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性擔保公司與一般擔保公司有什麼區別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而擔保公司是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都是依法設立的,其申請成立的條件和普通公司成立條件是一樣的,但是兩者還是有以下區別點:
一、就注冊資金來說,普通擔保公司只要五十萬以上,而融資性擔保公司金額較大,一般要五千萬甚至一個億以上。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活動必須由省金融辦頒發經營許可證,而普通擔保公司則不需要。就營業范圍來說,普通擔保公司除了咨詢業務和中介服務,不能開展其他任何擔保業務,而融資性擔保公司則可以開展各種融資性擔保業務。
⑵ 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投融資行業嗎
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哪個行業目前沒有明確的權威界定,現在有很多種說法,比如金融行業、准金融行業、中介服務行業,但是七部委出台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暫行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除可以經營規定的融資擔保業務外,還可以進行一定比例的投資。第二十九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限於國債、金融債券及大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以及不存在利益沖突且總額不高於凈資產20%的其他投資。所以,應該算是投融資行業。
⑶ 融資擔保公司和信用擔保公司的區別
你好,我是從事擔保業務工作的,事實上,不是融資擔保公司和信用擔保公司的區別,從擔保公司的角度,只有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區別,融資性擔保公司需在當地金融管理部門如金融辦取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且每年需要接受相關部門的年檢。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在銀行根據相關規定入圍並取得授信,從而為單位及個人進行貸款擔保,信用擔保公司如果取得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許可證的,亦可從事上述業務,這是介於銀行與企業之間的第三方機構,這時融資擔保公司和信用擔保公司的區別就在與兩者對反擔保物的要求,前者一般需要足額反擔保物,後者只需要部分或不需要反擔保物,因此大大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則不能在銀行入圍取得銀行授信,這是與融資性擔保公司與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根本區別。其他的一些區別,你可以參考融資性擔保公司與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相關規定。如今社會上很多信用擔保公司,也就是分為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兩種,很多投資公司都掛著信用擔保公司的名義進行民間借貸業務,常見的就是向個人發放信用貸款,特徵就是以低息吸引客戶向其申請貸款,但加上其收取的手續費用後,也就形成了高出相關部門規定的4倍銀行利率的高利貸。希望我的解釋你能滿意。
⑷ 融資性擔保和信用擔保的區別
對於擔保行業來看,這是有比較大的區別,融資性擔保需要的是被擔保方提供一些反擔版保物(抵押物)給擔權保公司,通常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而信用擔保則通常由擔保公司對企業的整體作一個深入、全面的了解,然後給予被擔保方一定的信用額度,在此授信范圍內,擔保公司為被擔保方提供擔保,無需被擔保方提供抵押物。。。但二者均要支付擔保費。從另一角度看,融資就是等於擔保公司投資於被擔保方,所以有需要抵押物,因為一旦發生代償,擔保公司可以處分抵押物以保障自身的利益;而信用擔保則是純支持被擔保方的發展,但一旦發生代償行為,擔保公司的利益將得不到保障;所以二者風險有很大區別。
⑸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屬於什麼性質
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也就是說融資性擔保公司屬於連帶責任性質,對承擔的貸款人起到貸款擔保。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就是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發展融資性擔保業的實際需要。
由當地監管部門來決定,但任何地區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都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與合格的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5)融資性擔保公司在金融信用信息擴展閱讀:
融資性擔保業務審慎監管原則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以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為經營原則,並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
2、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准入、業務范圍實行前置行政許可,推行許可證管理制度。
3、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資本、放大倍數、撥備、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高管及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等方面實施審慎監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公司
⑹ 融資性擔保公司與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有何本質的區別
名稱上已經是一個很好的區別了;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可以做資金過橋、財產保全擔保、工程擔保、合同履約類擔保、信用倉儲擔保、出口保付代理業務等等。。。而融資性則是以企業融資、個人貸款等業務為主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