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信用社安防設施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熱愛本職工作,妥善保管押運的物品,認真負責,確保安全。
(二)嚴格保守秘密。對執行押運任務中的物品、時間、地點、數量、路線等重要情況要絕對保密,不準向任何人透露;不準在公共場合或電話里談論與押運有關的事項。
(三)負責押運物品的出入庫、實物的清點(點捆卡把)及上下車的搬運、攜帶,並認真做好交接登記手續。
(四)在執行押運任務時,要遵守押運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密切配合其他押運人員,共同完成押運任務。
第十七條 安全員崗位職責。
所有的營業網點均要設立安全員。安全員由營業網點的臨櫃人員輪流兼任,協助網點負責人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後的安全保衛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做好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單位領導加強對職工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消防教育,組織職工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和案情通報,提高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上班營業前,當班安全員要實行掛牌上崗,對報警系統,安全設施、通訊工具、消防器材等設備是否正常以及自衛武器的存放位置進行認真檢查,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要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消除隱患,並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三)上班期間,當班安全員要督促職工隨手鎖閉營業室的邊後門,放好自衛武器;熱情接待上級或公安機關的檢查人員,認真核對檢查人員的工作證、身份證、介紹信以及陪同人員,確認無誤後,開門讓檢查人員進入營業室開展檢查,但不得讓非本系統(含公安部門)的人員進入庫房檢查。檢查結束後,要認真聽取檢查人員意見,並認真記錄,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單位領導在場的,由單位領導自行辦理)。
(四)營業期間,遇到歹徒對本單位實施搶劫行為時,當班安全員要沉著機智地與其他職工一起採取有效措施,齊心協力地同歹徒作斗爭,同時向上級領導或公安部門報告案情,確保國家、集體財產安全和職工人身安全。
(五)下班前,當班安全員要認真檢查營業廳的門窗是否關閉鎖定,報警系統有否設防,守庫員有否及時上崗等情況,並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六)認真完成當班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章 槍-支-彈-葯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條 農村信用社系統需要配備守庫、押運公用槍支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填報《福建省公務用槍支、彈葯裝備計劃申報表》,由本系統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逐級審核上報至省聯社審批匯總後向省公安廳申請配發。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通過非法渠道購置槍-支-彈-葯。
第十九條 用槍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嚴密槍-支-彈-葯使用管理制度,嚴防涉槍案件、事故發生,確保槍-支-彈-葯安全。
第一節 槍-支-彈-葯使用
第二十條 經公安機關核准配置的槍支,必須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槍證》;持槍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取得持槍資格,領取《持槍證》後方可使用槍支。
第二十一條 佩帶、使用槍支的人員必須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需經聯社保衛部門嚴格審查,聯社主管領導批准,報公安機關審核和上一級保衛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持槍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教育,學習有關槍支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武器性能;掌握射擊要領;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持槍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實彈射擊訓練,以提高射擊技術和實戰能力。在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時,必須嚴格執行靶場紀律,實彈射擊完畢後,要清理靶場,確定槍彈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二十三條 持槍人員在執行守庫、押運任務時,在持槍的同時必須隨身攜帶《槍證》和《持槍證》,跨地區執行任務時,必須事先到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持槍通行證,與《槍證》、《持槍證》並用。
第二十四條 在遇緊急情況需要使用槍支時,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銀行守庫、押運人員在執行任務中使用武器的規定》,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使用武器:
