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汇率佣金 > 关于支付中介费佣金报告

关于支付中介费佣金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05:29:03

① 关于中介费支付问题

你好 我以前也在中介买过房子
我就我个人的经历和建议给你说说
1.首先,我在签定合同的当时中介就把中介费收了,给我的解释是他们在签定合同时已经给我提供了服务,现在收取服务费也是为了将来更好的服务,这个我接受了,因为带我看房子是在大冬天,有个小姑娘带我看了好几套房子,很辛苦,所以我接受了。
2.后来关于物业 交割也办的很快,过完了户,几天后房产证下发了,还有土地证都是他们打电话让我上他们公司拿的,让我省了好多心。好象在费用里,他们办理房产证和其他的手续收了500块钱的办理费
3.你的问题其实就是在什么时间给中介佣金的事了。其实我感觉你早给他们,他们有时候还会主动给你办好一切事务。像你说的漏水等问题应该是业主的事,中介他们是无能为力的。
4.但是他们既然在合同上写名了,在所有事办理完后在支付中介费,就应该把你的物业交割办理好。这就他们工作人员能力的问题。你也有你的道理。

② 房屋中介签订了《佣金确认书》,还可以反悔吗

买家李某与卖家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居间协议,三方对于房屋的总价款、支付方式以及中介费的标准、承担方式均作了明确的约定,即买卖双方各自支付总房价款的1%中介费佣金,在交易的履行过程中,该中介公司出具了一份《佣金确认书》,要求李某签字承诺,在交易过户之前支付总房价款的2%中介费佣金,在交易过户完成之后。李某觉得自己不该支付这么多佣金,就找到律师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房屋中介公司在与买房人签订居间合同时,同时会要求买房人签订一份《佣金确认书》。《佣金确认书》的内容一般为:“买房人应于签字之日起给付中介公司佣金”。在法律上,居间合同中的“佣金”就是指“居间费用”。签订《佣金确认书》,表明买房人认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间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居间义务。因对法律概念不熟悉,且基于对中介公司的一种信任,买房人一般没有认真考虑就签字了。一旦日后卖房人出现违约,中介公司会以此为由,逃脱其应承担的责任。shhuang44ss

最近的一些中介公司和房屋买卖当事人之间的诉讼中,双方在签订居间协议的同时,多在当天同时签订一份《佣金确认书》或其他形式的保证书。而此类“书”证上一般包含有中介公司的名称、“书”的编号以及相应的条款。这类保证性质的“书”均为打印文本,且从内容形式上判断可以被认定为格式文本。它有两个特点:一、该类确认书基本上都与居间协议同一天签署;二、该类协议上基本包含赔偿条款。

本案来说《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中规定:“经纪机构在提供基本服务内容,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买卖中介经纪服务费。”因此,中介要求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时收取佣金,违反了该规定。《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收费管理形式〉规定:“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中介机构应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实际的收费标准。对提供特殊优质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中介机构,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按“优质优价”原则审核同意,可以超过指导价标准收费。”根据该条规定,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能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费。由于房屋买卖中介收费实行的是指导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由此可见,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居间协议,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合同自治,即是有限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买卖双方自愿支付高于指导价标准的佣金,来规避国家规定,收取超过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但买方或卖方自愿承担卖方或买方的中介费,则不牵涉到中介收费标准的问题,国家并不干预。

因此,中介公司单方与买方或卖方签署所谓的《佣金确认书》,收取超出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佣金,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应当退还多收的费用。而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佣金确认书》,只要收费总额不超出总房价款的2%,属于买卖双方对中介费佣金承担方式的约定,但收费总额超出总房价款的2%,则中介的收费仍然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理应退还多收的中介费佣金。即使与房屋中介之间签订了《佣金确认书》,当事人也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 房屋中介费什么时候支付

是的,在签订中介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把佣金补齐,因为这个佣金是支付对方为你买房的费用,并非后期费用。

④ 重庆到家了中介的佣金是几个点啊我想通过他们买房子,不知道中介费是怎么个收法

这个经理让人生气的地方不多,就三处还是电话沟通的,算是滴水不漏。

1.作为经理怎么带的员工,就这么水平我都打电话骂他们两次了都没有惩罚过什么吗?

2.也不知道是太忙还是业务量爆炸膨胀了,做事情一点都不急,聊天记录里面能看到我不止一次问进度,都是托着。

3.卖方第一次签合同就感觉不好说话,一股娇惯出来的病。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完全没有跟卖方业主沟通过,这是导致第一次银行面签失败的直接原因。

到家了的经理是这个水平,下面的人可想一般?都不跟顾客沟通清楚就可以了?跟我们互联网的复制粘贴能跑就行的程序员是一个水平线的?

