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GPS費強賣保險違法嗎
現在是不允許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強賣保險肯定是違法的。
⑵ 按揭買車銀行為何還要加收一千元gps費
這算是一種行業內幕吧,因為按揭買車都是必須要裝車貸安gps的,你不裝就不放款給你。而且這個gps費是你來承擔,所以他會適當的賺取一些。
⑶ 汽車分期需要交GPS費用嗎
不需要交,消費者有選擇權。
長春市消協秘書長鍾萍表示,GPS並不是原車所配,並非用於傳統的車載導航,而是一種方便經銷商獲取車輛位置的手段,這樣做的好處是能夠規避貸款賣車的風險。加裝GPS是強勢轉嫁風險的慣用手段,消費者應有選擇權。
經營者不得以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含上述內容的,其規定無效。汽車銷售公司收費是否合理並不在於其事前是否向消費者告知,這些項目的收費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所應享有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銷售商應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把銷售的汽車、提供的服務,包括收費的真實情況告訴消費者,為消費者代上牌照、代購保險服務等必須經消費者同意,尊重消費者選擇權利。因此,沒有履行真實告知義務,強制加裝GPS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的權益。
(3)金融公司收gps費擴展閱讀:
很多4S店都會極力向消費者推薦貸款購車,這類汽車金融公司審批門檻低、放款快,但是往往利率高,且要收取一定金額的手續費。有的汽車金融公司和4S店相互捆綁,一些不正規的汽車金融公司會增加很多強制性不公平約定坑騙消費者。
准備貸款買車的消費者要有前期的心理准備和十足的防坑意識,在購車過程中一定要認真理性分析、看待車輛貸款,切勿沖動消費。同時,要認真了解所簽購車合同,索要有效消費憑證、開具發票,注意收集並保存相關證據,保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⑷ 買車那GPS是金融公司收錢嗎
是的呀,這個也是金融公司要求加裝,一般的貸款買車都是需要加裝gps
⑸ 貸款買車必須要交gps費嗎
GPS到底裝不裝是需要雙方協商同意的。若被強制要求安裝的話,涉嫌強制搭售,屬於一種違法行為。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交易過程中一方或者雙方均可以附加一定的條件,但是附加的條件必須合理合法,否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5)金融公司收gps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的權利。
⑹ 買車分期還要交GPS費和手續費還有利息嗎
貸款買車正成為越來越多市民擁有自己座駕的首選,而從汽車品牌旗下的金融公司貸款買車更是頗受80後的歡迎,因為這樣的金融公司貸款門檻低,比較方便。但幸福之餘卻有煩惱,最近有不少市民向記者反映,他們通過金融公司貸款買車時,都會被收取一定金額的貸款手續費,不僅沒有一個明確的標准,連正規發票都不開。
貸款手續費,連發票都沒有
市民史先生不久前在南京和燕路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車,並通過旗下的金融公司貸款9萬元,可是在拿車時他發現,除去購車費用,4S店還要收取他所謂的貸款手續費,而且連發票都沒有。
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座駕本來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但史先生因為購車過程中被強制繳費而憋了一肚子氣。看車、貸款、購車、提車,整個過程都很順利,但是「貸款的時候,他們收了我1000塊錢手續費,就是他們4S店幫我貸的,他們好像有個金融公司吧,我問他要發票,他說沒有。」
收錢開發票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為何這家金融公司收錢卻不給開發票呢?記者調查後發現,目前南京汽車市場上,一些知名品牌都成立了自己的金融公司,手續費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
同一家金融公司收費不同
更為離奇、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一個品牌旗下的兩家4S店,都在其旗下金融公司辦貸款,但收取的手續費卻不同。讓人很是懷疑這筆錢到底是落入了誰的口袋。
記者首先電話聯系了和燕路上的一家4S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通過他們的金融公司貸款買車時,確實會有這樣一筆費用。「我們有自己的金融公司,只要貸款買車都會有1100元的公證抵押費,就是相當於手續費,每個4S店都是一樣的。」