(一)守庫、押運人員在保衛目標受到暴-力侵害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襲的緊迫危險,非開槍不能制止時。
(二)守庫、押運人員佩帶的武器,遭到暴-力搶奪,非開槍不能制止時。
(三)押運人員運送現金、金銀等財物的交通工具(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遭到暴-力劫持,非開槍不能制止時。
(四)守庫、押運人員和運送現金、金銀等財物的車輛駕駛人員人身遭到暴-力侵襲,非開槍不能自衛時。 守庫、押運人員在上述情況下,對不法侵害人的開槍射擊只限於使其失去侵害能力,除特別緊迫情況外,必須先口頭或朝天鳴槍警告,如果不法侵害人有被懾服的表示或已經喪失侵害能力的,應立即停止射擊。事後要保護現場,並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槍支使用安全,持槍人員在需要動用槍支時,必須做到「動槍必驗槍」,驗槍要領必須掌握,驗槍動作必須規范,槍機必須拉動兩次以上。
第二節 槍-支-彈-葯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用槍單位必須加強槍-支-彈-葯的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守庫、押運公用槍支,每支公用槍支只能裝備20發殺傷子彈(執行任務時,每支槍隨槍配彈5-10發),不得挪作他用。每年訓練實彈射擊的子彈,只能使用配備的20發訓練用殺傷彈。
第二十七條 持槍人員在執行守庫、押運任務時,槍彈必須合一,子彈裝入彈倉不得上膛,必須關上保險。攜槍執行任務時,必須做到:
(一)兩人同進同出,不得擅自單獨行動,不得擅自攜槍外出,不準攜槍回家,嚴禁隨意鳴槍,嚴禁攜槍飲酒。
(二)槍不離身,人不離崗,不準玩弄槍支,不準辦理與任務無關的事。
(三)嚴禁將槍支隨便亂放、轉借或交給他人玩耍,嚴禁將槍彈擅自買賣或轉讓。
第二十八條 嚴格做好槍支保管工作。落實槍彈分存、雙人分管制度和槍-支-彈-葯領用登記制度;領用手續必須完整,領用登記必須詳細,管、領雙方必須簽字(不得蓋章);槍櫃鑰匙交接和槍-支-彈-葯的交接必須有監交人在場,並共同在交接登記簿上簽字;必須建立健全槍支檔案,做到「一槍一檔」,槍支檔案中必須詳細記載槍型、槍號、來源、子彈數量、增減數量和原因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嚴格遵守槍支保養制度,做到每周一大擦(分解擦拭);每日一小擦;實彈射擊後,要連續檫拭一周;遇雨、霧天氣,執行任務後要檫拭後方可入庫保管,防止槍支損壞、銹蝕。
第三十條 縣聯社領導或分管領導要熟悉本單位的槍支配備、使用和管理情況,每月不少於二次對本單位槍-支-彈-葯的使用、管理、保養和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保衛部門應每周檢查槍-支-彈-葯不少於一次。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涉槍案件(事故)報告制度。發生槍支走火事故的,要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省聯社保衛部門;發生槍支損壞(無法修復使用)的,要逐級報告至省聯社保衛部門;發生槍支丟失、被盜或被搶的,要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同時向上級領導和省聯社保衛部門報告,不得隱瞞、遲報或謊報。
第四章 安全設施標准及管理
第一節 安全設施標准
第三十二條 農村信用社安全設施標准應堅持:安全堅固、經濟美觀、超前防範、保證質量,逐漸實現規范化、標准化要求的原則,縣聯社要加強對轄內營業網點安全防範設施規劃和管理,並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幫助和支持,要認真貫徹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確保安全評估的全面合格和營業網點的全面達標。
第三十三條 農村信用社新建、改建、擴建的營業網點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應嚴格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福建省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和工程驗收實施細則(試行)》以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營業網點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達到GA38—2004《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和GB50348—2004《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標准,原有營業場所未達標的要抓緊按計劃分期分批進行達標改造,新建營業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要一次性全面達到防護級別標准。
第三十五條 聯社保衛部門是轄內營業場所安全設施的建設和使用的管理部門,省聯社對全省信用社營業網點的安全設施建設進行指導、管理。
一、 金庫安全設施標准
第三十六條 現金金庫建設要具備防搶、防盜、防潮、防火功能,安全牢固,庫容適中。安全標准必須達到:
(一)金庫位置要隱蔽,避開地下的市政工程、通訊設施、原始溝渠和室內的通風、排水管道。金庫設在地下室的,要進行被覆,要裝備抽(排)水和通風設備。
(二)金庫牆體不得臨街,不得與外單位通用一個牆體,要達到周邊都能有效控制的要求。
(三)金庫的面積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縣聯社金庫內要分隔成內外庫(外庫作為存放尾數箱使用),並設置鈔票整點室。信用社的金庫應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也可設內外庫。
