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Ⅱ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第三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Ⅲ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如财务报表,在哪里可找到
查找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步骤如下:
1、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版证券交易所官权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点击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Ⅳ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2009]17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二节概览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四节风险因素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第九节 公司治理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节 有关声明
第十五节附件
第三章附则
Ⅳ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4号 废止了吗 谢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于2001年发布,目前尚未废止,仍有效力。
Ⅵ 发行证券的公司需要披露哪些信息
1.本次发行概况
2.风险因素
3.发行人基本情况
4.业务和技术
5.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7.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8.募集资金运用
9.其他重要事项
10.有关声明
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版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权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