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現行法律對金融機構破產有哪些特殊規定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與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金融機構破產問題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競爭規律的作用下,由於市場變化以及管理團隊經營能力的差別,金融機構可能出現經營困難、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境況。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既有可能通過重整或和解方式走出困境,起死回生,也有可能從此陷入破產,最後走向清算注銷。
在過去一個較長時期內,由於金融機構主要是由國家投資設立,而且是作為事業單位運行,因此對於金融機構不論因何種原因出現的經營困境,均由國家出面解決。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形成與完善,對金融機構陷入困境的問題要逐步通過市場的方式來解決,即要通過重整或和解使其緩解糾紛走出困境,或者通過破產清算走向「死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起草過程中,對於金融機構破產的問題一直存有爭議。有人主張納入《企業破產法》,使金融機構的重整破產完全按市場規律辦事;也有人主張不納入《企業破產法》,直接針對金融機構破產制定專門法律。經過反復討論和徵求意見,最後通過的《企業破產法》作出了將其納入該法的規定。
金融機構破產的特殊性及國外立法概況
金融機構,即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從事某種金融業務的企業機構。由於國家根據不同金融機構的經營情況分別制定有若干不同的法律,金融機構分為若干不同的類別。我國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此外,金融機構還包括依法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關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在其市場經營中由於市場變化或經營方面的原因,也會發生一般企業一樣的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或者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情況,需要依法終止經營,解散機構,清理清償債權債務並消滅法人資格,即需要依法進行破產。
在破產過程中,金融機構具有不同於一般企業的特點:第一,金融機構所從事經營的資產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公司的自有資本或者固有財產,包括企業設立時由股東投入的出資與經營所形成的資產,為公司資本與權益;二是由金融機構管理的客戶財產,包括吸收客戶的存款,接受委託的投資,吸收的保費,管理的保證金等。金融機構的投資經營活動要以兩部分財產來進行,他們既不能只管理客戶財產而放棄管理自己的財產,也不能只經營自己的財產而將客戶的財產棄之不理。法律要求金融機構在經營中將其自有資產與管理的客戶財產嚴格分離,甚至進行物理分離,嚴禁將兩種財產進行混淆經營,特別禁止侵佔客戶的利益。金融機構破產時,能用於清償債務的財產只限於其自有財產,不能拿客戶的財產清償債務。第二,由於上述特點,一旦市場變化或出現經營失誤,造成的損失就不僅是金融機構自己的損失,也勢必同時造成客戶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金融機構不能拿客戶的財產清償債務,也往往會導致不能「完璧歸趙」地歸還客戶財產。第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破產關閉涉及人數眾多,關繫到社會穩定,如果啟動破產程序,必須經監管機關批准。
對於金融機構破產問題,國外通常採取參加保險或建立基金的做法,即在有關金融機構開業時,就要參加保險或者參與相關基金,向其投入一定的費用,一旦這類金融機構破產,就可將破產事務移交保險公司或有關機構進行處理。
世界各國破產法對於金融機構破產的立法規定也各有不同,有的直接適用破產法,也有的由專門法或特別法加以規定。德國是在破產方面針對金融機構進行專門立法的國家。德國通過立法建立了金融機構破產的預警機制,設立了專門的聯邦銀行貸款監督管理局,各類銀行每年須向監督管理局上報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監督管理局對銀行實行分類管理。一是對風險較大的銀行實行以下措施:進行放貸限額管制;必要時凍結銀行資金;重新選擇銀行主管;禁止銀行向其股東分紅;派員進駐銀行以改善其工作。二是對危機嚴重的銀行從嚴處理,措施包括:全面凍結銀行資產(即停業);積極尋求新股東注入資金以挽救危機(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申請銀行破產(只有監督管理局才有此權力)。三是注重預警機制,實行銀行再保險基金制度。即要求所有銀行在開業時按業務額自動交納一定會費形成基金,一旦銀行破產,以此基金支付儲戶。美國的破產法適用於金融機構的破產。該法規定國內保險公司、銀行、儲蓄銀行、合作銀行、信用合作社、住房貸款協會、信貸協會或工業銀行、股票經紀人和商品經紀人、投保銀行等類似機構都屬於該法規定的破產主體。俄羅斯破產法對金融機構破產和特殊主體破產規定得比較詳細,除在該法第九章對金融機構,包括信貸組織、保險組織、證券公司等的破產作出規定外,又制定了單行法,如適用於俄羅斯銀行業的《關於「信用機構破產」的聯邦法》,作為破產法關於金融機構破產規定的支持法。
我國《企業破產法》關於金融機構破產的特殊規定
金融機構破產總體上屬於企業破產,要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原則與程序,但金融機構有自己的特點,也不能完全依照該法的所有條文來執行。針對金融機構破產的特點,借鑒國外經驗,我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這一規定要求:
第一,金融機構達到破產界限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這對國務院金融監管機構來說是一種特定的權力。在一般企業的破產中,能夠對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只有債務人與債權人,以及處於清算中的債務人的有關人員,如法定代表人、高管、股東等。而在金融機構破產中,需要破產的金融機構及其債權人,通常都不會主動提出破產申請,其風險和債務會繼續積累、擴大。本條授權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有關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金融監管機構對其監管的金融機構的風險既了解得比較詳細,其評價也比較客觀,規定金融監管機構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或重整申請對於及時防範、發現和處理這種經營風險十分必要,也有利於對出現經營困難的機構進行及時救助,使其擺脫困境,起死回生。國外很多法律也有這樣的規定,有的甚至規定金融機構的破產只能由金融監管機構提出。當然,本條對於金融監管機構提出破產申請的規定,並不排除金融機構本身及其債權人依法提出破產申請的權利。
