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杠杆收购要付出哪些成本呢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s),是指收购者用自己很少的本钱为基础,然后从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借贷大量、足够的资金进行收购活动,收购后公司的收入(包括拍卖资产的营业利益)刚好支付因收购而产生的高比例负债,这样能达到以很少的资金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这种收购战略曾于20世纪80年代风行美国。
目录
1基本信息
▪ 简介
▪ 复兴
▪ 操作过程
▪ 杠杆购并在中国
2好处
▪ 对管理人员有激励效应
▪ 其它好处
3适用条件
▪ 稳定的现金流量。
▪ 稳定而富有经验的管理层。
▪ 充裕的成本降低空间。
▪ 一定规模的股东权益。
▪ 收购前较低的负债。
▪ 易于分离的非核心产业。
1基本信息
简介
杠杆购并(leveraged buyout)起源并风行于美国。今天,在变革的中国,其生命力已初露端倪。杠杆购并就是收购方主要通过借债来获得目标公司的产权,即借助财务杠杆作用完成购并活动,因而被称为“杠杆购并”。杠杆购并资金来源于风险资本,即称为风险杠杆购并。
复兴
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购并”在美国由来已久,但为什么从70年代后期开始,杠杆购并会在美国复兴呢?它兴起的原因和背景是什么?总的来说,主要是由于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美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这一时期发生的通货膨胀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很大.通货膨胀对公司资产的价值和运用都有直接的影晌。第一,通货膨胀使公司资产的名义价值超过其历史成本。美国1981年” 经济复兴税法” (ERTA)允许企业对新购进的旧资产和全新资产采用加速折旧。企业利用这一机会收购资产,可以在较大基数之上从头加速提取折旧.而且,依据美国1986年税制改革以前的税法,全盘收购对企业税赋更为有利,因为税法规定;清算中的企业出售其资产可免缴资本收益税.第二,通货膨胀使企业实际债务负担减轻.因为债务利息率是固定的,并不随物价指数上涨而升高,从而通过举债可以获得通货膨胀带来的部分收益,进而转移债务负担。
(二) 税法的变动是促进杠杆作用兼并的另一重要原因。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联邦所得税率(适用于公司营业收入)与资本收益税率之间差异较大,相比而言,美国联邦所得税率偏高,而资本收益税率偏低,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股票市场的繁荣。70年代后,国家对税率进行了调整:所得税率下降为50%,资本收益税率 的上限提高至35%。两者税率差距缩小,使得股票交易在70年代处于“零增长”时期,很多股票不得不以低于公司帐面价值的价格出售。股票的上市与发行也不活跃,企业主要以借债来融通资金。而且,持续的通货膨胀及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使得借债更为合算。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法”使得职工持股计划(ESOP)更具吸引力。职工持股计划,是一项鼓励职工购股、参股,增强职工参与意识的计划方案。利用该计划,可以从银行贷款购买公司股票,并且在利率和本金偿付上享有优惠。因而,公司通过ESOP计划借进贷款更加有利可图。
(三)购并活动需要巨额资金,金融机构的贷款是购并资金的重要来源。由于政府对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机构之间竞争加剧,金融机构自身取得资金的成本也在上升,这使得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努力寻找放款渠道。1978年以前,为杠杆并购提供贷款的只是少数大保险公司。而现在,各种金融机构都设置有专门的并购部门。据估计,并购所需资金90%是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并且贷款的数目和种类都在不断增多。
综上所述,通货膨胀、税制修改、充足的金融市场是促进杠杆购并的三个宏观经济条件。为适应宏观经济变动,企业纷纷采取措施,期望从中获得好处,杠杆购并随之兴起。
风险杠杆购并与一般杠杆购并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债务资金不是来源于银行贷款,而是来源于风险投资资金。而且风险杠杆购并的资金运用也与一般杠杆购不同,它是用于富有创新精细和潜在市场的风险企业。
操作过程
下面以杠杆购并的一种典型形式,即把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杠杆购并转为非上市公司为例,介绍一下杠杆购并的主要过程。
第一阶段:筹措接管所需要的资金,以及设计出一套管理人员激励体系。通常情况下,由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或接管专家们领导的收购集团提供10%的资金,作为新公司的权益基础。以股票期权或认购权的形式向管理人员提供基于股票价格的激励报酬。这样,如果企业经营得好,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的股份额将不断增加,一般最终会高于30%。所需要资金的50%到60%通过以公司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有抵押收购贷款。该贷款可以由数家商业银行组成辛迪加来提供。这部分资金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或专门进行风险资本投资或杠杆收购的有限合伙企业来提供。如果资金来源为风险投资,这样的标杆收购就叫做风险杠杆购并,其他资金以各种级别的次等债券形式,通过私募(针对养老金基金、保险公司、风险投资企业等)或公开发行高收益率债务(也就是垃圾债券)来筹措。
第二阶段:组织起来的收购集团购买目标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股票(购买股票形式),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所有资产(购买资产形式)。为了逐渐偿还银行贷款,降低债务,公司新的所有者将公司的一部分出售,并大力降低库存。
第三阶段:管理人员通过削减经营成本,改变市场战略,力图增加利润和现金流量。他们将整顿和重组生产设备,增强库存控制和应收账款管理,改变产品质量、产品线及定价,调整雇员工作,并努力与供应商达成更为有利的条款。为了按时支付大大膨胀的债务,他们甚至将进行裁员,并削减在研究和新厂房设备方面的投资。
第四阶段:如果调整后的公司能够更加强大,并且该投资集团的目标已经达到,该集团可能使公司重新变为公众持股公司,称为反向杠杆收购。这个过程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权来实现(这一发行通常称为第二次公开发行)。这样做的一个原因就是为现有股东提供流动性。此外,一项针对1976年到1987年间72家进行反向杠杆收购的企业进行的研究揭示了86%的企业打算用第二次公开发行筹集的资金来降低公司的杠杆率。进行反向杠杆收购的大多数是成功的杠杆收购公司。以上除第一阶段以外,风险杠杆购并与一般杠杆购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杠杆购并在中国
