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企業會計分錄
1.存款業務的核算
單位存款業務的核算
一、單位活期存款業務的核算
(一)存入現金的核算
借:庫存現金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某單位戶)—本金
(二)支取現金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某單位戶)—本金
貸:庫存現金
(三)支付利息的核算
借:利息支出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某單位戶)—本金
二、單位定期存款業務的核算
(一)單位存入定期存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某單位戶)—本金
貸:吸收存款—定期存款(某單位戶)—本金
付出:重要空白憑證—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借或貸:吸收存款—定期存款(某單位戶)—利息調整
(三)支取款項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定期存款(某單位戶)—本金
利息支出/應付利息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某單位戶)—本金
收入:重要空白憑證—單位定期存款證實書
三、單位通知存款的核算
(一)存入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某單位戶) —本金
貸:吸收存款—通知存款(某單位戶)(*天)—本金
(二)支取
借:吸收存款——通知存款(某單位戶)(*天)—本金
利息支出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某單位戶) —本金
個人存款業務的核算
一、活期儲蓄存款業務核算
(一)存入現金(含續存)
借:庫存現金
貸:吸收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戶名)—本金
(二)支取現金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戶名)—本金
貸:庫存現金
(三)銷戶
借:吸收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戶名)—本金
利息支出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利息所得稅
二、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的核算
(一)開戶
借:庫存現金
貸:吸收存款—定期儲蓄存款(整存整取戶)—本金
付出:重要空白憑證——定期儲蓄存款證實書
(二)提前支取
借:吸收存款—定期儲蓄存款(整存整取戶)—本金
利息支出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利息所得稅
(三)銷戶
借:吸收存款—定期儲蓄存款(整存整取戶)—本金
利息支出/應付利息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利息所得稅
收入:重要空白憑證—定期儲蓄存款證實書
2.貸款業務的核算
企業貸款業務的核算
一、信用貸款的核算
(一)貸款發放的核算
借:貸款—短期貸款(單位貸款戶)—本金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本金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提利息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借或貸:貸款—利息調整
(三)到期貸款收回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本金
貸:貸款—短期貸款(單位貸款戶)—本金
利息收入/應收利息
(四)貸款逾期
借: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貸:貸款—短期貸款(單位貸款戶)—本金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五)應計貸款轉非應計貸款
借:非應計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借:利息收入
貸:應收利息
收入:未收貸款利息
二、抵押貸款的核算
(一)貸款發放
借:貸款—抵押貸款(單位貸款戶)—本金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本金
收入:代保管有價值品 —**單位戶
(二)貸款歸還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本金
貸:貸款—抵押貸款(單位貸款戶)—本金
利息收入應收利息
付出:代保管有價值品 —**單位戶
(三)貸款到期不能收回的處理
借:抵債資產
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抵押貸款(單位戶)—本金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
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
個人貸款業務的核算
一、分期還本付息貸款的核算
(一)開戶
借: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戶名)—本金
貸:吸收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戶名)—本金
收入:代保管有價值品—個人戶
(二)正常貸款扣收本息
借:吸收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戶名)—本金
貸: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戶名)—本金
利息收入
(三)貸款到期全部歸還
借:吸收存款—活期儲蓄存款(戶名)—本金
貸: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戶名)—本金
利息收入
二、票據貼現業務的核算
(一)貼現銀行辦理貼現的處理
貼現利息=貼現金額×貼現天數×月貼現率/30
實付貼現金額=貼現金額 - 貼現利息
借:貼現資產——面值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貼現申請人戶 )
貼現資產——利息調整
(二)貼現匯票到期銀行收回貼現票款的處理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承兌人戶)
貼現資產—利息調整
貸:貼現資產—面值
利息收入
貸款損失准備的核算
(一)、資產負債表日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准備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二)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報批後轉銷各項貸款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付出:應收未收利息[page]
3.支付結算工具的核算
票據的核算
一、轉賬支票的核算
(一)持票人開戶行受理支票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其他應付款
借:其他應付款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戶)—本金
(二)出票人開戶行受理支票
借:其他應收款
貸:清算資金往來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其他應收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戶)—本金
貸:營業外收入——結算罰款收入戶
二、銀行匯票的核算
(一)簽發
(1)轉賬交付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請人戶)—本金
貸:匯出匯款
(2)現金交付
借:庫存現金
貸:匯出匯款
付出:空白重要憑證——銀行匯票
(二)結清(匯票有多餘款)
借:匯出匯款
貸:清算資金往來
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請人戶)—本金
三、商業匯票的核算
一、商業承兌匯票的核算
(一)付款人開戶行收到憑證和匯票(同意付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戶)—本金
貸:清算資金往來
(二)持票人開戶行收到票款或退回憑證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戶)—本金
二、銀行承兌匯票的核算
(一)承兌銀行辦理匯票承兌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承兌申請人戶)—本金
貸:保證金—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戶)—本金
貸: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收入:開出銀行承兌匯票
(二)承兌行對匯票到期付款
(1)出票人能足額支付票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戶)—本金
保證金—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貸:清算資金往來
