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合同交押金是合法的嗎
08.01.01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 從事金融、保險行業都必須交風險押金嗎
500元的風險抵押金在每家保險公司都要交,一些其他金融機構收取的更多,這項收費屬於金融行業的合理收費,用於防範道德風險,符合金融行業的從業法規,是合理的.
另據了解目前只有恆安標准人壽保險公司對代理人採用職員制,絕大多數公司與代理人簽定的仍然是代理合同,轉正後參加的也僅僅是公司員工的團體醫療保險,建議在這個問題上多做考察.
收取的500元風險抵押金在你辦理離司手續時會全額退還,不會以此對你形成任何約束,這點請放心.
具體的法律法規因手頭無相關資料,不敢貿然回答,但屬於合法收費是事實.
3. 我可以要求金融公司解押嗎。當時和金融公司簽的合同
你好,這個具體的你要跟金融公司進行協商解決,希望可以幫到您,感謝您的採納
4. 在網上金融公司借款簽合同了需要我支付工本費才可以放款我沒支付那合同生效嗎
哪個APP啊??你自己沒有支付寶?沒借唄花唄,網商貸?
5. 簽合同收押金合法嗎
廣東胡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
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你可以帶上那份合同書上勞動局舉報投訴,拿回你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