当前,中国经济改革正全方位进行,然而重中之重在于企业改革。在企业改革中,“购并”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越来越爱到政府和各届的重视和青睐。 中国现代的经济结构以及企业制度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到了必须进行调整和升级的阶段。一些历史累积问题只有通过比较剧烈的手段才能解决。例如,对一些包袱沉重且缺少存在必要的企业实行破产或兼并。但是,中国目前的社会政治与经济体制不容许企业大规模破产,而将众多劳动者抛向街头。因而,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备的情况下,需要主要运用兼并和资产重组这种比破产更温和的手段来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
我国由政府推动的资产重组和企业兼并活动始于1984年,到1988年达到一个小的高潮。1989年经济紧缩后逐渐终止。1993年开始的经济软着陆使政府重新起动购并与重组。十五大召开后,企业改革力度加大,步伐加快,再加之市场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这一切都为企业购并创造了良好的土壤。可以说,企业购并的新时代已经到来!
作为购并形式的一种,杠杆购并在中国具有其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一,我国目前存在大量应该被收购的企业,这些企业拥有相当数量的有形无形的资产,便资产运营效率较低,迫切需要进行重组,寻找出路。
第二,除了极少数实力相当于雄厚的公司之外,大多数优势企业无法完全靠自有资金进行购并活动。况且,即使资金雄厚的公司,出于资本结构优化等方面的考虑,也可能通过举债实现购并。
第三,我国金融机构存在数万亿的存款,这些存款急待寻找有效率的投资渠道。
综上所述,尽管在实际运作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系列的障碍与困难,但“杠杆购并”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调整方式,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兴起和发展,我国的风险杠杆购并也将会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方式。
2好处
对管理人员有激励效应
下面主要分析一种典型的杠杆收购(把上市公司转为非上市的杠杆收购)杠杆收购,尤其是管理层收购(以目标公司管理层为主要推动力量的杠杆收购),使管理人员持股增加,从而增加了他们提高经营业绩的动力。首先,一些高效益的投资项目需要管理人员付出极其艰辛的努力,因此,只有在管理人员获得与该项目收益相应的收益时,该项目才会被采纳。但是,外部股东可能会认为对这些管理人员报酬合同“过于慷慨”。在这种情况下,将上市公司转为非上市有助于报酬协议的达成。其次,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可能浪费资源,以在潜在的竞争者和外部的股东面前保住自己的职位。他们可能进行一些利润并非最高、但收益比较容易受到外部人士注意的项目。转为非上市可以消除这类成本。一般说来,按管者持有大量股权。因此,他们会密切关注接管后的企业管理。这将减少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信息不通畅、不对称现象。从这种角度来说,杠杆收购导致的“股权集中”反映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再结合,这必然会降低代理人成本。再次,自由现金流量往往促使管理人员进行奢侈的支出,而不是将其作为股息分发给股东。通过杠杆收购而增加债务,可以迫使这些现金流量被用于偿还债务。此外,杠杆收购是支付股息的有效替换方式。相对于股息的发放来说,管理人员对于偿还债务的自由选择余地就比较小了。因此,债务的增加减少了管理人员对自由现金流量的分配权;杠杆收购减少了自由现金流量引致的代理人成本。债务的增加也会给管理人员带来压力,并促使其加倍努力,以避免公司破产。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杠杆收购代表了一种债务约束行为,对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下面两组数据可作为上述理论的经验证据。第一,在管理层收购后,管理人员持有股权比例大大增加。一项1980年到1986年间对76例管理层收购的抽样表明,接管前,总裁和管理人员的持股份额比例分别为1.4%、5.88%。按管后,分别变为6.40%和22.63%。因此,管理人员所有权在接管后增加了三倍。第二,杠杆收购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人员通过对重新上市的公司的第二次公开发行公告书的发现,超过2/3的企业(72家中有54家)揭示了在杠杆收购后至少进行了一项重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重新调整资产(生产设备重组以及资产剥离等等)、采取成本降低计划、改变市场策略(包括产品线、产品质量、定价以及客户服务)等等。作为这些重组活动的结果,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了很大改善。在35例可以获得相关数据的案例中,对于中等规模的企业,在杠杆收购后到第二次公开发行前这段时期(平均为29个月)中,以不变价格衡量的总销售额增加了94%,毛利润和经营利润分别上升了27.0%和45.4%,成果是比较显著的。
其它好处
(1)对被收购方而言:
由于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的变化,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可能已不再适宜继续经营,那么可以通过杠杆收购卖出股权同时保全自己员工的利益,避免劳资冲突。另外,如果股票市场不活跃,很多股票的市价低于其资产净值,而杠杆购并却能在市价基础上为其支付一笔溢价;对于那些“烟囱工业”(夕阳产业)来说,因为发展前景不乐观,这种溢价效应更加明显。
(2)对于收购方而言:
a.杠杆作用,以少量的投资购得一家颇具规模的企业,并充分享受高额负债带来的杠杆作用。
b.纳税优惠,高杠杆带来更多利息避税。帐面资产价值增加带来较高折旧;如果被收购方是亏损企业,还会产生亏损递延等等作用。
(3)对债权人而言:
可获得高于优惠利率3-5个百分点的利率好处,另一方面又可通过接受抵押、担保,参股等多种形式降低贷款风险。
(4)对政府而言:
前面提到参与杠杆购并的公司可以获得纳税优惠,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财富由国家转向企业,国家利益受到损害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在杠杆收购中出售的股票,股东要为相应的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另外,如果以后企业变得更加强大并重新公开上市,公司将会交纳更多的公司税。
为什么国家和企业均可受益,原因就在于杠杆购并往往会带来价值创造的过程。这在前面所述的管理人员激励效用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启示。另外一个价值源泉可能来自杠杆购并带来的资产重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适用条件编辑
何种企业适合杠杆购并很难一概而论。然而,一般而言,并购目标对并购方的吸引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稳定的现金流量。
