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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改進金融服務環境

發布時間:2021-03-26 19:40:09

Ⅰ 對稅收管理和服務方面有什麼好的意見和建議

我國市場經濟轉型前,在整個經濟構成中,國有和集體企業占絕大多數,因此偷漏稅現象較少存在,有的只是延期納稅或形成欠稅;而隨著公有制逐漸退出經濟領域,股份制、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迅速,不納稅或少納稅成了納稅人的普遍心理,實現利益最大化是經營者始終追求的目標。在我市近幾年查處的稅收違法案件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佔了大多數,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查補額逐年上升。所以我們一方面強化稅收征管,深化依法治稅;另一方面要加強偷稅與反偷稅,騙稅與反騙稅的斗爭。因此強化征管,堵塞漏洞仍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一、稅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我們的稅收征管水平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在理順征管職能,強化徵收管理,加強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稅收征管的錯漏率及錯漏面逐年呈下降趨勢。但在實際工作中,仍然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需要我們下功夫加以改進。

1、納稅申報不規范

有的納稅申報表上,兩個年度稅款合並申報;還有的企業是長期處於脫管狀態(三個月以上未申報),卻在年末進行一次性申報;個別企業的納稅申報上無稅款所屬期,屬萬能申報,致使涉及定性結論及是否處罰時難以界定,並且會為以後稅款所屬年度問題帶來可能少繳稅款的隱患。納稅人是否及時、足額申報在適用稅收法律上是不一樣的,同時納稅申報也是對稅收違法活動界定性質的一個重要依據。納稅人進行虛假申報或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屬偷稅性質;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或未按規定期限進行申報只能進行行政處罰。

2、納稅檢查不嚴肅

在各級稅務機關組織的日常納稅檢查中,有相當一部分檢查只有補稅,課征滯納金,但沒有處罰,而且補稅的責任分析和定性結論一欄很少填寫,即使填寫了也多以計算錯誤或企業政策掌握不準進行敷衍,認定為偷稅移送稽查部門處理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這在執法上是極其不嚴肅的。從法律角度講,過失違法也是違法,不知法違法也是違法,只是在處理時可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進行調節。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後期管理,也助長了企業能少繳就少繳,能少報就少報,能少提就少提的僥幸心理。

3、涉稅審批不嚴密

按目前稅收管理要求,臨時工工資總額只要報稅務機關備案即可列支,稅務機關只批不審,企業報多少就批多少,不考慮是否符合實際,也不把每個臨時工的身份證復印件進行備案,在一定程度上給企業造成了隨意亂報的可能性,由於臨時工流動性大,不好管理和掌握,難以查實。有些企業利用這種手段加大工資支出,套取利潤,造成所得稅的流失。

在代開發票中,如基建費、會議費等,對於無發票入賬的單位和個人,只要繳稅稅務部門就代開發票,對此項收入或支出是否存在沒有通過實際調查進行界定,從表面上看流轉環節稅款沒有流失,但所得稅的損失是相當大的。可謂「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近年來為配合企業轉制,促進經濟發展,穩定社會,國家頒布了多項稅收優惠政策;但由於政策線條不細,審核寬嚴不同,給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出現一些「假福利、假校辦、假下崗」等企業,既使國家稅收遭受了損失,又不利於稅收經濟杠桿職能的發揮。而「殘疾人證」、「下崗證」等免稅要件又不在稅務機關管理,也在客觀上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審核效果。

4、重點行業管理不到位

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預收賬款不及時足額申報納稅,不及時結轉收入,影響當期所得稅的實現,有的企業商品房早已售出多年,尚有預收賬款掛賬。按國稅發[2003]83號文件的要求,對開發企業未實現收入的預收房款要進行應稅所得率不低於15%(我省規定15%)的所得稅預征,因此項規定落實不好,預收房款的所得預征工作開展的不到位,更加縱容了這種行為。

建築安裝企業管理中,外地施工企業利用「外出施工證明」為由將所得稅拿回機構所在地繳納,而有的企業和機構所在地總公司是承包租賃關系,一年只上交固定費用,這就造成了所得稅的流失。建築安裝企業稅收綜合稅率執行不一,有的1.5%,有的2%,有的含個人所得稅,有的不含;甚至有的基層稅務機關不附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就為其代開發票,人為地造成了稅負不公現象,嚴重的還會出現甲地施工到乙地納稅並開具發票現象,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

二、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上述問題的產生,是由納稅人、稅務機關、社會環境等多方面綜合因素造成的,需要全面分析原因,找出症結所在,才能「對症下葯」。

1、納稅人方面,法制觀念淡薄。對自己應盡的納稅義務認識不夠,不能認真學習相關的稅收法律知識,發生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時不能主動進行納稅申報,造成稅款流失。尤其是私營或股份制的經營者,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為主要目的,主觀上有意採取違法手段,達到少繳不繳稅款的目的。

2、稅務機關方面,征管措施還不完善。一是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不到位,造成了由於納稅人的「不知法」或存在僥幸心理從而導致偷稅現象的存在。二是專管員對所管企業情況掌握不細,有些涉稅的問題處理不及時,管理滯後,職責落實不到位。三是對涉稅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沒能真正形成震懾作用,納稅人的偷稅成本很低,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四是責任追究措施落實不到位,沒能有效地規范稅務幹部的執法行為。

3、部門之間協調機制不健全。稅務機關內部各個部門之間工作銜接不暢通,造成管理不到位,導致稅款流失。與其它有關部門的配合協調還沒有形成有效機制,包括與工商、金融甚至於國稅等部門的配合還十分不完善,這使得稅務機關難以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運行情況進行全面監管,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三、完善徵收管理的幾點建議

稅收征管工作無止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想切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就必須對征管制度和辦法不斷完善和補充。

1、建立科學的征管崗責體系。因事定崗,因崗定責,責任分明,防止遇事推諉,職責交叉不清。在徵收管理過程中變靜態式的、事後結果控制為動態式的、事前事中為主的過程式控制,並將工作中取得的數據變成信息產品,為征管工作提供有價值的幫助。

2、加強幹部責任感教育,增強幹部的工作責任心。使他們能夠端正工作態度,在對納稅戶管理時注意諸如自行申報的合法合理性等一些應考慮到的細節問題,對納稅戶的管理做到及時、高效、到位,嚴格依法治稅。

3、切實將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落實下去。制度制定了關鍵在於監督和執行,不能流於形式。同時建立賞罰分明的競爭激勵機制,把責任追究和處罰與工作獎勵結合起來,以促進每個幹部征管水平的提高。

4、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震懾違法犯罪行為,在查處案件過程中要做到該移送的移送,該曝光的曝光。利用媒體曝光典型稅務違法案例,擴大社會影響,樹立稅法嚴肅性,給有稅務違法行為的納稅人敲響警鍾。嚴厲打擊偷逃抗騙稅行為,實質上是對絕大多數納稅人權益的保護,是另一種有效的服務形式。