第二,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或託管措施,採取必要的手段對其進行救助與 「整改」,使其擺脫困境。這是其他有關法律對監管機構的一種授權,即對於陷入困境的金融機構採取的相關救助措施,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證券公司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證券公司採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或者撤銷等監管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保險公司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可能嚴重危及或者已經危及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該保險公司實行接管。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接管組織的組成和接管的實施辦法,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決定,並予以公告。
第三,對於對有關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等措施的,允許監管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如以商業銀行為被告的經濟糾紛,以信託公司為被告的商事糾紛等。這一規定是針對當前金融機構清算中的特殊情況所採取的應對之策。近幾年來,國家對於出現風險的金融機構,絕大多數是由金融監管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接管、託管等風險處置措施的。在此期間,經常發生債權人通過向各地法院提出訴訟或對訴訟結果要求強制執行,搶先取得金融機構的財產,使金融監管機構採取的行政處置措施無法正常實施的情形。為了順利處置出現風險的金融機構,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有關監管機構只能進行個案處理,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法院中止對被接管、託管的金融機構的民事案件的受理、審理和執行(即所謂「三中止」)。但由於法院採取「三中止」措施法律依據不足,也引起一些當事人的非議,為此,上述規定為這種「三中止」措施的採取提供了法律依據,規定「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人民法院對這樣的申請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法律要求的,應裁定對該申請予以支持,待接管、託管人接管相關業務後,再依據有關法律對這種中止的程序進行恢復或採取其他形式進行處理。
金融機構實施《企業破產法》相關辦法的制定
金融機構破產不同於一般企業,因為這類機構的自有資產與他們負責管理的客戶財產是分離的,而他們的經營又要包括客戶資產。一旦出現破產,他們只能以自有的資產清償債務,而不能動用客戶資產。加之金融機構的破產涉及眾多客戶的財產利益,針對金融機構破產的這種特點,有關法律對於金融機構破產規定有一些相應的措施。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對於商業銀行的破產規定為,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要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要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管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即對商業銀行的破產,一是要經銀行業監管機構同意,二是要由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清算組,三是在有關程序上也需要有一些特殊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銀行業監管機構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即對信託投資公司的破產要經銀行業監管機構同意。
針對金融機構破產的特殊性,《企業破產法》也規定了一些原則性要求,對這種要求的實施,有賴於一系列具體措施相支撐,為此,《企業破產法》規定,國務院可以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製定實施辦法。即對這類機構的破產,從總的原則來說要適用《企業破產法》,但就操作而言,還要由國務院依據《企業破產法》和有關專門的金融法律的規定製定實施辦法後,按照《企業破產法》與有關實施辦法的規定來執行。-
2. 金融危機對我國金融機構的影響和啟示
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這種寬松的貨幣政策還溢出美國,使得世界流動性過剩,引起世界大量國家出現資產泡沫,石油和大宗商品價格大幅波動。美國的金融危機,本質上是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而這引起了美國流動性的緊縮,信貸緊張,又導致其他國家也受到影響。發展中國家資產市場泡沫的破滅,甚至一些發達國家,如英國和日本房地產市場面臨壓力。所有這些與美國的金融危機不無關系。
美國政府主動推動房地產市場的繁榮,是引起危機在房地產爆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兩房」的設立和運作,有效地降低了抵押貸款利率,推動房地產市場的過度繁榮。
美國監管的放鬆和過於復雜衍生工具的過度使用,加劇了危機的程度和危害。監管的放鬆,使得金融機構的競爭過於激烈,使根本不具備能力的消費者獲得了住房,杠桿率大幅提高,金融資產過度膨脹,信息披露不充分。過於復雜的衍生工具,尤其是資產證券化的發展,使得風險評估變得困難,過於依賴於評級機構,也使得風險承擔者與控制者嚴重分離,不利於風險的有效控制。當基礎資產出現問題時,金融機構多倍收縮金融資產,引起連鎖反應,產生巨大的系統風險。
國研網: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程度不斷加深的背景下,美國的次貸危機對全球經濟及金融體系會有哪些影響?尤其是將對中國產生哪些影響?