(四)金庫牆體為六面整體鋼筋混凝土結構,厚度不少於25厘米,牆體內要用16毫米鋼筋雙層錯位排列,鋼線捆紮,鋼筋間距15X15厘米,用500標號以上水泥澆注,混凝土強度為C50。
(五)金庫通氣孔要採用「Z」字型或錯位式,呈內高外低,直徑不得大於20X20厘米,出風口距地面要達到2.5米以上,不得臨街;通氣孔內外要安裝18毫米以上防護鋼筋(間距不得大於8厘米)或有孔鋼板,鋼板厚度不得小於0.5厘米(通風孔不得大於1厘米),安裝空調或排氣設備的,出風口要採取防火、防毒、防盜措施。
(六)庫房內(含外庫)不得吊裝天花板,要按規定設計和鋪設電源線,電線要使用防火套管或暗裝在牆體內,庫內照明要使用防爆燈具,電源開關要安裝在庫門外。室內要安裝自動乾粉滅火劑。
(七)金庫門必須選用經省級以上公安部門檢測合格,符合《金庫門通用技術條件》並經省聯社主管部門指定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壞、性能可靠、安裝雙鎖並有密碼鎖的產品。
(八)開設保管箱業務的,其保管庫的結構與金庫的結構要求相同。
(九)金庫內必須安裝微波紅外報警探測器和振動報警探測器兩種以上報警裝置,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的營業場所,金庫內必須加裝電視監控攝像探頭,電視監控攝像對准金庫門的,密碼的位置要實行屏蔽。
二、 現金保管點安全設施標准
第三十七條 距中心金庫較遠,沒有條件設立金庫,現金存量在五萬元以下的營業網點,要設立專門存放現金的保管房間作為現金保管點。現金保管的安全設施標準是:
(一)現金保管間的位置要隱蔽,其牆體為:四面不少於24厘米混凝土結構或不少於35厘米磚混結構;房間內部要設置存放現金(含其它重要憑證等)的專用保險櫃,保險櫃必須固定在地面或牆體上。
(二)保管間的門必須設雙道門,其中一道必須安裝全封閉式專用防盜門。
(三)保管間和保險櫃必須嚴格執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嚴禁單人單鎖管理。
(四)保管間的其它安全標准和技術防範標准與金庫安全標准相同。
三、 守庫室安全設施標准
第三十八條 設金庫或現金保管間的營業場所,必須設置守庫室,守庫室的安全標准必須達到:
(一)守庫室要設在金庫的兩邊,緊靠庫房,分主副守庫室,聯社守庫室要與庫房和營業廳分隔,單獨設置供守庫值班人員進出的門道。
因庫區條件限制,可採取同樓異地值守的辦法,但庫區必須是完整的結構並具備完善的技防系統設施,守庫值班人員對庫區和營業場所的監控要通過視頻監控系統等技術手段實施。
(二)守庫室內必須設衛生間,有條件的應在守庫值班區域內設炊事設施。
(三)守庫室的窗戶要安裝16毫米以上鋼筋防護欄,間距不得大於10厘米,上中下要用扁鐵加固(臨街的窗戶,外部不留窗檯,必須安裝18毫米以上的鋼筋防護欄桿,並加裝鋼絲防護網)。窗戶欄桿所有的接觸點均要使用「全接觸」式焊接法焊牢,所有的窗戶均要安裝窗簾。
(四)守庫室必須安裝與外部聯系的電話或其他通訊工具,要有應急照明設備。
(五)守庫室內要安裝緊急報警按鈕,並與「110」報警中心聯網;沒有配備守庫槍支的營業網點,在守庫室內要配足自衛武器和警具器械,並放置於取用方便、不易損壞的地方。
(六)守庫室要安裝雙道門,其中一道必須是防盜門,全封閉的門要安裝門鏡或設置觀察孔。
四、 營業場所安全設施標准
第三十九條 營業場所安全設施要堅持堅固、美觀、實用的原則,安全標准必須達到:
(一)營業場所的所有窗戶均要安裝16毫米以上鋼筋的防護欄桿,間距不得大於10厘米,上中下要用扁鐵加固,窗框要用金屬材料並與預先埋入牆體內的鋼筋焊接固定,所有的焊接點均要採用「全接觸」式焊接法焊接。營業廳在一樓且營業室窗戶臨街的,要做特別防護,可抬高窗口至兩米並加密防護欄,或安裝防彈玻璃。
(二)營業場所的前、後、側門,要安裝堅固的金屬防盜門並安裝門鏡或可視對講機;營業廳大門要安裝大門開啟後的固定反鎖裝置。
(三)營業操作室與客戶之間,要設置磚石或混凝土結構的櫃台,櫃台上方要安裝防彈玻璃,櫃台高度不低於80厘米,櫃面寬不小於50厘米,櫃面要設置「凹」型錢斗,錢斗的規格為長30厘米、寬20厘米、深15厘米,可加裝牢固的有機玻璃「推拉板」,防彈玻璃要安裝在錢斗的中心線並嵌入櫃檯面2厘米。
(四)新建營業網點的櫃台安裝的防彈玻璃高要達到150厘米,單塊面積不得大於4平方米,未到頂的部分,可安裝堅固的金屬橫向護欄或燈箱,安裝護欄的護欄間距要小於5厘米。
(五)防彈玻璃安裝要堅固,要考慮通風、通話效果,可以採用兩塊玻璃錯落安裝,但不得使用三塊式的玻璃,錯落安裝的,最小的一塊不得小於30厘米,前後兩塊玻璃的間距不得大於2厘米,上下兩塊玻璃的錯落部位不得小於10厘米,大塊玻璃的開口應朝下。安裝固定防彈玻璃必須使用金屬立柱,其跨度不得大於180厘米。
(六)防彈玻璃必須使用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檢測合格並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檢測合格認可的,符合國家公共安全行業《防彈復合玻璃》標准,生產廠家投保的產品。
(七)營業櫃台應安裝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檢測合格的防尾隨電控聯動安全門,固定鎖具和插銷的底座要用電焊加固,使其具有防撞、防撬、防破壞功能。
(八)營業場所內要設職工專用的衛生間和炊事設施。有建築圍牆的營業場所,圍牆要堅固,牆體厚度不小於24厘米,使用泥磚或石塊壘砌的,其厚度不小於40厘米,牆體的高度要在250厘米以上,牆面要光滑,牆頂要設置防攀越的障礙物,有條件的可安裝防攀爬的周界設施。
五、 技術防護設施標准
第四十條 所有的營業網點在營業場所內都必須安裝應急防搶和防盜兩種防入侵報警裝置和視頻安防監控系統,並與當地公安機關或「110」報警中心聯網。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和防入侵報警系統以及其他技術安全防範設備和零部件必須選用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檢測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並經省聯社主管部門推薦的產品,同時要認真規劃適應未來發展需要的方案。具體要求按《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和入侵報警系統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中的有關內容執行。