付出:開出銀行承兌匯票
(2)出票人賬戶資金不足
借:逾期貸款——出票人戶
吸收存款——出票人戶
保證金—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貸:清算資金往來
付出:開出銀行承兌匯票
四、銀行本票的核算
(一)簽發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申請人戶)—本金
或庫存現金
貸:開出本票
付出:重要空白憑證—銀行本票
(二)兌付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戶)—本金
(三)結清
借:開出本票
貸:清算資金往來
銀行卡的核算
一、憑信用卡存取現金的核算(發卡行)
借:吸收存款—信用卡存款(申請人戶)—本金
貸:清算資金往來
二、異地支取現金(經辦行)
借:清算資金往來
貸:庫存現金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其它支付工具的核算
一、托收承付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戶)—本金
貸:清算資金往來[page]d
4.往來業務的核算
支付系統
一、同城票據交換的核算(清算差額的處理):
(一)應付差額行轉賬的會計處理
借:清算資金往來—同城票據清算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二)應收差額行轉賬的會計處理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清算資金往來—同城票據清算
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往來的運算
一、繳存財政性存款的核算
(一)調增時: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財政性存款戶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准備金戶
(二)調減時: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准備金戶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財政性存款戶
二、再貼現
(一)買斷式再貼現
(1)商業銀行辦理再貼現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貼現負債——利息調整
貸:貼現負債——面值
(2)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
借:利息支出
貸:貼現負債——利息調整
(3)再貼現到期時人行直接從付款人處收回資金
借:貼現負債——面值
利息支出
貸:貼現資產——面值
貼現負債——利息調整
(4)到期付款人拒付人行從貼現商業銀行收回資金
借:貼現負債——面值
利息支出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貼現負債——利息調整
(二)回購式再貼現
再貼現到期時商業銀行向人行回購票據
借:貼現負債——面值
利息支出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貼現負債——利息調整
商業銀行同業往來的核算
一、異地跨系統匯劃款項的核算
(一)匯出行所在地為雙設機構——先橫後直
匯出行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戶)—本金
貸:同業存放
轉匯行 借:存放同業
貸:轄內往來
匯入行 借:轄內往來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戶)—本金
(二)匯出行所在地為單設機構,匯入行所在地為雙設機構——先直後橫
匯出行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戶)—本金
貸:轄內往來
轉匯行 借:轄內往來
貸:同業存放
匯入行 借:存放同業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戶)—本金
(三)匯出行、匯入行所在地均為單設機構——先直後橫再直
匯出行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戶)—本金
貸:轄內往來
第三地聯行
借:轄內往來
貸:同業存放
第三地匯入行聯行
借:存放同業
貸:轄內往來
匯入行 借:轄內往來
貸: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戶)—本金
二、同業拆借
(一)拆借時
(1)拆出機構
借:拆出資金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2)拆入機構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拆入資金
(二)歸還時
(1)拆出機構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拆出資金
利息收入—同業往來收入戶
(2)拆入機構
借:拆入資金
利息支出—同業往來收入戶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page]
5.外匯業務的核算
外匯買賣的核算
(一)結匯業務
借:XX科目 外幣
貸:貨幣兌換 外幣
借:貨幣兌換 本幣
貸:XX科目 本幣
(二)售匯業務
借:XX科目 本幣
貸:貨幣兌換 本幣
借:貨幣兌換 外幣
貸:XX科目 外幣
(三)套匯
1、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
賣出幣種的金額
=買入幣種金額×買入幣種匯買價÷賣出幣種匯賣價
借:有關科目 A外幣
貸:貨幣兌換 A外幣
借:貨幣兌換 本幣
貸:貨幣兌換 本幣
借:貨幣兌換 B外幣
貸:有關科目 B外幣
2、同種外幣的現鈔與現匯相互轉換
匯買鈔賣的計算公式:
賣出幣種現鈔金額=買入幣種現匯金額×匯買價÷鈔賣價
鈔買匯賣的計算公式:
賣出幣種現匯金額=買入幣種現鈔金額×鈔買價÷匯賣價
2. 金融投資公司會計科目及帳務處理..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1、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2、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3、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2)金融貸款服務公司的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定期核對。為保證資金的准確與安全,各行處除進行每日核對外,還要按業務類型進行定期核對,核對的內容主要有:
(1)使用丁種賬的賬戶,如匯出匯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應按旬加計未銷賬的各筆金額總數,與該科目總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2)貸款借據必須按月與該科目分戶賬核對相符。
(3)余額表上的計息積數,應按旬、按月、按結息期與該科目總賬的累計積數核對相符。
(4)各種卡片賬每月與該科目總賬或有關登記簿核對相符。
(5)在年終決算前,固定資產的賬與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原值、折舊金額核對相符,低值易耗品與低值易耗品備查簿核對相符。
(6)與中央銀行和其他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往來的對賬單應及時換人核對相符。
(7)聯行間的賬務核對,按聯行查清未達辦法定期核對。
3. 公司屬於新車 二手車金融貸款服務公司 每月要怎麼進行賬務處理(小規模納稅人)
1,從別人手中收購車輛時怎麼樣進行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舊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做此分錄)
貸:庫存現金等
2,將收到的車賣出去怎麼處理
借:庫存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舊車
3,對收購的車輛進行維修後再銷售時,維修費用怎麼處理
借:庫存商品—舊車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累計折舊等
4,怎麼樣結轉成本和收入(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增值稅結轉
1)結轉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結轉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銷差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1,從別人手中收購車輛時怎麼樣進行賬務處理借:庫存商品—舊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做此分錄)貸:庫存現金等
2,將收到的車賣出去怎麼處理借:庫存現金等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舊車
3,對收購的車輛進行維修後再銷售時,維修費用怎麼處理借:庫存商品—舊車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累計折舊等
4,怎麼樣結轉成本和收入(期末結轉)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借:主營業務收入貸:本年利潤增值稅結轉
