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我想问一下一个叫云联惠的。我以投资了,想把钱拿回来。该怎么办
是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吗?看到了回复一下,一般没上市的公司推出要和大股东协议即可
⑵ 云联惠给国家上交了多少税金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是黄观勇。[1]
2018年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5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联商城)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通告。[2]
经营状态
开业
成立日期
2014年01月06日
注册资本
100,001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观勇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快速
导航
企业事件
企业简介
2014年1月6日,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32号,注册资本为100001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等。
2015年4月,云联惠正式上线运营。[3]
云联惠的三大股东为广东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泓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黄明,三者分别持股43.91%,37.27%和18.82%。[1]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并依托该公司的“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4]
企业事件
传销被查
2018年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5]
⑶ 云联惠是什么。
云联恵是一个消费全返系统,消费者(会员)到联盟商家(会员)消费,联盟商家将每一笔销售金额的16%佣金缴付给云联恵平台,云联惠将消费者消费的金额按云联惠返还规则最终100%返还,商家缴付的16%佣金也按对平台促销工具的消费参与系统的全额返还。
云联惠商业模式是最先进的模式,因为他比的是人脉资源,你拥有多少人脉资源,将来就会拥有多少的财富,云联惠商务大系统,为你占有了人脉资源,建设人际财富网,提供了系统化大平台。
⑷ 云联惠的消费全返是什么意思呀
云联恵是一个消费全返系统,消费者(会员)到联盟商家(会员)消费,联盟商家将每一笔销售金额的16%佣金缴付给云联恵平台,云联惠将消费者消费的金额按云联惠返还规则最终100%返还,商家缴付的16%佣金也按对平台促销工具的消费参与系统的全额返还。
返还规则:消费的金额即时记录到消费者(会员)账户上的白积分(1元=100分)科目上;每满10000积分作为一个计量单元参与返还,不满一个单元不参与返还计量结算;返还速率按系统规则运算约每日万分之五左右,经过返还变成红积分;红积分经过兑换就可以变成账户余额(现金),返还账户余额(现金)满一百元可提现到实名认证的注册银行卡,不满一百元可在平台继续消费。按此规则推算,每月约返消费总额的1.5%,一年约返18%左右。
直到返还完全部消费金额为止
⑸ 现在云联惠到底什么情况
云联惠在2018年5月的时候已经被定为传销,并且被抓捕。
2018年5月9日凌晨,广州公安发布重磅消息。广州警方于5月8日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
2018年5月9日9时,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通告。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被立案调查。
(5)云联惠股东佣金扩展阅读:
2018年5月,广州警方成功侦破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案。经查,2014年以来,黄某等人依托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云联商城互联网平台。
打着消费全返等幌子,以线上线下积分返利为诱饵,引诱人员加入,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形式发展会员和代理。
涉及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到案后,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对利用云联商城平台实施传销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⑹ 云联惠涉嫌传销 会员的钱会被国家没收吗
不会,会由相关机关进行清算退回。
一、在2008年,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处非联发
〔2008〕4号)第48条规定:“专案组通过清收债权、保全资产,以及将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
涉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等方式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二、在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第5条就更加明确的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
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
三、已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
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
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
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6)云联惠股东佣金扩展阅读: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非法集资犯罪
而从广义上而言,《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罪名共计七个,分别是《刑法》
1.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当中的非法经营证券、基金五个罪名属于
刑法上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罪名)。
二、在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第5条就更加明确的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
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
2、已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
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
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3、……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
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4、因此,对于传销犯罪涉案平台的资金,目前早已不是粗暴的收缴了之,而是安排专门的部门进
行清退工作,即虽然在具体的案件中,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传销犯罪案件,很多会员、投资人
的身份是集资参会人和传销活动参与人,但在退赔问题上,其地位是比照刑事案件”被害人”的
标准进行的。
网络文库--《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
网络--《刑法》
⑺ 云联惠的商业模式合法吗
云联惠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商业模式呢?先从它的返还机制来说吧,它们的机制是这样的:
云联惠是以电子商务作为依托,不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不改变商家经营方式,为商家和消费者搭建一个更好的桥梁,消费者到云联惠平台消费可以得到100%全额返还,商家用云联惠平台销售产品拿出每笔交易的16%佣金给予云联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