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傳銷問題
金融傳銷是一種新型的傳銷模式,以純「資本運作」詐騙方式為主,參加者具有高收入、高起點、高投入的特點,打著當地經濟開發的幌子,以政府支持為借口,具有嚴重的欺騙性和危害性。
金融傳銷 - 欺騙方式
1.洗腦加欺騙
2.基金加傳銷
金融傳銷 - 特點
1.高加盟費
2.高欺騙性
3.傳銷活動「知識化」、「職業化」
4.騙術花樣翻新
新的傳銷騙術相當驚人,他們緊跟「國家大政方針」走,紛紛打著「參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支持北部灣經濟區建設」、「搞金融試點」、「擴大內需、應對金融危機挑戰」等旗號,披上了極具欺騙性的外衣。
B. 投資公司是傳銷嗎
正規的投資公司當然不是傳銷公司,按照經營范圍正常開展業務就可以了。
C. 為什麼搞金融投資總有人認為是做傳銷
很正常吧,因為現在有太多搞傳銷的了,把人們的心情搞的比較混亂,很自動產生防衛心理,所以一碰到什麼投資啊之類的總會這樣,加之現在可是市場經濟,又很動盪的年代,大家自然很小心自己的腰包咯...也許是你解釋的不夠詳盡真實,關鍵是現在很多人都要看一些比較實在的東西,比如什麼證,什麼證明什麼的...如果做得夠好,相信應該是不難讓人相信你的!加油,相信你一定能夠成功的!!!
D. 同步金融投資有限公司是不是傳銷
1.單純憑上述描述無法確定其是否屬於傳銷范疇,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2.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 金融投資具體是搞傳銷
現在金融投資分很多種了,比如現貨,外匯,期貨,基金,網路借貸等,存在即合理,有些還是挺好的,要自己會分辨
F. 金融投資兀是傳銷嗎
這個就需要自己去判斷了。
一般滿足以下條件的基本上就是傳銷了:
一個就是介紹加入隱性網路,只要傳銷者交了錢以後就要發展人員,這就是發展下線,下線還可以發展下線,以此組成上下線人員的網路,也是傳銷的人員鏈。
第二,我們通稱復式計酬,包括兩種形式。
一種是以參加本人直接發展下線人數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再一種根據參加的本人和間接發展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和給付報酬,這就是傳銷發展的金錢鏈,大家主要要把握三個特徵。一個是發展人員;二是組成人際網路;
三是復式計酬,只要是具備這三個特徵,基本可以認定是傳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