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申請農業產業化公司具備什麼條件到什麼部門申請
重點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出台 前不久,農業部等8個部委作出決定,對於重點龍頭企業,將在基地建設、原料采購、設備引進和產品出口等方面給予具體的幫助和扶持。(一)國有商業銀行要把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在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對重點龍頭企業,要依據企業正常生產周期和貸款用途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原則上不上浮。對於重點龍頭企業用於基地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貸款,農業主管部門可以向商業銀行推薦,商業銀行按照信貸原則和相關程序,予以優先安排。為了解決以糧食、棉花等大宗農產品為原料的大型加工企業收購原料所需資金量大、佔用時間長的問題,商業銀行可以根據重點龍頭企業與基地農戶簽訂的合同,核定所需收購資金,根據授信授權原則,給予信貸支持。對資信好的龍頭企業可以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收購同基地農戶簽訂合同的農產品。(二)為了引導龍頭企業大范圍的帶動生產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企業加生產基地和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新格局,對於重點龍頭企業帶動的生產基地建設等,中央財政要繼續給予支持,地方財政也要作出具體安排。(三)要積極探索和逐步建立龍頭企業與農戶多種形式的風險共擔機制,通過訂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穩定的購銷關系,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企業可以通過建立風險基金,確保按保護價收購基地農戶所生產的原料,減少市場波動造成的損失;也可以採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使農戶與龍頭企業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共同抵禦和規避市場風險。龍頭企業帶動農戶和生產基地,出現風險不僅使企業生產經營受到損失,也將影響廣大農戶的收入,波及農村穩定。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按照國家有關財稅政策和制度規定,採取切實措施,幫助龍頭企業和農戶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四)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比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為了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加快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辦法,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財工字[1996]4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6]152號)規定執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所得稅抵免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執行。(五)鼓勵重點龍頭企業發揮比較優勢參與國際競爭,提高產品競爭能力。對開拓國外市場、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點龍頭企業,應予以積極支持。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參照國際通行的作法,繼續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出口創匯的支持。加大對農產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國有商業銀行對農產品出口所需流動資金貸款按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好的農產品出口企業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對外出具投標、履約和預付金保函。對於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口加工設備,除按照國發[1997]37號文件《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放寬審批條件,支持重點龍頭企業擴大出口。適當降低重點龍頭企業成立進出口公司的資格,並適當放寬其經營范圍。鼓勵中外合資農產品流通企業利用其銷售網路,推動我國農產品進入國外的銷售網點和分撥中心。(六)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借鑒國內外投融資經驗,利用資產重組、控股、參股、兼並、租賃等多種方式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後,可申請發行股票和上市。已經上市的重點龍頭企業,應利用好農業類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傾斜政策。
B. 農業產業化和農村金融之間有什麼聯系
農村金融體系應當是指一切為農村經濟服務的金融制度、金融機構、金融工具及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以農村貨幣流通與信用活動實現同一為其形成標志,又以二者的相互滲透及向證券、信託、保險等新領域的不斷延伸為其顯著的發展特徵;它的健康運行必須
C. 如何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
對於重點龍頭企業,國家將在基地建設、原材料采購、設備引進和產品出口方面給予具體的幫助和扶持。 一、金融政策 人民銀行和各金融機構重點採取以下政策措施: 1、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安排貸款計劃,及時增加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支農資金需要。 2、進一步明確各金融機構支農重點,完善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體系。 3、以龍頭企業和高科技農業、特色農業為重點,加強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 4、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創造條件。 5、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特色農業,促進西部農業產業化發展。 主要內容有: 國有商業銀行要把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信貸支農的重點,在資金安排中給予傾斜。對重點龍頭企業,要依據企業正常生產周期和貸款用途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原則上不上浮。對於重點龍頭企業用於基地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貸款,農業主管部門可以向商業銀行推薦,商業銀行收購原料所需資金量較大、佔用時間長的問題,商業銀行可以根據重點龍頭企業與基地農戶簽訂的合同,核定所需收購資金,根據授權原則,給予信貸支持。對資信好的龍頭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收購同基地農戶簽訂合同的農產品。 加大對農產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國有商業銀行對農產品出口所需流動資金貸款按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較好的農產品出口企業,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用於對外出具投標、履約和預付金保函。 二、財政政策 為了引導龍頭企業大范圍的帶動生產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企業加生產基地和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新格局,對於重點龍頭帶動的生產基地建設等,中央財政要繼續給予支持,地方財政也要作出具體安排。要積極探索和逐步建立龍頭企業與農戶多種形式的風險共擔機制,通過訂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穩定的購銷關系,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企業可以通過建立風險基金,確保按保護價收購基地農戶所生產的原料、減少市場波動造成的損失;也可以採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使農民與龍頭企業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共同抵禦和規避市場風險,龍頭企業帶動農戶和生產基地出現風險不僅使企業生產經營受到損失,也將影響廣大農戶的收入,波及農村穩定。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按照國家有關財稅政策和制度規定,採取切實措施,幫助龍頭企業和農戶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 三、稅收政策 這次制定的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重點龍頭企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於內資企業 1、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 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比照1997年5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關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文件規定。 