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股票转增登记日头几天买的可参与转赠
可以!股票转增登记日(应该称之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之前买入该股就能参与转增。
❷ 可以在公司宣布转增股的当日买入股票吗
买卖股票与公司宣布什么事项无关,只要该股票不停牌,都是可以买卖的,但通常像这种公布重大事项的,一般要停牌.所以当日不能买卖.
另:转赠股后,股价会除权,如10转赠8的意思是公司全部股票的数量要比原来增加80%,个人手中持有的股票也同样增加80%.除权就是除去权利,即除权日及以后买入股票的人就不会得到80%的增股.但为了公平,转赠日前后买入的人不产生盈亏,股价变为原来的80%,即可以较低的价格买入,这就是除息.
❸ 太平洋说是要转增股票大概是那天开始转增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 2016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 下午 2:30-4:30
议案三、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7
同时,公司具备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两个月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能力,具备可行性。
9.9号股东大会同意的话,两个月内,实施方案
❹ 股票的转增股票应该什么时候到帐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其除权除息日的相关转增股并不会在除权除息日当天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前到帐的,那些转送股要等到除权除息日当天交易结束后,经交易清算后才会到帐的,一般来说要等到晚上九点半以后才会到帐(一般那一个时间当天的交易清算就会结束),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送转股是在股票登记日(也就是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的当天交易清算结束时就会到帐。至于配股一般是要在配股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相关的新增股票才会到帐的
转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的方式
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真正的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❺ 问下上市公司分红或者转增股票是在发出信息当天送还是以后送
你按F10 看下公告就可以了。
他是有规定的日期的,除权日,除息日,派红派息
❻ 转增股一般发公告后多久才到账
转增股和发公告到账没有关系。
转增股不是在发公告后多久到账,而是要看具体的股权登记时间,明确了股权登记时间,就明确了到账时间。股权登记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是除权日,再下个交易日,就是转增股到账日。
关系
相同点
1、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股相似。
2、它们都有以下程序:
股权登记日,收盘持有股票者,被确认享有红股或转增股。
除权(除息)日,将前一日收盘价除权(除息),股价自然地发生变动,这叫除权(除息)。
红股(转增股)上市日。从这一天起,享有红股或转增股才能够上市交易。
❼ 转增如某天,当天买进股票能否得转增
转增的股票都会有一个股权登记日,在这一天收市前买入股票,都可以得转增股。如果在这一天收市前卖出了或者第二天才买进的,就没有可能得转增股
❽ 转增股上市日当日卖出股票 可以拿到送的股份么
你的例子本身不成立。 如果3月1日是“登记日”,那么下一个交易日,就是3月2日肯定就是“除权日”,这两个日期之间是没有交易日的。 只要是登记日当天或者之前买的,只要登记日没有卖出,就能得到分红。第二天,就是除权日买的,就没有分红。
❾ 股票分红转增股当股权登记日那天再买可以分红吗
股权登记日是用以区分能否享受公司红利的标志,凡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属于可享受该公司分红的股东,第二天(除权日)再买入股票的,已不可享受分红。
上市公司分红送股必须要以某一天为界定日,以规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那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在这一天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可以参加分红,这部分股东名册由登记公司统计在册,在固定的时间内,所送红股自动划到股东账上。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天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已不能享受公司分红,具体表现在股票价格变动上,除权日当天即会产生一个除权价,这个价格相对于前一日(股权登记日)虽然明显降低了,但这并非股价下跌,并不意味着在除权日之前买入股票的股东因此而有损失,相对于除权后“低价位”买入股票但无权分享红利的股东而言,在“高价位”买入但有权分享红利的股东,二者利益、机会是均等的,后者并无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