5、加強稽查與管理之間信息的溝通。稽查是征管過程的一個環節,通過稽查能反映出征管上存在的一些問題,把稽查環節的信息及時反饋給管理人員,就能使管理人員加強容易出現稅款流失環節的管理,從而提高征管質量。

6、建立健全協稅護稅網路,爭取社會各界支持。為加強稅源監控,我們應與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建立協稅護稅網路,取得相關部門的支持。如加強同工商管理部門的合作,以及時對新登記戶進行納稅登記管理;加強同房管部門的合作定期從他們那取得發生房屋買賣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的資料,對所有取得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提供購買合同及發票,從而對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源泉控制;加強同社區內相關協稅護稅人員的合作,以及時掌握有關的納稅事項尤其是個人納稅人的納稅事項的發生;積極動員人民群眾對稅務違法案件進行舉報等等。這樣我們就解決了一部分隱蔽納稅事項發生不易監控的問題,使稅收征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從而使稅款能夠及時徵收入庫。

Ⅱ 如何改進銀行金融服務的的對策及建議

對策及建議:

  1. (1)大力發展中西部及農村地區的金融市場堅持西部大開發戰略,大力發展西部經濟,加大對西部信貸力度。

    (2)對民眾,加強金融服務宣傳力度,使得西部低收入者也能利用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政策機制。政府應該金融支持與財政扶持並重在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加大財政支農力度的同時,逐步建立信貸支農的財政貼息、稅收優惠、風險補償、中介服務等政策機制,為農村金融服務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創新。大力整治社會信用環境。

    (3)對農民進行金融知識的培訓,讓農民利用各種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

  2. 服務意識創新。

    (1)服務意識的創新,首先是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是為了享受金融服務的,只有認識到客戶的重要性,並且一切服務圍繞著客戶,才能留住客戶,留住客戶的資金。

    (2)其次是樹立「銀行客戶雙贏」的經營理念,在服務產生的價值理解上要發掘層次的內容。再次是樹立「服務第一」的思想觀念,在服務內涵上應根據市場需求的發展變化,開辟新功能,增加新內容,拓寬新的服務渠道。

    (3)第四是服務要不斷創新,緊跟時代步伐,在服務的空間上擴展;把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創新由系統地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發展中間業務轉移到全方位支持社會經濟的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中去。最後是樹立「服務到家」的主動服務理念,使服務意識與不斷變化的服務需求和拍甚至超前。引進回訪制度。客戶辦理完業務離開並不是服務流程的終止,需要建立創新性的銀行回訪制度。建立創新性的顧客回訪制度一方面有助於銀行保持現有顧客、尋找潛在顧客,使銀行服務流程的終點重新又變為起點;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回訪准確把握顧客需求,為產品創新提供必要的資源。

  3. 明晰市場定位,實施差別化、個性化服務策略。首先,建立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對客戶的檔案分門別類進行管理,據個人的性別、年齡、職業、交易習慣和業務偏好等特點,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化的個性化的金融服務。通過全方位的個性化特色服務,不斷吸引客戶,培育更多客戶群。其次,銀行要進行充分調研,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市場細分,將客戶分為優質客戶一般客戶和低質客戶等不同層次,不同層次的客戶對銀行金融服務產品的需求各不相同,給銀行帶來的利潤相差也很大。銀行要根據自身特點,確定主要目標客戶,為其置身定做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產品,獲取更大利潤。

  4. 提高金融創新能力,為客戶提供豐富的金融產品和特色服務。商業銀行可以從三方面採取產品創新的措施。

  5. 強化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業務經營、用工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是要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並且有效實施內部控制體系。對於金融服務從業人員的監督要到位,防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客戶資金,或者私自客戶資金。另外實行以人為本的管理方式,支持和鼓勵員工為做好工作所作的全部努力,包括創新、對銀行的忠誠和責任感等。建立員工業務考核獎懲機制,採用目標責任制的形式,將目標責任與考核獎懲掛鉤,為了有效的調動人的積極性,可以從物質激勵、事業發展激勵、培訓發展激勵、工作激勵、精神激勵幾方面人手。

  6.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商業銀行應培養一批具有現代化科學技術和金融理論實踐水平的人才,以適應新形勢下金融為經濟服務的客觀要求。一要組建專門的創新團隊,充實科技隊伍,增強科技保障實力。二要加強對一線員工的培訓,提高業務技能。提升技術在服務創新中的支持力度通過技術創新推動服務創新,三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把握先機,贏得發展的主動權。四是加快科技應用推廣和創新步伐,進一步把商業銀行的科技優勢演變為核心競爭力,開拓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水平,在為客戶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促進商業銀行的超常規發展。

