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产代理公司佣金收取比例为多少
按房屋成交价格,买卖双方各1%,实际这项费用全由买方支付,因为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把这些都计入到房价里面,共计2%。另外有些地方或者是房地产代理公司可能会按3%—4%计算佣金,你在委托代理买卖房屋时,需要事先了解清楚。
2. 开发商给房地产代理销售公司的佣金比例
你的问题很复杂,但是你的分值也很高,我自己就开设了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主要在上海、苏州、无锡等地有业务在操作,给你一些建议吧。
1、你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是公司注册问题:注册销售代理公司基本专业需要是三个经纪人证书,这样你的公司营业范围里才能从事房地产销售代理或者销售经纪业务;
如何取得,首先找同行或者朋友,用借或者租用均可以,另外这类型工作,建议你可以找一家本地的(你想在什么地方注册,就找这个地方的代理公司)专门做企业注册代理公司的问问;
2、关于代理佣金:根据城市不同、项目品质不同、自我实力和开发商公关关系不同均有些微差别,但是一般住宅在1-2%,商铺1.5-5%,这个就看自己关系和实力情况而定;独家代理和联合代理的收费标准差别不大,大致也是这个范围。
3、具体业务开展,就更复杂了,如果你尚未入行,建议能找几个入行3-5年的人共同运作公司,有经验有专业有人脉的人便于你的业务开展;取得业务其实方式也就两种:参与投标和通过独家接洽,谈合同谈运作思路就可以。
友情提醒:公司不易急着注册,公司只是业务开展的平台,如果能先有业务再有公司也是可以的,如果没业务,即使注册了公司也是白花钱;当然先有个平台,又有经验的人共同合作和指导,更有利于业务的开展。
希望答案你能满意,这是我这么多年的些许经验,问题太泛,当然答案也比较笼统,这是一个行业不是一段文字就能说清楚的,这是一个领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道到明白的;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qq:627215638
3. 房地产给代理公司怎样支付佣金
房地产给代理公司怎样支付佣金?
一般房地产企业在房屋销售时,是请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销售的。与代理公司首先签定代理销售合同,支付佣金按实际收款额*(0.4%-05%),计算,每月月底结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务业劳务发票。给房地产公司,支付时做:
借:销售费用--销售代理费
贷:银行存款
4. 房产销售代理公司收到代理费会计分录及成本怎么计算
贵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从事房产销售代理,
是服务为主,
没有自已的产品销售,
所以不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相关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相关费用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5. 什么是佣金,和介绍费有什么区别
佣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根据回佣金是否在价格答条款中表明,可分为“明佣”或“暗佣”。" 明佣 " 是指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约定佣金率。若中间商从买卖双方都获得佣金,则被称为"双头佣" 。 说合买卖的中间人,在中国史籍上早有记载,《史记·货殖列传》称之为驵侩。宋以后称为牙行。到了近代,牙行又称牙纪、行纪,牙商又称经纪人。牙行在交易中起着评物价、通商贾、代政府统制市场、管理商业的作用。牙行凭借其特权将经营范围从为买卖双方作介绍,扩大到代商人买卖货物,代商人支付和存储款项,运送货物,设仓库保管货物,代政府征收商税等。
介绍费一般是中介费。
中介费是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
6. 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取费标准
这个各地收方标准不同的
而且还要看销售方式,是否包销,是否溢价
还有服务内容包含,是否包含推广渠道等等这一块
一般如果是裸销,就是总盘价的1%
如果在加入其他内容,广告推广,营销服务等等,2-4%之间
如果是溢价销售,一般就是1-2%之间
然后,还要看乙方公司名气,如果是易居,世联,并承诺且保证完销周期,那价格还能往上涨一涨
包销只定底价,甲方不在给予费用
前三种,代理公司入场前,可以向甲方申请开办费
7. 房地产中介——佣金同信息费的区别
D,E佣金是别人给你提供服务的一种合理收费,信息费当然就不是的拉
8. 房地产佣金属于什么银行用途
佣金其实就是服务费,地产从业人员利用他们所掌握的信息资源,专业的知识为客户找到合适的物业,交易成功后收取一定的费用,就是佣金。佣金一般是按照成交金额(包括买卖成交、租赁成交等等)乘于一定的比率,不同服务不同比率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或者是一些研究、策划、评估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可以称为佣金的,收取同样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9. 什么是房地产佣金
房地产佣金支付是当前房地产法律纠纷的一个热点问题。深圳现行的房地产中介通行的做法就是买卖双方、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由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化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能否说明房地产中介公司一定合同成立呢?房地产中介公司能否依据这个合同收取报酬,这是一个争议问题。深圳法院系统以及仲裁委所做的裁决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看法。深圳法院系统认为房地产买卖双方签订由中介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一个预约合同,只有买卖双方签订了由国土房产部门提供的房地产现售合同,才认为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依据这样的合同才能收取居间报酬,但是深圳仲裁委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
一般人认为深圳现行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行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个是居间合同关系,一个是房地产买卖关系。但是我认为除了居间合同关系和房地产买卖关系以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关系。就是委托代理关系。因为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后,不仅提供了居间服务,还提供了产权调查、按揭担保、产权过户等委托代理事项。所以我认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后,房地产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就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并依据这样的合同可以向委托人收取居间报酬和委托代理费。这两项费用我认为是构成了完整的房地产中介佣金。(作者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10. 房地产中介服务中佣金、回扣、差价区别
中介佣金就是服务费,回扣应该算是好处费吧?不合理。差价那就是交易额的差价,这个东西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