1)結轉進項稅額: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結轉銷項稅額: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銷差額):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第(七)項所稱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因此二手車交易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僅限於個人銷售二手車。非個人銷售二手車都必須繳納增值稅
需要繳納增值稅的二手車銷售者,應區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一般納稅人。自2010年9月1日起,對一般納稅人,可實行「先票後稅」,即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時不繳納稅款,但必須向市場提供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戳的稅務登記證(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市場留存),在次月徵收期內申報納稅。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其他非自然人實行「先稅後票」,即此類納稅人到二手車市場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前,必須持《車輛鑒定評估報告書》按第十項「評估結論」確定的價格到主管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繳納增值稅,憑增值稅《完稅證明》到市場申請開具二手車發票。
非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的,應自9月1日起全部徵收增值稅,具體政策匯總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屬於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按17%稅率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17%
(三)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機動車,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銷售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4%/2
4. 以提供貸款服務為主,收取服務費的投資公司會計核算如何處理
「短期委託貸款」、「待處置資產」、「長期委託貸款」、「政府委託投資」、「待轉投資費用」、「股權轉讓收益」、「利息收入」、「委託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5. 金融貸款公司如何做分錄
公司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賬務處理是:
1、按揭貸款購房時: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每月支付貸款時: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3、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我國股份制企業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借人的各項長期性借款,如從各專業銀行、商業銀行取得的貸款;除此之外,還包括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6. 請教小額貸款公司其會計賬務處理,越詳細越好還有做賬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謝謝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是新生事物,應以《企業會計准則》金融部分的規定為依據,結合小額貸款公司的實際業務的需要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科目大體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及損益類四類。
一,主要業務會計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業務主要包括:申報材料報經省工業 和信息化廳批准,籌集資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立賬戶,籌建或租賃營業場所等。
1,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發放及收回貸款是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業務,小額貸款公司只有通過發放貸款、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斷實現利潤最大化,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是根據借款合同上所規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項憑證為依據進行的。
2,支付、計提和攤銷費用的會計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費用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租賃費和裝修費等。
3,計提及交納稅金。小額貸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據收入額和適用稅率計提應交稅金,在次月初交納稅金。計提應納稅額的依據和稅率為:營業稅按收入額×5%,城市維護建設稅按應交營業稅額×5%,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2%等。
4,計提壞賬損失准備
財稅[2009]99號文件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而財稅[2011]104號文件
補充規定,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會計處理注意事項:
1,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發放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貸款質量評估,採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對於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分類,至少在年末要進行一次。如果發現有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可以按照規定比例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其計提比例為:關注類貸款2%,次級類貸款25%,可疑類貸款50%,損失類貸款100%.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計算,是按照貸款質量評估的貸款類別乘以計提比率之和加減當期「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余額,為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數額。
2,月末結轉是指在月末將所有憑證匯總分類錄入完記賬憑證後,通過生成自動轉賬憑證,結轉收入、結轉費用兩張憑證把損益類科目余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年末結轉是指在月末結轉的基礎上,計算出利潤總額,按適用所得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進行賬務處理後,再將利潤凈額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按照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6)金融貸款服務公司的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
企業會計要素分為六大類,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動態要素:
收入、費用、利潤
靜態要素: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分為五大類,即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計量屬性: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
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
1.資產(Assets)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主要特徵有:
(1)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包括購買、生產、製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形成資產。
