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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發布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指導意見

發布時間:2021-07-18 23:37:52

❶ 服務三農是啥意思

以農商銀行為例,服務三農意思是助力農村宜居、農業興旺、農民富裕。

作為聯系「三農」的金融橋梁和紐帶,全南農商銀行主動承擔政治責任,做好「三農」金融服務工作,堅持支農支小的市場定位,專注「三農」服務主業,優化「三農」金融服務,精耕細作,助力鄉村振興和實體經濟發展。

截至2018年末,全南農商銀行涉農貸款余額21.9億元,同比增幅達16.26%,高於各項貸款增幅0.8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1.75億元,比年初新增1.58億元。

同時,該行制定了《全南農商銀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評級授信整村推進五年規劃》,在轄區實施整村推進;通過深度四掃,對園區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養戶大戶、私營業主等按照「網格化」分行業走訪,規劃實現上戶調查、授信評級、貸款用信「三個全覆蓋」。

截至2018年末,新增授信客戶達到3486戶,新增授信金額5.5588億元。小額農貸評級授信整村推進完成121個村小組,新增授信農戶2264戶,授信金額達2.242億元。

(1)五部門發布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指導意見擴展閱讀:

舉例:

在全南縣南逕鎮中切村的香韻蘭花產業扶貧基地,古家營村的貧困戶劉觀苟通過「扶貧信貸通」貸款5萬元入股扶貧基地,預計年平均收益可達到8600元。

該基地採取「企業+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模式,通過「土地流轉得田租、基地務工得報酬、資金入股得分紅、託管經營得實惠、種植蘭花得收益」等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貧困戶200餘戶。

其中合作社通過組織全鎮貧困戶使用「扶貧信貸通」貸款、自有資金或單位幫助貧困戶出資等方式入股入社的貧困戶達190餘戶,入股資金約150萬元。

❷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由哪個部門負責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農業農村部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繼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三權分置後又一項管長遠、管根本、深層次的農村變革。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

(2)五部門發布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指導意見擴展閱讀:

2014年12月,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關於引導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在徵求相關意見,等待會簽。 2016年12月26日,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在會上表示,積極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對完善農村治理、保障農民權益、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具有重大意義。目前,全國已有超過13萬個村組完成改革,確認集體成員超過1億人。

按照中央有關「力爭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今年繼續擴大改革試點覆蓋面,已發文確定吉林、江蘇、山東3個省開展整省試點,河北石家莊市等50個地市開展整市試點,天津市武清區等150個縣開展整縣試點,約佔全國總數的1/3縣市區。

❸ 金融服務鄉村振興這個論文選題方向好寫嗎,要找什麼數據,數據好找嗎,求回

OK,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現在還要嗎?

❹ 市場點評:重要時間節點到來,指數有望延續上漲

一、財經新聞精選

        (投資顧問  蔡 勁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 S0260611090020)

二、市場熱點聚焦

三、新股申購提示

 

四、重點個股推薦

❺ 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正式發布,重點內容是什麼

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正式發布,重點內容具體如下:

1、深入實施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完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確保糧、棉、油、糖、肉等供給安全。「十四五」時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提高單產水平。

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建設。建設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穩定種糧農民補貼,讓種糧有合理收益。堅持並完善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

2、2021年,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糧食播種面積保持穩定、產量達到1.3萬億斤以上,生豬產業平穩發展,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農民收入增長繼續快於城鎮居民,脫貧攻堅成果持續鞏固。

3、力爭2021年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啟動實施,脫貧攻堅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平穩過渡。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應保障更加有力,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基本形成,鄉村建設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4、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保護生豬基礎產能,健全生豬產業平穩有序發展長效機制,積極發展牛羊產業,繼續實施奶業振興行動,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推進漁港建設和管理改革。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發展。

5、提高農機裝備自主研製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區農機裝備研發製造,加大購置補貼力度,開展農機作業補貼。

6、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建立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加快建設南繁矽谷,加強制種基地和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研究重大品種研發與推廣後補助政策,促進育繁推一體化發展。

7、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動農村千兆光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移動物聯網與城市同步規劃建設。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農業農村遙感衛星等天基設施。發展智慧農業,建立農業農村大數據體系,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

8、把農業現代化示範區作為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圍繞提高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現代化水平,建立指標體系,加強資源整合、政策集成,以縣(市、區)為單位開展創建,到2025年創建500個左右示範區,形成梯次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格局。

9、加強宅基地管理,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規范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日常登記頒證工作。

10、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實施最優惠的存款准備金率,加大對機構法人在縣域、業務在縣域的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保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等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做好監督管理、風險化解、深化改革工作。

完善涉農金融機構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強化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支持市縣構建域內共享的涉農信用信息資料庫,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

大力開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貸款、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開發專屬金融產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增加首貸、信用貸。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放大倍數的量化考核,提高農業信貸擔保規模。

11、實施新一輪畜禽遺傳改良計劃和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尊重科學、嚴格監管,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加強育種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建立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加快建設南繁矽谷,加強制種基地和良種繁育體系建設,研究重大品種研發與推廣後補助政策,促進育繁推一體化發展。