然而,當記者聯繫到另外一家4S店時,那裡的工作人員卻告訴了記者另外一番話。「我們這邊是600塊錢手續費。」當記者告訴她剛剛有一家說是1100塊時,這位工作人員連連否認,「不會的,600塊是規定要收取的,至於其他的錢可能是店裡的服務費。」不但手續費收費標准不一,而且也沒有正規發票。當記者質疑此事時,4S店的工作人員都是這樣回答:當初合同里說好的,只有收條。
稅務部門提醒購車者看清合同
此類所謂的貸款手續費應該收取嗎?南京汽車行業協會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不應該。而南京地稅部門也提醒廣大購車者一定要看清合同條款,維護自身權益。
「這個手續費按說是不應該收的。雖然現在還沒有一個法規規定這筆錢是不是該交,但是事實上,你貸款的時候會交給他相應的利息,其實這個手續費已經體現在你的利息裡面了。」南京汽車行業協會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明確告訴記者,之前他們也接到過很多購車者的投訴。
對於貸款買車被強制收費的問題,南京地稅局的工作人員也認為,如果收取所謂的貸款手續費,就應該提供正規發票。地稅局提醒廣大購車者,一些損害自身利益的貸款合同,千萬不能簽,「如果屬於價外費用的話,就應該在合同里反映。手續費屬於價外費用的一種,應該在合同里反映出來,如果你簽字了,就說明你認可了,手續費不給發票你同意,那就沒辦法。」
⑺ 去貸款公司抵押車輛貸款都要交什麼費用 比如手續費 GPS費 還有什麼
有的公司收費的透明的,在後河車貸就是GPS安裝費,車輛的抵押過戶費,其他的費用就是幾十元,在就沒有了。如果去其他的公司,那麼就是大大小小的各種費用,反正說的你都聽不懂。
⑻ 車貸問題,每月收取gps費用和服務費 合法嗎
我也不清楚4S是怎麼回事,首付的錢加貸款的金額超過合同寫的總價,找了他們理論,他們說多出來的錢是金融公司收取的GPS服務費,每個月要60多,連續收三年,我感覺我是不合理的。
⑼ 有的金融公司保險和gps費用必須要融進去,這是為什麼呢我直接自己交錢給他們不一樣嘛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解釋保險存在的意義的話,那就是,風險均攤。
在這里,用期權來解釋保險,是不盡完美的,期權的初衷還是風險的對沖,有人願意花錢避免風險,但也有人願意用風險換錢,同時還有投機者,但是這里關乎的是雙方對未來預期的不一致的判斷,或者是概率上受益上不一致的判斷。
但是保險最初的建立則是為了風險均攤,每一個投保人都是相對的風險規避者,這一點與期權一部分的購買方是一致的,但是投保人是不可能賺錢的,而期權的持有者是可以無底線的賺錢的,投保人目的在於化解或減少風險,所以保險和其他金融產品的本質區別在於,投保人,不能盈利。
另一方面,作為保險公司的出現也很有意思,比如假設我們這個村子有1000個人,我們知道,平均每年會有1個人不幸被患某種疾病而不得不花費20萬元去治療,作為一個普通村民這筆開銷可以說是難以承受的,但是他們想出了個辦法,每人每年繳納220塊,這樣繳納的錢無償的給那個不幸患病的人去治療,從此村民不再擔驚受怕,而這筆錢的管理者就成為了保險公司,當然成為保險公司最重要的意義出現了,所有人的風險被分攤了。好了,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參與投保呢~~可以說,對於不確定性災難和危險全部被均攤,就如同更加健全和發達的醫保和車保,諸如東西被偷,房子著火,地震,感冒,公司意外虧損,這些風險都可以均攤。所以,理論上來說,人人都應當適當的買保險,現在保險正在,也必將慢慢普及。
好吧,保險發展到這里還沒有結束,首先,保險公司既然有了這么多的錢,那麼他就成為了大的金融投資者,因為或許收上來的錢遲早要補償賠給投保人,但是這投保時間和發生時間的時間卻可以產生巨額利潤,保險公司可不是靠投保錢和補償錢的差額來賺錢的。
其次,由於銀行有利息稅這種可恨的東西,而購買保險,保險受益人在獲得保險金的時候是不用納稅的。因此,有保險公司推出了類似於銀行存款的儲蓄型保險產品,這種產品確實可以避開利息稅。而且包金也是不收稅的,同時還有返還你預定利率,通常這個預定利率會與銀行利率接近。在發達國家有遺產稅什麼的,為了避免遺產稅,投保也是個好方法,所以保險公司也成為了避稅的地方= =#
另外的,保險合同規定客戶可申請退保金的90%作為貸款,所以保險具有一定的流動性,也就是保單抵押貸款,同時,某些保險產品規定,如果在投保期間沒發生什麼事,那麼你所得到的保險金不僅會超過你的頭保金,還會給予你本金外的其他受益,到這里,保險已經邁入了被投資對象的金融領域。
或許到這里,大家已經發現了,保險既然可以避稅,可以存錢,可以得利息,可以申貸款,又具備流動性,與銀行業務的差別是不是越走越近了。同樣的,銀行也推出了銀行保險業務,雖然只是和保險公司合作,但是保險公司能做的,銀行投行也可以通過例如期權等來做到。銀行保險業之所以沒合並,主要還是分業經營制度的存在,但是,發達國家已經全部都取消分業經營了,由銀行經營保險業務,但是,在我國,時機未成熟,貿然取消,只會讓銀行證券公司拿投保錢去進入高風險投資,這樣,就容易出現金融風險,因為保險的小概率事件也是會爆發的。
太長了,最後總結一下,保險公司存在的終極意義在於均攤風險。
對金融領域的個人和企業的意義在於,既是投資人,也是被投資方,也是儲蓄方,也是貸款方,更是風險的規避方。
對於經濟體系的貢獻在於,體現國民收入分配中一種特殊的分配再分配關系。
PS:保險不與一般金融產品和方式相同,原因在於可保風險一定是純風險。所謂「純風險」是指只有損失可能而無獲利機會的不確定性。既有損失可能又有獲利機會的不確定性則稱為「投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