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區是貧困地區嗎昆區
昆區不屬於貧困地區,包頭的貧困地區主要有以下幾個:固陽縣、達茂旗、土右旗、石拐區4個重點旗縣區
包頭市政府新聞辦在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包頭市扶貧辦主任雲瑞就包頭市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工作進行新聞發布。
包頭市歷來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力推進 「三到村到戶」 精準扶貧、金融扶貧富民工程、省市級領導聯系貧困旗縣、鄉鎮等一批重點工作,投入扶貧資金21.7億元,全市扶貧人口由2010年的21萬減少到8萬,貧困發生率由10.5%下降到2.9%,貧困人口脫貧步伐明顯加快,初步形成了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
截至2015年底,按照農牧民年人均純收入2300元的國家扶貧標准,我市有貧困人口4800戶1.3萬人;按照農牧民年人均純收入4300元的市級扶貧標准,包頭市有貧困人口2.96萬戶8萬人。這些貧困人口分布在9個旗縣區的190個貧困村,主要分布在固陽縣、達茂旗、土右旗、石拐區4個重點旗縣區的110個貧困村。
脫貧攻堅的目標已經明確,脫貧攻堅的號角已經吹響,當前的關鍵是要抓好工作落實。包頭市扶貧辦將盡職盡責,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落實好中央的決策部署。2016年,包頭市將力爭使全市農村牧區2萬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其中:國家現行扶貧標准下7000人,市級扶貧標准下1.3萬人。
參考資料:
內蒙古新聞網
http://inews.nmgnews.com.cn/system/2016/05/27/011996744.shtml
2. 哪個省的金融服務扶貧工作做得好
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各項工作做更實、做更細各貫徹落實省委全精神能停留層層傳達、層層表態關鍵要層層抓落實要目標任務落實處目標明確、安排月任務具體縣鄉村、落實戶要工作舉措落...
3. 內蒙古包頭大西北扶貧工程這是傳銷嗎
凡是沒有商品只有項目並且交錢的都是傳銷拉人頭
4. 包頭市的扶貧政策是真的嗎還傳銷頭目打著的幌子
今年,內蒙古出台的《內蒙古自治區「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內蒙古全面貫徹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按照「五個一批」、「六個精準」的要求,以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31個國貧旗縣、26個區貧旗縣,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境地區旗縣以及2834個貧困嘎查村為重點,採取超常規舉措,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規劃》提出,全區「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重點項目投資2009.3億元,累計扶持貧困人口80.2萬人。明確從產業脫貧、旅遊扶貧、易地扶貧搬遷、教育扶貧、健康扶貧、就業扶貧以及兜底保障等七方面施策,確保到2020年「人脫貧、縣摘帽」。
發展產業脫貧一批。因地制宜,積極發展資產收益式扶貧。實施「旅遊+」戰略,大力發展休閑農牧業與鄉村(牧區)旅遊。著力構建服務農村牧區電子商務產業鏈。
易地搬遷脫貧一批。本著「搬的出、穩的住、能致富」的原則,加強移民遷入區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抓好產業扶持、技術培訓和就業工作。
轉移就業脫貧一批。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投入,積極開展脫貧致富帶頭人培訓,大力扶持外出人口回鄉創業。
教育支持脫貧一批。不斷提升基礎教育水平。加大對農村牧區貧困家庭教育資助力度。引導、支持高校重點培育和建設一批主動對接貧困旗縣產業發展需求的學科和專業。
生態保護脫貧一批。嚴守生態紅線,實施重點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工程,進一步築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健康救助脫貧一批。加強貧困地區三級醫療服務網路建設,強化基層衛生人才綜合培養,積極促進遠程醫療和保健咨詢服務向貧困地區延伸,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健康扶貧商業保險等制度的銜接。
兜底保障脫貧一批。穩步提高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政策、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和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有效銜接,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農村牧區低保范圍。
如果你想了解具體情況可以搜索包頭市扶貧辦公室的官方網站查看具體詳情,或直接到辦公地址進行質詢。
5. 2012年包頭三支一扶扶貧項目會被分配到很偏遠的地方嗎
我也參加過三支一扶,三支一扶,通常要在支教的地方住,要不你怎麼,在那工作啊!戶籍所在的偏遠,貧困地區,工作通常都在,學校,當地衛生院,農業研究基地
6. 什麼叫金融扶貧
金融扶貧是指利用金融產品對貧困對象進行扶持和幫助,達到金融產品在扶貧中起到推動作用。一般來說是以向扶貧對象信貸為主,其他參與融資、投資、基金、參股等方式起得收益,而助推貧困群體盡快脫貧。
它是我國扶貧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放的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到戶的小額扶貧貸款; 另一種是發放給龍頭企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扶貧貸款。
拓展資料:
金融扶貧政策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和由央行、發改委 、財政部 、銀監會 、證監會、保監會和國務院扶貧開發辦聯合印發的《關於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精神,圍繞"精準扶貧 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全面改進和提升扶貧金融服務 ,增強扶貧金融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的舉措。
第一條:為了切實加強對國家扶貧資金的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通知》(國發〔1994〕3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專項貸款。
第三條:國家各項扶貧資金應當根據扶貧攻堅的總體目標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發揮整體效益。
第四條:國家各項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以這些縣中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放、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非貧困縣中零星分散的貧困鄉、村、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貧困縣,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自行籌措安排資金進行扶持。
第五條: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用於改善貧困地區的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鄉村道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