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汇率佣金 > 中国人民银行杠杆率研究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杠杆率研究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1-08-01 04:10:40

⑴ 银发2016年132号外汇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6]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和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Σ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Σ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1。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在报送数据时需同时报送本机构或有负债的名义本金及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企业按净资产计,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按一级资本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1,银行类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企业跨境融资业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发布细则明确。
(一)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银行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二)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过渡期限长短和过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
2
进出口银行
3
农业发展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
6
中国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8
交通银行
9
中信银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
13
招商银行
14
兴业银行
15
广发银行
16
平安银行
17
浦发银行
18
恒丰银行
19
浙商银行
20
渤海银行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2
北京银行
23
上海银行
24
江苏银行
2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⑵ 求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历年经济金融考试题目及答案。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人员录用考试真题 (12月19日回忆版) 考试时间:2005,12,18 时间:90分钟,地点:华南理工大学。 题型:判断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计算题、论述题。 一、判断题 10% 1×10 1、吉芬产品的替代效应,收入效应的正负性。 2、基尼曲线和贫富悬殊的关系。 3、IS-LM曲线的移动 4、关于外汇的,现钞的买入价与卖出价…… 5、垄断与垄断竞争、关于MR=MC,最佳产出量和价格的确定之类 6、以下忘了。嘻嘻,不过记得题目不难。 二、单选20% 1×20 题目的顺序不大记得了。 根据(西方)商业银行理论,哪个是商业银行与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区别特征 无差异曲线的斜率指什么? 期货交易(似乎是交易类型,程序这些吧) 商业银行贷款分类(五类:正常次级关注可疑损失) 通货膨胀原因(需求拉上型,成本推进型,混合型等等……) 核准制,注册制 计算汇率,买入价与卖出价 商业周期理论:问古典周期是指什么 基钦周期…… 基础货币流入的途径 持有货币的动机 似乎还有关于货币市场的知识,汇率改革 7.21日改为8.21对US Dollar 三、多选 20% 2×10 1、外部性的解决方法 后来查了知道四个答案都可以选,郁闷。 2、配额的危害 考完试在《西方经济学》高鸿业那个书查到,详细。国际贸易 3、倾销。选项是在WHO的文件里是怎么规定的。涉及WHO法则, 4、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什么类型。(公司型和契约型) 5、外汇组成部分。(定义) 6、保证金交易的类型 7、导致货币量增多的方法有哪些 还有些就记不太清楚了。呵呵。记得还有道还是关于期货的。这张试卷有不少的期货的内容,计算,分类这些,头疼。。, 四、计算题 25% 4道(6%+6%+6%+7%) 1、一个垄断的类型,然后要求计算价格均衡价格P,均衡产量Q,以及盈利。(很经常遇到的类型,不难,宏经) 2、计算掉期交易问题。复合利率。具体忘了。 3、计算债券的复利收益率,记得给出一债券,现值100元,三年后130元。分别计算四种不同情况下的复利收益率。四种情况分别是按一年计息,按半年计息,按一季度计息,按连续复利计息。 4、计算期货的套期保值率 已知 现值 协议价,三个月到期, ……还有些忘了,计算完全套期保值率。 (没见过的。呜呜) 五、论述题 25% 2道(10%+15%) 1、请联系实际,说说人民币升值对我国有什么影响 2、论述我国怎么运用宏观经济政策,调控我国经济。联系实际说明。 梳理: 1、因为是人民银行考试,属宏观调控机构,侧重于考察的知识不深,基本都是核心课程的核心知识点,但面广,且专业性质较强。可以看出宏观经济占的比例较多,今年多了些微观经济的(垄断均衡计算)。还有国际贸易知识(如WHO,倾销,配额,与国际金融不同。),福利经济知识。 2、货币银行的,货币创造、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理论、商业银行理论、通胀、失业这些基本知识点都有考到。关于国金的专业理论,较少。主要还是汇率吧。今年比去年似乎多了一些金融市场的题目。如期货交易,保证金。时事还是要关注一些,论述的时候可以结合分析。 3、总的来说,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是最重要的了,要比较熟悉,可以保证做的快,准。最好适当准备一些银行方面的法律知识,比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虽然今年没考。但是人民银行相对奸诈,每年考的题目都几乎没有重复。最后熟悉下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历程(人行48年建立,84年中央银行地位确立,九大区分行划分,03年三个监管机构分立,等等)。 4、去年的试题,论述题是IS-LM曲线移动 5、时间上可能会比较紧,如果知识面可以应付的话,时间大致刚刚好。当然有牛人很快搞定那另当别论。呵呵。有不少人都做不完,要好好安排每一分钟,基本没时间复查,没把握的题目可以做题过程中标出,最后就查那么几道就行了。我觉得时间分配大致如此合适:前面 客观题 25min,计算20min,论述40min,最后留几分钟复查。可以最大程度地争取论述题有足够地时间较全面完整地论述。 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到。www.pbc.gov.cn.报考的信息和招聘的信息也是在这里公布的。 简单说下: 具体可以看简章。有经济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统计、管理(主要指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英语、中文共八类专业,我们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可以报经济金融,和统计学。登陆人行网站,网报的形式。当然要填对专业才行,报考经济金融的可以填金融工程,与金融类察边的,呵呵;打算报统计学的,可以填数学与应用数学。如果填写不当,在审核的时候可能会通不过哦。 审核通过的,参加笔试。查看了下最后的笔试比例,依地区热门程度不同,大多超过1:40。 面试。据说是考虑到大家能过一个安稳的春节,所以在春节前的一月份左右把面试先搞定。 今年是 1月22日。比例是1:5(没公开公布,面试时广州分行一位老师说的。) 地点:广州二十四中。按要求带《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2006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要到学院写意见,个人的某些证明材料(简历,证书,证书复印件要去学校或院里盖章证明)。 今年面试大概大半天时间,7:30签到。现是一轮集中做题,一小本试卷,大概350来道,全是选择题,一个半小时。其中280多道是与 公务员题目相似的,综合知识测试,也有专业相关知识的题目,加上 70来道的性格测试题。不过他们声称这轮笔试的成绩,只是作为录用参考,不对总成绩造成太大影响。然后就是正式面试。基本上每人 几分钟分钟,有五位面试官,首先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 由面试官提几道问题,大概是对某个观点阐述看法。记得我的问题就两个,一是“对高薪养廉有什么看法”,还有一个忘了。最主要是能自圆其说,条理清晰,表达清楚流利,有条件的话思想稍微深刻一些,就行了。呵呵。这次中午还未轮到面试的,有分行的食堂免费供应午餐。五菜,一汤,丰盛啊! 面试的时候,gentleman,西装,皮鞋,领带啦,正式一些!因为发现似乎只有一两个休闲装扮,有勇气!另类了一些,有些鸡立鹤群……呵呵。 面试分为四个组,计算机,金融,中文,还有一个忘了,分组面试。比较严格,三个老师轮流看守,面试室的窗户也拉上窗帘,紧闭房门,警戒森严的样子,活像被临时拘留一样。上厕所也要批准,开始还要有老师跟着去呢…。轮到你面试的时候,也会有老师领你去面试的课室。…… 体检是2006,3,13 上午8:00广州恒福路117号人行疗养院体检中心 一楼 费用180元——贵!比例是1:2(没公开公布),因为要有几个替补的。 然后延续了大半年的应聘,属于你的工作基本算是做完了,命运等上天安排了。现在的九大区分行都没有录用的人事权,要一级一级上报到总行审批。而且听说不是按笔试、面试按比例加总,算出总分排名的。而是按每个环节的前几名晋级。 最后来补充一下。呵呵 第二题:二十道单项选择 期权价格决定因素 马格维茨模型 杠杆租赁 第三题:十道多项选择(20分) 东盟7+3中的3都是哪些国家? 第四题:四道计算题 2、已知现期欧元对美元的即期汇率(买入价/卖出价),再给出3个月的掉期率34/30,求客户100万美元的期汇购买到的欧元是多少? 4、已知债券的现货价格为8.30%和期货价格8.35%,还已知未来一时期的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都为8.45%,求在完全套期保值的情况下,套期保值率为多少?