陳道富:從危機的結果來看,由美國次貸引發的金融危機,事實上是帶有全球性的。危機不僅僅表現在美國本土,歐洲、日本等其他國家和地區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金融動盪。美國本身是全球最大的經濟體,是世界最大的貿易逆差國,美元又是全球最主要的計價、結算和儲備貨幣。更重要的是,美國的金融資產被全世界持有,不僅金融機構捲入其中,各國央行也深陷其中。在經濟、金融聯系如此密切的世界中,這么大的經濟體發生金融危機,不可能不波及美國以外,世界各國受到牽連在所難免。
目前,危機還在擴散,已從單純的次貸危機向其他消費貸款蔓延。由於金融機構的破產壓力,股票、債券市場也面臨危機。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資本金受到侵蝕,貸款會更加謹慎,也會有所收縮,加上消費者的消費意願在下降,金融危機有進一步向實體經濟傳遞的危險,進而再加劇當前的金融危機。從當前的情景看,危機至少在短期內不會結束。
危機的影響,既取決於危機本身的性質,也取決於危機的處理方法,包括世界其它國家的應對策略。從目前危機發展的情況來看,美國此次危機是一次比較大的金融危機,損失肯定不低於其八十年代發生的儲貸危機,是否會達到前美聯儲主席格林斯潘談到的 1929年經濟大蕭條的程度,尚有待於進一步觀察。但如果控制不好,危機進一步惡化是有可能的。
美國的這一次金融危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也波及到了中國。從金融的角度看,危機初期,得益於中國金融體系相對保守和封閉,中國的金融機構直接的對外金融交往並不多,沒有大量持有美國的金融資產,包括次級債、 「兩房 」擔保和發行的債券,以及破產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等。但是危機爆發以後,中國部分金融機構入股了美國的一些金融機構,在賬面上蒙受了損失。從總體上看,量還不是特別大,還不會引發金融危機。但虧損在金融機構的分布並不均勻,部分金融機構的壓力較大,需關注。
此外,中國政府持有大量 「兩房債券 」和美國國債,美國的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外匯儲備會有一定影響。但美國政府介入「兩房」,對中國來說,是一個好消息。當然,我們仍需要做好各種充分准備,畢竟美國政府沒有做出明確的承諾。
當然,美國的金融危機也使得全球資金的移動出現變化,中國可能面臨跨國資金的大進大出,這需要重點關注。
從實體經濟來看,由於金融危機導致世界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給我國的出口、經濟增長帶來下行壓力。
但是,美國金融危機對中國來說,也不完全都是負面影響。在危機惡化之前,世界面臨通貨膨脹上升,經濟下行的滯脹風險。與此相一致,中國經濟也面臨較大挑戰,經濟增長速度快速下降,通貨膨脹受國際市場的影響居高不下。美國次貸危機的惡化,加速了美國經濟的調整,緩解世界能源、原材料以及糧食等大宗商品市場的供求緊張狀況。更重要的是,美國次貸危機的惡化,嚴重打擊了國際投機勢力,石油、大宗商品中的投機因素大大降低,價格快速下降。這在相當程度上緩解了中國通脹的壓力,舒緩了中國宏觀政策方面面臨的困境,可以將更多的精力投向防止經濟過快下滑上。
國研網:您如何評價美國政府應對此次金融危機所採取的策略?
