为。作为回扣,是经营者一方给付的,是从商品的价款中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这里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还包括其他形式。经营者给付回扣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或者购买商品。
笔者认为,回扣不一定均属非法,非法的回扣,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回扣只是“暗中账外”给与回扣或接受回扣的行为,明示的如实入账的回扣就不是非法的,当然也就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是明示入账还是暗中账外给付或者接受回扣是区分合法或者非法、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

二、商业贿赂与折扣
折扣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在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时,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折扣只发生在交易双方之间即经营者之间,不发生在代理人、经办人之间,也不发生在其他主体之间,这是折扣与回扣和佣金的重要区别之一。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允许交易的双方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与对方折扣,由此可见,正当的竞争行为是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对方折扣。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行为,接受折扣的经营者也要如实入账。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不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对方折扣,接受折扣的经营者没有如实入账的行为。

三、商业贿赂与佣金
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佣金是给付中间人的劳务报酬,因为中间人为促成交易付出了劳务,佣金可以是一方支付,也可以是双方支付,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这是佣金和回扣、折扣的重要区别。接受佣金的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笔者认为,给付佣金的应当明示,并且入账,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给付佣金的,如果不明示入账,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接受佣金的不如实入账,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商业贿赂与附赠
对于附赠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规定,但是,在实践中,附赠行为是经常出现的,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限制,就可能变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许多国家对附赠行为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如果附赠过度,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工商局规定允许在符合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按照商业管理赠送一些小额礼品作为一种符合商业惯例的促销手段可以允许,但数额不能过多。

㈣ 高分悬赏商业贿赂 及压回扣问题

如何界定商业贿赂的行为界限
1) 折扣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折扣,给予折扣、接受折扣必须如实入账。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的,属于商业贿赂。
2) 佣金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为其提供服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劳务报酬。在账外暗中给予、收受中间费的,属于商业贿赂。
3) 附赠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商业活动中,可以依据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他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的,属于商业贿赂。
4) 捐赠与商业贿赂的界限。捐赠应当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示并如实入账,不直接或间按与商品交易挂钩,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并且用于公益事业。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属于商业贿赂。
5) 另外,商业活动中,提供、接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商业赞助或者旅游、考察以及其他活动;提供、收受各种会员卡、消费卡(券)、购物卡(券)、和其他有价证券;提供、使用房屋、汽车等物品;提供收受干股或红利;通过赌博,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广告费、培训费、顾问费、技术服务费、科研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提供、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属于商业贿赂。

㈤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七种: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㈥ 商业贿赂的介绍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㈦ 销售东西的时候给采购佣金算不算商业贿赂

销售东西的时候给采购佣金 算商业贿赂。

㈧ 商业贿赂和“折扣”、“佣金”有什么区别

要是术语能够看懂,直接网络概念多好。看不懂才要问嘛。简单说,商业贿赂不入账,折扣,佣金都入账。

㈨ 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进行了重新界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阅读全文

与佣金商业贿赂课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银行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最大的区别是 浏览:580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代码 浏览:87
地方金融局金融服务企业 浏览:189
300026红日药业股票 浏览:959
恒生期货模拟交易系统 浏览:420
客户交易美元账户国际原油 浏览:828
股东锁定期几年 浏览:446
南京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浏览:377
融资平台自查工作 浏览:114
兖州总工会信托理财 浏览:153
常用指标最佳组合 浏览:555
股指期货什么时候卖 浏览:263
外汇券有什么作用 浏览:977
楼迎军期货 浏览:415
泸州市兴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浏览:683
矮将军指标 浏览:980
2004年马币汇率 浏览:675
高收益基金信托公司 浏览:183
公司理财的基本环节 浏览:801
2017年5月纯碱价格 浏览: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