采纳哦

⑶ 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的附件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计算方法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按照本附件列示的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衍生产品抵质押品不应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但符合本附件规定的保证金除外。
一、现期风险暴露法
(一)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RC + Add-on
其中:
1.RC为按盯市价值计算的重置成本与0之间的较大者;
2.Add-on为剩余期限内的潜在风险暴露。
3.潜在风险暴露等于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信用衍生产品以外的其他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见表1。
表1 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信用衍生产品除外)(%) 剩余期限 利率 汇率和黄金 股权 黄金以外的贵金属 其它商品 不超过1年 0.0 1.0 6.0 7.0 10.0 1年以上,不超过5年 0.5 5.0 8.0 7.0 12.0 5年以上 1.5 7.5 10.0 8.0 15.0 (1)对于多次进行本金交割的合约,名义本金为合约的剩余支付金额。
(2)对于按照确定的支付日期清算且在清算日合约价值为0的衍生产品合约,剩余期限应当等于从报告日到下一个清算日的时间。对于满足上述条件且剩余期限超过1年的利率衍生产品合约,附加系数应当不低于0.5%。
(3)表格中列出的利率、汇率和黄金、股权以及贵金属衍生产品以外的其他衍生产品应视为“其他商品”。
(4)单一货币浮动/浮动利率互换不计算潜在风险暴露,其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为盯市价值。
4.信用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见表2。
表2 信用衍生产品的附加系数(%) 类型 参照资产 信用保护买方 信用保护卖方 总收益互换 合格参照资产 5 5 不合格参照资产 10 10 信用违约互换 合格参照资产 5 5 不合格参照资产 10 10 (1)合格参照资产包括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0规定的投资级别的政府证券和合格证券。
(2)信用违约互换的信用保护卖方只有在参照资产的发行人尚能履约但信用保护买方破产的情况下才需计算潜在风险暴露,且以信用保护买方尚未支付的费用为上限。
(二)当衍生产品具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规定的合格双边净额结算协议时,该类衍生产品组合的资产余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1.净重置成本,等于净盯市价值与0之间的较大值。
2.按下列公式计算的净潜在风险暴露:
ANet=0.4×AGross+0.6×NGR×AGross
其中:
AGross为净额结算协议下对同一交易对手的所有合约的潜在风险暴露之和,等于每笔交易合约的有效名义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的总和,附加系数见表1和表2;
NGR为双边净额结算协议重置成本净额与重置成本总额的比率。经银监会批准,NGR既可以基于单个交易对手计算,也可以基于净额结算协议覆盖的所有交易计算。未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不得变更计算方法。
二、抵质押品的处理
(一)衍生产品抵质押品不得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但符合下列条件的现金保证金除外:
1.现金保证金为银行根据衍生产品市值变化收取的可变现金保证金;
2.收到的现金保证金可被银行视同自有现金使用;
3.现金保证金每日根据衍生产品合约逐日盯市的价值进行计算并交换;
4.现金保证金的币种与衍生产品合约的清算币种相同;
5.现金保证金根据衍生产品合约规定的门槛要求以及适用于交易对手的最低抵质押品提交金额进行全额交换,且可全额覆盖衍生产品的盯市敞口;
6.交易双方订立法律上有效的净额结算协议,在交易对手违约或破产的情形下均可履行。净额结算协议明确规定允许净额结算,且在净额结算时可扣减可变保证金。
(二)根据衍生产品合约收到上述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可以从重置成本中扣除保证金;根据衍生产品合约提交上述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可以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中扣减由此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
(三)商业银行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可以将提供的抵质押品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在计算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时,应当将该抵质押品加回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三、信用衍生产品
信用衍生产品的信用保护卖方除按照本附件上述规定计算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外,还应当将信用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计入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一)商业银行在计算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时,可以扣除符合下列条件的买入信用衍生产品有效名义本金:
1.买入信用衍生产品的参照资产与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参照资产相同;
2.买入信用衍生产品的剩余期限不短于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剩余期限。
(二)如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已计入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其对应合约的潜在风险暴露可不计入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
(三)商业银行可以将从资本公积中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公允价值的负向变动从信用衍生产品有效名义本金中扣除。
四、商业银行与中央交易对手开展的衍生产品交易
(一)商业银行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为客户提供衍生产品交易清算服务时,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当商业银行提供清算服务时,若其同时与客户和中央交易对手订立衍生产品合约,相关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应当计入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但是,商业银行不对客户承担中央交易对手违约的保证义务的,其与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可以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中扣除。
2.当商业银行提供清算服务时,若客户直接与中央交易对手订立衍生产品合约,且商业银行对中央交易对手承担客户违约的保证义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规定计算其保证部分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二)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确定。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计算方法
证券融资交易是指交易合约价值通过市场估值确定且通常要求提供现金或证券作为抵质押品的交易,包括买入返售、卖出回购、证券借贷及保证金贷款交易等。
一、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的计算方法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应当为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和按照本附件计算的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之和。
(一)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为商业银行因开展证券融资交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应当增加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金额。符合下列条件的证券融资交易,商业银行在计算对同一交易对手的证券融资交易会计资产时,可以将因开展证券融资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进行轧差:
1.交易具有相同的明确的最终清算日期;
2.无论在正常经营,还是交易一方违约、资不抵债或破产情况下,轧差均符合法律规定且可强制执行;
3.交易双方均有采用净额结算和同时结算的意图,或交易的清算机制采用与净额结算等价的方式。
(二)商业银行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1.当存在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净额结算协议时,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为合格净额结算协议下所有交易中借出的证券和现金的公允价值之和,与从交易对手收取的证券和现金的公允价值之和相减后的正值。