到家了中介---业务员篇,李茂强

这个人看得出来我生气冒火之后很努力,但是确实很不专业,非常不专业。第二次、三次面签,我问要带什么东西,一次性列个清单发给我?

他嘚啵得的随便按了两个发给我,然后我问:

结婚证带不带?要带!

收入证明开不开?要开!

工资流水打不打?要打!

这就是你们到家了网罗列的清单,漏的这些如果我不问,是不是明天再来回跑着玩?

一直是我在问这样带不带,那样带不带。我就想说,看完聊天记录后感觉我是中介,还是这几个到家了的像中介?

详细的清单给我我一次性跑到位,不行?到家了就是这个专业程度?据说还在学人家链家网,给人家提鞋子配不配?链家网之前我买个房子,顺风顺水的好吧?

⑤ 佣金和中介费有区别吗

分情况处理不同。像房屋中介,中介费国家有限制。像介绍工程的中介费国家没有限制。

⑥ 国家规定中介费应收取百分之几为合理

根据《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第六、七部分规定:国家规定中介费应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一般为总价的0.5-2.5%。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5.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七、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收费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建设部备案。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6)关于支付中介费佣金报告扩展阅读

中介费过高被起诉的案例:

2016年2月18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链家鲁谷店员工的介绍下,王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鲁谷街道某小区的房屋。认为链家员工提出的以总房价的2.7%收取中介费用过高,降价沟通未果后,当晚,王女士并没有下定决心。

“中介费用太高了,我看中的那套房子标价216万。按照房屋总价2.7%的标准,需要付出中介费5.8万余元。”王女士向记者说。次日,王女士继续通过其他房屋中介继续看房,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其他中介公司掌握的房源比较少。”

王女士称,当天,她又与链家员工取得联系,要求约业主进行商谈。在业主答应降价1万元,链家也承诺便宜2050元中介费的情况下,王女士同意签约。签约时,王女士被链家员工告知,2.7%的中介费包含了2.2%的居间服务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

王女士指出,该链家员工明确表示,上述《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必须一并签署,且合同中的印刷部分不能修改。记者注意到,王女士签订的《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有三方主体,包括房屋出卖人、房屋买受人以及提供房屋交易保障服务的一方——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

该合同约定,保障服务具体包括保管与交易相关的产权资料及其他重要材料、告知贷款审批进度、提供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等13项内容。“当时链家员工明确表示两个合同必须一并签署,我只能按照要求签订完了所有合同文本。”王女士介绍,签约后自己向链家共支付了5.6万元。

其代理律师张正鑫补充说,签约时中融信公司系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方按照约定签署完合同,但王女士心中的疑惑未消。在收集相关资料后,她认为,根据链家的介绍以及自己的买房经历,链家在2016年度北京市城六区存量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且存在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于是,王女士将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部分居间服务费及保障服务费,并支付合理支出,共计2万元。

“消费者对房屋中介机构提起反垄断诉讼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邱宝昌说,消费者起诉具有优势地位或市场支配性地位的企业,是对不公平的高价说“不”,这符合我国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⑦ 支付佣金中介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可否抵扣进项

支付佣金中介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对外支付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会自动生成在纳税 申报表中。

⑧ 国家对租房中介费如何收取有明确规定吗

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

(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

(三)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机构。

(8)关于支付中介费佣金报告扩展阅读:

租房中介费

第一、要明确中介公司服务佣金由谁支付,并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此时支付给中介公司的费用退不退还;

第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押金的用途,如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出现退租现象,业主可要求不退还押金或者如遇到承租户将房屋内家具设施损坏的,业主还可要求将此部分修补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违约金如何支付,支付多少,什么情况算是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时间等;

第四、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室内配套家用电器的详细名目列出,并注明新旧状态,还有水、电、煤气的表数记清,以防日后因此类事情产生矛盾。

总之,以上四点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因此,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权利、义务仔细分清,避免日后产生矛盾。

阅读全文

与关于支付中介费佣金报告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沪深交易所减持细则 浏览:633
包钢今日金属镨钕价格 浏览:215
2017年在册合规交易所 浏览:79
在哪可以学基金理财呢 浏览:575
杠杆业务收益 浏览:533
日本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 浏览:196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管理办法 浏览:327
香港金融机构运营人员 浏览:11
关联交易操纵利润 浏览:177
期货公司员工可以兼职吗 浏览:721
深圳市万宏泰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109
东方电热股票吧 浏览:29
外汇作为记账本位币 浏览:369
短线贵金属是什么意思 浏览:328
石油期货能放多久 浏览:713
全国燃气价格 浏览:135
中原证券考试 浏览:17
企业短期融资福建 浏览:629
93汽油批发价格走势 浏览:550
基金持仓比率什么意思 浏览: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