12、全面促進農村消費。加快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體系,改造提升農村寄遞物流基礎設施,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和農產品出村進城,推動城鄉生產與消費有效對接。促進農村居民耐用消費品更新換代。加快實施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推進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產地低溫直銷配送中心、國家骨乾冷鏈物流基地建設。

❻ 六部門: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

中新網6月30日電 據央行網站30日消息,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在總結金融精準扶貧典型經驗的基礎上,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產品和服務創新、信貸資源配置、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等方面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予以傾斜。
《意見》提出,金融機構要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強化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融資保障、建立健全種業發展融資支持體系、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增加對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的資金投入、研究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模式、做好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等八個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意見》對原金融精準扶貧產品和金融支農產品、民生領域貸款產品等進行整合優化,以小額信用貸款、產業帶動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民生領域貸款、農村資產抵押質押貸款、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保險產品等十類金融產品為重點,充分發揮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合力,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服務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改進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強化金融科技賦能。同時,《意見》明確,將通過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推動儲蓄國債下鄉、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持續完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並通過資金支持、財稅獎補和風險分擔、考核評價和監管約束等措施,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激勵約束。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與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充分總結借鑒金融精準幫扶工作成效經驗,強化統計監測,推進數據共享,推動《意見》落實落地,切實鞏固好金融扶貧工作成果,不斷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質效,助力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❼ 2018年農村蓋房銀行能貸款嗎

可以貸款。

以信陽市為例,平橋區金融服務辦主任表示,區里全面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水域灘塗養殖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等「五權」確權辦證。同時與有關金融部門簽訂合作協議,出台了農村物權抵押擔保暫行辦法,將「五權」納入抵押擔保范疇。

為搭建農銀「連心橋」,平橋區設立擔保基金,通過財政控股和參股的形式開辦擔保公司,同時組建鄉鎮金融中心,開展綜合性融資擔保、物權交易等相關業務,對農民在金融部門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資產提供擔保。

路廟鎮金融中心副主任陳長德表示,現在憑借「五權」,農民花兩個星期就能辦下小額貸款。從2009年至今,通過擔保公司投放的涉農貸款累計6.8億。

平橋區選了45個村試點農民信用等級評定,組建包括黨員、駐村幹部、群眾以及銀行工作人員在內的評審小組,對農民建信用檔案,發放信用證。

銀行根據信用等級給予1萬—5萬元不等的授信額度,信用戶無需任何抵押,信用級別高的還可以享受10%—30%的利率優惠。目前全區累計發放信用貸款超億元。

(7)五部門發布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指導意見擴展閱讀: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旨在切實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效率和水平,提出了二十九意見要求。

其中,明確提出要結合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經驗,推動修改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使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法可依。

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推進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各項工作。各涉農金融機構要根據意見要求,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

❽ 鄉村振興最新政策是什麼

NO.1 關於印發《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1年)》的通知

提出,創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信貸、保險機構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配合財政支持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實施,加大投貸聯動、投貸保貼一體化等投融資模式探索力度。積極探索農業農村領域有穩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實施路徑和機制,讓社會資本投資可預期、有回報、能持續,依法合規、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文件要求,對本地區農業投資項目進行系統性梳理,篩選並培育適於採取PPP模式的鄉村振興項目,優先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鼓勵社會資本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股權轉讓等方式,盤活項目存量資產,豐富資本進入退出渠道。

強化政策激勵。推進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專項債券用於現代農業設施和鄉村建設行動的規模與比例,鼓勵符合條件的主體發行鄉村振興票據。加快健全商業性、合作性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以及信貸擔保等為重要內容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供應鏈金融,不斷加大對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支持力度。

NO.2 關於印發《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

5月10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印發<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22號)。根據辦法要求,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的需求管理適用本辦法,該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NO.3 關於成立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通知

5月11日,財政部發布《關於成立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通知》(財辦〔2021〕24號),財政部黨組書記、部長劉昆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農業農村司司長吳奇修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工作專班,專門承擔辦公室工作。指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提出部內職責分工建議,報領導小組會議或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組織實施並協調督促推進;承擔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相關工作;組織財政支持鄉村振興綜合性重大政策研究;統籌協調相關司局,及時向部黨組和領導小組匯總報告財政支持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反映財政支持鄉村振興工作進展情況和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協調部內司局和地方財政部門,及時總結財政支持鄉村振興典型經驗,加大宣傳力度,對財政支持鄉村振興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NO.4 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5月13日,財政部印發《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從四個方面引導和規范第三方機構提高預算績效評價執業質量:一是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二是設立績效評價「主評人」制度。三是對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工作程序進行規范。四是推進多種監管方

NO.5 關於印發《「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的通知

5月13日,發改委、住建部印發《關於印發<「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的通知》(發改環資〔2021〕642號),指出,統籌規劃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依法依規做好生活垃圾焚燒項目選址工作,鼓勵利用既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用地建設生活垃圾焚燒項目;鼓勵開發性金融機構發揮中長期貸款優勢,支持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募集資金用於項目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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