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行業送什麼禮品給客戶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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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給客戶送什麼禮物好一個很重要的客戶
為維系客戶,逢年過節或是特殊的日子,我們都會給客戶送禮,然而,送客戶禮品送什麼好,卻是一件讓人十分頭疼的事情。禮品選對了,搞定客戶才會變得更加輕松,下面是一些關於客戶禮品采購方面的小建議。
給客戶送什麼禮物好?既然是很重要的客戶,送禮一點要送到客戶的心坎上,定製禮物是最好的選擇,可以根據你的需求量身定製,市場上輕易買不到的禮物,才是真正的好禮物!
Ⅲ 合適作為贈送客戶的禮品都有哪些呢
贈送給客戶的禮品種類是有很多的,有數碼類禮品、家居類禮品和商務類的禮品等等都可以送給客戶的,當然如果可以在禮品上面加印公司的名稱和標志那是最好不過的了,因為這樣更加可以宣傳公司的品牌形象,比如像這樣的禮品都是可以的
這些禮品都加印有公司的logo這樣就會突顯出公司文化了。
Ⅳ 公司贈送客戶的禮品是否要交稅,該如何做賬
現凡是禮品都需要納稅的。
按公司常規入賬:
1.首先是按招待費入賬,應計入「營業費用——業務招待費"或是」營業費用——禮品招待費「的二級科目。
2.在稅務實踐中,將企業因宣傳推廣需要而發生的贈送業務區別情況對待。凡外購商品用於贈送的,通常作為招待費對待,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對於自產貨物用於贈送的,按宣傳費對待。
企業的禮品支出主要涉及3個稅種: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收禮的人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通常情況下是由送禮的人代扣代繳。具體按《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增值稅是指自產自銷的產品作為禮品送給客戶,視為銷售,交納增值稅。
企業外購禮品贈送給客戶個人的行為,屬於用於交際應酬需要視同銷售計征企業所得稅,同時按業務招待費的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於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1994年1月28日頒布)、稅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頒布)以及由中國各級稅務機關發布的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的規定,構成了現行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主體法律基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Ⅳ 建設銀行給客戶的禮品是什麼
建設銀行給客戶的禮品
Ⅵ 銀行業贈送禮品給客戶是否繳增值稅
銀行業就購進的禮品無償贈送給客戶的行為,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視同銷售行為,應該繳納增值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Ⅶ 贈送客戶禮品怎麼進行稅務處理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
就按照您發生的銷售費用的金額除以3%再乘以3%繳稅
一般納稅人:
按照您發生的銷售費用金額除以17%再乘以17%繳稅。
稅金計入營業外支出
Ⅷ 金融企業送什麼禮品給客戶好
黑蒜禮品有考慮嗎?吃的東西,顯得有誠意。對身體有好處。
Ⅸ 外購贈送給客戶的禮品計入什麼科目
外購贈送給客戶的禮品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為了聯系業務或促銷、處理社會關系等目的經常發生的業務,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改變了以前的扣除比例,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業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提供證明真實發生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其證明資料內容包括支出金額、商業目的、與被招待人的業務關系、招待的時間地點。
企業投資者或雇員的個人娛樂支出和業余愛好支出不得作為業務招待費申報扣除。
(9)提供金融服務時贈送客戶的禮品擴展閱讀
在業務招待費的范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准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