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 投資收益計算問題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體系(2006)的有關規定,題中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取得時支付價款208萬元(含已到付息期尚未發放的利息8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00萬元
借:應收利息 8萬元
貸:銀行存款 208萬元
2、另支付交易費用1萬
借:投資收益 1萬元
貸:銀行存款 1萬元
3、收到購買時價款中所含的利息8萬元
借:銀行存款 8萬元
貸:應收利息 8萬元
4、08年12月31日,A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12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2萬元(212 – 2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2萬元
5、2009年1月5日,收到A債券08年度的利息8萬元
借:銀行存款 8萬元
貸:投資收益 8萬元
6、09年4月20日,甲公司出售A債券售價為216萬元。
借:銀行存款 216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00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2萬元
貸:投資收益 4萬元(216 – 200 – 12)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2萬元
貸:投資收益 12萬元
因此,出售A債券時應確認投資收益金額為16萬元(4 + 12)。
實際解題時,簡便的計算方法為:出售A債券時應確認投資收益金額 = 216 – (208 – 8) = 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