(2)資產是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資產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資產以及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動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 、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開發支出等。
2.負債(Liabilities)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的主要特徵有:
(1)負債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2)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負債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到期應予以清償、或者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的負債。流動負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
3.所有者權益(Equity)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包括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又合稱為留存收益 。
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
1.收入 (Revenue)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2.費用 (Expense)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3.利潤(Profit)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Gain) 或損失(Loss),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
就會計原理或基礎工作規范而言,各類單位基本相同,但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事業活動採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而不是權責發生制,由此導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設置及其定義與企業單位有所區別。行政事業單位為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類似企業的利潤表)設置了五項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在會計要素的定義上,以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定義為例,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應繳款項等;
凈資產是指事業單位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以及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開支,包括撥出經費、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同時,在具體會計確認和計量原則上,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還有些區別。比如,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7. 小額貸款公司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從企業借款,都應該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以個人列明細,借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
員工歸還借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委託貸款:
(二)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行業,將貸款利息作為主營業務收入,平時開銷作為營業費用,月底結賬,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
1、匯出存款並支付相關的手續費
借:短期投資——委託貸款
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2、每期期末企業計提利息
借: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3、稅務處理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三)公司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賬務處理是:
1、按揭貸款購房時: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每月支付貸款時: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3、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我國股份制企業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借人的各項長期性借款,如從各專業銀行、商業銀行取得的貸款;除此之外,還包括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四)放款的時候:
借:貸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計息的時候: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還款的時候:
借: 銀行賬款或現金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貸款
(7)金融貸款服務公司的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編制:
格式
1、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2、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方法: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1、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2、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4、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此外,要勤,多學、多問、多練。
1)首先從會計科目入手,背熟科目核算內容。
2)學習記賬規則和記帳流程,學習會計制度,學習基礎知識。
3)多練,多積累實際經驗。
4)及時了解各種財稅政策,拓寬知識面。
5)注意靈活運用,逐步做到精準核算,合理避稅。
6)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8. 貸款的會計處理
(一)應收賬款
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二)應收票據
1.因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商業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票據到期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到期值)
3.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銀行貼現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款項)
財務費用(差額)
貸:短期借款(附有追索權,實際屬於質押貸款)
應收票據(不附追索權)
【提示】針對應收票據的貼現,如果是附有追索權的貼現,則應當將其視為一項抵押借款進行核算,不應注銷應收票據。
4.企業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或庫存商品(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
銀行存款(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9. 小額貸款公司的賬務處理
1、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2、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3、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