陳道富: 首先應該看到,美國面對這么大的金融危機,還能夠把危機的影響控制在目前的水平,確實讓各國見識到美國金融體系的靈活性,以及美國在處理危機時表現出的務實,既體現出原則性,也體現了藝術性,更不同於美國開給其他國家的治理危機處方。危機若發生在其它國家,肯定就不是目前這個樣子了。當然,美國金融體系也有不完善、不安全的地方,存在一定的漏洞,否則不會發生此次危機。
國研網:中國央行於9月15日宣布下調 「存款准備金率和中小企業貸款利率」是否是針對美國此次金融危機所採取的救市措施?
陳道富: 美聯儲、美國財政部以及各國央行都在積極救市。這些國家都曾經歷過金融危機,在處理危機方面比較有經驗。此次救市行為,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緩解危機帶來的過於劇烈的傷害。
盡管央行此次發布調低 「雙率」的政策,時間在美國金融危機爆發之後,給市場造成中國參與救市計劃的聯想。但從目前來看,政策更多的是針對國內的經濟形勢,不大可能純粹是為了配合美國的救市計劃。調低 「雙率 」的政策,是經過研究並在事前提出的,絕對不是隨便出台的偶然政策。央行調低「雙率 」的政策,在保持對國內通脹可能反彈的控制的基礎上,更重視保持經濟的適度增長,尤其關注中小企業。當然,美國金融危機的惡化,消除了原有的某些不確定性,更加堅定了中國政府對經濟形勢的判斷,有助於中國政府果斷作出決策。同時,這個政策在客觀上也有利於前瞻性的應對美國金融危機可能對我國金融體系流動性的影響。
國研網:到目前為止,我們至少可以從此次危機得到哪些啟示 ?
陳道富: 危機遠沒有結束,現在談啟示有些為時過早。而且不同的人,視角不同,得出的啟示會有很大的不同。但我相信,這次危機過後,不僅僅美國,世界各國都會從各方面進行深刻的反省,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監管政策、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發展等方面,都會有所突破。
一是長期過於寬松的貨幣環境,加上政府信用介入等引起市場激勵機制的扭曲,容易引起泡沫經濟,而泡沫經濟最終都是要破的。或者說,金融的根在經濟,過分脫離經濟發展金融,最終是要發生危機的。但金融發展具有自我膨脹傾向。
二是過於復雜的衍生工具,在帶來流動性等好處的同時,也引起市場風險的承擔主體和風險控制主體嚴重分離,不利於對風險的評估、控制。更重要的是,衍生工具大量表現為表外業務,現有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監管措施還無法有效應對。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手段相當脆弱,尤其在高杠桿的環境中發生系統性風險時更是如此。進一步研究並加強監管是必要的。
三是金融機構的損失與實體經濟的損失,其宏觀影響差距極大。金融機構發生損失,將引起金融機構不得不多倍收縮資產,進而引起資產市場價格的不利變動,進一步惡化金融機構的損失。盡快將損失剝離出金融機構,有利於控制損失的傳遞和多倍收縮效應。
四是政府在應對金融危機時,一定要從本國的實際情況出發,不能受現有規則限制,該改規則的時候就要改規則,該注入流動性的時候就應該注入。在處理這次危機時,美國政府並沒有完全按照市場規律去解決問題,行政力量也很強大,該出手時毫不手軟。金融危機發生時,市場存在大量正反饋機制,或者說市場高度相關,並且惡化速度很快。保持市場必要的信心是最重要的,否則大量干預措施都會失去效果。因此,把握干預的時機,果斷干預是非常重要的。危機時期,對部分金融機構的保護是必要的,必須保證有金融機構來實現必要的金融功能。
國研網:反思美國的此次危機,中國還可以更深層次的思考哪些更基本的問題?我們應該採取那些應對措施?
陳道富: 我們除了可以就事論事的從危機爆發的原因,影響機制以及政府應對策略等方面,反思美國的這次危機,還可以更深層次的思考一些更基本的問題,如重新思考金融與經濟的關系,思考金融的內在不穩定等理論問題。
談到應對措施,我想危機已經發生了,我國也已經受到影響。因此,我國需要做的,一是盡可能減少現有損失,避免進一步的損失。在減少損失方面,中國要積極把握市場機會,加強與美國各界的溝通,特別是政府溝通,做好各種應對准備。同時,我國應認真研究美國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形勢,避免錯誤的投資。二是應充分評估金融機構的損失對我國經濟、金融的影響,尤其要結合國際、國內的形勢,防止損失在國內的傳遞和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不利影響。
國研網:美國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在這次危機的表現,對於中國構建金融安全體系有哪些借鑒意義?