主要內容: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收企業所得稅,等等。 2、關於技術開發費扣除問題 關於企業技術開發費的扣除,可適用1996年4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6]152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一是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受比例限制,計入管理費用。二是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增長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稅所得額。三是企業為開發新技術、研製新產品所購置的試制用關鍵設備、測試儀器,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用,等等。 另外,在推動產學研的合作,促進聯合開發,加速企業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和商品化,以及推進企業機器設備的更新等方面也有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 3、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 關於購買國產設備免企業所得稅,可適用1999年12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凡在我國境內投資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等等。 4關於引進農產品加工設備問題 對於符合國家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除按照國務院下發的《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關於外資企業 1、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問題 關於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主要內容: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可在以後十年內繼續按應納稅減征15%至30%的企業所得稅,等等。 2、關於技術開發費扣除問題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的扣除,可適用1999年9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費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3號)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企業進行技術開發當年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允許再按當年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等等。 3、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問題 關於購買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可適用2000年1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49號)以及2000年5月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的規定。 主要內容: 一是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購買的國產設備,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購置設備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二是上述企業為了提高效益、產品質量以及加強綜合利用、三廢治理等目的,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改造而在投資總額以外購買的國產設備,其購買國產設備投資的40%也可以從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 三是實行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仍可按設備原價計提折舊,並按有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等等。 除上述提到的稅收優惠政策外,還可以適用現行稅法中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外經貿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發揮比較優勢參與國際競爭,提高產品競爭能力。對開拓國外市場、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點龍頭企業,應予以積極支持。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參照國際通行的作法,繼續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出口創匯的支持。 對於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除按照國發[1997]37號文件《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放寬審批條件,支持重點龍頭企業擴大出口。適當降低重點龍頭企業成立進出口公司的資格,並適當放寬其經營范圍。鼓勵中外合資農產品流通利用其銷售網路,推動我國農產品進入國外的銷售網點和分撥中心。 五、投融資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借鑒國內外投融資經驗,利用資產重組、控股、參股、兼並、租賃等多種方式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後,可申請發行股票和上市。已經上市的重點龍頭企業,應利用好農業類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傾斜政策。應創造條件,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合資、合作。積極探索建立以重點龍頭企業為主體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投資基金。
D. 什麼是三農金融服務
有重點就沒有戰略,沒有重點就難以突破,就只能保持低水平、低層次的版重復發展、權無序發展,乃至徘徊不前。農業銀行正是在基於戰略的高度,從「三農」客戶需要和自身實際出發,確定了服務「三農」的職能、區域和行業重點。職能方面,確定在農業產業化、農村基礎設施等規模化融資領域發揮骨乾和主導作用,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確定在農戶、中小企業、糧棉大縣、貧困縣等「貸款難」問題上取得突破,起到支柱和穩定職能,不斷擴大服務「三農」的覆蓋面。區域方面,糧棉大縣以促進糧棉增產、農民增收和農產品[11.43 2.51%]轉化增值為重點;貧困縣以促進農民脫貧致富和培育縣域支柱產業為重點;經濟強縣以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壯大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為重點;邊遠、高寒、沙漠化、石漠化、生態條件惡劣地區,主要通過內外部政策扶持,努力改善經營條件,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務職能,促進邊疆安定、民族團結和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行業方面,確定了農業產業化、農村商品流通、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小城鎮建設、特色資源開發、農村中小企業、農民生產生活和公共金融服務等八個領域,作為服務「三農」的重點領域。
E. 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2、子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單位,只有達到國家相關的稅收優惠條件才能享受優惠政策。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規定的農產品進行初加工服務,其所收取的加工費,可以按照農產品初加工的免稅項目處理。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將新鮮蔬菜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凈菜、切割蔬菜。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葯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F. 申報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
1、企業組織形式
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加工或流通為主業、具有獨立注入資格的企業。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開辦的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等。
G. 農業發展銀行對從事農業生產服務企業申請貸款的條件和程序
貸款品種應該為產業化龍頭園藝類短期貸款
涉及產業鏈:花卉種植→收購→加工→銷售。
(1)種植:花卉基地建設、種植等;
(2)收購加工:向花卉種植戶支付收購款項;
(3)銷售:各種銷售網點建設及產品銷售。
貸款對象:
凡經地、市級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從事林業、園藝、水果、中葯材、茶和其他類范圍內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均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對象。
貸款種類: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分為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和商業性項目貸款。
貸款用途:
1.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借款人從事林業、園藝、水果、中葯材、茶和其他類種植(養殖)、流通或加工所需的流動資金需要。
2.商業性項目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借款人從事林業、園藝、水果、中葯材、茶和其他類的種植(養殖)、流通或加工轉化過程中進行技術改造、倉儲等農用設施建設和生產、加工基地建設所需的資金需要。
貸款條件: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請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除具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基本制度(試行)》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滿足:
1.借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並能夠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2.具備從事借款相關行業的資質和能力,按規定須經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機構認證或許可的,應能提供認證或許可的證明材料。
3.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規定應進行信用評級的借款人,經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評定信用等級為A級(含)以上。
4.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借款人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高層管理人員遵紀守法,近3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5.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調查及貸後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經營財務資料,能夠積極配合落實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風險防控措施。
6.外幣流動資金貸款的借款人,需擁有自營進出口權,借款須有特定的外匯用途,如進口付匯等。
申請中期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的借款人,除具備上述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條件之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提供經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2.本筆貸款發放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屬種養業、加工業等企業,主營業務突出,因其生產經營周期較長,確有必要發放中期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
4.經營效益較好,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為正。
5.能夠提供符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要求的擔保。
6.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信貸關系1年以上。
申請循環貸款的借款人,除具備上述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條件之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上一年度銷售款回籠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金額與其年主營業務銷售收入的比例高於50%,或上一年度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月均貸款余額與其月均銷售款回籠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數額的比例低於50%。
2.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提供經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3.信用等級為AA級(含)以上,本筆貸款發放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60%。
4.經營狀況穩定,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為正。
5.能夠提供符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要求的抵、質押擔保或信用等級在AA級(含)以上的企業法人為其提供的保證擔保。
6.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信貸關系1年以上。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請商業性項目貸款除具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基本制度》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滿足:
1.國家或地方有關部門規定需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具備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規定資質的機構出具(額度在3000萬元以上的貸款一般應由乙級或相應級別(含)以上的機構出具),並有明確的結論性意見。
2.對政府投資項目,採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對於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其資金申請報告已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對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復同意;對實行備案制的項目,已履行備案手續。
3.項目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關產業、區域政策,以及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等政策法規要求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
4.項目各項資金來源明確並有保證,資本金來源及比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但不得低於20%。
5.借款人或項目實施需行政許可的,應持有政府有權部門頒發的行政許可證件或准予行政許可的文件。
6.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規定應進行信用評級的借款人,經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評定信用等級為A級(含)以上。
7.借款人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優勢,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借款人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高層管理人員遵紀守法,近3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8.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調查評估及貸後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經營財務資料,能夠積極配合落實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風險防控措施。
9.申請外幣貸款,需擁有自營進出口權,借款須有特定的外匯用途。
貸款期限: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根據借款用途、借款人風險承受能力和經營發展特點,以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等確定。
商業性項目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根據項目情況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確定,一般為1-5年,最長不超過10年。
貸款利率: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原則上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利率。符合條件的貸款其利率可以在總行利率管理政策范圍內上下浮動。
貸款方式: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一般採用擔保貸款,對信用等級在AA級(含)以上的借款人,可以採取信用貸款方式,中期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和商業性流動資金循環貸款只能發放擔保貸款。商業性項目貸款原則上實行擔保貸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