第四十一條 營業場所內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每個營業室內必須配備不少於2個滅火器;電腦房、配電房及使用電腦的場所,必須配備電器專用滅火器材,新建的營業場所必須達到消防安全標准。
?六、 運鈔車安全防護標准
第四十二條 自行運鈔的營業單位要配備專用制式防彈運鈔車。專用運鈔車的安全防護標准必須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檢測合格,符合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准《專用運鈔車防護技術條件》要求,並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推薦、省聯社主管部門確認的生產廠家和投保產品。運鈔車輛必須按規定配置,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三條 執行押運(現金、金銀、有價單證、貴重物品等)任務的押運人員,必須配備用於防衛的槍-支-彈-葯和警棍等器械;必須穿戴防彈衣和防彈頭盔;運鈔車上必須配置通訊設備、報警裝置和手提滅火器,要裝備衛星定位系統。
第四十四條 押運須途經治安狀況復雜的地段或目的地屬偏遠地區的,要配置運鈔護衛車輛,護衛車的技術性能必須優於運鈔車,並配備能與運鈔車通話的對講機及遠距離通訊工具。
第二節 安全設施管理
第四十五條 農村信用社營業場所的基礎防護設施(含金庫、營業廳、守庫室、保管室、圍牆等。下同)建設(含新建、改建和擴建。下同)設計圖紙和技術防護設備(指視頻安防監控系統、防入侵報警系統等。下同)安裝方案,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和公安機關批准後,方可施工。所有的安防工程項目必須以公開競標的方式選擇資質合格的施工企業。工程竣工後,必須經主管部門會同批准方案的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其要求是:
(一)市、縣聯社保衛部門必須根據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標准和本單位的實際,參與轄區內營業場所基礎防護設施基建圖紙和技術防護設備安裝方案的設計。負責對轄區內所有營業場所基礎防護設施建設項目方案的報審報批;對工程項目、技術防護設備的建設材料、施工質量等方面進行現場監督;負責審查和管理施工隊伍及施工人員的有關檔案資料。
⑵ 學習《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經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心得體會
下面這份資料你看看,能否有用? xx縣郵政局2007年度郵政金融安全工作總結我局2007年郵政金融安全工作在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遵照xx縣公安局和省州局對金融安全工作的要求,立足於防範郵政金融風險管理,在保障儲匯資金安全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一、認真開展省、州局安排的「對銀行帳戶管理及大額現金交易排查」、「對代發工資業務進行 排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職工挪用資金買彩票案件」、「中間業務專項檢查」、「排雷行動」、「金秋行動」、「內部控制評價」,以確保郵政儲匯資金安全,捍衛經營成果。二、按照《四川省郵政金融資金安全檢查處罰試行辦法》以及《四川省郵政儲匯資金票款安全連鎖責任制》、《四川省儲匯業務稽查方案》、《2007年xx州銀監分局案件防控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對郵政金融資金實施有效監控,促進郵政金融業務穩定、健康發展。三、認真落實資金票款安全局長負責制,實行儲匯資金安全管理責任制,年初層層簽訂《xx縣郵政局金融資金安全責任書》。把郵政儲匯資金安全管理作為重點,認真落實資金票款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定、辦法,每次全局職工大會和日常工作安排,局領導必講安全內容。三、把安全防範溶入日常管理,貫徹預防為主、單位牽頭、群防群治、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安全是各項業務發展的基礎,是第一要事。對外我局密切關注社會形式,嚴防不法分子的侵害。從早接款晚送款,到出入通勤門,我局都制訂了嚴格的規章制度,並督促每一個員工遵照執行。做到人人熟悉防搶預案,定期演習。對內簽訂職工聯保責任書,員工思想動態調查報告。使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防微杜漸,萬無一失,繼續創造了全年安全無事故。四、為強化郵政金融安全管理,結合本局實際,制定了《xx縣郵政局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實施細則》,先後修定了《xx縣郵政局儲匯資金安全管理辦法》、《關於對郵政儲蓄大額現金支付實行分級審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調整2007年儲匯周轉金定額明確超限提款許可權的通知》、《金庫管理考核辦法》、《xx縣郵政局金庫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綜合考核辦法》以及各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五、嚴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頻次和內容開展安保視察工作,採取突擊檢查、專項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局領導還經常親自帶隊到支局所進行夜間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資金安全隱患進行追蹤整改、督促落實。