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賬戶被查封,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法院查封公司基本賬戶,凍結公司賬號資金,會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
❷ 哪些部門有權利查封和凍結銀行賬戶(包括信用卡
有權查封、凍結銀行帳戶的單位有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保衛部門、海關、稅務等。
有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權力的機關有:
一、法院。公、檢、法部門在查、凍、扣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由於公安機關及檢察院並非裁判者(司法機關),因此僅有查詢、凍結許可權,而沒有扣劃權,這其實也跟公、檢、法的職能定位密切相關。
二、稅務機關。《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稅收機關有權„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第三十八條規定:「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
三、海關。《海關法》第六條第五項規定:「可以查詢案件涉嫌單位和人員在金融機構、郵政企業的存款、匯款。」第六十一條規定:「海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海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暫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繳稅款」。
只有查詢和凍結存款權力的機關有:
這些部門分別是:公安、檢察、安全、軍隊保衛部門、監獄保衛部門和海關走私偵查局。《刑事訴訟法》把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權力也限定了;同時,《刑事訴訟法》還賦予了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保衛部門在進行刑事偵查時,也可以享有同公安機關相同的權力。第四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機關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 「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對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❸ 企業法人可以向金融機構申請凍結自己公司的帳戶嗎
銀行帳戶,企業可以申請和撤銷,至於凍結尚未有這種說法,你所說的是股權已轉讓,但你的業務關系方面又打款進來了,如果各方面手續已了結辦理了各項財產的轉移手續,則沒有直接辦法,如果是手續尚未辦完,你可以將款項轉出來,具體的我不知道你的具體業務,但是即使是全部手續了結了,你仍可與接受股權人說明原因和協商,說明這個事,這個款不是原來的事,是新發生的,對方應該是可以同意轉出的。
❹ 企業法人可以私自查封公司財務帳戶嗎
個人獨資企業法人,注冊資本全部為個人注入,法人對外承擔全部責任,其財務賬戶的管理屬於內部管理的范疇,為了防範風險,可以臨時關閉對公賬號。
❺ 沒收到裁定,法院可以直接查封公司的賬戶嗎
法院可以直接查封公司的賬戶,然後再將查封賬戶的裁定書送達給被查封的公司。
如果先向公司送達查封裁定,公司會將賬戶里的存款轉移或者取走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❻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目前不允許查封企業的基本賬戶
中國人民銀行無權要求法院這樣做
銀行和法院都在職權范圍內獨立開展工作
❼ 請問一下,股東欠債是不是可以查封公司所有賬戶,不管公司的死活嗎
這肯定是不行得了。首先股東他只是屬於這個企業的一部分。而真正的企業屬於法人注冊的。你封法人注刪的企業肯定是不合法了。
❽ 哪些權利機關有權凍結銀行賬戶在凍結銀行業務時都需要提供什麼手續
銀行 只有在司法機關出示相關的證明後,並提供賬戶號碼等信息才被允許。
法律規定,除法院、檢察、公安、海關、安全、稅務等有權機關外,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按法定程序可以凍結單位或個人賬戶外,其他任何部門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凍結別人的賬戶。
還有一種行為就是當你的賬戶在存取款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由於疏忽給你輸入的金額有錯誤,為了避免他的損失,怕你取走款項等原因,先會電話聯系你,還是不行銀行就會違規操作,先凍結你的損失,銀行至於多劃錢到別人賬戶,要分清過錯責任在哪一方:
❾ 法院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凍結企業銀行帳戶
法院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凍結銀行賬戶。法院在公司破產的情況下可以凍結銀行賬戶。公司負債累累的時候,銀行賬戶就被凍結了,你防止公司的領導人把公司里。剩於財產賣掉。
❿ 在什麼情況下,銀行可以凍結企業資金
根據《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的通知》:
第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或者解除凍結時,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但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
無法現場辦理完畢的,可以由提出協助要求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指派至少一名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單位介紹信到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回反饋結果。
也就是說,銀行凍結企業或個人資金:
1、須由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兩名以上辦案人員
2、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加蓋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公章的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
3、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現場辦理
4、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情形除外。
(10)金融公司有權利查封企業賬戶嗎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凍結工作規定的通知》:
第十一條對於涉案賬戶較多,辦案地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需要對其集中查詢、凍結的,可以分別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需要查詢、凍結的賬戶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辦案地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出具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
逐級上報並經省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相關業務部門批准後,由辦案地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指派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上述法律文書原件。
到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或其授權的分支機構要求辦理。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需要查詢、凍結的賬戶分屬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辦案地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出具協助查詢財產或協助凍結/解除凍結財產法律文書。
逐級上報並經省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後,由辦案地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指派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證或人民警察證和上述法律文書原件,到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或其授權的分支機構要求辦理。
第十二條對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出的超出查詢許可權或者屬於跨地區查詢需求的,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內部協作程序。
向有許可權查詢的上級機構或系統內其他分支機構提出協查請求,並通過內部程序反饋查詢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
第十三條協助查詢財產法律文書應當提供查詢賬號、查詢內容等信息。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無法提供具體賬號時。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的足以確定該賬戶的個人身份證件號碼或者企業全稱、組織機構代碼等信息積極協助查詢。
沒有所查詢的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如實告知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並在查詢回執中註明。
第十四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助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查詢的信息僅限於涉案財產信息。
包括:被查詢單位或者個人開戶銷戶信息,存款余額、交易日期、交易金額、交易方式、交易對手賬戶及身份等信息,電子銀行信息,網銀登錄日誌等信息,POS機商戶、自動機具相關信息等。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根據需要可以抄錄、復制、照相,並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關復制材料上加蓋證明印章,但一般不得提取原件。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要求提供電子版查詢結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採取必要加密措施的基礎上提供,必要時可予以標注和說明。
涉案賬戶較多,需要批量查詢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同時提供電子版查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