债权人对现金流量的稳定性尤为关注,在他们看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甚至比其数额大小还要重要。
稳定而富有经验的管理层。
贷款方对于收购目标的管理人员的要求往往比较苛刻,因为只有管理人员尽心尽力,才能保证本金和利息如期偿还。人员的稳定性一般根据管理人员的任职时间长短判断。管理人员就职时间愈久,则贷款方认为他们在完成收购后留任的可能性愈大。
充裕的成本降低空间。
杠杆收购后目标公司不得不承担新的负债压力,如果公司可以比较容易地降低成本,那么这种压力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冲,可能的降低成本措施包括裁员、减少资本性支出、清理冗余设备、控制营运费用等。据统计,美国公司发生并购后,行政人员的平均裁减比例为16%,而生产线上的工人的裁减比例则微乎其微。
一定规模的股东权益。
目标企业用于抵押的资产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某种保护,再此基础上,如果收购方能够做一定数额的权益投资,如增加一定的股本金等,那么债权人的风险就可以得到进一步的缓冲。进入九十年代以来,贷款方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有所增强,因此对收购方权益投资比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收购前较低的负债。
如果目标企业在收购前的负债低于可抵押资产的价值,那么收购方在收购该企业后就可以承担更多的债务。而如果目标企业已经是负债累累以至资不抵债,那么收购方就不能获得新的负债能力。
易于分离的非核心产业。
如果目标企业拥有较易出售的非核心部门或产业,那么,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出售这样的部门或产业,迅速地获得偿债资金。这是能够吸引贷款方的优势之一。
2. 什么是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LBO)是指公司或个体利用自己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另一家公司的策略。交易过程中,收购方的现金开支降低到最小程度。换句话说,杠杆收购是一种获取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方法。
杠杆收购的突出特点是,收购方为了进行收购,大规模融资借贷去支付(大部分的)交易费用。通常为总购价的70%或全部。同时,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为借贷抵押。借贷利息将通过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来支付。
杠杆收购的主体一般是专业的金融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是以合适的价钱买下公司,通过经营使公司增值,并通过财务杠杆增加投资收益。通常投资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钱,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抵押借款、机构借款和发行垃圾债券(高利率高风险债券),由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及收益作担保并用来还本付息。如果收购成功并取得预期效益,贷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资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除非有债转股协议)。在操作过程中可能要先安排过桥贷款(bridge loan)作为短期融资,然后通过举债(借债或借钱)完成收购。杠杆收购在国外往往是由被收购企业发行大量的垃圾债券,成立一个股权高度集中、财务结构高杠杆性的新公司。在中国由于垃圾债券尚未兴起,收购者大都是用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向银行借贷来完成收购的。
参考资料:http://ke..com/link?url=_CEa0H33u-tOd_nPKnkUPpFyHN-P3yp7uhxTxRSjQsVTy_WEm_wu_XSLHJ0UqBtg
3. 杠杆收购的条件
浅议杠杆收购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杠杆收购中的杠杆即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应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即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为: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 10%,如此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1)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麽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的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一是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二是由于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融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奕,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得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 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成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 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目前中国国企运用杠杆收购有诸多有利条件,比如政府为保持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启动经济的措施,鼓励通过国企购并进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产业结构,人民银行一再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增加货币投入,以及启动财政杠杆等。然而,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减少对猎物企业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机,通过杠杆收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国企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把杠杆收购引 向健康轨道。在中国,杠杆收购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据的保障,但在 实际经济生活中也并非是空白。