Ⅲ 中國稅收弊端 如何改進和完善

(1)分步實施稅收制度改革。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穩步推進稅收改革。改革出口退稅制度。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完善消費稅,適當擴大稅基。改進個人所得稅,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政管理權。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城鄉稅制統一。 (2)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明確各級政府的財政支出責任。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和民族地區的財政支持。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清理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凡能納入預算的都要納入預算管理。改革預算編制制度,完善預算編制、執行的制衡機制,加強審計監督。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和對或有負債的有效監控。加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本級政府預算的審查和監督。 基於財政職能和預算特殊性的稅收計劃管理,在現實的運行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科學性、難以操作性,且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我國當前稅收法治要求。為了使稅收計劃管理逐步滿足科學的財政管理體制發展要求和稅收法治需要,有必要對當前稅收計劃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剖析。 一、當前稅收計劃管理體制存在的弊端 (一)現行稅收計劃的制定與客觀經濟稅源的相關性較差,主觀意志濃厚現行稅收計劃的編制缺乏科學有效的分配方法,長期以來均是採取由上級稅務機關以上期稅收入庫數為基數,確定一定的增長比例,再加上特殊增收因素來制定當期稅收計劃。這種以基數法為內涵的計劃編制方法對以往促進稅收征管工作,保持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起到積極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這種計劃分配方法的缺陷愈加明顯。 1.缺乏對基數的科學認識,基數對計劃的影響程度較大。上期的實際稅收完成數具有很大的不可比因素,如以前期大型施工工程產生的當期建築營業稅等一次性稅收收入就不可能再構成以後稅收計劃期的收入因素,以此為基數計算計劃數勢必影響計劃的准確性。基期收入越好,計劃期計劃越多,鞭打快牛;基期收入越少,計劃期計劃越少,使一些稅務部門完成了任務不超收。這樣在日常的稅收征管中勢必違反稅收征管宗旨,阻礙依法治稅進程。 2.增長系數的人為操作性較大。編制稅收計劃沒有充分考慮客觀的增長因素,可依據性相對較差,容易導致稅收計劃增長偏離實際經濟稅源,在某種程度上割裂了稅收與經濟的相關性,影響稅收計劃的准確性。 3.對計劃期的特殊因素不能全面考慮。如稅收政策調整中減免稅政策的出台對減收的影響、由市場自動調節和經濟成分的增減變動對稅基的影響等,該考慮的因素不能充分考慮,直接影響到計劃的可靠性。 (二)各級政府不切實際地盲目追加稅收計劃,造成部門垂直下達的稅收計劃與地方政府計劃不一致上級稅務機關下達稅收計劃後,各級地方政府出於對自身利益的考慮或為滿足財政支出的需要,量支定收,層層追加稅收計劃。追加的數額不是依據地方經濟發展,而是本地財政支出的缺口,嚴重脫離客觀稅源實際。這種以支定收的稅收計劃,不僅使財政支出的規模擴大,也使稅收規模擴大,導致稅收規模和稅源規模的背離,稅收規模超出了稅源承受能力,出現了寅吃卯糧、收過頭稅等現象,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破壞了正常的稅收工作秩序,導致稅源枯竭。 (三)稅收計劃管理手段落後,不能適應經濟稅收形勢發展的需要現行的稅收計劃管理體制基本上還沿用傳統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手段,盡管近年來有所改進,但實際工作中仍存在眾多的問題和矛盾。例如,通過稅源調查搜集整理的基礎經濟稅源資料系統性差,稅源底數不清,不能滿足綜合分析的需要;對重點稅源監控的手段和方式落後,稅源數據檔案庫只停留在靜態指標的分析,沒有涉及更廣更深的層次;稅源監控還只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一種事後監督,沒能對由於經濟發展變化和財政、稅收、金融政策調整等對稅源和稅收產生的影響事先予以關注、研究,及早預防;稅收計劃管理專業人才缺乏,特別是基層缺少專職計劃人員,且更換頻繁,缺乏培訓,素質較低。 (四)單純或偏重以稅收計劃作為考核稅收工作的依據長期以來,在稅收收入壓力下,收入任務完成情況成了評價稅務機關工作和領導幹部業績的唯一標准。單純地強調完成稅收計劃,或以完成稅收計劃好壞作為考核稅收工作質量的依據,勢必會造成稅源與稅收的脫節,降低計劃對稅收工作的指導作用,容易導致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大環境的背離。收入形勢好的考慮來年稅收計劃的完成,往往不超收打埋伏;收入形勢差的就有可能收過頭稅,增加企業負擔,損害地方經濟的發展。 二、完善當前稅收計劃管理的建議 要使稅收計劃管理發揮好稅收調控作用,更好地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應從我國自身的政治、經濟、財政體制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進行稅收計劃管理改革。其中一個重要的思路就是要以市場為主導,以全面貫徹《稅收征管法》為主線,實行指導性計劃,取消指令性計劃,使稅收計劃管理更加符合客觀經濟規律,符合從經濟到稅收的財政理論。 (一)改革現行的稅收計劃編制分配方法,使稅收計劃與實際稅源相協調先進的稅收計劃編制方法是建立在科學的納稅能力估算基礎之上的,通過詳細分析,運用科學的、數學的(線性回歸等)方法,採用國民經濟核算中大量指標和數據,計算預測今後數年的經濟增長和收入趨勢。建議改變以支定收的基數法制定稅收計劃,採用GDP稅收負擔率法,充分考慮經濟對稅收的貢獻能力,基本計算公式是:稅收計劃=計劃期GDP(扣除非應稅GDP值)×近年GDP偏差系數×近年平均稅收負擔率±政策性因素±特殊因素。其中非應稅GDP值主要是農業部分,特殊因素主要包括清理欠稅、稅務稽查以及當期可預見的其他特殊因素而形成的稅收增減差額。採用GDP稅收負擔率法編制稅收計劃代表了稅收計劃編制方法改革的方向,它一方面可以客觀地反映各地區經濟稅收總體規模,消除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給確定稅收計劃帶來的差異;另一方面可以結合各地經濟發展現狀,起到公平地區間、企業間的稅收負擔,增強稅收宏觀調控作用,使稅收計劃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時有據可查,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水平。 (二)稅收計劃改革必須與財政預算編制改革相結合稅收計劃是國家財政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編制國家和地方各級預算,應當以納稅能力估算後的稅收計劃為基礎,而不應該以地方財政支出的需求或人為的主觀意志為依據,以免脫離實際,與依法治稅原則相背離。在編制預算方案時,為防止經濟、政策、價格等重大變化對收入產生影響,建議預留預算預備費。如果稅源發生重大變化,難以完成稅收計劃時,應以依法治稅為前提調減稅收計劃,同時削減預備費。如果稅收計劃完成好,財政出現盈餘,則要追加預備費,以便其他支出。同時,建議用法律法規將制定稅收計劃的許可權規定下來,稅務系統的計劃由主管稅務部門編制、層層分配下達,地方政府不得干預計劃分配,更不準脫離地方稅源實際盲目追加。 (三)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方法,廣泛搜集信息,開展稅收預測,提高稅收計劃管理水平全面、完整、准確、連續的經濟稅源信息是稅收計劃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保證,它使稅收計劃管理不僅具有事後分析功能,而且具備可靠的前瞻性。要科學合理地編制好、執行好稅收計劃,必須深入調查了解企業生產、經營、資金、重點項目等一系列經濟稅源信息,在及時有效地掌握和解決稅源信息所反映問題的基礎上,運用計算機、網路等先進技術和手段,通過建立科學的收入預測模型,開展稅收分析趨勢預測,使稅收計劃管理更具科學性和可行性。另外,還要不斷加強人員培訓,提高計劃管理人員素質,以符合計劃崗位要求,使計劃管理人員真正成為懂市場、懂經濟、懂政策、會分析、會預測的綜合經濟管理人才。 (四)改革稅收收入考核辦法,強化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力度優化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體系,改變過去一俊遮百丑,只重視計劃任務、不重視稅源稅基全過程監控的現象。要通過努力把加強稅收征管、嚴密稅源監控作為稅收工作的努力方向,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上,逐步淡化稅收計劃的考核作用。

Ⅳ 如何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環境

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環境,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的政策導向與資金支持功能,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清理制約小企業融資業務開展的體制、制度和政策障礙。

一是完善小企業融資的法規政策體系。抓緊制定出台與《中小企業促進法》相配套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法規,進一步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中小及微型企業劃分標准,提出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五級分類標准,為加大中小企業貸款力度創造條件。