2.当不存在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净额结算协议时,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应当逐笔计算。
二、代理证券融资交易
商业银行代理从事证券融资交易,若其为交易一方就交易双方提供的抵质押品差额提供担保,应当将该担保部分的抵质押品差额纳入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若银行为交易提供进一步担保的,应当将承担担保责任的资产金额同时计入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三、证券融资交易的特殊情况处理
商业银行从事证券融资交易,如其根据财务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将证券出表,但交易实质和承担的风险与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相同的,应当将该出表的证券计入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中。 杠杆率披露模板
一、披露要求
境内外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未上市但上一年年末并表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附件规定,披露杠杆率信息。
(一)按季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等杠杆率相关季末时点数据。
(二)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本附件模板一和模板二披露杠杆率相关季末时点数据,或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提供查阅上述信息的网址链接。
(三)对杠杆率的各期变化、影响杠杆率变化的主要因素、相关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办法规定的杠杆率相关项目之间的差异等做出说明。
二、模板一
模板一披露与杠杆率监管项目对应的相关会计项目以及监管项目与会计项目的差异。
模板一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余额 1 并表总资产 2 并表调整项 3 客户资产调整项 4 衍生产品调整项 5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6 表外项目调整项 7 其他调整项 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注:空白部分为填报区域,阴影部分为自动计算区域。
(二)模板一中各项目定义如下: 序号 填报说明 1 并表总资产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计算的并表总资产。 2 并表调整项是指在监管并表范围外,但在会计并表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或企业的投资。 3 客户资产调整项是指客户委托商业银行代为管理的资产,如按照当地财务会计准则应当计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但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不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在计算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时,可将相关资产扣除。 4 衍生产品调整项是指按本办法计算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与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衍生金融资产余额的差额。 5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是指按本办法计算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与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的差额。 6 表外项目调整项是指按本办法计算的信用转换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7 其他调整项是指除上述调整项之外的其他调整项。 8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是指按照本办法计算的,作为杠杆率分母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三、模板二
模板二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及相关明细项目信息。
(一)模板二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余额 1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3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除外) 4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5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6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7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8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9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10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1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12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13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4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15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6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7 表外项目余额 18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19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20 一级资本净额 2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2 杠杆率 注:空白部分为填报区域,阴影部分为自动计算区域。
(二)模板二中各项目定义如下: 序号 填报说明 1 根据本办法第11条计算的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 2 根据本办法第9条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中扣除的一级资本扣减项,以负数形式表示。 3 第1行和第2行之和。 4 根据本办法附件1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的所有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符合附件1规定的可扣减合格保证金。 5 根据本办法附件1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的所有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6 根据本办法附件1规定,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为衍生产品合约提供的抵质押品总和。 7 根据本办法附件1规定,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账款,以负数形式表示。 8 根据本办法附件1规定,可以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的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以负数形式表示。 9 根据本办法附件1计算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有效名义本金。 10 根据本办法附件1计算的可从衍生产品资产余额中扣除的符合条件的信用衍生产品有效名义本金和潜在风险暴露,以负数形式表示。 11 第4行至第10行之和。 12 根据本办法附件2规定,未进行净额结算的证券融资交易会计资产总额,包括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可出表但按附件2规定应当加回的证券融资交易会计资产。 13 根据本办法附件2规定,可以根据净额结算规则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以负数形式表示。 14 根据本办法附件2计算的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15 根据本办法附件2计算的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16 第12行至第15行之和。 17 所有表外项目的总金额。 18 根据本办法第14条规定,信用转换后导致表外项目余额减少的总额,以负数形式表示。 19 第17行和第18行之和。 20 根据本办法第8条定义的一级资本减去一级资本扣减项。 21 根据本办法第9条定义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2 第20行除以第21行。

