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機構執行八項規定嗎
目前所有的金融機構都是國有或者國家控股的,所以必須執行八項規定
⑵ 如何認定和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要包括:違規公款吃喝、公款國內旅遊、公款出國(境)旅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提供或接受超標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樓堂館所違規問題、領導幹部住房違規問題。
1、在性質認定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般屬違反廉潔紀律性質,也可能違反工作紀律等其他紀律,具體性質需根據被審查人的具體行為和黨紀規定作出認定。
2、在紀律審查文書表述上,進一步凸顯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處理。為推動各級黨組織馳而不息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建議在審理報告等紀律審查文書「主要違紀事實」中。
將被審查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單獨列出來,表述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之後、「違反組織紀律行為」之前。
3、「八項規定」是黨中央就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問題做出非常具體而詳盡的規定,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頭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解決實際問題。
(2)金融機構違反八項規定擴展閱讀:
「八項規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其主要內容是: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
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
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⑶ 金融機構不受理査詢的八項規定
進入證監會官網,即可看到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內容
⑷ 違反八項規定怎麼處理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
違反八項規定和六項禁令的,依據黨的紀律處分條例和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由紀檢和監察機關做出處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開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體同志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
二、 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 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 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⑸ 哪些案件屬於違反八項規定
按照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八項規定的內容,結合《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等,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類錯誤;
2、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類錯誤;
3、失職類錯誤;
4、違反社會管理秩序類錯誤;
5、玩忽職守類錯誤;
6、貽誤工作類錯誤;
7、濫用職權類錯誤;
8、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類錯誤;
9、鋪張浪費生活類錯誤;
10、其他違法違紀類錯誤。
例如: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發放福利、發放過節費等;違規參與賭博;違規吃拿卡要;違規搭建房屋;違規虛報政績;弄虛作假等;違規公款互相宴請;違規私分國有資金;違法挪用公款;違規接受宴請、收送禮金禮品;違規公務接待;違規公務考察;違規公款旅遊;違規參加娛樂活動、高消費娛樂;違規修建樓堂館所;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公車私用;違規公款大吃大喝;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借機斂財;違反工作紀律,上班打麻將、股票交易、游戲等;違反財經紀律、財務制度;違反生活作風(兩性關系腐敗)規定等。
具體要根據案件性質和規定來確定。
⑹ 國企違反八項規定的資金如何處置
國企違反八項規定的資金,予以沒收。佔用或使用國企違反八項規定的資金的,應退回或依法追回。
相關人員也需要依法依規處理。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行為,主要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規定和程序處理。
擴展閱讀:
1、對違反改進調查研究規定的處理。對調查研究中違規去名勝古跡、風景區遊玩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理。在接待、安排上級單位和領導調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虛作假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理;對陪同人員超過規定人數的,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
2、對違反精簡會議活動規定的處理。對未經批准超過規定次數、規模和時間召開會議,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理。對違規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的,給予出席領導誡勉談話。對違反會議紀律,缺席、遲到、早退的,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
3、對違反精簡文件簡報規定的處理。對文件簡報數量比上年增加的,給予該單位主要領導誡勉談話。對違規發文的,給予文件簽發人批評教育。
4、對違反規范出訪活動、改進安全保衛工作規定的處理。對違規增加出訪次數、時間、國家數量、隨行人員數量,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處理。違規使用警車開道的,給予享受開道待遇不制止的領導、安排警車的領導、直接派車的責任人誡勉談話。對違規封路、清場的,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5、對違反改進新聞報道規定的處理。違規播發新聞報道,或新聞報道超過規定字數,或對不符合規定報道要求的會議活動進行報道的,給予直接責任人和簽發責任人批評教育。
6、對違反厲行節約規定的處理。對違規超過標准接待的,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的,以開會、考察、會議、培訓等名義安排公款旅遊的,不執行住房、辦公用房、車輛、秘書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規定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七十九條的規定處理。「三公」經費比上年增加的,給予該單位主要領導廉政談話。上級領導到下級調研,當地主要領導到邊界、機場、車站、高速公路路口迎送的,對該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違規懸掛標語橫幅、擺放花草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批評教育。
對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工作和生活待遇獲取的不正當利益,限期追繳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造成公共資金浪費的,要責令當事人限期退賠用公款支付的費用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情節嚴重且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