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资企业外币减资会计处理外币因汇率变动,形成汇兑收益未实际结汇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好!
问题1、美元减资汇率差异计入“留存收益”不正确。
原因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以该汇兑差额应计入“财务费用”。
问题2、汇兑损益的财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处理方式一致,账务处理后进入利润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不需要单独处理;
就您问题中的业务,汇兑损益是对应银行存款的,不是对应实收资本。银行存款的汇兑损益期末都进行了账务处理,您所说的两部分汇兑损益也自然进入了利润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需要单独处理。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第十一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Ⅱ 朋友单位是外资企业,原注册资本是700万美元,当初的汇率是8,即折合人民币5600万。现在单位要减资150万美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发布的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第八条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外币与人民币或者外币与外币之间的折算,应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
个人认为减资的150万美元,应该按照在外管局变更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而550万美元应当按照当初的8.27计算。
仅供参考。以你们当地外管局的解释为准。
Ⅲ 外资减资的汇率差是按汇款当天还是工商变更,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则确定的
汇率差是按照汇率当天的变更来进行计算结果的。
Ⅳ 求外资企业减资会计分录
要看当时公司相关约定和公司的记帐本位币。
1、如果当时按汇率折算的(370*8.2158)
借:银行存款 -美元户 370
贷:实收资本 3039.85
减资时,如果不考虑相关资本公司和利润,
借: 实收资本 170*8.2158
贷 银行存款 170*8.2158
2、如果当时按美元入帐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370
贷:实收资本 370
减资
借:实收资本 17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170
一般情况下,1的可能性大一些。
Ⅳ 实收资本需要调整汇兑损益吗
1、实收资本不需要调整汇兑损益;
2、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3、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汇兑损益
Ⅵ 中外合资企业清算注册资本为美元,要以清算日汇率折算美元后的差额交税吗
清算后要折算美元后的差额交税。
而且公司在清算的时候就需要补交注册的费用。在公司清算之后,如果公司股东有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该公司股东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是分配公司财产的时候,以股东未出资的数额危险,不分配剩余财产。
首先要组成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都是在合营企业做董事中选择。如果董事不能担任,或者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的成员的时候,企业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清算委员会至少要有三个人组成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而且清算委员会的任务,要求对总会合营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出清算方案,然后提请董事会议后执行。
Ⅶ 为什么不同国家之间会存在汇率差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独资,减资汇款出境,减资时会产生汇率差(就是注册时的汇率和现在收回投资时的汇率不同产生的),在会计处理上是资本溢价,且现在没有分配给股东,这个马上就要转增资本,那么这个资本溢价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答复: 你好,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Ⅷ 外商企业减资产生的汇兑损失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借 实收资本
财务费用
贷 银行存款
Ⅸ 外资减资产生汇差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Ⅹ 我公司是外资企业,已办理了外汇资本金减资,外汇局要我公司到银行反馈,反馈的内容是什么
带着外汇登记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开户行变更就可以了。你们以前没开的话,可能要出个证明。具体的问外管局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你也可以委托给一些中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