⑷ 央行表示我国居民杠杆率在国际处合理水平,你对杠杆率有何了解

央行表示我国居民杠杆率在国际处合理水平,但是人们对于杠杆率的了解不是很深,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杠杆率。

在金融中,杠杆的含义很明确,这意味着经济实体承担的债务与自身资产的比率,并且意味着经济实体使用自身资产履行债务的程度。迅速上升的杠杆比率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主要风险因素。近年来,居民的杠杆比率增长过快,居民的债务过分集中在住房投资上,这加剧了房地产泡沫。

但是,如果投机者对房价有相同的期望,它将使房价上涨的趋势由群体的期望形成。为了将来获得丰厚的利润,他们将开始购买大量房地产以促进房价的上涨。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这将导致更多的投机者购买房屋。房价上涨的预期将进一步成为集团的预期。最后,整个团队将加入购房大军,这使房价远离其价值。这个过程通常存在于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过程中。这种情况是:由于一定的因素,房地产价格上涨,使得投机需求持续增加,投机者将购买大量房地产拉高房价,人们形成了对房地产价格上涨的一致预期并急于购房,导致居民总债务不断增加。

⑸ 如何积极稳妥去杠杆

如何积极稳妥去杠杆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去杠杆。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去杆杠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认真面对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杠杆率快速提高,其中企业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最高,是美英的两倍多

总体来看,对于目前我国的杠杆率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并明确三个特点。

一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非金融部门的杠杆率快速提高。以国际清算银行(BIS)统计公布的信贷与GDP的比例作为杠杆率的衡量指标,2016年三季度末,我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为255.6%,其中,政府部门杠杆率为46.1%,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66.2%,家庭部门杠杆率为43.2%。2008年至2016年三季度末这段时间,四个杠杆率指标增幅都在70%以上,家庭部门的杠杆率增幅甚至超过140%。

二是从国际范围看,我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整体不算高,但企业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最高。2016年三季度末,我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低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高于新兴市场国家;政府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处于最低水平,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50%;家庭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也处于较低水平,仅高于新兴市场国家平均水平;受基数较高并且增长速度较快等因素影响,企业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最高,比BIS统计报告的国家和地区企业部门杠杆率平均水平高出75%,是美国、英国的两倍多。根据中国社科院所做的测算,国有企业债务在企业部门债务中的占比约为65%,国有企业负债率明显高于民营企业。

三是加杠杆的资金来源中,虽然仍然是以银行为主,但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规模和占比正在快速提高。根据BIS的统计,2016年三季度末,我国企业部门、家庭部门加杠杆的过程中,约有四分之一的资金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在2007年之前,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比例尚不足十分之一。近几年银行金融同业业务发展的情况也可佐证这一点。2008年-2016年,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权均值约为7万亿元,是2001-2007年的7倍多。由于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权规模快速增加,导致其占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从2001-2007年的2.7%升至2008-2016年的4.7%。同业资产增速快于银行业总资产增速,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从银行融入资金再给企业贷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也为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出于规避监管等目的,借道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两高一剩、房地产行业贷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杠杆率的过快上升增加了经济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风险蔓延进而引发危机

