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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公司成立

发布时间:2021-05-06 20:55:51

㈠ 为什么股票要先有公司才成立

股票是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划分的凭证。所以先有公司再有股票。

㈡ 如何成立股票发行公司

不是叫股票发行公司,按你的意思应该是说如何成为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首先得成立股份公司,满足上市条件后向证监会申请发行新股上市,得到证监会批准后就可以发行公众股并上市了。公司上市条件,可参阅相关的资料,网络知道里面也有。

㈢ 请问,有谁知道股票公司的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这点上我国和美国不同,不允许分期缴纳;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是一个例外,可以分期分批投入。

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业务不同,有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中:(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对于经纪类证券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0万元。

凡是投资人,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上,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同时,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 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各自的出资,但是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个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带有浓厚的人合色彩,强调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同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这个也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之间的人合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由全体投资人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经营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机构由总经理拟订,董事会决定,所以这个O、那个O啥的都是自欺欺人的面子货而已,只有总经理和董事是真正法律承认的管理者……在决策形式上,股东会中是以每个股东持股多少作为表决权的基础,其中涉及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要问题时,必须经过法定的2/3以上表决权通过,这里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 它和有限责任公司一起人为是现代公司两大基本形式。在英美法系中,股份公司被称为是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它是通过发行股票集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一定法律程序组建的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负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1、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一定的章程、法律程序设立,它以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资产,承担债务,自主运营,独立地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仅以自己股本额为限承负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也仅以公司本身的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负有限责任。股东的其他财产与公司债务无关。(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3、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权平等。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按持股比例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一权、一权一利一责,股权平等。在这里,股东的个人身份、名誉、地位不再具有意义,任何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他就是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但无最高数额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国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东人数的最低限额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如美国、法国、日本规定为7人,德国规定为5人,我国的《公司法》则规定“应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由于股份公司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把社会上广为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因此股权是相当分散的,也因此股东人数是无需有最高限额规定的。

5、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成为法人财产。在这里,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明确地分离开来,经营权也和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分离开来。股份公司集资成立后,其资产独立化为法人资产,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其产权转化为股权,他握有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权赋予的一切权利,但不得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企业法人是公司资产的法人所有者,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可退回,但可自由转让,具有充分的流通性。这一特征是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连续性的需要,只有保证法人资产的完整性、稳定性,公司运营才能连续和稳定。但股东可转让和买卖股票,股票的转让和买卖,事实上就是股权的转让和买卖,股票一旦转让或卖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让和卖出。

7、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财务公开原则。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定期公布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定期将年度报告和有关的财务报表,如经营报告书、资产负责表、损益表、盈利分配表、财产目录等公诸于众,以便加强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了解和监督,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8、股份公司有严密科学的管理体制。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聘用的总经理,(有的还设有监事会)权、责、利明确,形成了相互制衡的高效运转的机制,从而保证了企业具有长期行为,保证了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各方面的利益。

股份公司的这些特征使它具有许多优势,使它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规模经营的最佳组织方式。在市场经济国家大中型企业通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这些大的公司占企业总数比例不大,但它们的产值、利润、就业人数却占比例很大,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资料:http://..com/question/3639856.html
回答者: hanhhh321 - 初入江湖 二级 9-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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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共 3 条
首先纠正一下错误: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形式目前只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者区别在于,股份有限公司不论大小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这样的组织机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只设1名执行董事和监事,而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回答者: 燕青投资 - 试用期 一级 9-21 16:20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9.、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10.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㈣ 股票市场是哪一年成立的

你问哪一个啊
1602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印制了世界上最早的股票——东印度公司股票。
1680年全球第一家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在荷兰成立。
1685年德国柏林证券交易所成立。目前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是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也是欧洲证券交易中心之一。
1724年法国巴黎证券交易所成立。
1773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在“乔纳森咖啡馆”成立。
1790年成立了美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
1792年,“由每日聚集在一棵梧桐树下的商人”建立了现今全球最著名的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
1877年瑞士苏黎世证券交易所成立。
1878年日本东京、名古屋成立了股票交易所。战后,1948年东京证券交易所重建和恢复。
1914年香港证券交易所成立。其后60年代末、70年代初,又成立了远东、金银、九龙等证券交易所。1980年,上述四家交易所合并成立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1956年韩国达议股票交易所成立。
1962年台湾证券交易所成。
1971年美国“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即纳斯达克市场成立。
1973年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0年、1991年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

㈤ 股份公司是如何设立股份的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一)应为5人以上作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5人;
(二)全部资本分成若干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数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确定其权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在股票市场上发行和流通;
(四)公司具有较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公司的议事规则及办事程序均有明确规定。组织机构较充分地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
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备的优势,
一是可以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融资能力强,
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动,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设立条件及程序更为严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可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募集设立可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其设立程序比发起设立更为严格。

㈥ 公司成立前1日把股票交于股东手中

没有这样的说法。“股票”是在公司上市之后才有的。中国公司股票一般分为上交所股票和深交所股票。公司刚成立之时,不可能上市,也没有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

㈦ 注册股票投资公司都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的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 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三、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四、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公司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核定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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