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保險已賠付81億元了
近日,天津保監局和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表示,截至2016年末,天津港「8·12」特大火災爆炸事故中各保險公司共處理保險賠案6000多件,已賠付81億元,預計賠付將超過100億元。
「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是一起發生在天津市濱海新區的重大安全事故。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難(其中參與救援處置的公安現役消防人員24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業、周邊企業員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蹤(其中天津消防人員5人,周邊企業員工、天津港消防人員家屬3人),798人受傷(傷情重及較重的傷員58人、輕傷員740人),304幢建築物、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
2. 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的事故追責
2016年2月,國務院批復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火災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組建議依法吊銷瑞海公司有關證照並處罰款,企業相關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對中濱海盛安全評價公司、天津市化工設計院等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撤銷資質等行政處罰。同時,對天津市委、市政府進行通報批評並責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交通運輸部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調查組認定,瑞海公司嚴重違法違規經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體責任單位。該公司嚴重違反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濱海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無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非法建設危險貨物堆場,在現代物流和普通倉儲區域違法違規從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多次變更資質經營和儲存危險貨物,安全管理極其混亂,致使大量安全隱患長期存在。
調查組同時認定,事故還暴露出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監管不力等問題。天津市交通、港口、海關、安監、規劃和國土、市場和質檢、海事、公安等部門以及濱海新區環保、行政審批等單位,未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未認真履行職責,違法違規進行行政許可和項目審查,日常監管嚴重缺失;有些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貪贓枉法、濫用職權。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濱海新區區委、區政府未全面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對有關部門、單位違反城市規劃行為和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失察失管。交通運輸部作為港口危險貨物監管主管部門,未依照法定職責對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進行督促檢查,對天津交通運輸系統工作指導不到位。海關總署督促指導天津海關工作不到位。有關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弄虛作假,違法違規進行安全審查、評價和驗收等。 公安、檢察機關對49名企業人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公安機關對24名相關企業人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11人);檢察機關對25名行政監察對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正廳級2人,副廳級7人,處級16人),其中交通運輸部門9人,海關系統5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5人,安全監管部門4人,規劃部門2人。
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結果,調查組另對12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74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省部級5人,廳局級22人,縣處級22人,科級及以下25人;對其他48名責任人員,建議由天津市紀委及相關部門視情予以誡勉談話或批評教育;1名責任人員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病故,建議不再給予其處分。 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責名單部門單位性質責任違規行為責任人處理措施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港危險化學品經營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危險化學品經營業務負有審批、監管等職責未認真履行職責,違規發放經營許可證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主任武岱(正廳級)
原天津市交通運輸港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剛(副廳級、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港口管理處處長馮剛 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特別是危化品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監管不力,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及時檢查發現和依法查處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副廳級)同上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特別是危化品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監管不力,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及時檢查發現和依法查處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曹春波同上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轄區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經營危險化學品倉儲業務規劃負有審批職責明知瑞海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倉儲地點違反安全距離規定,未嚴格審查把關,違規批准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儲業務規劃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副局長朱立明同上天津新港海關危化品進出口監管活動中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瑞海公司日常監管工作失察,對其違法從事危化品經營活動未及時發現並查處;給不具備資質的瑞海公司開辟綠色進出關通道,放縱瑞海公司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天津海關副關長兼新港海關關長王家鵬(副廳級)同上天津港(集團)公司港區企業管理單位對轄區內經營企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等職責疏於管理,對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未有效督促糾正和處置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鄭慶躍(正廳級)、總裁助理李洪峰(副廳級)、公司安監部副部長鄭樹國同上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於學偉,副董事長董社軒,副總經理曹海軍、劉振國、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經理郭向濱,財務總監宋齊,操作部副經理李雅翔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立案偵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總經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尚慶森依法監視居住(事故中受傷)天津中濱海盛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對提供安全評價報告評價師曾凡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立案偵查、刑事拘留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違法行使職權,幫助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瑞海公司通過安全評審副巡視員王金文以涉嫌濫用職權罪、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上數據來源
3. 天津出現這樣的爆炸事故,驚動了中央,我們能做什麼,為天津遇難的同胞祈福,祝受傷的消防官兵早日康復,
炸都炸了,祈他媽逼的福!誰規劃那麼多危險玩意堆在一起?哪些職能部門沒有發現隱患?誰沒能在第一時間控制火情?誰下的命令在現場火勢情況下讓整個輕裝備消防兵進入火場?央視又將開啟感動中國模式,整版宣讀大領導善後指示,突出各領導的搶險形象,輪番采訪徹夜搶救的醫護人員,滾動播出消防兵們的照片,一遍遍的告知他們家屬,你們的兒子死了。如果你熬不住又被催淚了,感動之餘可曾有一絲憤怒?!祈個福這事就過去了??那下次沒准炸的就是你家呢??!