我国的杠杆率快速增长并且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的促成因素较多。从宏观经济方面看,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两方面的因素。国际上,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应对危机,各国普遍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以稳定经济增长,流动性较为充裕,我国的投资坏境较好吸引了大量国际资金流入,为加杆杠提供了充裕的资金。而国内也针对金融危机采取了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货币政策也相对宽松,不仅降准降息而且货币超发问题相对突出。2008-2016年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年增长率比GDP增长率高7.5个百分点,而2001-2007年只有5.8个百分点,增长了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GDP年均增长率从2001-2007年的10.8%降至2008-2016年的8.4%,下降了2.4个百分点。货币超发的同时经济增速却在下降,推动了杠杆率提升。

从金融方面看,我国融资方式中以债务融资为主,也会导致杠杆率提升。长期以来,国内高储蓄率为投资导向的经济模式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也推动了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主业的银行业规模壮大,让其有足够的规模和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大量的信贷资金。2016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232万亿元,是信托、保险、证券、期货、基金、融资租赁业总资产之和的5倍多,是当年GDP总量的3倍多。这些都为债务融资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供给。而从资金需求看,我国企业税负较重且税收征缴中债务利息具有税盾效应,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增大了其主动负债的动机,以及企业破产清算成本较高等,均导致企业部门也有较强的债务融资偏好。据中国金融论坛课题组的研究,国内预算软约束问题突出的国有企业,其杠杆率较同类企业明显更高。

杠杆率增长速度较快,企业部门杠杆率高,都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就国外的情况看,几乎历次经济金融危机之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杠杆率快速提高的情况,杠杆率的过快上升增加了经济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蔓延进而引发危机。这方面,2016年我国居民部门房地产贷款飞速增长需要高度关注。据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2016年居民中长期贷款全年新增5.7万亿元,约占当年新增人民币贷款的45%,比2015年居民中长期贷款增长86%。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对于房产配置的比例过高,而金融资产占比较低,不仅微观层面存在较大的风险,也加剧了宏观层面的房地产资产泡沫。企业部门杠杆率高加剧了企业的债务负担,特别是在近几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企业偿债能力下降,过重的债务负担不仅企业难以承受,也易于导致再融资的成本更高。金融加速器理论表明,银行监督企业的交易成本与融资溢价正相关,而融资溢价与杠杆率正相关,即杠杆率越高,银行贷款所要求的利率越高,以抵消企业可能的违约损失。企业越来越高的融资成本与逐步下降的盈利能力同期出现,势必埋下更多的风险隐患。

去杆杠需要从源头上控制好货币供给量,同时采取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

对于杠杆率快速提高,以及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积极稳妥去杠杆。

具体而言,首先需要明确去杆杠的思路和重点。杠杆本身并不是坏事,而杠杆率快速提高,杠杆率较高易于引发风险,需要密切关注。也正是如此,去杠杆并不是不加区分的把杠杆都去掉,而是要重点控制杠杆率的过快上升,降低企业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部门的高杠杆率。也就是说,去杠杆要同时兼顾杠杆率过快上涨和企业部门高杠杆率。对于政府部门,目前中央政府杠杆率低,而地方政府杠杆率高,要合理调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杠杆率。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有缩小的预期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杠杆率问题也要予以关注。家庭部门杠杆率高主要是用于配置房产,要重点关注其杠杆率快速提高的问题。尤其是要通过对房地产的调控,减少家庭部门加杠杆配置房产,让房子回归其居住属性。就国际经验看,去杆杠的成效并不是立竿见影的,也不是单一措施就可以全面解决的,对此需要有一定的心理预期。

其次要控制货币量,对金融业务进行规范。杠杆率快速提高,企业部门杠杆率高,也是因为货币超发流动性充足所致,在这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货币现象。从这个角度看,去杆杠需要从源头上控制好货币供给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控制货币发行规模,管好货币供应的总阀门。在此基础上,结合基础货币供给方式变化,适当提高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短期借贷便利等流动性管理工具的价格水平,降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央行融资并进行套利的积极性,以控制金融机构负债的总规模。对于近几年快速发展的金融同业业务,不排除其发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其中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较多,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减少同业套利空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非金融部门加杠杆也提供了较多的资金,因此我们不仅要管理好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银行同业业务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也不容忽视。

最后要推动经济发展和融资方式转变。杠杆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也需要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办法,在发展中予以解决。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结构性因素与周期性因素叠加的情况下,既要对经济增长速度有合理预期,也要积极通过创新、加快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稳定经济增长。要通过国有企业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激发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税收制度改革等,提高企业部门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以做大分母的方式降低杠杆率;要积极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压力。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完善企业破产制度规定,降低企业退出成本。要规范并完善企业上市管理制度,发展好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提供制度支持和市场保障,从而逐步降低对债权融资的依赖。

总之,对于我国杠杆率快速提高、企业部门杠杆率高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去杠杆也要积极稳妥,根据杠杆的实际情况与最新变化,平衡好经济增长和去杠杆之间的矛盾,统筹好各方面都因素,既要控制好资金的供给端,也要调节好资金的需求端,采用多种手段从多方发力,以保障去杠杆的成效。

