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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功能

發布時間:2021-07-04 07:41:56

❶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特徵是什麼

中國的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雖然同其他資金融通形式一樣具有融資性和有償性,但其更重要的特徵卻是政策性和優惠性。政策性金融內涵的界定主要體現在以下本質特徵:政策性,主要是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而實施的手段;金融性,是一種在一定期限內以讓渡資金的使用權為特徵的資金融通行為;優惠性,即其在利率、貸款期限、擔保條件等方面比商業銀行貸款更加優惠。這三個本質的特徵充分顯示了政策性金融同財政和商業金融的區別。(一)政策性功能
主要表現在政策性銀行是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基本出發點,通常以優惠的利率水平、貸款期限和融資條件對國家政策支持發展的產業和地區提供資金支持。這特別表現在基礎產業和農業方面,農業是任何國家的基礎性產業,更是弱質性產業,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於發展中國家財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發達國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給農業以直接的強有力的扶植與推進。而在發展中國家,政府則通過開發性的政策性金融對其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和戰略性產業給予巨額的、持續性的、強大的直接信貸扶植。在這些領域,政策性金融就發揮主體或主導性功能,而不僅是補充商業性金融的不足或糾正某些偏差。
(二)誘導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
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導致間接地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策意圖或國家長遠發展戰略目標的高風險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的放款,充分發揮其首倡性、引導性功能,從而對政策扶植項目的投資形成一種乘數效應,達到以較少的資金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領域和項目的目的。
一般說來,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處於成長前期、發展前途不明的重點產業先行投資,表明了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向,從而增強了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當商業性金融機構對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後,政策性金融機構就逐漸減少其投資份額,把該投資領域讓給商業性金融機構,轉而扶持別的行業,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投資取向的倡導和誘導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這種「領頭羊」的作用,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投資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某一項目政策性投資只佔20%-30%,並且大部分行業對政策性資金的依存度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漸下降,這就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資金運用方向和規模的誘導機制。
(三)區域經濟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賦予的區域調控職能為「天職」,根據生產力的梯度分布,把區域信貸政策和產業傾斜政策結合起來,配合政府進行梯度整合,從而有效調動經濟資源,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這主要是在商業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場機制將金融資源從低利產業、地區配置到高利產業、地區的情形下,從微觀和效率的角度看,這種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從宏觀經濟運行和社會合理性角度看則會帶來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等宏觀經濟調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動領域,例如農業、中小企業、某些基礎性產業以及邊遠落後的地區和行業,正是商業性金融不願或不予選擇的領域,政策性融資活動對這些領域的正常發展,特別是對產業結構調整、地區均衡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也是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中政策性銀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補充性功能
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承擔商業性金融機構無力或不願承擔的長期資金信貸業務,主要是補充完善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功能。這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對技術、市場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引導補充性投資,對投資回收期過長的項目及低收益的基礎設施補充投資;另一方面,直接對風險企業、低收益企業、低資信企業融資,間接地對企業信用形成擔保,以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對其融資

❷ 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和作用

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應具備扶持性、倡導性、輔導性和調控性四大職能,其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作用大致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支持農產品價格,防止「谷賤傷農」,為農業生產和經營提供必要的流動資金貸款;二是支持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現代化,如為興修水利、土壤改良、道路建設、購買農業機械、技術開發與培訓等提供中長期開發性貸款。

❸ 金融機構的功能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回等各類銀行和信用答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❹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性質包括哪些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那些由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出資創立、參股或保證的,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以貫徹和配合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的金融機構。

❺ 政策性銀行有哪些,功能有哪些

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這三個銀行屬於政策性銀行。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發起、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政策性銀行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
目的:
1、補充和完善市場融資機制。政策性銀行的融資對象,一般是限制在那些社會發展需要而商業性金融機構又不願意提供資金的銀行或項目,因此可以補充商業性融資的缺陷,完善金融體系的功能。
2、誘導和牽制商業性資金的流向。一是政策性銀行通過自身的先行投資行為,給商業性金融機構指示了國家經濟政策的導向和支持重心,從而消除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疑慮,帶動商業性資金參與;二是政策性銀行通過提供低息或貼息貸款可以部分彌補項目投資利潤低而又無保證的不足,從而吸引商業性資金的參與;三是政策性銀行通過對基礎行或新興行業的投入,可以打開經濟發展的瓶頸或開辟新的市場,促使商業性資金的後續跟進。
3、提供專業性的金融服務。政策性銀行一般為特定的行業或者領域提供金融服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性,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能,聚集了一大批精通業務的技術人員,可以為這些領域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
設立國家開發銀行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為國家重點建設融通資金,保證關系國民經濟全局和社會發展的重點建設順利進行;另一方面把當時分散管理的國家投資基金集中起來,建立投資貸款審查制度,賦予開發銀行一定的投資貸款決策權,並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與風險,以防止盲目投資,重復建設。

