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土地抵押登記的疑問,如果土地局不受理非金融機構的抵押登記,雙方拿著協議合同走公證的程序可以嗎
可以將你們之間的抵押借款協議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具體事宜請咨詢該宗土地所在地公證處。
⑵ 非金融機構土地抵押借款行為需要誰批准 我看到關於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說,抵押權人為非金
這個批准就是土地管理部門給抵押登記就是批准,不登記就是未批准。非金融機構沒有具體的界定,如典當行這些,經常涉及土地使用權的典當,肯定可以抵押登記。
⑶ 關於土地局稱根據相關規定,他們不受理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土地抵押登記,那麼雙方拿著文件走公證程序可以嗎
國土資源部關於規范土地登記的意見,
五、規范土地抵押登記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取得《金融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省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等可以作為放貸人申請土地抵押登記。
⑷ 請問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給非金融機構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⑸ 請問土地使用權能否抵押給個人(非金融機構)
我在銀行工作,借款人以自有房屋抵押,有房產證,但土地使用權證有以下各類情況:1、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性質為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權屬人與房產證權屬人一致;2、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性質為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權屬人為其單位;3、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土地使用證權屬人與房產證一致;4、無土地使用權證。我想咨詢,對上述各種情況,銀行在行使抵押權處置房屋時,會帶來何種不同的法律後果?
⑹ 如何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持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土地使用證、地上物的產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和其他有關的證明文件,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登記機關接到抵押登記申請後,要與原宗地登記檔案並案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在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土地使用權抵押注冊登記,在抵押人土地使用證的變更記事欄內作相應登記後發還抵押人,給抵押權人頒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一宗地多次抵押時,以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收到抵押登記申請的先後次序進行審核,抵押權以批准登記的先後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