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 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予以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深圳宝安 收购延中股份,数年后又减持股份回收投资并从中获利。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等等。可以预见,随着中 国产权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杠杆收购必将受到重视。然而,目前中国国企涉足 的杠杆收购还只能算是一种“准杠杆收购”,并非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但杠杆收购 在中国国企资本运营中的具体运用,仍不乏启发性和借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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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运用杠杆收购最难的问题就是融资问题,所以,我觉得你提的问题从实务上说,主要是融资条件是否具备。因此,我选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4. 什么是杠杆收购啊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
杠杆收购中的杠杆即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应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即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为: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 10%,如此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1)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麽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的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一是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二是由于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
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融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奕,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
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得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 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成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 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目前中国国企运用杠杆收购有诸多有利条件,比如政府为保持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启动经济的措施,鼓励通过国企购并进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产业结构,人民银行一再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增加货币投入,以及启动财政杠杆等。然而,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减少对猎物企业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机,通过杠杆收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国企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把杠杆收购引 向健康轨道。在中国,杠杆收购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据的保障,但在 实际经济生活中也并非是空白。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 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予以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深圳宝安 收购延中股份,数年后又减持股份回收投资并从中获利。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等等。可以预见,随着中 国产权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杠杆收购必将受到重视。然而,目前中国国企涉足 的杠杆收购还只能算是一种“准杠杆收购”,并非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但杠杆收购 在中国国企资本运营中的具体运用,仍不乏启发性和借鉴性。
5. 什么是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来是指收购方利源用自己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以取得大规模的融资去收购另一家公司,并且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为借贷抵押,以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来支付借贷利息的收购策略。 杠杆收购的主体一般是专业的金融投资公司,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是以合适的价钱买下公司,通过经营使公司增值,并通过财务杠杆增加投资收益。通常投资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钱,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抵押借款、机构借款和发行垃圾债券(高利率高风险债券),由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未来现金流量及收益作担保并用来还本付息。如果收购成功并取得预期效益,贷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资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除非有债转股协议)。在操作过程中可能要先安排过桥贷款作为短期融资,然后通过举债完成收购。杠杆收购在国外往往是由被收购企业发行大量的垃圾债券,成立一个股权高度集中、财务结构高杠杆性的新公司。在中国由于垃圾债券尚未兴起,收购者大都是用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向银行借贷来完成收购的。
6. 商业银行并购后资本金是怎样变化的,请分析一下,以及补充资本金的渠道。急!!
