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待上班強制上交手機行為
這種公司我是無法理解和贊同的,為什麼?第一,除非需要有重大需要保密的內容,一般的公司肯定沒有,其次就算有也不可能是一般員工能涉及到的!第二,是不是公司有害怕被拍的內容,比如某些原因不能讓外人知道,比如偷偷排放廢水等!第三,如果沒有保密的,還要交手機,是怕員工玩吧?這點信任沒有,幹嘛錄用呢?還是想百分百榨取員工的時間?
當今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手機其實就是當年的電報和掛號信,難道阻止別人收信收電報?這當然是違法的!其實手機也是一個道理,雖然不至於違法,但是手機是今天聯系的唯一通道,有時候家裡萬一急事還是會誤了大事的!
比如,1970年,一個人在外地工廠上班,母親病危,家人發電報給你,然後電報局再送他廠里簽收,結果聯繫到家人的時候,母親已經去世,沒人會怪他,因為聯系就是很慢!但是,如果今天還是同樣的事,打電話關機或者不接,誰受得了???下班的時候回電話,家人說他有病啊不接電話!這時候他可能內疚一輩子!同樣,別的情況也是不痛快!
所以,今天我們的時代,手機和人是綁定的,如果保密應該和員工說清楚,待遇足夠上班交手機也可以接受,家人理解有急事可以撥打公司電話!但是一個月就仨瓜倆棗的工資還整這些事,未免不通人情!
Ⅱ 上班時強迫職工上交手機有法律依拒嗎
不是所有的事都有法律來規定的。
企業單位對內管理,屬於企業自身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是可以的。
上班時要求職工交手機,估計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職工集中精力工作,不為外界打擾。並沒有損害職工的利益,是合法的。
如果有涉及全體職工的合法利益的規章制度,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Ⅲ 有關於所在單位要求上班期間上交手機的有關法
企業機密及保密室企業自己的事情,你可以選擇辭職.
Ⅳ 上班時間公司要求員工上交手機合理嗎
如果這是公司的制度,且下班後返還,就不違法。
如果是沒有任何原因強制沒收手機或者是其他私人物品,這就是侵權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
但是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可能一些涉密部門),必須放到行李吵粗間或者值班室(包括公司指定的存放地高碰陸),而職工違反了規定,公司也應該以警告為主。對屢教不改的再戚頃施以處罰,但不是沒收手機。
Ⅳ 公司強制我們上交手機,是否違法
公司無權沒收私人物品。因為公司未經法律法規授權隨意沒收私人財產是違法的,也構成了侵權。國家法律明文規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受到法律保護。所以應該向公司明確提出這一點,反對上交手機這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金融機構上班期間強制上交手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Ⅵ 公司以強制手段讓員工上班時間上交手機到底合不合法不上交就罰款
目前很多單位規定上班時間禁止員工拔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也有對此的處罰規定。目前法律在這塊還是空白,沒有什麼條款對照。
Ⅶ 聽說保險公司員工上班期間需上交手機是真的嗎
每個公司都有每個公司的規章制度,保險公司很多工種都是屬於銷售,一般銷售工種的崗位,公司都會發配工作用的手機號碼跟手機,避免用私人手機泄露客戶信息。
Ⅷ 公司規定上班時間上交手機,你會拒絕嗎
我覺得看公司工作的性質吧。
如果是一些高危的工作,而手機又的確影響工作,那麼我會根據工作的性質,決定自己的下一步。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意見。除非是十分有必要我會這么做,如果沒有必要,我認為公司的氛圍不夠開朗開明。
謝謝你的閱讀。
Ⅸ 企業強制要求員工上班交手機,合理合法嘛
如果這是公司的制度,且下班後返還,就不違法。
如果是沒有任何原因強制沒收手機或者是其他私人物品,這就是侵權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
但是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可能一些涉密部門),必須放到行李間或者值班室(包括公司指定的存放地),而職工違反了規定,公司也應該以警告為主。對屢教不改的再施以處罰,但不是沒收手機。
員工上班期間應該嚴格會遵守紀律,如果因為看手機不僅影響了工作,有時會照成意想不到的工作失誤,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不好的後果。所以,員工不要以「公司無權沒收手機」為由而放縱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