⑹ 中国的债务杠杆到底有多高

240%,这是东方汇理银行的高级经济师高大力给出的一个预测值。这个数值意味着,到年底,中国这个经济体中的政府债务、企业债务、家庭债务的总和,也就是债务总额,相对于中国经济全年的GDP而言,比例将达到240%。也就是说,债务是收入的2.4倍。

虽然很多人关心政府债务,而地方债在去年底也有了一个官方说法,但我们大多数人还是对中国经济的整体债务水平缺乏概念。高大力的预测,应该算是我能看到的最新预计,因为2013年才刚刚结束。

简单看到240%这个数值,会发生很多误读。你的第一感觉应该是太高了,难道1元钱的GDP需要2.4元的债务来支持吗?这种感觉对也不对。说对是因为比例的确不小,说不对是因为你可能从来没有对债务GDP比例有过认识,超过100%的比例你都可能认为不妥。

我们需要做一些对比。高大力认为中国需要大规模的债务重组,因为如果他的预测正确,240%就不是一个好兆头,“在欧债危机高潮期,欧洲债务总量占GDP的比例约为250%”。这是横向比,纵向比呢?2012年底,中国所有债务的总额已占GDP的216%。因此到2013年的预测值240%,杠杆上升的势头依然很猛。

216%这个数据来自哪里?高大力没有说清楚来源,但我能找到的一个近似数据是215%。这个数据是上月刚刚发布的,来自于中国社科院“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课题组。社科院副院长李扬强调,中国全社会的杠杆率已经很高,“去杠杆”在所难免。

李扬认为,从总量上看中国的总债务水平低于大多数发达经济体,但比南非之外的其他金砖国家都要高,尚处于温和、可控阶段。鉴于中国的债务水平近年来上升较快,应当保持警惕。从风险视角来看,李扬指出,国家资产负债表近期的风险特点主要体现在房地产信贷、地方债务以及银行不良贷款等项目,而中长期风险则更多集中在对外资产、企业债务以及社保欠账等项目。无论哪类风险都和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密切相关,应对办法还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

李扬说的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高大力说的大规模的债务重组有什么不同?我看没有什么不同。李扬说的是方式,高大力说的是方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不可避免地就是大规模的债务重组。

从李扬2013年底公布的2012年底的债务GDP比例215%,到高大力2014年初预计的2013年底的债务GDP比例240%,这是一个怎样的增速?如果你还是认识不够,我们再看看之前的数据。

在我可以查到的说法中,渣打银行[微博]的王志浩2012年11月时曾经预计当年年底中国债务占GDP比重将超200%。现在来看基本没错。而当时王志浩还提及了他掌握的两个数据,“(中国的)信贷扩张在2009年经历了快速增长之后,整体杠杆率从2008年底的153%增加到2009年底的185%。”

如果王志浩的数据基本准确,而高大力的预测基本靠谱,那么中国经济的整体杠杆率,相当于从2008年的153%涨到了2013年的240%。

正因为这样的势头,所以高大力说“如果这个步调持续下去的话,十年以后债务占GDP的比例可能会达到500%。如果到了这么高的杠杆率,比较疲软的企业和政府必然会违约。在接下来五到十年,中国必须要有大规模的债务重组,否则违约风险将大增”。

2014年开始,我已经在《地平线》专栏中写了三篇文章,分别是“2014年看好中国的最大理由”、“索罗斯的中国难题”、“央行的算盘:紧而不慌的‘去杠杆’”,加上今天这篇“中国的债务杠杆到底有多高?”半个月我都在讨论中国经济的杠杆率。

这里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列举了各方面对中国杠杆率的分析和预测。有乐观一些的,也有悲观之极的。但是,所有人都会承认,一个仅仅依靠债务杠杆支持的GDP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大家的分歧只不过在于,中国经济的杠杆过程到底在什么位置?是在一个上升过程中,还有增加的余地?还是到了一个顶点,即将反转?还是说已经开始反转,开启了去杠杆化的过程?

我觉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非常重要,因为不同的位置将强烈暗示着央行货币政策的不同操作。如果杠杆还在上冲,意味着市场主体主动加杠杆的欲望还在,那么央行就应该从紧甚至加息;如果杠杆已经开始收缩,一个债务收缩的过程已经开始,央行反而应该为了稳定需求放松银根,比如降低存款保证金率甚至减息。

央行有没有答案?在央行最新发布的数据中,2013年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9.7%,达到17.29万亿元的年度历史最高水平,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长8.4%。而央行的表态是,“2013年M2和贷款数据基本达到调控要求,今年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不会收紧或放松货币政策。”

不收紧不放松,这就是央行对杠杆位置的判断吗?