二是逐步建立對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近年來,針對小企業貸款中普遍存在的成本與風險「雙高」問題,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企業支持力度,浙江、江蘇、廣西和河北等四省區和部分地市相繼建立了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小企業貸款增幅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財政給予相應的風險補償。我們要研究總結地方經驗,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小企業貸款風險控制機制,鼓勵和刺激金融機構更多地為小企業貸款,以發揮公共財政的政策導向與補充市場失靈的功能。

三是加大對小企業融資的稅收支持。自2001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稅務總局對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融資擔保服務的部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行了免徵營業稅政策,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業務開拓。下一步,我們還將同稅務總局、銀監會共同探討有關金融機構為小企業提供信貸的稅收優惠措施,同時著手考慮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稅前提取問題。

四是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的重要途徑,也是各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行做法。

五是搭建中小企業信用社會化服務平台。解決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途徑是營造社會信用環境、提升企業的信用意識和信用能力。要切實解決信用信息的依法披露、資源整合、企業的現實需求、技術與資金等問題。當前的主要任務,是推進建立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對象,以信用記錄、信用徵集、信用調查、信用評級、信用發布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信用制度,構建企業守信褒揚、失信懲戒機制。要將營造信用環境、推進企業信用制度與提升企業的融資能力相結合,使企業的信用等級真正成為其獲取融資的重要依據,提高企業對信用的現實需求。通過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企業守信、政府徵信、專業評信、機構授信和社會重信的新局面。

Ⅳ 如何處理稅收執法剛醒與服務地方營商環境優化的關系

一、正確理解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的法理聯系,認清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的不可分割性

正確理解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的法理聯系,對於稅務人員正確處理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的關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稅收執法是征稅人在國家以法律的形式授權下,代表國家並執行國家相關稅收法律,對納稅人行使徵收、管理、檢查等稅收管理權力的行為。稅收服務,是按法律要求,征稅人向納稅人提供有利於納稅人履行其向國家應盡的納稅義務、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服務義務的行為。根據以上定義,我們從法理上分析不難看出,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是密切聯系不可分割的。

1、具有相同法律基礎。二者出自於同一法律原則,即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法律在賦予個人、組織、集體享有某些權利或權力的同時,必定會賦予相應的義務。有權利就必有義務,從法律基礎上講,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二者具有不可分割性。

2、具有相同執行主體。稅收執法和稅收服務的執行主體都是征稅人。而且這個主體的身份是代表國家。也就是說,征稅人代表國家行使了執法權力,就必須代表國家承擔向納稅人提供相應服務的義務。雙方是單一執行主體須同時履行的兩種法理行為。從執行主體上講,二者具有不可分割性。

3、具有相同行為對象。稅收執法的對象是納稅人,稅收服務的對象也是納稅人,這就決定了二者是單一主體針對同一客體須同時履行的兩種法理行為。從行為對象上講,同樣具有不可分割性。

4、具有相同行為目的。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都是為了讓納稅人更好地履行向國家交納稅收的義務。稅收執法是通過依法徵收、管理、檢查等行為促使納稅人履行向國家納稅義務;稅收服務則是通過提供方便、維護納稅人利益等行為使納稅人更順利地履行向國家納稅的義務。

因此,從法理聯繫上講,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是同一法律原則下同一行為主體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關系。雖然是兩種法理行為,但它們有著相同執行主體、行為對象和目的,使它們在稅收實踐中相擁而存,有此即有彼,一方存在必定有另一方存在,一方缺失,另一方也就不可能存在。所以它們是平等的、並重的、不可分割的,且相輔相成,並無輕重主次之分,更不可廢棄任何一方。理解這一點,正是提升稅收服務地位,正確處理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關系的基礎。

二、樹立征納雙方法律面前平等觀念,確立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平等並重理念

確立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平等並重理念,是征稅人履行法律義務的現實需要,也是依法行政的現實需要。堅持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平等並重,最根本的就是要樹立征納雙方法律面前平等觀念。我國傳統的稅收征管是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完成稅收任務為目標,強調的是征納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受此影響,在征稅人觀念中注重嚴格執法,輕視優化服務比較普遍,稅收服務理念在一些稅收人頭腦中基本上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出現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就是沒有樹立征納雙方法律面前平等的觀念,忽視了納稅方在征納法律關系中的平等地位。因此,樹立征納雙方法律面前平等觀念,對於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理念的確立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首先,應當看到納稅方在稅收活動中的重要地位。應該認識到,在征納法律關系中,征稅人的主體身份固然不可否認,但納稅人作為其中非常重要的另一極的地位也不可忽視。征稅人的一切征稅活動都是以納稅人為對象的,離開了納稅人,征稅人的征稅活動將成為「無的之矢」,國家稅收就會成為「無源之水」,不僅征稅人的存在成為不可能,而且國家的存在也將因其財政基礎缺失而成為不可能。

第二,要重視法律賦予納稅人的權利。我國稅法在賦予納稅人向國家交納稅款的崇高義務的同時,賦予了相應的神聖權利。法律規定的納稅人的這些權利,既是保證納稅人更好地履行納稅義務的需要,也是維持良好的征納關系和稅收秩序的需要。把這種需要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說明其不僅重要,而且必要,這也是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法律體現。因此,我們在看到納稅人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的同時,要高度重視他們的法定權利。

第三,要認清征納雙方法律關系平等對於提高稅收執法水平的重要影響。稅收執法水平不僅取決於征稅人的德、才、勤、能,還取決於外部力量的影響。其中稅收實踐中最大最重要的外部力量就是納稅人。與納稅人地位上的平等,能最大限度地讓納稅人在稅收活動中行使自己的權利,發揮有效地監督作用,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征稅人正確行使法定權利,提高依法治稅、依法行政水平。

樹立征納雙方法律面前平等觀念,從根本上解決了地位不對等、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問題,征納關系天平就會趨於平衡,征稅人在稅收關系中的主控意識也會隨之淡化,在相同稅收法律環境下,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平等並重理念就會自然而然形成,重執法、輕服務的認識偏差也會隨之糾正。這樣,征稅人行使權力的同時履行義務才會變成一種自覺行為。

三、高度重視稅收服務,實現由「監督管理型稅務」向「管理服務型稅務」的根本轉變

正確處理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的關系,真正堅持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並重,當前最重要的是要強化稅收服務作用,提升稅收服務地位。國家稅務總局早已明確指出:要認清形勢,轉變觀念,由「監督管理型稅務」向「管理服務型稅務」轉化,在稅收工作上也要實現由重執法輕服務向執法與服務並重轉變。這一治稅思想在新《稅收征管法》中已經明確體現,這將成為今後稅收工作的方向。

