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咨詢一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不可以從事放棄部分追索權的票據貼現業務有沒有相關的先例或者規定謝
1.貼現業務原則上是銀行的專營業務。
2.民間貼現行為是違法的,但又是客觀存在的。如是真實的交易,即支付對價,不是詐騙,則基本不存在被判罪入刑的問題。
3.非銀金融機構直接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基本沒有,更別說部分放棄追索權了。
4你提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那是否是證券或保險等,這個最好包裝後處理,如票據收益權轉讓等。如是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非銀金融機構,建議不要直接從事票據貼現業務,包括部分放棄追索權。總之,非銀經營票據業務,存在違規但不違法的問題。具體還要結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批准機構的要求來判斷。
Ⅱ 承兌匯票貼現,是否可以不向銀行or其他金融機構,而是向某個單位or個人進行貼現,是否合法
貼現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沒人查.
Ⅲ 第三方的銀行承兌匯票進入我企業,想讓我企業去外面金融機構貼現這樣是不是會增加我企業所得稅費用
相關資料要求多 復雜繁瑣,企業直接去銀行貼現 要准備合 同、增值稅發票等等很多繁瑣資料, 如果是幾手背書,要准備的發票和合同就更多。中介只需要企業蓋幾個簡單的轉讓協議和背書證明。
企業直接找銀行貼現利率不一定比中介有優勢,而且銀行不是所有銀行開出的承兌都能貼現。
企業直接找銀行貼現時間比中介慢,中介去貼上午進銀行下午出款,企業去貼幾天都不一定出款。
中介貼現可轉第三方公、私帳。
歡迎登錄會計學堂官網,免費領取10G會計學習資料;關注會計學堂,學習更多會計知識。
Ⅳ 「貼現」在金融行業里是什麼意思
貼現的比率就是貼現率。
什麼叫貼現呢?票據持有人在票據到期之前以貼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銀行轉讓票據兌取現金。銀行放款的一種形式。貼現對持票人來說是出讓票據,提前收回墊支於商業信用的貨幣資金;對貼現公司或銀行來說則是向持票人提供銀行信用。銀行根據市場利率以及票據的信譽程度規定一個貼現率,計算出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的貼現利息。貼現利息=票據面額×貼現率×票據到期期限。持票人在貼付利息之後,就可以從銀行取得等於票面金額減去貼現利息後的余額的現金,票據的所有權則歸銀行。票據到期時,銀行憑票向出票人兌取現款,如遭拒付,可向背書人索取票款。票據貼現按不同的層次可分為貼現和再貼現兩種,商業銀行對工商企業的票據貼現業務稱貼現,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已貼現的未到期工商企業票據再次貼現,稱再貼現或重貼現。貼現率是受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而自發形成的,再貼現率則是由中央銀行規定的。
票據貼現相當於貼現行對未到期票據持有人提供的短期借貸。貼現行收取的利息又稱貼息,利率稱為貼現率。
Ⅳ 銀行承兌匯票"不到銀行貼現,而是到私人處貼現,這犯法嗎
只能說違規,這家私人公司實質是買賣票據的中介機構,它本質上違反《票據法》;
作為企業,票據權利當事人,給銀行or給企業,一般無責任!
PS:這種操作市場上太普遍太普遍了,誰也不會管的!
Ⅵ 非金融企業可以貼現嗎
非金融企業票據是可以貼現的
Ⅶ 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承兌拿來貼現了,產生的費用,沒有什麼票據,怎麼辦(是像其他非金融機構貼現的)
嚴格的說,這種業務算不上是貼現,貼現起碼要有貼現合同、貼現憑證之類可以處理賬務的憑證,如果通過一些票據販子辦理的,就不會有正規的憑證,如果公司管理不嚴,可以自己出具證明,相關人員簽字證實其真實性就行了,但在財務上是不正規的,也很難經受起外部(如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
Ⅷ 如何認定非金融機構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效力
我們是專業做承兌貼現的,你這個問題本來就有問題,非金融機構是不能開具銀行承兌的,只有銀行才可以開具銀行承兌,
Ⅸ 承兌匯票如果不向金融機構貼現,而向一些私人貼,差額部分可以作財務費用嗎
從財務上來說是可以計入財務費用的.
不過對於所得稅匯算來說.這個就是你們計入財務費用的這塊也不可以稅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