對相關人員「有規不遵、有章不循」,嚴格按照《xx縣郵政局綜合管理考核辦法》相關規定逗硬考核。六、根據公安部、銀監會《關於印發%26lt;銀行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26gt;的通知》(公通示[2006]53號)精神以及四川省公安廳、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督管理局關於貫徹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川公發[2006]152號)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縣公安局和州郵政局的安排部署,在縣郵政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親自帶領下,對轄內郵政儲蓄金融機構繼續開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糾活動。1、為切實加強安防設施的完善,投入了大量的建設資金,今年對縣局和xx支局的金庫鎖具進行了改造;並改造了xx儲蓄網點,更換了報警設備和防彈玻璃窗,安裝了電視監控設備和防尾隨門。全年投入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共計13.6萬元。2、認真組織郵政金融員工學習公安部、銀監會關於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和標准以及相關文件精神,把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檢查工作落實到基層,讓所有的領導和員工加深對評估檢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其安全防範意識,使其自覺執行內控制度。一年來,我局郵政金融安全保衛工作在縣局領導和縣公安局的支持和指導下,在工作中不斷建立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積極進行安全防護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把資金票款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資金票款安全全年無事故。我局雖然在金融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有不足之處,暴露出我局工作中的欠缺和今後應努力的方向。為此我局將在2008年工作中繼續保持其他方面已取得的成績,力求更上一層樓,圓滿實現各項郵政金融安全工作目標,為確保郵政金融機構安全做出應有的貢獻。xx縣郵政局2007年12月12日
⑶ 1、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運用以下哪些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20 分) A 重組 B 追償 C 核銷
不良資產的處置方法:
1、資產重組法。
主要包括債權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資產置換重組、資產入股重組等單項重組及企業整體整合重組。這是提升「包」的處置價值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投資者收購「包」以後,重點對已辦理過合法有效的《以資抵債協議》或法院下達以物抵債為內容的《民事裁定書》的物權(股權),通過調查分析論證,認為符合資產重組條件的,則大膽進行資產重組。 整體整合重組。
這里主要介紹資產置換重組和債權重組。 資產置換重組,這里可以指投資人在同一企業內與債務人協商進行債權、股權、資產之間的置換,也可以指投資人同時擁有甲企業和乙企業的債權,策劃對甲企業與乙企業之間的資產進行置換。
2、債權轉股權。
投資人取得了債權,而債務人或擔保人缺乏現金流支付,只要債務人或擔保人屬朝陽產業,企業又處在成長期,而一時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的,可以考慮與企業協商,採取債權轉股權的方式,使投資人在較短的時間內,入主債務企業成為股東。
這樣做既加快實現了資本的擴大,並促進企業更好地發展壯大,又使不良資產債權價值得到很好的提升。這也是作為戰略投資者實現參股控股企業的重要手段之一。
3、延時處置法。
對於目前所處地理位置、交通條件一般的土地、房產等物權抵債項目,不妨先了解一下政府的城市(集鎮)發展規劃,對預計有較大增值潛力的,可以實施先租賃後處置的策略;對權證不齊的抵債房地產,先辦妥相關權證。
對原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需要繳納的規費、出讓金要進行測算,對地價的升值幾何做到心中有數。並選擇適當的時機進行轉讓或開發,使處置價值取得應有的回報。 對用房地產抵押的債權,如房地產增值潛力較大,可以先搞好維權工作,使抵押物升值後,再行使訴訟權和追索權,力爭使收購的本金、利息和孳生息能全額收回。
⑷ 在郵政局裡,如何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下面這份資料你看看,能否有用? xx縣郵政局2007年度郵政金融安全工作總結