4. 天津港爆炸人員傷亡和各類財產損失,事件賠嘗國家化了多少錢
爆炸導致門窗受損的周邊居民戶數達到17000多戶,另外還有779家商戶受損。共304幢建築物(其中辦公樓宇、廠房及倉庫等單位建築73幢,居民1類住宅91幢、2類住宅129幢、居民公寓11幢)、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
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准》等標准和規定統計,已核定的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同日,評級機構惠譽警告,震撼中國港口城市天津的「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保險損失可能高達15億美元,使其成為中國近年來代價最高的災難事件
確認犧牲的消防員已被追認為烈士,共計每人獲賠230萬。烈士褒揚金約為94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約為63萬;天津港集團賠償40萬;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9萬左右;因公犧牲一次性撫恤金10萬。
事故中心區為此次事故中受損最嚴重區域,該區域東至躍進路、西至海濱高速、南至順安倉儲有限公司、北至吉運三道,面積約為54萬平方米。兩次爆炸分別形成一個直徑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個直徑97米、深2.7米的圓形大爆坑。
以大爆坑為爆炸中心,150米范圍內的建築被摧毀,東側的瑞海公司綜合樓和南側的中聯建通公司辦公樓只剩下鋼筋混凝土框架;堆場內大量普通集裝箱和罐式集裝箱被掀翻、解體、炸飛,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個罐式集裝箱被拋進中聯建通公司辦公樓4層房間內,多個集裝箱被拋到該建築樓頂。
參與救援的消防車、警車和位於爆炸中心南側的吉運一道和北側吉運三道附近的順安倉儲有限公司、安邦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儲存的7641輛商品汽車和現場滅火的30輛消防車在事故中全部損毀,鄰近中心區的貴龍實業、新東物流、港灣物流等公司的4787輛汽車受損。
5. 天津港爆炸已過去五年,這起爆炸案給予了我們什麼啟示
不知不覺天津港爆炸已經過去了5年,這次爆炸事故是建國後最慘烈的一次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爆炸的威力相當於24噸tnt炸葯,總共造成了145人遇難,28人失聯,另外還有接近500人住院治療,直到現在為止,還有部分人員沒有出院,因為受傷非常嚴重。而且周圍的房屋都遭到嚴重的破壞,碼頭上的貨物包括汽車、電子元件、化學物品等都在大火中喪失殆盡,這次事故直接導致的經濟損失多達700多億,而保險賠付100億,有很多企業因為這次爆炸事故,陷入倒閉的危機,不僅如此,裡面的化學物質滲入地下,造成地下水和土地污染,影響周圍群眾的飲水。
政府要落實安全檢查責任,將具體檢查指標落實照具體人員頭上,如果出現問題相應的負責人必須承擔責任,及時檢查和清除企業的安全隱患,建立安全備忘錄,如果企業出現安全問題應該立即讓其整改,如果在規定時間沒有整改完成,可以讓企業停工停產,只有企業有一個更安全的生產環境,企業員工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6. 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的事故處理
公安機關對24名相關企業人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11人)。檢察機關對25名行政監察對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正廳級2人,副廳級7人,處級16人;包括交通運輸部門9人,海關系統5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5人,安全監管部門4人,規劃部門2人)。
事故調查組對12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74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省部級5人,廳局級22人,縣處級22人,科級及以下25人;對其他48名責任人員,建議由天津市紀委及相關部門予以誡勉談話或批評教育;1名責任人員在調查處理期間病故,不再給予處分。
調查組建議依法吊銷瑞海公司有關證照並處罰款,企業相關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對中濱海盛安全評價公司、天津市化工設計院等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撤銷資質等行政處罰。同時,對天津市委、市政府進行通報批評並責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交通運輸部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6)天津爆炸事故金融善後服務擴展閱讀:
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八個方面的教訓與問題,調查組提出了十個方面的防範措施和建議,即:
1、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任何企業均不得違法違規變更經營資質;
3、進一步理順港口安全管理體制,明確相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
4、完善規章制度,著力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法治化水平;
5、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和標准體系;
6、建立全國統一的監管信息平台,加強危險化學品監控監管;
7、嚴格執行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安全准入條件;
8、大力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特殊器材裝備配備,提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9、嚴格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中介機構的監管,規范其從業行為;
10、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7. 天津塘沽爆炸五周年祭,當時的爆炸事故是怎麼處理的
天津塘沽爆炸五周年祭,當時的爆炸事故共有49名人員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在牢獄中度過自己的大半生,對於在爆炸中受傷的逝去的人員,也進行了相關的賠償。但這又有什麼用呢,失去的人永遠失去了,活著的人看著自己親人在爆炸中死亡,心中的一角缺失,沒有人可以彌補,現在距離爆炸事件已經過去了5年時間,有誰還記得當時在大火中冒死救人的消防員、有誰還記得那種如地震來臨的感覺,有誰還知道有多少英雄在那場爆炸事故中逝去。
當時爆炸事故的共165人遇難(其中參與救援處置的公安現役消防人員24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業、周邊企業員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蹤(其中天津消防人員5人,周邊企業員工、天津港消防人員家屬3人),798人受傷(傷情重及較重的傷員58人、輕傷員740人),304幢建築物、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以上信息可能還不準確。
時間雖然會撫平傷痕,但痕跡依然會在,5年過去了,我們不能忘記在天津塘沽爆炸中為我們失去生命的英雄,他們不應該遺忘,值得我們銘記。
8. 8.12天津濱海爆炸事故,當時各方支援都來自哪些地方
分別都是來天津、遼寧、江蘇、北京,和社會各界醫務工作者,天津某消防接警後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救援。之後北京某應急部門緊急前往救援。在同一時間,河北某消防和化工消防也緊急前往。天津某環保和北京某應急和醫務人員同一時間到達現場。
一、8.12天津濱海這一事故,當時各方支援都來自天津消防某隊2015年8月15日,消防部門從河北消防某隊抽調200以上人員,又從遼寧和江蘇消防某隊抽調30餘名化工專業消防人員,迅速趕往一線進行撲救和提取物質檢驗。
天津某環保天津某環保派出科研人員,立馬對現場環境、水和污染物進行測試,發現有很多有毒物質,立馬做出緊急安排。
四、2015年8月16日北京某部門抽調應急和工程搶險,醫療救援力量2015年8月16日北京應急和工程搶險,醫療救援力量約1900人左右,專業裝備200台,和官兵2000人左右。
時隔5年,但是這一天津這一大事件,一直記憶猶新。奮戰在一線犧牲的戰友,你們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卻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你們將永遠牢記我們的心中。很慶幸我們有這么強大的後盾,如果有一天我從事上了這種職業,我也會像你們學習,感謝有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