⑺ 2011年国内外经济形势论文。 2 3 千字就可以了 大一新生额,帮帮忙。 [email protected]

对2011年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观点综述

近期,许多研究机构和专家对2011年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进行了判断,笔者经过收集整理,也相应提出了一些观点。

关于2011年通货膨胀的判断

对2011年通货膨胀形势,主要研究机构和专家普遍认为,2011年通货膨胀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一是对2011年居民消费指数(CPI)的预测值。主要研究机构在2010年11月份之前预测值都在4%以下,但自12月初纷纷大幅上调了原有预测值,目前对CPI的预测已经均在4%以上,最高预测达到5.5%。主要有:王志浩(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预计CPI为5.5%;陆挺(美银美林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预计为4.5%;中金公司和高盛的预测均为4.3%;中国人民银行通货膨胀监测分析小组、曹远征(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刘世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预测均为4.2%。

二是关于2011年CPI走势。主流观点均认为CPI呈前高后低的走势,月度涨幅的高点出现在上半年。主要原因是:本轮通胀率加速上升是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这决定了2011年上半年翘尾因素比较大。

三是对通货膨胀原因的分析。许多专家认为,除农产品价格上涨等推升2010年CPI的因素将持续存在外,2011年需要更加关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对于国际输入型通胀压力的分析主要有:王建(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估计,日本资产泡沫破灭后形成的坏账损失大约是资产泡沫高峰时价值的10%,美国资产泡沫只要破掉5%就是大约30万亿美元,如果美联储不得不购买这些不良资产,前两轮的货币增发量仍远远不够,预计可能仍会实施新一轮宽松货币政策;刘明康(中国银监会主席)认为,目前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金融市场上约有50万亿美元的资本市场投资资金,它们配置在新兴市场的资产比例约为3%~7%,未来该比例上升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有4850亿美元的新增资金流入新兴市场,新兴市场国家将面临严峻的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哈继铭(高盛香港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估计,2011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继续攀升,油价将涨至105美元/桶,铜价涨至11000美元/吨,黄金涨至1700美元/盎司。对于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分析;王建(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认为,中国经济到了一般所说的“刘易斯拐点”,劳动力开始变得相对稀缺,食品价格上涨会推升工资水平;鲁政委(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认为,“工资—物价”螺旋上升的趋势正在形成。

笔者基本同意上述专家的看法,认为2011年CPI仍然主要由食品价格决定,而食品价格上涨的动力已经从“市场投机”因素开始向“生产成本”等中长期因素扩散,预示着通货膨胀压力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根据我国物价上涨历史规律计算,2011年CPI上涨的均值约在4%~4.2%之间,但考虑到在较强通胀预期和通胀压力的大环境下,天气、疫病、减产等不确定因素都会触发食品价格上涨,可以判断CPI高点将出现在一季度,主要理由是:第一,从CPI翘尾因素看,在2011年一季度为最高,将达到3.8%,全年为3.0%(2007年和2009年12月份的CPI环比涨幅均为1%,2008年受危机影响为-0.2%,所以0.5%的估计是相对保守的。);第二,从新涨价因素看,再考虑到从二季度开始,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大量上市,农副产品价格将季节性回落。

关于2011年世界经济的走势

主要研究机构和专家的观点基本一致,均认为2011年世界经济总体增速将进一步放缓。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2010年12月份发布的《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认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源于发达国家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脆弱的金融系统、主权债务压力,以及主要国际货币兑换汇率的大幅波动,预测2011年经济增长更加缓慢,世界生产总值增长从2010年的3.6%下滑到2011年的3.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也认为,发达经济体主权债务危机影响纷纷削减预算,全球经济增长步伐将大幅放缓。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12月发布的《世界经济黄皮书》认为,全球总需求低迷、金融部门仍然脆弱、公共债务问题、美欧宏观政策空间缩小等因素将导致2011年全球经济增长并不乐观,全年增长率约3%,比2010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关于发达经济体失业率、公共债务、房地产部门等当前突出的问题,部分机构做出了具体的判断,主要有: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2010年12份发布的《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认为,虽然美国GDP总值可望于2011年恢复到危机前水平,但就业全面恢复至少需要四年时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0年10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中预测,2011年美国失业率平均值仍将高达9.6%,而且全球房地产市场前景黯淡,低迷状态可能持续八年时间;中国社科院在2010年12月发布的《世界经济黄皮书》预计,到2015年美国赤字占GDP的比重要达到110%,意大利将达到125%,日本达到249%,其中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问题仍然很突出,继希腊、爱尔兰之后,西班牙的债务问题已经引起广泛关注,而且西班牙经济总量更大,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对欧元区和世界经济的冲击也更加突出。

主要研究机构也认为,各国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仍然比较突出,新兴市场经济增长速度较高。主要理由是:新兴经济体受危机冲击较小,家庭、企业、银行、政府等各部门资产负债表比较健康,加上经济刺激政策促进内需增长,有效减缓了外部冲击,复苏力度远比发达国家强劲,两者之间经济增长的不平衡在2011年仍然非常突出。

笔者基本同意上述观点,并认为制约2011年世界经济增长的还有以下三个因素:一是发达经济体刺激政策效应受到限制。由于发达经济体的各部门正在修复资产负债表,比如家庭和企业要提高储蓄水平,银行要降低不良资产率,所以宽松货币政策虽然为银行体系注入大量流动性,但实体经济的信贷供给和需求依然比较低迷。二是各国间货币政策的不协调加剧了新兴市场国家的资产泡沫。当前世界各国之间货币政策出现了分化,美、欧等发达经济体仍将长期推行低利率政策,而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经济体持续加息,引发投机者借入低成本的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再投资到大宗商品市场和新兴市场国家,加大了新兴市场国家的资产泡沫,对全球汇率、大宗商品价格、新兴经济体宏观政策也都带来负面影响。三是新兴市场仍未能彻底与发达经济体脱钩。世界银行专家对过去30年世界经济增长数据进行了分析,把不同经济体的增长分为“长期增长趋势”和“短期周期性增长”两部分,发现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新兴市场的“长期增长趋势”已经基本与发达国家脱钩,前者明显高于后者3~4个百分点,但“周期性增长”之间的相关程度更加增强。因此,如果主要发达国家在2011年的经济增长明显放缓,新兴市场经济增长也有所下降。