我局2007年郵政金融安全工作在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遵照xx縣公安局和省州局對金融安全工作的要求,立足於防範郵政金融風險管理,在保障儲匯資金安全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一、認真開展省、州局安排的「對銀行帳戶管理及大額現金交易排查」、「對代發工資業務進行 排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職工挪用資金買彩票案件」、「中間業務專項檢查」、「排雷行動」、「金秋行動」、「內部控制評價」,以確保郵政儲匯資金安全,捍衛經營成果。二、按照《四川省郵政金融資金安全檢查處罰試行辦法》以及《四川省郵政儲匯資金票款安全連鎖責任制》、《四川省儲匯業務稽查方案》、《2007年xx州銀監分局案件防控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對郵政金融資金實施有效監控,促進郵政金融業務穩定、健康發展。三、認真落實資金票款安全局長負責制,實行儲匯資金安全管理責任制,年初層層簽訂《xx縣郵政局金融資金安全責任書》。把郵政儲匯資金安全管理作為重點,認真落實資金票款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定、辦法,每次全局職工大會和日常工作安排,局領導必講安全內容。三、把安全防範溶入日常管理,貫徹預防為主、單位牽頭、群防群治、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安全是各項業務發展的基礎,是第一要事。對外我局密切關注社會形式,嚴防不法分子的侵害。從早接款晚送款,到出入通勤門,我局都制訂了嚴格的規章制度,並督促每一個員工遵照執行。做到人人熟悉防搶預案,定期演習。對內簽訂職工聯保責任書,員工思想動態調查報告。使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防微杜漸,萬無一失,繼續創造了全年安全無事故。四、為強化郵政金融安全管理,結合本局實際,制定了《xx縣郵政局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實施細則》,先後修定了《xx縣郵政局儲匯資金安全管理辦法》、《關於對郵政儲蓄大額現金支付實行分級審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調整2007年儲匯周轉金定額明確超限提款許可權的通知》、《金庫管理考核辦法》、《xx縣郵政局金庫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綜合考核辦法》以及各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五、嚴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頻次和內容開展安保視察工作,採取突擊檢查、專項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局領導還經常親自帶隊到支局所進行夜間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資金安全隱患進行追蹤整改、督促落實。對相關人員「有規不遵、有章不循」,嚴格按照《xx縣郵政局綜合管理考核辦法》相關規定逗硬考核。六、根據公安部、銀監會《關於印發%26lt;銀行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26gt;的通知》(公通示[2006]53號)精神以及四川省公安廳、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督管理局關於貫徹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川公發[2006]152號)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縣公安局和州郵政局的安排部署,在縣郵政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親自帶領下,對轄內郵政儲蓄金融機構繼續開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糾活動。1、為切實加強安防設施的完善,投入了大量的建設資金,今年對縣局和xx支局的金庫鎖具進行了改造;並改造了xx儲蓄網點,更換了報警設備和防彈玻璃窗,安裝了電視監控設備和防尾隨門。全年投入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共計13.6萬元。2、認真組織郵政金融員工學習公安部、銀監會關於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辦法和標准以及相關文件精神,把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檢查工作落實到基層,讓所有的領導和員工加深對評估檢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其安全防範意識,使其自覺執行內控制度。一年來,我局郵政金融安全保衛工作在縣局領導和縣公安局的支持和指導下,在工作中不斷建立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積極進行安全防護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把資金票款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資金票款安全全年無事故。我局雖然在金融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有不足之處,暴露出我局工作中的欠缺和今後應努力的方向。為此我局將在2008年工作中繼續保持其他方面已取得的成績,力求更上一層樓,圓滿實現各項郵政金融安全工作目標,為確保郵政金融機構安全做出應有的貢獻。xx縣郵政局2007年12月12日
⑸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和《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對現實生活的影響
3月9日 06:32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保障客戶及銀行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銀行業務的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
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