陳道富:美國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在這次危機的表現,確實讓我們見識到了美國金融體系的靈活性。中國在構建自己的金融安全體系時,最核心的是如何提高金融機構的穩健性和金融體系的靈活性。對風險和危機的防範,使金融體系具備對風險和危機的抵抗力。中國在這方面還有很大的距離。我們需要加快金融的對內自由化,以提高金融體系的效率。
其次,金融本身具有不穩定性,加強有效監管是很重要的。監管部門需要與市場主體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能陷於「主管部門」,同時應加強監管部門的協調,更多的從保護中小投資者、保戶和儲戶的角度加強監管。
再次,需要盡快建立我國的金融安全網。我國已經有了保險保障基金和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要使其真正發揮作用,避免將其簡單的作為救助金融機構的工具。
最後,還需要盡快建立和完善危機處理預案和協調機制。美國在這方面的協調響應機制值得中國借鑒。雖然美聯儲、美國財政部和國會之間也存在爭議,但在一些基本原則方面能達成共識。
當前,在國際金融動盪的背景下,中國應嚴格資本賬戶管制,密切關注各類資本的跨國流動,防止由於國際資金的大進大出對中國金融市場造成嚴重的沖擊。同時,協調好匯率、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以在通脹可控的前提下維持經濟增長。經濟的穩定增長,是金融安全的根本。
3. 美國那些大的金融機構為什麼會破產
你好這位朋友,簡單點說就是:
對美國的影響:
美國的金融機構(就比如說房地美、房利美)→把錢款給普通人買房→由於金融機構都認為房地產不會跌,所以大肆的放貸,但事實是美國的房價在不斷的下跌,那些原來買了房子的人,覺得現在的房子比原來自己買房子的太便宜,所以都不還貸,另願讓銀行將房子收回去.→這樣銀行就缺少資金.
對世界的影響:
美國的金融機構(就比如說房地美、房利美)向全世界發放公司債→像冰島這樣的國家就去購買,因為這些公司債收益都比較高.→當美國的金融機構出現危機時→像冰島這樣的國家就會出問題.(其它國家也一樣,就比如中國銀行)
4. 我國現行法律對金融機構破產有哪些特殊規定
你好,目前法律雖然對破產有規定,但對於金融機構的破產,目前法律沒有規定。
5. 如何防止公司破產
企業倒閉原因一、企業文化亂七八糟
看重業績,放縱紀律!一個好的公司必須有統一的企業文化,而且堅持執行。
企業倒閉原因二、系統不升級
企業是人才的競爭,也是商業模式的競爭,也是系統的競爭。時代在進步,系統若不跟著進步,絕對會拖企業的後腿。
企業倒閉原因三、不重視品牌管理
品牌管理的優勢:1.助於企業適應市場,滿足消費者需求。2.有助於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3.有助於企業在激烈的國際商戰中站穩腳跟,在市場競爭中佔有優勢。4.有助於提高企業的效率,風險最小化。等等。所以,千萬不能忽視品牌管理的力量。
企業倒閉原因四、閉門造車、不樂於分享
好的思想應樂於分享,時常交流才有利於進步。不管是公司整體,還是個人,相互學習,肯定是件好事,不要閉門造車。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如此,公司的規模才能得以壯大。
企業倒閉原因五、沒有小願景和大願景
公司應該步步為營,不僅要有小願景,還要有大願景。制定嚴謹的制度,一步一個腳印,打造企業扎實的根基。
企業倒閉原因六、核心價值觀不明確
堅守核心價值觀,不要因為一絲小利而動搖。只有把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做牢,深入人心,品牌才能打入市場,市場才會真正地接受企業。
企業倒閉原因七、執行不到位
好的商機從不等人。執行效率如果太低,會大大拖企業的後腿。
避免企業破產,中小企業應該有三個方法,從易到難來說,
第一是「轉移」,即從地域上轉移,從中國東部向中西部轉移,從中國向其他欠發達國家轉移。這些國家和地區的要素成本比現在的中國東部沿海地區低。
第二招是「轉業」,即轉變產業,從製造業向服務業轉移。中國的製造業已經非常擁擠,競爭非常激烈,發展空間已經很小了,但服務業佔GDP比重還非常低,發展空間非常大。我們的企業要大量向服務業轉移。
第三招是「轉型」,這是難度最大的,即將企業從低成本的要素拉動轉型為高技術的創新驅動,要求企業更多地做研發,更注重提高質量、樹立品牌、注重管理。
6. 我國現行法律對金融機構破產有哪些特殊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對金融機構破產的特殊規定如下:
7. 中國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破產了,試問老百姓的錢該怎麼辦
沒了唄,別總老百姓來百姓的,中國金融產業破產了我告訴你老百姓撐死就沒了幾年或者十幾年的繼續,生活還是可以繼續的,你想想那些基金經理,投行,管理,從董事長到風控全都要上六樓天台,十輩子都翻不了身,老百姓玩的只是積蓄,我們玩的是命!!就我的朋友而言,給你們講實例,歐瑞危機跳樓了四個,上次股市大崩盤跳樓了三個,期貨上死了五個,雖然我也是個開工作室的小散,但是要換位思考,主力虧的錢也是錢,他遇到一場危機虧了跳樓的是他全家,我們撐死就是少賺一點,生活還是能繼續的。這個世界沒有誰的錢是大風刮來的