❻ 中國的政策性銀行的作用是什麼

政策性銀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創立、參股或保證的,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貫徹、配合政府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內,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充當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工具的金融機構

中國的政策性銀行是指由政府發起、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
中國政策性銀行作用
①扶持,政策性銀行應扶持商業銀行不願涉足的特定產業的發展。
②倡導,政策性銀行引導其他領域的資金向特定產業投入,以形成乘數效應,使特定產業迅速壯大,最終走向市場。
③督導,政策性銀行必須監督資金的使用,實行封閉管理,以確保政策性資金使用效益的最優化。④調控,就是國家通過政策性銀行的干預和調控,以確保特定產業與其他國民經濟各產業均衡發展。

❼ 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評價

中國政策性銀行幾年來的實踐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籌融資機制,加大了對國家基本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資本性貨物出口的貸款支持,合理調整了信貸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範和化解了金融風險,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自 1994年4月開始運行到現在已經7年多了,成立時間不長,而貸款的余額已達數千億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國家權力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法律地位上沒有任何操縱、干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特權,而是作為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的平等主體參與產業融資活動。它不以盈利或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經營風險大、資產流動性差的特點使其具有不同於商業銀行的多種功能: 政策性金融
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導致間接地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策意圖或國家長遠發展戰略目標的高風險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的放款,充分發揮其首倡性、引導性功能,從而對政策扶植項目的投資形成一種乘數效應,達到以較少的資金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領域和項目的目的。
一般說來,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處於成長前期、發展前途不明的重點產業先行投資,表明了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向,從而增強了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當商業性金融機構對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後,政策性金融機構就逐漸減少其投資份額,把該投資領域讓給商業性金融機構,轉而扶持別的行業,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投資取向的倡導和誘導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這種「領頭羊」的作用,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投資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某一項目政策性投資只佔20%-30%,並且大部分行業對政策性資金的依存度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漸下降,這就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資金運用方向和規模的誘導機制。 改革委託代理制度。政策性銀行要能有效運轉,需要具備完善的組織機構體系。一是改變過去那種認為政策性銀行無需設立分支機構的想法,要明確是否設立分支機構,應視業務發展的情況和需要而定,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或撤並。二是改變由政府指定代理行的做法,引入競爭、擇優機制,通過競標決定代理行,同時制定相應的代理規則,嚴格規定代理行的資格和條件以及授受雙方的權利、責任等事項。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委託質量,降低委託費用,消除「尋租」現象。
4.盡快組建國民經濟發展新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一些急需政策性金融介入的領域和部門尚沒有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如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環境銀行,政策性保險公司,政策性住宅金融機構,科技開發銀行等等。對於這些極具開發價值、風險較大、期限較長、經濟發展必需的項目,政策性金融應積極承擔起政策性的義務,在這些領域內建立政策性銀行,完善政策性金融體系。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政策性銀行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和特殊的市場主體,必須將其全部經營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在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的同時,明確界定其與政府、央行、商行、企業等各方面的關系,擺脫外部主體超越法規的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有關法規應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國家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如《中國進出口銀行法》、《國家開發銀行法》等等。二是各類政策性金融機構或主管部門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這類法規是國家專門法的補充和具體化,如貸款項目評估辦法、貸款審批收放程序、貸款風險防範和管理辦法、委託代理機構資格和職責規定等等。

❽ 中國的政策性銀行的作用是什麼

為國家重點建設融通資金,保證關系國民經濟全局和社會發展的重點建設順利進行。同時把當時分散管理的國家投資基金集中起來,建立投資貸款審查制度,賦予銀行一定的投資貸款決策權,並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與風險,以防止盲目投資,重復建設。

國家開發銀行堅持開發性金融機構定位。中國進出口銀行改革要強化政策性職能定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通過對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施分賬管理、分類核算,明確責任和風險補償機制,確立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約束機制,建立規范的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

(8)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功能擴展閱讀

為適應經濟發展需要以及貫徹把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的原則,1994年,我國組建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即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均直屬國務院領導。在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看來,20多年來,三家國家政策性銀行在既有功能定位的基礎上,在各自的政策性業務領域里都取得了相應的成績,也走上了各自的發展道路。

決策層可以增加對政策性銀行的流動性支持、甚至直接注資,進而鼓勵其對棚改、水利、鐵路及其他基建領域提供信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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