第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以下通稱為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電子銀行業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開辦具有電子銀行性質的電子金融業務,適用本辦法對金融機構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經中國銀監會批准,金融機構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辦電子銀行業務,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居民等客戶提供電子銀行服務,也可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開展跨境電子銀行服務。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合理規劃、統一管理、保障系統安全運行的原則,開展電子銀行業務,保證電子銀行業務的健康、有序發展。
第六條 金融機構應根據電子銀行業務特性,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體系,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明確電子銀行業務管理的責任,有效地識別、評估、監測和控制電子銀行業務風險。
第七條 中國銀監會負責對電子銀行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申請與變更
第八條 金融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辦電子銀行業務,應當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中國銀監會申請或報告。
第九條 金融機構開辦電子銀行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正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制度,在申請開辦電子銀行業務的前一年內,金融機構的主要信息管理系統和業務處理系統沒有發生過重大事故;
(二) 制定了電子銀行業務的總體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電子銀行安全策略,建立了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的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
(三) 按照電子銀行業務發展規劃和安全策略,建立了電子銀行業務運營的基礎設施和系統,並對相關設施和系統進行了必要的安全檢測和業務測試;
(四) 對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情況和業務運營設施與系統等,進行了符合監管要求的安全評估;
(五) 建立了明確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部門,配備了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六) 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金融機構開辦以互聯網為媒介的網上銀行業務、手機銀行業務等電子銀行業務,除應具備第九條 所列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電子銀行基礎設施設備能夠保障電子銀行的正常運行;
(二) 電子銀行系統具備必要的業務處理能力,能夠滿足客戶適時業務處理的需要;
(三) 建立了有效的外部攻擊偵測機制;
(四) 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業務運營系統和業務處理伺服器設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 外資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業務運營系統和業務處理伺服器可以設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境外。設置在境外時,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置可以記錄和保存業務交易數據的設施設備,能夠滿足金融監管部門現場檢查的要求,在出現法律糾紛時,能夠滿足中國司法機構調查取證的要求。
第十一條 外資金融機構開辦電子銀行業務,除應具備第九條 、第十條 所列條件外,還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有營業性機構,其所在國家(地區)監管當局具備對電子銀行業務進行監管的法律框架和監管能力。
銀行違規操作造成老百姓資金損失向銀監會投投訴.
⑹ 什麼樣的才能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優秀單位
安全評估應當依抄照有關法襲律、法規、規章和《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銀行業務庫安全防範的要求》、《銀行自助設備自助銀行安全防範的規定》、《安防工程程序與要求》、《安全防範工程技術標准》等標准進行。安全評估以兩年為一個周期,每偶數年作為開展評估工作的起始年,奇數年的11月30日前完成評估,並將評估總結報上級公安機關和銀監部門。
⑺ 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評估標准最近一次修訂是什麼時間
各個銀行網點不一樣的,建議咨詢銀行領導。
需要切實把安全評估工作落到實處, 開展銀行業金融安全評估活動,是量化考核銀行金融 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