——轉換思想,在觀念上向「管理服務型稅務」轉變。工作的轉變取決於觀念的轉變。作為征稅人,要牢固樹立為納稅人服務思想,真正樹立起以公共服務為導向的稅收管理理念,擺正心態,切實把納稅人擺在平等地位來對待,加快以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轉變。要妥善處理服務與執法的關系,堅持優化服務與規范執法有機結合,在優化服務中規范執法,在規范執法中優化服務,實現征納良性互動、執法與服務有機融合。要規范稅收行為,遵循依法徵收、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原則,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執法監督檢查等制度,防範稅收執法隨意性。

——加強管理,在機制上向「管理服務型稅務」改進 。 「管理服務型稅務」就是要以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為基本准則,以方便納稅人為出發點,以公開、公平、高效為立足點建立稅收執法與服務體系。而建立規范統一的工作規程應是實現執法和服務有機統一的著力點和切入點。重點是,要健全服務機構和制度,科學設置稅收服務機構和崗位,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系列服務,迅速處理和反饋納稅人提出的服務需求。要全面規范稅收服務職責和行為,實施效果評估,完善監督制約。要提高工作效率,優化執法和服務水平,在軟、硬體建設上要體現方便納稅人的思路,減少環節、簡化手續、縮短時限、兌現承諾。要規范征納行為,大力推行科學管理制度,營造良好稅收環境。要展開差異化稅收服務,細分納稅人類型,實現服務個性化、多樣化和全方位化,通過對服務時間、服務地點、服務供給、服務需求調節,使服務在普遍化基礎上兼顧個性化,平衡納稅人服務需求困難。

——整合資源, 在手段上向「管理服務型稅務」 提升。以信息化作支撐實現「管理服務型稅務」是必然趨勢。當前信息化建設有一定基礎,但信息化資源需要進一步整合,提升其功能和效率,使征管業務和服務管理更加趨於規范化。一要整合內部資源。努力實現軟體管理通用化和兼容化,盡量達到全系統軟體統一,建立統一規范的本級應用集成平台,並做好部門、上下之間數據和功能銜接,減少資源浪費,最終實現本級征管信息在上一級直至全國稅務系統內傳遞共享。二要建立安全高效電子政務系統。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對現有稅收業務和政務進行信息化設計,對每個崗位及工作過程實施全程監控和電子考核,促進工作方式轉型。三要搞好與社會信息網路體系連接。充分利用大眾網,最大限度發揮好新系統的強大功能,全面實現辦稅服務由徵收窗口向信息處理中心轉化。在社會涉稅信息資源共享基礎上,完善各項技術,實現與工商、金融、審計、海關等政府和社會功能部門信息共享,形成全方位、高效率稅源監控和服務網路。

——加強培養,在人力支持上向「管理服務型稅務」傾斜。稅收執法與服務質量,最終取決於稅務人員素質高低。建設一支學習型、創新型、實干型稅收隊伍,才能確保「管理服務型稅務」機制順利運作。要加強幹部職工理想信念教育,使其樹立正確人生觀,擺正自己在納稅人面前的位置,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規范服務行為。要加強業務培訓,造就一批一專多能的復合人才,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服務水平。通過繼續開展「學習型機關」創建,建立完善的素質教育、業務培訓等各方面智力支持體系,全面提高稅收隊伍綜合素質。要將「服務型」理念納入稅收文化建設,並用以規范引導、約束稅務人員心態和行為。導入標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服務模式下的崗責體系,將稅收服務職責和要求嵌入稅收工作的各個環節,形成各崗位全面服務合力。要完善管理服務考核和監督評估機制,加強和量化對稅收服務管理考核,制定可行的考核指標和方法,理順征納溝通渠道,建立公開的、征納雙方共同參與的監督評估機制,並把考核結果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從隊伍建設上保證稅收服務措施不斷完善和改進。(文/黃棟梁 )

Ⅵ 你認為金融企業應當從哪些方面來改進金融服務質量

金融行業首先應該辦好自己的業務,然後其次應該提高自己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水平。

Ⅶ 稅務機關在優化營商環境中應著力解決哪些問題

1月19日,省十二屆人大八次會議分組審議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法院、省檢察院工作報告。潘利國代表參加了沈陽代表團分組審議。
潘利國說,過去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在中央和省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關於查處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決策部署,態度堅決、措施有力,持續深入抓好問題整改落實,深刻吸取沉痛教訓,全力凈化和修復政治生態,重塑省人大常委會及全省人大機關形象,取得了讓中央和全省人民滿意的效果,體現了省人大常委會政治堅定、敢於擔當和勇於負責的精神,體現了堅決落實好中央決策部署的鮮明態度,也為打造全省政治生態上的「青山綠水」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此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依法履行職權,以創新思維推進各項工作,取得了許多新的成果。
潘利國說,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在實事求是、全面客觀總結過去一年工作的同時,對今年工作的安排緊扣遼寧振興發展大局,更加註重發揮地方立法的引導推動和保障作用、發揮人大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作用、發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更加重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刻吸取遼寧拉票賄選案沉痛教訓,加強常委會各項建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政環境。
針對省法院、省檢察院工作報告,潘利國說,「兩院」工作報告全面客觀地總結了過去一年法、檢兩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對今年的工作部署貫穿了服務發展大局、維護公正、促進社會和諧的主線,體現了為民的理念和改革創新的精神。
潘利國說,今年是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年,省人大常委會應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推動遼寧加快構建開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諾、親商清商、尊商護商的營商環境。他還提出建立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加強基層法官和檢察官隊伍建設等建議。

Ⅷ 如何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和政務環境,並做好對企業的服務,稅務

審批大提速受益的不僅僅是四通公司,在企業家眼裡,審批是項目建設尤其是新項目必須面對的第一道「關口」。今年以來,針對審批項目前置要件設置過多、審批環節繁瑣、審批時間過長、一些事項的審批范圍大而全、部門之間的審批制度不協調等問題,推行多項改革,實現行政審批大提速。
市工商局出台舉措,將汽車、裝備製造等優勢產業以及大項目開發建設的重點企業等,全部納入「綠色通道」,實行一條龍服務,採取無償代辦、專人負責或電話預約、現場辦公等措施,幫助企業完成登記注冊;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將市教育局等部門的審批服務工作統一納入大廳集中辦理,專門設立「綜合接待式窗口」,審批辦、接待窗口更加規范,「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使中心整體功能更加集中。

