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金融咋騙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 本類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規定了財產刑,即單處或者並處罰金;如果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則處以沒收財產。可以判處死刑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2. 說我涉嫌金融機構詐騙,多少才算
涉嫌詐騙罪,應當按照詐騙罪的標准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 金融欺詐有哪些
常見的八種金融詐騙罪主要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和保險詐騙罪
4. 哪些行為屬於金融詐騙罪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金融詐騙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一個犯罪類別。在金融領域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金等,或者進行非法集資詐騙、金融票據詐騙和信用證、信用卡詐騙,其數額較大的犯罪行為的總稱。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5. 常見的金融欺詐有哪些形式
目前金融詐騙活動有三種常見方式:
一是設置利益誘餌騙取匯款:典型專的有詐騙分子採用電話或簡訊屬群發的方式,發布「活動中獎」、「低息無抵押小額貸款」、「稅費退返」等消息,巧立名目要求受害者向詐騙分子指定的賬戶匯出「手續費」、「公證費」、「郵寄費」、「稅費返點」等款項;
二是編排突發事件擾亂防範意識:典型的有冒充銀行業金融機構官方信息平台,發布「銀行卡異地巨額消費」簡訊,冒充親朋好友在異地急需資金救急等,誘騙群眾匯出資金;
三是捏造子虛烏有事項干擾正常判斷:典型的有謊稱「賬戶涉嫌洗錢犯罪」、「個人信息遭泄、銀行賬戶不安全」、「郵寄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等,要求消費者直接將賬戶資金轉入所謂的「公共安全部門設立的安全賬戶」以「保障資金安全」,或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套取消費者的賬戶名稱和交易密碼。
6. 金融詐騙種類包括什麼和非法集資詐騙等
金融詐騙主要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同時還伴有欺騙以及隱瞞特徵。
騙取內容主要有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金融詐騙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總體上講金融詐騙屬於普通詐騙的一種,不過它是詐騙行為中的特殊詐騙。
金融詐騙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規定了財產刑,即單處或者並處罰金;如果處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則處以沒收財產。可以判處死刑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