一、目前,我国现行的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现金收购、证券(股票、债券)收购、银行信贷等。但这些融资支付方式局限性较大,无法满足重大并购的复杂情况和资金需求:
1.仅仅依赖收购方自有资金,无法完成巨大收购案例。
2.银行贷款要受到企业和银行各自的资产负债状况的限制。
3.发行新股或实施配股权是我国企业并购常用的融资方式,但它却受股市扩容规模限制及公司上市规则限制,许多公司无此条件。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也是可使用的融资方式,但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资产规模、负债、偿债能力方面均达到一定要求,方有资格发债。上述并购单一融资方式显然制约了多数并购重组的进行。在此情况下,杠杆收购融资方式就成了我国并购市场亟待探讨和开拓的融资方式。
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组合可因各国具体金融环境而异,并不一定完全照抄美国模式。例如,在我国,杠杆收购不一定要以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作为担保融资,也可用收购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或以并购双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担保融资。对于许多公司企业,杠杆比率不宜太高,但参与者必须是信用高的公司和金融机构。高风险高收益的垃圾债券不宜采用。自有资金和现金支付也应占有一定比例。运用股票和债券融资还必须符合国家监管机构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国家监管机构也需要对有信誉的公司、银行、证券交易商放宽融资限制,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资产重组。商业银行并购后资本金不一定会发生变化,作为交易,按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如下:
1、发行股票是筹集
最基本的形式,
2、
,对
而言根据业务需要
也是筹集资条重要途径,可以及时补充业务发展对
的需求
3、引进战略投资者,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
4、发行可转换债券
5、发行次级债券
6、国家注资
7、内部积累
7. 福师09春学期《财务管理》作业一
40.C
41.C
42.B
43.A
4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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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杠杆并购为什么要叫杠杆并购 急急急!!!!
1) 杠杆收购复作为收购的一种形式制主要强调其收购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借款而非自有资金。
2)财务杠杆不牵涉到收购,只是企业自身日常经营中,在一定范围内的负债经营。经营杠杆和上述两个概念距离最远。因为和借款没有关系,只是针对生产成本中的固定成本边际效益递增的探究。
换句话说应该可以将经营杠杆归为规模效应的范畴。而前两者是企业融资范畴,区别在于融资后的用途不同,一个用于收购,一个用于自身经营。
9. 杠杆收购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杠杆收购中的杠杆即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应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即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为: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 10%,如此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1)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么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的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一是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二是由于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融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奕,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得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多,需要合适的融资途径来解决资本运营环节的 大量资金,即使少数有条件以自有资金购并的国企,也成考虑适度融资,以实现资本结构的 最优化,降低收购资金成本。目前中国国企运用杠杆收购有诸多有利条件,比如政府为保持 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启动经济的措施,鼓励通过国企购并进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产业结构,人民银行一再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增加货币投入,以及启动财政杠杆等。然而,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就要在遵循政府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减少对猎物企业的盲目性炒作 和投机,通过杠杆收购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国企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把杠杆收购引 向健康轨道。在中国,杠杆收购尚未被各方普遍认识和接受,更缺乏法律依据的保障,但在 实际经济生活中也并非是空白。比如被广泛关注并引起强烈反响的“中策现象”。香港中策 集团公司一方面通过国际金融资本,另一方面采用压低收购价格、分期付款、拖延付款等方 法降低资金支出,大举收购中国国有企业,并予以转手出售所购的国有企业股权。深圳宝安 收购延中股份,数年后又减持股份回收投资并从中获利。武汉大地集团曾以分期付款方式兼 并了有九十八年历史且规模比自己大一部的国有企业武汉火柴厂。等等。可以预见,随着中 国产权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杠杆收购必将受到重视。然而,目前中国国企涉足 的杠杆收购还只能算是一种“准杠杆收购”,并非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但杠杆收购 在中国国企资本运营中的具体运用,仍不乏启发性和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