Ⅸ 稅務總局30條硬措施優化稅收環境,一圖了解有哪些干貨

(一)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

堅持放要徹底且有序,進一步取消稅務行政審批和前置性審核事項,精簡納稅人資料報送,打造權力瘦身 的「緊身衣」,切實為納稅人減負。
1.減少和優化稅務行政審批。報經國務院批准後,取消非居民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機構場所的審批,由納稅人自主選擇納稅申報地點。結合納稅人信用積分確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用票數量,完善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推動取消最高開票限額審批,便利納稅人生產經營。
2.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定稅務系統權責清單範本,推進權力和責任清單規范化工作,確保相同的權力和責任事項,在各級稅務機關的名稱、類型、依據、履責方式和追責情形統一規范,努力形成上下貫通、有機銜接、運轉順暢、透明高效的全國稅務系統權責清單運行體系。
3.簡化納稅人設立、遷移、注銷手續。辦稅服務廳不設置新辦納稅人補充登記窗口,「多證合一」納稅人首次辦稅時不進行信息補充採集。加強與工商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工商登記數據質量和傳輸的通報、對賬機制及管理辦法,提升共享信息的准確性和完整性。取消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實行網上報驗。簡化納稅人在本省內跨市、縣變更登記流程,便利市場主體自由遷移。制定簡易注銷辦法,實現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
4.改進納稅人優惠備案和合同備案。改進各稅種優惠備案方式,基本實現稅收優惠資料由報送稅務機關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減輕納稅人備案負擔。簡化建築業企業選擇簡易計稅備案事項。取消非居民企業源泉扣繳合同備案環節,優化對外支付備案程序。
5.精簡涉稅資料報送。清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2018年年底前精簡四分之一以上。實行涉稅資料清單管理,清單之外原則上不得要求納稅人報送。將小微企業財務報表由按月報送改為按季報送,減少小微企業報表報送次數。推動涉稅資料電子化,減少納稅人紙質資料報送。
(二)切實創新監管方式
堅持管要規范且有效,樹立誠信推定、風險監控、信用管理等現代稅收管理理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和制度建設,推動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提高稅收征管效能。
6.改革稅收管理員制度。按照屬地固定管戶向分類分級管理轉變的要求,合理確定稅收管理員工作職責,簡並整合日常事務性管理事項,健全完善稅源管理的銜接機制和配套制度,稅收管理員主要做好以風險應對為重點的事中事後管理,進一步實現管理方式轉型。
7.全面推行實名辦稅。建立健全實名辦稅制度,按照企業類型、涉稅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實名信息採集范圍。推行國稅局、地稅局實名信息雙方互認,實現一次採集多次、多處使用。充分利用實名身份信息,簡並相關附報資料,優化辦稅流程,加強信用管理,防範領用、代開發票等各類涉稅風險。
8.推進跨區域風險管理協作。打通省際之間、國稅局與地稅局之間橫向通道,建立稅務系統內部追逃清單,加強異常普通發票、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風險信息交換,推進非正常戶、D級信用戶、涉嫌騙稅和虛開發票納稅人等風險情報信息共享,提升跨區域風險監控能力。
9.建立信用動態監管方式。完善納稅信用管理制度,擴大納稅信用評價范圍,縮短評價周期。以推行實名辦稅為契機,歸集辦稅人員信用記錄,建立辦稅人員涉稅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個人信用與企業信用之間的聯動。運用稅收大數據,建立信用積分制度,健全動態信用評價和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實現對納稅人信用和風險狀況的動態監控評價,根據監控評價結果實施分類服務和差異化管理。
10.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各地稅務機關建立與制度改革和業務創新相配套的崗責體系,明確各部門間的專業化分工關系,優化整合辦稅服務資源,強化風險管理資源配置,做好前後台職責分工銜接,實現征管資源集約化利用。
11.強化部門協同合作。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聯合加強與外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協稅護稅水平。進一步推動將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納稅人自律、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管相結合的合作機制。深入推進「銀稅互動」,加大銀稅合作力度,逐步擴大稅務、銀行信用信息共享內容,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貴、融資難問題。
(三)不斷優化納稅服務
堅持服要優質且有感,以問題為導向,抓住主要矛盾,調整關鍵環節,充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服務方式,讓納稅人辦稅更便捷、更貼心、更舒心。
12.推行新辦納稅人「零門檻」辦稅。為新辦納稅人提供「套 餐式」服務,一次性辦結多個涉稅事項。將增值稅普通發票核定事項由限時辦結改為即時辦結,大幅縮短辦理時間。將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新辦納稅人納入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范圍,減輕納稅人發票認證負擔和辦稅服務廳工作壓力。
13.創新發票服務方式。推進稅務信息系統與公路收費系統對接,依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發票服務平台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推動物流行業降本增效。試行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線上申請、網上繳稅、自行出票」模式,分行業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適應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推行稅控器具網上變更。推動完善發票管理制度,取消發票領購簿等規定。
14.便利申報納稅。簡並優化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申報表,提供網上辦理更正申報功能,較大幅度精簡表單填報,縮減納稅人申報納稅准備時間。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實際經營額、所得額不超過定額的,取消年度匯總申報。
15.大力推行網上辦稅、就近辦稅。稅務總局編制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推進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最大限度減少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次數。省稅務機關編制辦稅事項「全程網上辦」清單,在部分地區試行國稅、地稅業務省內通辦,實現納稅人就近辦理涉稅事項。
16.深化國稅局、地稅局合作。拓展網上辦稅功能,實現納稅人應納增值稅、消費稅等主稅和地方附加稅費的一體化申報繳稅。推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簽署稅銀協議,實現線上線下一方簽署雙方互認,解決納稅人多頭跑問題。打通國稅局、地稅局信息壁壘,擴大一方採集、雙方共享范圍。在更大范圍內,實現納稅人「進一個門、上一個網、辦兩家事」。
17.提高政策服務透明度。對稅收政策科學分類,明確上網發布渠道和形式,升級12366納稅服務平台,提高稅收政策透明度。省稅務機關暢通12366、門戶網站、網上辦稅服務廳等渠道,加大稅收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確定性的服務需求。
18.完善納稅服務評價機制。對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納稅評價指標,積極參與國家營商環境稅收指標的制定和評價工作。結合我國國情、稅情,建立納稅便利化評價指標體系,完善納稅人評價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成效的機制。
(四)持續改進稅收執法
堅持法治思維,規范稅收執法權力運行,加強執法行為監督,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開公平公正文明的稅收法治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19.規范稅務行政處罰。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制定並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行重大稅務行政處罰集體審議,減少稅務行政處罰裁量空間。完善簡易處罰流程,簡化辦理環節,合並執法文書,提高執法效率。
20.嚴格核定徵收管理。嚴格依法行使稅收核定權,進一步規范各稅種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核定徵收的標准、程序和計算方法;國稅局、地稅局聯合開展核定徵收,統一核定基數,保證同一區域內規模相當的同類或者類似納稅人的核定結果基本相當。推行核定信息公開,完善公開內容和程序,提高核定徵收透明度。
21.科學應用風險應對策略。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對信用級別低、風險等級高的納稅人實施重點監控;對風險等級低的納稅人主要做好風險提示提醒,促進納稅人自我修正、自願遵從;對信用級別高、無風險的納稅人避免不當打擾。
22.完善稅務稽查執法機制。加強稅務稽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強化金稅三期雙隨機工作平台的運用和管理,結合信用管理、「黑名單」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及時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查處結果,提高稽查隨機抽查的針對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拓展跨區域稽查范圍,提升稅務稽查資源的配置效率。
23.加強風險應對扎口管理。省稅務機關建立健全風險應對任務扎口管理機制,統一通過金稅三期風險管理平台集中推送風險應對任務。加強進戶執法計劃管理,合並進戶執法事項,推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執法,避免對同一納稅人多頭執法、重復檢查。
24.加強稅收執法監督。擴大稅務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保障和監督稅務機關有效履行職責。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依託信息化手段,實現對執法過錯行為的事後追責。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稅務行政應訴工作,積極預防和化解稅務行政爭議。
(五)統籌升級信息系統
堅持科技引領,以用戶體驗為中心,提升完善信息系統功能,優化用戶界面,推動數據共享共用,充分發揮稅收信息化支撐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作用。
25.優化金稅三期系統功能。拓展核心征管系統功能,增強系統的穩定性和高效性。完善提升決策支持系統,做好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兩級基礎庫建設,優化風險分析模型、指標體系以及案例庫。擴展稅務總局大數據平台應用功能,支持省稅務局基於稅務總局大數據平台實現相關數據應用,滿足個性化需求。
26.完善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整合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相關子系統,優化系統架構和功能,強化納稅人端技術支撐,完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加強系統安全管理,提升發票數據應用保障能力。
27.加快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制定出台全國電子稅務局業務、技術標准規范,改造升級各省網上辦稅服務廳,建成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實現納稅人申報、繳稅、發票領用和開具、證明開具等絕大部分涉稅事項網上辦理,讓納稅人辦稅更加快捷高效。
28.集成整合信息系統。加快金稅三期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網上辦稅系統的系統集成步伐,實現三大系統功能整合、數據互通、一體運維。推動跨信息系統流程整合、數據自動傳遞,一處錄入多處使用,便利納稅人辦稅和基層稅務幹部操作。加強統一運維管理平台應用,全面提升系統運維、網路安全、應急管理的支撐保障能力。
29.加快對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同步開展稅務信息系統自查和信息資源普查,清除「僵屍」信息系統,提出本單位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統清單和需要其他部門提供共享的信息資源需求,編制本單位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按國家統一規定將整合後的信息系統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
30.推動數據融合聯通。加強數據質量管理,形成制度化、常態化的問題數據發現、分析、修復機制,從源頭修復問題數據。有序開放稅務總局集中數據的介面和查詢許可權,方便各級稅務機關准確獲取數據查詢結果。健全數據共享共用機制,加快推動前後台、系統間、各層級、國稅地稅、內外部數據的互聯互通和共享聚合,為稅收服務與管理提供有力數據支撐。

