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學案例分析,求答案啊
金融學計算題答案及案例分析金融基礎知識習題答案 作者:韓宗英金融基礎知識案例分析參考意見實戰演練和習題參考答案下載積分:400 內容提示: 第一章 貨幣與貨幣制度 第一節 貨幣的產生與貨幣...
B. 金融市場案例分析。。。急。。求解答
1,貨幣的發行權由政府掌握。
2,開放的貨幣政策。
3、浮動匯率機制。
4、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
但是中國目前可以借鑒的經驗不多。國際環境不同了。
C. 什麼是直復營銷舉一個網上直復營銷的案例並分析
直復營銷就是一種個性化營銷。產品直接送達消費者。
比如電話營銷、電視營銷。
至於案例,比如郵購。
沒有通過中間商。
D. 金融法案例分析題,大家幫幫忙!
1,就是正式合同啊,具備法律效力。乙公司只要是正規登記的公司就可以了。
2.發生不可抗力,由甲方乙方中的其中一方承擔或共同承擔,主要要看合同時怎麼簽訂的,可以肯定的是提供設備的廠商是覺得不要承擔的(僅限於不可抗力)
3,一般是由乙方進行維護和保養,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註明已註明為准。
E. 急求:金融案例分析題!要有分析
股民因劵上工作失誤而致配股未能成交,能否索賠
案例:趙某於2008年6月10日在某證劵交易所認購配股,但由於證劵交易所的過失,致使配股未能成交,給趙某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余元。那麼,趙某能向證劵商賠償嗎?
法律解析:上市公司股東認購配股時股東的法定權利。這項權力具有財產性質,任何組織和個人引起作為或不作為致使股東配股權利未能得以有效實現,都要承擔因此造成股東財產損失後果的法律責任。所以,不論劵商故意還是過失(包括交易傳輸系統管理或維修不善),致使股民下達的配股委託為實施或未成交,都應賠償股民因配股未成造成的損失。
法條鏈接:《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F. 2014年3月課程考核《金融服務營銷》案例答案
時下最流行的來營銷方式是混搭、跨界,源基金本與快消品屬於風馬牛不相及的兩類。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行業與行業的相互滲透相互融會,已經很難對一個企業或者一個品牌清楚地界定它的「屬性」,跨界(Crossover)現在已經成為國際最潮流的字眼,從傳統到現代,從東方到西方,跨界的風潮愈演愈烈,已代表一種新銳的生活態度和審美方式的融合。
G. 中國直復營銷為什麼不公開
直復營銷是一種合理的營銷方式,即採用直銷比如企業自建營銷系統,如開網店和傳統渠道建設相結合的一種復合式營銷模式。
題目中說的不公開,應該是針對直銷而言的。
主要原因:
直銷目前在中國做的越來越像傳銷。
傳銷釋義:
一般來說,傳銷是指在固定零售場所之外,傳銷員以面對面的方式將產品和服務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營銷方式。傳銷包括多層次傳銷。變相傳銷是與傳銷幾乎同時產生的一種違法行為,最初表現為組織者假借「雙贏制」、「特許加盟」、「網路銷售」、「市場營銷」等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後逐步演變為現在的借用傳銷的形式,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
H. 關於金融的案例分析
我的中文專業名詞用的不好,請見諒!
我覺得首先是對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這種金融衍生品要慎用,甚至不用。這種證劵/投資產品簡單來說就是把還沒有被銀行拿到的按揭款經過復雜的拆分和重組,變成可以被投資的金融產品。而投資者並不知道他們投資的具體是什麼(其實是很多房奴的按揭款),到底是誰會在未來付款,這種金融產品只有一個風險等級。但是這種產品把銀行的按揭風險(也就是說買房人不能按時付款的風險)轉移給了投資者。在中國,如果有這種金融衍生品,很可能造成銀行瘋狂實行住房放貸,而不考慮借貸人的償還能力。同時,由於中國人對一輩子有個房子看得很重,勢必造成瘋狂的借貸買房。這就會造成房價產生巨大的泡沫。當泡沫破滅時(也就是房價暴跌時),這種金融衍生品(MBS)會暴跌,銀行將無法從這些證劵中獲得流動性(也就是現金),那麼銀行就會收緊放貸,或者提高房貸利率,而這會使很多房奴突然還不起按揭款,而又由於房價下跌而不能把房子脫手,很多換不起貸款的人就會被強令遷出,甚至有無家可歸的可能。所以,這種衍生品在中國如果監管不嚴,很可能有比美國次貸危機更嚴重的後果。因為中國人現在的錢不是在炒房就是在炒股,MBS的危險性就是他把這兩個投資市場的風險聯系在了一起。不過我覺得國家現在對房市的控制還是很特意的,所以這種產品應該會被禁止。
對美國金融危機付主要責任的第二種金融衍生品叫做credit default swap(信貸違約掉期)。 他的主要目的或者說是初始目的是為了避免風險,說白了他就是一種保險。比如說你買了萊曼的股票,你可以從保險公司(像AIG)買CDS這種保險,如果萊曼的股價跌倒¥10一下,那麼CDS會給你賠償。這種保險的目的是好的,但是錯就錯在這種保險是可以被交易的,就比如說你覺得萊曼的股價馬上就會跌倒¥10一下,你就可以從市場上買別人的CDS,然後等真的跌倒¥10一下去領取賠償金。換句話說,這種金融衍生品可以被用來投機。這在熊市的時候只能有推波助瀾的作用。我認為在中國,金融保險這種東西可以實施,但是不應該被交易。 在中國這種不完善的股市,絕大部分人在投機,在升的時候買,降的時候賣(這種尤其危險),CDS只會進一步製造恐慌,從而拖垮市場。
我認為從發展的角度來講,應該切實的從保護投資者的角度去採用可以降低風險的金融衍生品。可以投機的金融產品只會使少數人獲利。
這只是我個人的分析,有什麼不對的請指正。很抱歉,我對一些金融名詞翻譯的可能不太正確!
I. 金融法規案例分析題。答案好的話給高分
性質:違法 不承擔,該協議屬於無效條款
J. 金融學案例分析求助!!
這個問題是不是不完整?感覺缺信息,先試著答一下吧。最後一問自己算一下吧,我先答前面三問。
1 不同主體的界定范圍是甲乙丙嗎?是的話,選乙吧,因為乙的財務狀況、發展前景、資信評級最差。(這一問不確定。)
2 丙的票面利率更高,因為有通脹影響。
3 甲的價格更高,因為甲公司的財務狀況、發展前景、資信評級優於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