关于2011年中国经济增长

对于2011年我国经济增长,当前存在较大分歧。有的研究机构认为中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有的则认为中国经济将明显放缓。

持前一种态度的主要有:中国社科院《经济蓝皮书》认为,2011年影响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因素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在保持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相对稳定的条件下,仍将保持高位平稳较快增长态势,GDP增长率预计可以达到10%左右。巴曙松(微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认为经济上行压力仍大于下行压力,2011年经济增速至少在9%以上,主要理由是:中低端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依然存在,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会持续增加;中国内需空间较大,居民家庭的杠杆率仍较低,政府保障房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将快于2010年。

持后一种态度的观点有: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在2010年12月发布的《201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认为,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显现,以及主要发达国家复苏乏力的影响,可能减缓中国的增长速度,预计2011年经济增长预期为8.9%;世界银行在2010年11月对我国2011年经济增长预测为8.7%;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鉴于采取对信贷增长更为严格的限制、为房地产市场降温和限制银行对房地产业贷款风险敞口等措施,以及中国政府计划在2011年实施退出策略,2011年中国经济将持续增长,但增幅有所放缓,预计全年增速为9.6%。

笔者的看法是:中国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理由是:我国经济增长面临世界经济环境低迷和国内政策环境趋向紧缩的双重压力,但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新的投资项目较多,决定了经济增速不会太低。具体来看:一是出口增速将明显下降。2010年我国出口增速超预期,一个主要原因在于2009年出口为负增长,基数太低,但如果与危机前出口规模相比,2010年出口增速只有8%左右。2011年,出口虽然在持续复苏,但增速不会太高,预计全年出口增15%左右。二是消费增速保持平稳。虽然以房地产、汽车为代表的消费结构升级放缓,但基础设施完善对中低端耐用消费品的促进作用将逐步显现,预计2011年全年消费增15%左右(从历史数据看,基础设施改善有利于推动耐用品消费,如道路、电力设施、电视信号等设施与汽车、家电消费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三是投资增速将略有回落。上一轮基建投资的高峰期已经过去,加上货币信贷政策收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应显现,都构成了投资增速的下滑压力,但考虑到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有很多新项目上马,保障房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根据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山东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分析,2011年政府保持一定经济增长速度的决心很大,预计2011年投资增速会比2010年略有回落,全年将保持在20%左右。

关于对2011年我国宏观政策的建议

大部分经济学家普遍赞同2011年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但在具体工具选择和幅度上存在分歧。马骏(德意志银行经济学家)认为,2011年合适的货币增长应该是15%,贷款增长应该是14%,即6.5万亿元;王志浩(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预计2011年还将4次加息,每次25个基点,银行信贷规模约在6万亿元~7万亿元,信贷增速从2010年的18%降至12%~14%;高善文(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认为,到2011年年中会有两到三次加息的空间,不排除会出现准备金率、基准利率和汇率“三率齐动”的情形;鲁政委(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认为,2011年第一季度需要以平均每月1次的频率来上调准备金率;哈继铭(高盛香港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建议更多发挥汇率工具的作用。

也有的专家反对紧缩的货币政策,如王建(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认为,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相比,始终应放在次要位置,且当前通胀是成本推进型的,紧缩型货币政策无益于通胀问题的解决,只会压低企业发展生产的动力,他建议继续实施宽松货币政策保增长,使用财政政策加大补贴对抗通胀。

⑻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⑼ 为什么杭州会有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1998年11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
1、撤销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九家分行。
人民银行设立的九个跨省区市分行分别是:
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
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
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
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
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分别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和总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
2、非分行所在地省会城市由原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合并重组为人民银行某某(城市名)中心支行,如,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3、非省会城市所在地级城市人民银行统一更名为人民银行某某市(州、地区)中心支行,如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与此同时,在各省会设立以城市定名的监管办事处,如,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太原监管办事处,各监管办事处直接隶属所在区域分行领导,主要承担对所在省区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之职责。

阅读全文

与中国人民银行杠杆率研究课题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网贷杠杆率 浏览:999
项目制贵金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聘 浏览:360
光杠杆法误差来源 浏览:522
新中国贵金属纪念币发行量 浏览:287
武汉金融办一般来公司检查什么时候 浏览:74
华扬联众集团 浏览:252
留存收益怎么算融资额 浏览:813
中信集团公司第一任董事长是 浏览:214
期货公司2010年手续费收入 浏览:329
期货橡胶1709保证金 浏览:799
期货交易冠军访谈 浏览:233
封闭式理财和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浏览:901
镇江得旺盛金融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600
中银证券研究所 浏览:312
文华cci指标公式 浏览:958
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经理底薪 浏览:302
理财基金ppt 浏览:480
彼得股份 浏览:528
杠杆基础画图题 浏览:819
理财基金分享平台 浏览: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