Ⅹ 中國稅務報: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外怎麼做

在構成營商環境的諸多要素中,稅收營商環境由於其特殊的重要性,成為各界最為關注的焦點。各國稅收營商環境建設的趨勢有: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提高納稅人辦稅便捷度;優化稅制設計,增迦納稅人更多獲得感;簡化辦稅流程,為納稅人節省稅收遵從成本。
營商環境指伴隨企業活動整個過程(包括從開辦、營運到結束的各環節)的各種周圍境況和條件的總和。具體而言,營商環境包括影響企業活動的社會要素、經濟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改革和對外開放眾多領域的系統工程。
對於一個國家或地區來說,營商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著招商引資的多寡,同時也直接影響著區域內的經營企業,最終對經濟發展狀況、財稅收入和社會就業情況等產生重要影響。正因為此,世界銀行每年發布的《世界營商環境年度報告》,都吸引著世界各國政界、商界、媒體人士的目光。
在構成營商環境的諸多要素中,稅收營商環境由於其特殊的重要性,更是成為各界最為關注的焦點。每年,在《世界營商環境年度報告》發布之後,普華永道和世界銀行隨即推出的營商環境指標中稅收指標的細化版本《世界納稅指數年度報告》——即坊間所稱的「世界稅收營商環境報告」,都會引發各國納稅人、稅務部門、稅務中介的熱議。
2017年11月,普華永道與世界銀行共同發布了《世界納稅指數報告(2018年版)》。從該報告,可以看到各國紛紛在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世界納稅指數年度報告》指標已被廣為接受
稅收營商環境指企業在遵循稅法規定、繳納稅收方面的條件與狀況。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稅收營商環境越來越成為引導資本投資、產業轉移的重要因素。
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小組和普華永道在編制《世界納稅指數年度報告》時,通過4項關鍵指標評估全球190個經濟體的中型私營企業的納稅環境。4項指標分別為「納稅次數」「納稅時間」「總稅率和社會繳納費率」「稅後流程指標」。其主要目的是在統一假設的基礎上,從一個虛擬企業「樣本公司」的視角橫向比較世界各國的稅率和稅收遵從成本。該虛擬企業為中等規模的傳統製造業。為了簡化研究,全部經濟體使用同一樣本公司,不考慮各經濟體在歷史背景、社會體制、經濟發展階段和稅費制度設計等方面的差異。近年來,《世界納稅指數年度報告》指標已成為衡量區域稅收營商環境的權威標准。
具體來說,4項關鍵指標衡量的內容如下:
第1項指標「納稅次數」反映樣本公司支付所有稅費(包括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企業扣繳的稅費)的次數。若某一經濟體提供全面的電子申報和稅款繳納便利,並且被大部分中等規模公司採用,即使全年的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非常頻繁,也將該稅種的全年繳稅次數合並視為一次統計。
第2項指標「納稅時間」衡量樣本公司准備、申報和繳納三種主要類型稅費所需的時間,即: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以及勞動力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和社保、公積金)。
第3項指標「總稅率和社會繳納費率」衡量樣本公司經營第二年負擔的全部稅費占其商業利潤的份額。作為分子的樣本公司負擔的稅費總額包括企業所得稅、由僱主承擔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部分、土地增值稅、房產稅等,但不包括由公司扣繳但不負擔的稅費(例如個人所得稅、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及公積金部分、可轉嫁的增值稅)。作為分母的商業利潤是稅前凈利,即企業負擔所有稅費前的利潤。
第4項指標「稅後流程指標」衡量企業在納稅申報之後發生以下兩種事項所需要花費的時間:(1)由於樣本公司采購大型設備的進項稅超過了企業的銷項稅,各經濟體是否允許納稅人申請增值稅退稅以及所需要的時間。(2)樣本公司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截止日後發現申報錯誤導致少繳稅款,主動糾錯補稅所需的時間。
《世界納稅指數報告(2018年版)》是該系列的第12本報告,展現的是各國2016年度的納稅環境。根據該報告,2016年度,世界各國納稅環境評估的中型私營企業的平均納稅時間為240小時,平均納稅次數為24次,平均總稅率和社會繳納費率為40.5%。
加快稅收信息化建設,提高納稅人辦稅便捷度
《世界納稅指數報告(2018年版)》指出,信息技術的發展帶來了稅收征管方式的巨大變革,網路平台的有效利用極大地滿足了新興經濟形式對稅收征管工作的要求,移動辦稅方式正在成為各國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的新特色。
印度、波札那、汶萊、薩爾瓦多和印度尼西亞等國在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例如,印度政府為及時向納稅人反饋相關信息,創新互動形式,對於納稅人的問題利用「推特」即時回復,同時在網路平台及時發布;薩爾瓦多將在線稅收處理模式和稅款支付系統建設列入了國家戰略規劃,企業全面實現通過電子系統(DET軟體或在線處理模式)申報年度稅款。
2016年底,非洲的納米比亞稅務局的綜合稅務管理系統上線,企業可以進行電子申報。這是該國稅收征管過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大大改善了納稅人的辦稅體驗。
近年來,歐洲東南部的塞爾維亞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進行了一系列旨在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改革,包括簡化地方稅費繳納次數以及推廣電子申報。目前,該國的企業可以電子申報工資稅、社保費、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2016年度,企業的平均納稅時間從279小時降至226小時。經過上述變化之後,與中歐和東歐的同類國家相比,塞爾維亞在納稅指數方面表現較好。