8. 中國如何應對金融危機
1 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
一國匯率制度的選擇應該順應不同時期國內外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和金融制度的特徵而適時主動調整。中國漸進主義的改革路徑,決定了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也必然是漸進型的。目前人民幣匯率還不適合完全自由浮動,但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要繼續深化和推進,進一步健全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逐步擴大匯率彈性區間,以增強匯率對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調節能力,發揮匯率作為金融危機緩沖器的作用。
2 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資本項目可自由兌換
資本自由流動這把雙刃劍,在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包藏著巨大風險。發達國家的資本自由流動是與其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完善程度和金融監管水平相適應的。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資本項目對外開放要慎之又慎,如果在條件不具備或者准備不充分的情況下,貿然實行資本項目的自由兌換,當國際游資流入時,運用不當將使本國經濟陷入困難,如果一有風吹草動引起大量資金外流,本國將面臨對外支付的困難。
3 盡快建立充分成熟的國內資本市場
目前,大量流入的外商直接投資和數據巨大的外債,已對人民幣形成壓力。如果要避免因為過分依賴外商投資帶來的潛在風險,中國就必須盡全力發展自己的資金市場。只有國內資本市場越活躍,中國對外資的依賴程度才會越低。因此,我們應該加快發展新的融資市場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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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正確的利用外資政策,合理控制外債規模和外債結構改革開放後的中國已成為世界經濟增長最快和最富活力的國家之一,也已連續數年成為發展中國家中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外資的大量湧入的確彌補了國內資金缺口,也支持了重點項目或大型項目的建設。但與此同時,也對我國的外資和債務管理提出了更為嚴峻的課題。首先,我國必須將外債規模確定並維持在一個適度或合理的水平上,即借用外債既要考慮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對外債償付能力和消化吸收能力,不能盲目大量向外舉債。
5 維持國際收支平衡,保持充足的外匯儲備,提高國家經濟的抗風險能力。
9. 關於中國幾家金融機構的破產倒閉的問題,高手進
我就是原海南發展銀行的,據我的了解,每次出現金融機構關閉的情況時,股市基本沒有相應的波動,因為被關閉的金融機構的規模都不大。
另外目前為止,被關閉的金融機構還沒有一家被正式宣布為破產的,僅僅是行政關閉而已。其原因一是面子問題;一是按正常的會計核算來說,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並沒有資不抵債,只是沒有足夠的現金來支付到期債務;還有就是一旦宣布破產,很多相關的利益方不能平衡。
說明的問題:
1、中央銀行(現在是銀監會)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不力,包括無法監管、無力監管、手段落後、縱容違規等。
2、金融機構的某些特權(比如有經濟糾紛時法院對其存款只能查詢不能扣劃),促使其在經營活動中,為最求利益而盲目冒險,比如隨意對外提供擔保。
3、從業人員素質低下,不能隨日益變化的市場而變化、提升。
4、法制建設不規范,表現在:具體問題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很常見的一種就是很多債權債務糾紛到法院後,要麼是得不到公正判決,要麼是勝訴後難以執行。大家都認為不吃銀行吃誰啊?
5、資金流動渠道不活,資金調動效率低。有了問題後,要麼是難以籌集資金,要麼是資金周轉調撥太慢。比如金融機構都實行准備金制度,在海南發展剛出現兌付危機時,人民銀行居然不允許動用准備金,真不知道准備金是用來干什麼的。等到事情鬧大時,准備金已不能解決問題了。
以上僅供參考,望行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