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提升我國金融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
不必長篇大論小題長寫。
一、保持富有創新性的指導思想和前進探索的發展動力(需要專業機構或政府機構成立的金融中心擔任主導)
知識版權的保護,貧窮的壓力激發人們創新的潛力。政策紅利保障,國家加大力度投資建設,力圖提升國家綜合實力和國家形象,金融等貿易行業是象徵著國家信用值的標志。
二、相關專業機構統一標准培訓意向金融等貿易專業的人才。(應以專注實踐表現而非過度專注學歷程度)
人員協調程度取決於保障制度,保障制度取決於監督管理。
❷ 誰能給我提供2000--2009年世界金融服務貿易進出口數據啊。我查了WTO,UNCTAD資料庫都找不到。就要寫論文了
(金額單位:億美元,中國海關統計)
年份 總額 我出口 我進口 中方逆差
2000 31.4(↑.4%) 14.6(↑6.2%) 16.8(↑84.8%) -2.2
2001 35.7(↑13.5%) 16.2(↑10.6%) 19.5(↑16%) -3.3
2002 52.6(↑47.5%) 20.4(↑26%) 32.2(↑65.4%) -11.8
2003 94(↑78.7%) 30.9(↑51.5%) 63.1(↑96%) -32.2
2004 133.3(↑41.8%) 42.7(↑38%) 90.6(↑43.6%) -47.9
2005 175.6(↑31.7%) 46.9(↑9.8%) 128.7(↑42.1%) -81.8
2006 234.1(↑33.3%) 57.4(↑22.4%) 176.7(↑37.3%) -119.3
2007 306.2(↑30.8%) 75(↑30.7%) 231.2(↑30.8%) -156.2
2008 285.8(↓6.7%) 90.8(↑21.1%) 195(↓15.6%) -104.2
2009 205.3(↓28.3%) 85.8(↓6%) 119.5(↓38.8%) -33.7
這是非禮賓和 我國的 不知道能不能幫上你
❸ 國際服務貿易的論文可不可以寫金融服務貿易
可以的,金融貿易是國際貿易的一個分支!!
❹ 金融服務貿易的金融服務貿易的內涵
1.金融服務貿易是商業性的金融服務活動,它排除所有基於公共利益的政府行為,且不管行為主體是國有的或私營的實體;
2.服務的內容涵蓋銀行、保險、證券、金融信息等領域;
3.服務的提供方式為: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國外消費(ConsumptionAbroad)、商業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和人員流動(MovementofPersonnel)。
❺ 哪個網站有最多的英語論文想找關於金融服務貿易方面的
1、優秀論文雜志
http://www.interpapers.com/kj/
以科技類為主。
2、論文資料網
http://www.51paper.net/
以財經經濟管理類為主。
3、法律圖書館
http://www.law-lib.com/
文如其名。
4、法學論文資料庫
http://www.law-lib.com/lw/
文如其名。
5、中國總經理網論文集
http://www.cnceo.com/school/lwj.asp
6、mba職業經理人論壇
http://mba.001.com.cn/mbamba.htm
7、中國農業在線-農業論文
http://www.agrionline.net.cn/keji/lunwenzy/
8、體育論文
http://www.zxty.net/proct4.htm
9、財經學位論文下載中心
http://www.forumcn.com/sblw/
10、公開發表論文_深圳證券交易所
http://www.sse.org.cn/sse/yjkw/gkfblw.asp
11、中國路橋資訊網論文資料中心
http://www.lqzx.com/lunwen.htm
12、論文商務中心
http://doc.cei.gov.cn/
13、法律帝國:
http://www.fl365.com/gb/lawthinker/bbs/default.asp
四、 論文寫作教學類
1、學術論文
http://www.hrexam.com/advanced1.htm
其實是學術論文的寫作網站。
❻ 為什麼發達國家在金融服務貿易中佔主導地位
1、完善的理論基礎;
2、豐富的實戰經驗;
3、成熟的市場環境;
4、健全的人才梯隊;
5、強大的資金支持;
❼ 金融服務貿易的金融服務貿易
金融服務貿易是指發生在國家與國家或地區與地區之間的金融服務的交易活動和交易的過程。
❽ 求金融服務貿易競爭力的相關外文文獻!!或者免費的查找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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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什麼叫金融服務貿易
金融服務貿易是指通過金融服務業進行的貿易。
從GATS對國際服務貿易的相關定義來看,金融服務貿易可分為四種模式:
(1)跨境交付,指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向境外的非居民消費者提供服務,它是基於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網路化的普及而實現的跨越國界的遠程交易;
(2)境外消費,指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向當地的非居民提供服務,例如一國金融機構對到本國境內旅行的外國消費者提供服務;
(3)商業存在,指一國的金融機構到其他國家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如果具有法人資格就可以該國的居民的身份為當地的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這種貿易模式有利於避免跨境交付的限制,迎合了東道國消費者的「本土偏好」,還便於外國金融機構與當地建立長期的業務關系;
(4)自然人流動,指金融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形式到境外為當地消費者提供服務。由於境外消費和自然人流動這兩種模式在實際的交易中所佔份額很小,所以國際金融服務貿易的提供方式主要是跨境交付和商業存在這兩種模式。
相比而言,一國開放跨境交付的金融服務貿易一般應滿足資本自由流動的需要。而商業存在模式則避開了這一硬性條件,除了穩定資本流動,還能為宏觀經濟帶來一系列直接和間接的利益。但是,從長遠看,要實現金融服務貿易全面開放的最大利益,這兩種貿易模式的開放必須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