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服務公司主要是做什麼的求解答。
金融服務公司指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金融類服務的公司。這類公司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的活動。
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金融類服務。
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1.直接保險(包括共同保險、壽險、非壽險)。
2.再保險和轉分保。
3.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4.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5.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基金。
6.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
7.財務租賃。
8.所有支付和貨幣轉移服務,包括信用卡、賒賬卡、貸記卡、旅行支票和銀行匯票。
9.擔保和承諾。
10.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貨幣市場工具(包括支票、匯票、存單),外匯,衍生產品(包括但不僅限於期貨和期權),匯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換匯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可轉讓證券,其他可轉讓票據和金融資產,含金銀條。
11.參與各類證券的發行,包括承銷和募集代理(無論公開或私下),並提供與該發行有關的服務。
12.貨幣經紀。
13.資產管理,如現金或證券管理、各種形式的集體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託服務。
14.金融資產的結算和清算服務,包括證券、衍生產品和其他可轉讓票據。
15.提供和傳送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數據處理和相關軟體。
2. 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是
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都可以
3. 金融資產和金融工具區別
1、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
2、金融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風險。
金融資產(FinancialAssets) ,實物資產的對稱。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
盡管金融市場的存在並不是金融資產創造與交易的必要條件,但大多數國家經濟中金融資產還是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上交易的。
4. 什麼是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企業
金融中介是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企業。
( )是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企業。 A.金融市場 B.金融體系 C.金融中介 D.金融工具
5. 金融服務公司經營的業務都有哪些
來金融服務公司經營范圍源
(一)信貸、理財等金融產品咨詢。
(二)客戶財務顧問、管理咨詢、企業商務代理等商務服務。
(三)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服務。
(四)與銀行合作為商家、客戶提供商品消費團購、分期等服務。
(五)為金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品營銷、網點輔助建設運營、貸前營銷、貸後資產管理、不良資產催收等業務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及業務外包服務。
(六)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和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前提下,提供和傳送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數據處理和相關軟體。
6.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分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7. 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區別
1、分類不同
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高級)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
金融工具分為二大類:現金類和衍生類。現金類分為證券類和其他現金類(如貸款,存款)。衍生類分為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和櫃台金融衍生品。另外,也可以根據財產類型分為債務型和所有權型。
2、功能不同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
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3、內容不同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它是隨信用關系的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現代錯綜復雜的資金融通關系,不可能靠口頭協議辦事。口說無憑,容易引起爭執,也不能使債權或所有權在市場上轉讓、流通。為了適應多種信用形式的需要,產生了商業票據、銀行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
金融發展是一環扣一環,循序漸進的,因此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其次,根據所有權屬性,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產權產品如股票、期權、認股證等,和債權產品如國庫券、銀行信貸產品等兩大類。
8. 請問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金融工具的區別與聯系是怎樣的
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是指單位或個人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可分為現金與現金等物和其他金融資產兩類。前者是指個人擁有的以現金形式或高流動性資產形式存在的資產,所謂高流動性資產主要是指各類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和人壽保險現金收入。其他金融資產是指個人由於投資行為而形成的資產,如各類股票和債券等。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風險。金融工具分為2大類:現金類和衍生類。現金類分為證券類和其他現金類(如貸款,存款)。衍生類分為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和櫃台(OTC)金融衍生品。另外,也可以根據財產類型分為債務型和所有權型。 金融負債,指基於下列合同義務的負債:(1)向另一個企業交付現金或另一金融資產合同義務;(2)在潛在不利的條件下,與另一企業交換金融工具的合同義務」《國際會計准則》第39號在涉及金融負債的確認與計量時指出「初始確認」當且僅當成為金融工具合同條款的一方時,企業應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終止確認「當且僅當金融負債消除時,企業才能從資產負債表上將其剔除」。初始計量「當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初始確認時,企業應以其成本進行計量。就金融負債而言,成本指收到的對價的公允價值。交易費用應計入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成本。」後續計量「初始確認後,企業應以攤余成本計量各種金融負債」。 分類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下兩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負債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其他金融負債。 確認依據和計量方法 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於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公司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後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但下列情況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及貸款和應收款項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2)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按照成本計量。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從傳統金融工具中派生出來的新型金融工具。股票期貨合約,股指期貨合約,期權合約,債券期貨合約都是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又稱派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產品等,顧名思義,是與原生金融工具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它是在原生金融工具諸如即期交易的商品和約、債券、股票、外匯等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國際互換和衍生協會(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將金融衍生工具描述為:「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雙邊合約。合約到期時,交易者所欠對方的金額由基礎商品、證券或指數的價格決定。」 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作用是: 促進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發展,有利於加速經濟信息的傳遞,其價格形成有利於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資金的有效流動,還可以增強國家金融宏觀調控的能力。 有分割,轉移風險,提高金融市場經濟效率的作用。
9. 金融產品與金融工具的關系
產品的意思是面向投資者的
而金融工具的含義更廣泛
比如說存款准備金率就是央行進行調控的金融工具,但決不是一個面向市場的產品
10.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別呢
可以從以下兩點來區分這自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