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資金融機構在國內可以經營貸款業務嗎
如果經銀監會批准就可以。例如,外國銀行的分行也可以在國內從事貸款業務。中資機構向境外的銀行借款也是可以的,只是會構成外債。
Ⅱ 外資投資銀行的IBD的業務和FID業務分別指什麼 與國內銀行的聯系在哪方面
1.IBD(Investment Banking Division),即投行中的投資銀行部。投資銀行是最典型的投資性金融機構,一般認為,投資銀行是在資本市場上為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籌集長期資金提供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承銷、公司購並與資產重組、公司理財、基金管理等業務。其基本特徵是綜合經營資本市場業務。
2.FID業務,沒有查到相關解析。
3.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區別
盡管在名稱上都冠有「銀行」字樣,但實質上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存在著明顯差異:從市場定位上看,銀行是貨幣市場的核心,而投資銀行是資本市場的核心;從服務功能上看,商業銀行服務於間接融資,而投資銀行服務於直接融資;從業務內容上看,商業銀行的業務重心是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而投資銀行既不吸收各種存款,也不向企業發放貸款,業務重心是證券承銷、公司並購與資產重組;從收益來源上看,商業銀行的收益主要來源於存貸利差,而投資銀行的收益主要來源於證券承銷、公司並購與資產重組業務中的手續費或傭金。
Ⅲ 金融機構海外業務包括哪些
外資商業銀行可分兩類: local in VS 沒有local in的銀行。簡單說就是是否在國內有獨立法人,有人民幣牌照可以做業務。
沒有local in的銀行在中國國內通常做的業務就是總部global banking業務的延續,local in的銀行業務可以分位Consumer Banking,Global Banking,Corporate Banking,Global Market。
打了很多,還是刪了。
做一個總結 - local in的外資銀行在國內基本上都是不賺錢的或者只賺很少,公司不賺錢,在員工身上的投入自然不會很多。現在所有的外資行都在裁人或者變相裁人。在RBS,ANZ把自己零售銀行的業務賣掉之後,可能還會有其他外資行考慮售賣自己在中國的業務。因為不賺錢呀!!
工作內容呢,很多職位只有外資行才有或者聽上去職位名稱是一樣的但做的內容不一樣的。外資行跳來跳去現在看來其實沒什麼意思了。
我們常說外資行有一大批職位的人真的廢了,他們出了外資行這個圈子根本找不到工作。但這個圈子又在一步步的縮小。
嗯。。。如果你是做FI,TB或者dealer,外資行還能做一做,其它位置不建議
Ⅳ 論述外資金融機構業務活動的基本規則
自考誒。。。。。。我也在找。 、
、、
書P254
1 貸款的基本規則
(1)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2) 在貸款前,商業銀行應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鞥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3)在貸款時,借款人應提供擔保
(4)商業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5)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守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6)商業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等貸款的條件
2其他業務活動的基本規則
a 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b 商業銀行辦理票據結算業務應按照規定的期限兌現。收付入賬,不得壓單,壓票或違反規定退票。有關規定應當公布
C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或者到境外借款,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經批准。
d同業拆借,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
在上述法律規定的各類業務活動的基本規則的基礎上,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行的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行的業務管理,現金管理和安全防範制度。
Ⅳ 我國金融機構在營銷方面應該採取哪些措施來應對外資進入中國的挑戰
個人認為應該加重外資進入中國的手續費,或者對外資進行轉賬限制。
Ⅵ 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
目前外資銀行和外資財務公司在我國境內開展的業務主要是外匯業務,主要包括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結算與匯兌及經批準的外匯投資業務。其主要服務對象是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公司和外國人。
Ⅶ 中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的關系各自在市場上的表現
外資金融機構注重的是高端客戶群
中資為佔有市場羅卜白菜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