各國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一個新趨勢是使用電子發票,這有利於對間接稅(如增值稅)實施更有效的管理。例如,從2016年開始,俄羅斯推出了網上收款,以電子方式記錄納稅人每項交易的信息,該信息實時傳輸到稅務部門可以訪問的伺服器。韓國已經對所有納稅人強制使用電子增值稅發票,包括個人業務。
優化稅制設計,增迦納稅人更多獲得感
高效、透明、可預期的稅收營商環境在引導世界資源流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方面的作用越來越大。《世界納稅指數報告(2018年版)》分析發現,部分國家在優化稅制設計方面頗有成效。
例如,日本、挪威、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烏克蘭、巴哈馬、印度尼西亞、泰國和尚比亞等國通過降低稅率來優化稅務營商環境。2016年2月,日本《稅改法案2016》實施。該法案規定,從2015年4月1日及以後的納稅年度開始,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由25.5%降低到23.9%。2016年,烏克蘭將社會繳納費率統一為22%,此前該國實施的是36.76%~49.7%的浮動費率。2016年,印度尼西亞將資本利得稅的法定稅率從5%降至2.5%。
在金磚國家中,中國和印度的稅制改革對營商環境的改善最為亮眼。2016年5月1日,中國全面推行營改增,將建築業、金融業、房地產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增值稅征稅范圍。此項舉措使購貨方取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多,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使得總稅率和社會繳納費率下降0.3個百分點。2017年7月1日,印度實施貨物和勞務稅(GST)改革。這對印度的稅收營商環境改造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GST在印度的中央和邦層面取代了多個間接稅稅種,形成了一個統一的全國市場,實現了貨物和勞務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海灣國家中,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率先引進增值稅制度,表明了向各國主流稅制接軌的積極姿態。
簡化辦稅流程,為納稅人節省稅收遵從成本
《世界納稅指數報告(2018年版)》指出,精簡報稅資料,優化辦稅流程,已成為各國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的共同選擇。其中效果較為卓著的國家有:印度、義大利、奈及利亞、茅利塔尼亞、帛琉共和國、烏克蘭、薩爾瓦多和泰國。
印度為規范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和其他稅收計算標准,引進了收入計算和披露標准系統(ICDS),並在企業中大力推行現代企業資源計劃軟體(ERP),提高和規范了印度數據收集的自動化程度。泰國稅務部門實施新式稅收風險自動管控系統來幫助企業進行相應的稅收風險自查,在稅收自查中出現錯誤或稅款支付不足時會對相關企業進行提示。從2016年3月起,中國對納稅信用級別較高的納稅人選擇數字技術校驗發票,替代傳統的手動掃描、校驗發票方式,此項舉措大大節省了納稅人處理增值稅發票的時間。
塞內加爾則以法律形式規定,增值稅退稅款必須在稅務當局收到納稅人相關文書之日起90日內支付,增值稅退稅申請必須在申請提交之日起30日內納入管理部門的審核過程。
納米比亞稅務局的稅收獎勵計劃深受納稅人歡迎,該計劃賦予納稅人機會「清理並糾正」過去的稅收違規行為。根據該計劃,當納稅人將過去的所有未繳稅款通過自查繳納時,70%的滯納金和100%的罰款將被豁免。
許多稅務部門已通過利用在線備案收集的大量納稅人歷史數據開展電子稅務審計。數據比對技術和數據分析技術的發展正在迅速提高電子稅務審計的效率。近年來,墨西哥稅務局嘗到了電子審計的甜頭,該局2012年向電子審計每投資0.50美元查補50美元的稅收;2016年,每投資0.27美元就查補了50美元的稅收。
巴西政府於2007年頒布了公共電子記賬系統(SPED),包括電子發票、稅務電子記賬、社會貢獻費電子申報、企業會計信息電子申報、會計稅務電子申報和企業員工社保信息申報等模塊。該系統從2014年起在大多數公司強制執行。2016年,隨著SPED的效率和使用率的不斷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時間又下降了80小時至1958小時。
中國的「納稅時間」指標表現亮眼
2017年10月31日,世界銀行發布了《2018年營商環境報告:改革以創造就業》。在營商便利度排名中,中國營商環境前沿距離分數為65.29分,較上年提高0.4分,穩住了在全球營商環境評價中第78位的排名。2013年~2016年,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對中國的評價排名累計提高了18名。
《世界納稅指數報告(2018年版)》報告研究發現,2016年度,中國的「納稅時間」指標表現亮眼,相較於前一年大幅縮短了52小時, 即20%,反映了近年來中國稅務部門在不斷推進、落實納稅便利化改革方面的成效。例如,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重點打造的「互聯網+稅務」「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等,引入一系列便利納稅人的措施,取消大部分納稅人的增值稅發票掃描認證,減少辦稅環節,降低增值稅納稅人准備、申報和繳稅的時間。
報告表示,為了讓精簡報表更有「底氣」,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還致力於健全數據共享共用機制,加快金稅三期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網上辦稅系統的集成步伐,實現三大系統功能整合、數據自動傳遞,一處錄入多處使用,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辦稅。
報告稱贊了中國的「互聯網+稅務」行動,指出中國的一系列措施充分釋放了大數據的潛力,促進了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共享、發票管理、納稅人在線學習,以及其他納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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