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的基本架構是什麼樣的啊
您好。
銀行總行下屬有分行、信用卡中心、融資租賃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
其中分行按省、市、區逐級下分,在區分行下面是各營業網點和機關部。其中,機關部主要分為綜合部、營運財務部、公司業務部、國際業務部、個人金融部、其他職能部門(管理信息部、信息科技部、法務部、人事部、教育部等)。
首先,營業網點。主要分為營銷線、運營線。
營銷線的崗位發展基本是:大堂經理→理財客戶經理(或個人貸款經理)→對公客戶經理→副行長→行長。
運營線的崗位發展基本是:智能櫃員→對私櫃員→對公櫃員→二級主管→主管。
營銷線主要負責營銷部分,而運營線主要負責銀行日常運營部分,但是運營線的各崗位也是可以營銷的。
B. 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1998年11月設立,負責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我國現有法律和有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保留部分金融監管職能。
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C. 金融服務是什麼意思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
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金融服務框架是什麼擴展閱讀:
就金融服務業而言,與其他產業部門相比,金融服務業同樣具有一些顯著的特徵,比如:
1、金融服務業的實物資本投入較少,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物理單位來度量金融服務的數量,這也就無法准確定義其價格,從而也無法編制准確的價格指數和數量指數,因此金融服務業的產出也就難以確定和計量。
2、傳統金融服務業的功能是資金融通的中介,而現代金融服務業則具有越來越多的與信息生產、傳遞和使用相關的功能,特別是由於經濟活動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來越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資源之一。
3、金融服務業傳統上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而隨著金融活動的日趨復雜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務業逐漸變成了知識密集和人力資本密集的產業,人力資本的密集度和信息資源的多寡在現代金融服務業中已經成為決定金融企業創造價值的能力以及金融企業生存和發展前景的重要因素。
4、在當今這樣一個國內和國際競爭加劇的時代,金融服務業正處於大變革的過程之中,信息技術、放鬆管制和自由化的影響已經永遠改變並在不斷重新塑造著金融服務業領域,而且這種趨勢還將持續下去。
國內學者莫世健在《WTO與金融服務業的國際化問題研究》一文中提到對金融服務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
第一,一成員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質的服務,這是《服務貿易總協定》框架下廣義的金融服務。
第二,保險、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行業提供的服務,該意義上的金融服務指現有的主要的金融服務方式和內容,是狹義的概念。
金融服務業是先進服務業中相對獨特和獨立的一個行業范圍,是一個重要部門。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由一成員放的金融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關金融方面的服務,包括保險、再保險、證券、外匯、資產管理、期貨期權以及有關的輔助性金融服務。
D. 中國目前的金融機構框架是什麼樣的希望全面一點.
簡單來講:
貨幣發行行(兼外匯管理)--人行
三家監管單位:1、銀監會
2、證監會
3、保監會
政策性銀行1、國家進出口銀行
2、國家開發銀行
3、農業發展銀行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工行
2、農行
3、中行
4、建行
股份制銀行:1、交通銀行
2、招商銀行
3、民生銀行
4、興業銀行
以及:中信、浦發、廣發、光大、等多加全國性股份銀行
和區域性城市商業銀行
還有像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郵儲和農村信用社等
證券公司包括太多像:民生、渤海、華夏、國泰君安等等等等。
交易所有:上交所和深交所(香港和台灣地區也分別有的)
還有:大連期貨(大豆等)、鄭州期貨(綠豆等)、上海期貨(銅等)
保險公司:
分工:政策、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農業保險等
1、中國人保控股公司
2、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4、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5、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國人壽資產管理公司
7、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
9 中國財產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國人壽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 太平保險有限公司
15、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16、 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18、 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9、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
20、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有限公司
24、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4、 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5、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6、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
太多太多
等等等
上面沒有涉及全外資金融機構
E. 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的體系架構是什麼
目前,中國金融業已經走出國有銀行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進入多元化架構。金融體系內現存四個容層次:第一、金融監督管理層,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人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又稱一行三會。第二、國家政策性銀行,包括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第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商業銀行,其中包括(1)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及交易額佔到國內金融業務的60%以上;(2)其他商業銀行。包括10家全國性商業銀行、112家地方性銀行、以及機構數量最大的信用合作體制—農村信用社;(3)外資金融機構。從加入WTO起,目前已有180多家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第四、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銀監會監管下的郵政儲蓄、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
F. 我過現代金融機構體系的框架是什麼
你說的框架應該是指支柱。
中國所謂「金融四大支柱」,即:銀行、證券、保險、信託。
1、銀行即商業銀行,是間接融資渠道。
由於銀行業前期的「半官半商」色彩和長期經營優勢,獲得了其他三類金融機構難以匹敵的品牌、資產和渠道優勢。目前銀行業開放速度加快,國有銀行改制行路大半,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分別尋找自己的細分定位。與此同時,有實力的銀行發起了保險業投資的新攻勢,其公司金融部們也開始向投行功能過度,而帶有信託性質的理財業務也逐步開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大型銀行將成為兼具所有金融業務職能的「全能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無可匹敵的優勢地位。
2、證券業實際上是從商業銀行的證券部門分離出來的,也就是歐美所謂「投資銀行」。
由於市場規則混亂,資本市場低迷,對外開放遲緩。目前的證券業正處在前所未有的低迷時刻。此時監管層有意放寬證券業開放,國際投行紛紛「逢低吸入」,可以想見,外資將在中國證券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不過,隨著高層推動直接融資發展,如果股市復甦,流失到海外的融資大單返回A股上市,證券業或有一線生機。
3、保險業是個相對封閉的系統。
中國保險業正經歷過一波投資高潮,目前正處在盤整期。整體來看,雖然中國人口眾多,社保體系不完整,正是壽險業的天堂。但中國貧富差距嚴重,真正消費保險的群體遠未崛起。而在此前的「壽險業大爆炸」中,代理人的誠信廣受質疑。所以保險業必然經歷一個長期的慘淡經營的過程。
4、信託業是中國「特產」。
在國際上,信託僅是一種金融協議模式,並不構成一個行業,中國的「信託公司」在國外大致相當於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身為「最有想像力的金融工具」,信託業在中國「興風作浪」,典型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目前監管層把銀行作為重點,對信託業以「嚴加管教」為主,已經連續進行了5次大規模整頓,中國信託業還在摸索自己的道路,短期之內都不可能進入金融業的主力地位。
G. 簽署《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是利好嗎
簽署框架協議後,具體執行時一般需要單獨再簽訂具體合同。
通常,框架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標的交易達成意向並對主要內容予以確定而訂立的合同,具體的交易細節在框架合同的基礎上再細化成正式的合同。
當很多小的重復交易建立了長期合同,就需要一個特殊的合同機制涵蓋這種關系和單個交易的需求。這被稱為框架協議(framework agree-ment):合同在一定時期內,為每筆單個交易作為一個框架進行運作。
可以這樣理解框架協議: 1、首先框架協議系對雙方達成一致意思表述的書面表示
2、對於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具備指導意義
3、因為框架協議沒有約定違約條款,所以法律的約束性比較低;
4、個人覺得框架協議在雙方談判中主動性和對商業信譽的約束上的意義大於其法律意義。5.如果該框架包含了交易的必備之點,是可以構成完整的合同的,交易雙方、標的物、價款。
但是,如果僅僅是合作意向,就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了。
H. 十加一金融創新框架是指什麼
「十加一」金融創新框架是指「十個改革」和「一個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