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增強檢察院服務經濟發展的思想
如何立足檢察職能服務經濟發展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點,是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目標和戰略舉措,也是當前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重要使命。如何立足檢察職能,找准檢察業務工作和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已成為檢察機關面臨的重大課題。本文結合鼓樓區檢察院轄區特點和實際情況,對基層檢察機關如何更好地發揮好職能作用,不斷提高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能力和水平進行淺析。
一、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意義
1、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時代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責任。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事關我市、我區新一輪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任務,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保障和服務,既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責任,也是檢察工作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內容。作為基層檢察機關,更要深刻理解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性、緊迫性,明確檢察機關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重大責任,更加自覺地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2、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檢察機關服務中心工作的客觀要求。社會主義法制的最終目標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檢察工作要進入經濟建設主戰場,就不能偏離經濟建設之外。鼓樓區作為徐州老城區,相對於其他主城區,經濟基礎相對較差,要謀求經濟發展任務艱巨,作為基層檢察機關更要以經濟建設為己任,牢固樹立為經濟建設大局服務意識,始終做到腦里想著大局、心裡裝著大局,堅決維護區委領導,無條件地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大局,牢牢把握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對檢察工作的新需求,不斷強化為經濟建設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 「十二五」發展時期,也是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時期。當前,錯綜復雜的國內外環境,檢察機關為經濟建設創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標准更高,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任務更重。檢察機關更要以經濟建設為己任,牢牢把握經濟建設對於檢察工作的新需求,深刻理解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檢察機關的神聖職責,堅決防止和糾正單純業務觀點,自覺地將檢察工作融入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大局之中來思考、謀劃和部署。
二、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應樹立的三種意識
1、樹立大局意識,增強工作主動性。檢察工作是黨的工作的一部分,檢察工作要自覺服從黨的中心工作,自覺為經濟工作服務。要堅持以服務經濟發展為己任,始終保持正確的檢察工作方向。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是振興徐州老工業基地的重要一年,也是鼓樓區建設「三區目標」的關鍵一年,鼓樓區地處徐州老城區,要謀求經濟發展任務艱巨,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要深刻認識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意義,深刻理解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性、緊迫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進一步找准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切入點,更加自覺地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為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營造規范有序的發展環境、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務環境、公正執法的司法環境。
2、強化責任意識,在服務中彰顯檢察職能。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國民收入分配合理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作為基層檢察機關要正確把握當前檢察工作所處的歷史方位,真正明確新時期檢察工作新的責任,深刻認識檢察機關在經濟社會建設中肩負的歷史使命,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使命意識,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對當前形勢的判斷上來,把行動統一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中央的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上來,為全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保障中彰顯檢察職能。
3、增強化服務意識,在服務中體現檢察職能。作為基層檢察機關,必須正確認清當前形勢,切實強化服務意識;要把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作為檢察機關的政治責任;要圍繞全區的大政方針、目標任務,把為第一要務服務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更加自覺地把檢察工作放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中去謀劃、去部署、去推進,找準定位,主動服務。要把支持企業發展、穩定企業生產經營放在突出位置,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及時、穩妥、有效地解決矛盾和糾紛;要在依法打擊經濟犯罪的同時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努力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三、立足檢察職能,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方法
1、轉變執法理念,努力尋找檢察工作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服務的最佳結合點。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容易造成人民內部矛盾凸顯、經濟犯罪、刑事犯罪並存,所以,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責任更加重大,任務更加繁重,因此必須認清當前形勢、保持敏銳頭腦、跟上時代步伐,堅定發展信心,提高執法水平,努力發揮檢察工作調節社會關系、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能動作用,最大限度地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不斷增強檢察工作服務和保障「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依法打擊和懲治危害經濟發展的犯罪活動。堅持把開展專項工作作為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抓手,依法打擊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特別是金融、證券、房地產等領域的犯罪活動。嚴厲打擊職務侵佔、挪用資金、侵犯商業秘密、破壞生產經營等損害企業利益的犯罪活動。從嚴打擊侵犯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的犯罪活動,加大對企業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要深入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在查辦案件中注意提出之本之策,配合有關部門治理行業「潛規則」,為轄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風清氣正的政務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3、加強對涉及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案件的訴訟監督。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過程中侵犯企業、企業經營者、工人或被拆遷戶等合法權益刑事案件的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力度,加強對疑難復雜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對濫用偵查權的行為,及時監督糾正。涉及上述內容的刑事案件的審判中,對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及時提出抗訴。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對合同爭議、勞資糾紛、損害賠償糾紛、拆遷補償糾紛等民事、行政案件存在的程序違法、裁判不公等問題,及時監督審判機關依法糾正。
4、要積極為企業發展排憂解難,與轄區企業建立聯系機制,定期召開座談會,及時了解企業發展情況和面臨難題,傾聽企業的呼聲,幫助企業出點子、解難題。針對轄區大型國有企業多、三資企業多、民營企業多的特點,定期製作有不同側重的「法律套餐」,並通過舉辦專門法律培訓、邀請參與庭審旁聽、巡迴法制講課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提高法律服務的針對性。要加強對企業債務糾紛、清算、破產等民事案件的法律監督。探索和開展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國有企業重大損失民事案件的督促起訴工作,主動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要加強對涉企案件的追逃、追贓工作,最大限度地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努力為轄區營造「親商、護商、安商」的發展環境。
5、要把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秩序穩定作為衡量執法辦案水平的重要標准,既要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又要正確處理打擊與保護的關系,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工作失誤與瀆職犯罪、經濟活動中的不正之風與違法犯罪、經濟體制改革中出現偏差與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等罪與非罪的界限。在查辦涉企案件時,要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性偵查措施,嚴禁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的合法財產。要加快案件偵查速度,提高辦案效率,減少因查案工作給單位帶來的負面影響,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四、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必須正確處理的幾點關系
1、正確處理打擊犯罪與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關系。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必須更加註重維護社會穩定,更加註重促進社會和諧,統籌兼顧「寬」和「嚴」,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在查辦涉及企業的案件時,對社會影響大、涉案金額大、認罪態度差、群眾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要及時、准確、有力地予以打擊,對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影響不大認罪態度好的輕微違法犯罪人員要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盡量採用寬緩政策,消除和化解不利於和諧的消極因素,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2、正確處理執行法律和執行政策之間的關系。在自偵案件辦理中,要嚴格區分工作失誤與瀆職犯罪,經濟糾紛與經濟詐騙,正常合法收入與貪污、受賄,資金合理流動與徇私舞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企業依法融資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與非罪的界限,防止把經濟糾紛、工作失誤和一般違紀當作刑事案件來處理。要正確處理懲治與保護的關系,對嚴重阻礙發展、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對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和業務骨乾的犯罪案件,輕微犯罪行為,能挽救的盡力挽救;對受到誣告、錯告的幹部,及時澄清問題,依法保護。
3、正確處理檢察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關系。要找准服務大局的著力點,鼓樓區委、區政府提出了建設現代服務業強區、生態宜居新區、文明和諧城區的新鼓樓目標,作為基層檢察機關,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牢固樹立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意識,積極主動地適應新形勢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自覺把檢察工作置於黨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之中思考和謀劃,圍繞大局確定工作重點和方式方法,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宗旨體現在具體的司法辦案活動中。緊貼全區大局找准服務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把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作為服務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既防止不顧大局孤立地抓辦案,又防止脫離職能、超越職能搞服務,堅持結合職能搞好服務,在服務中履行職能,在履行職能中開展服務,用正確的執法思想、規范的執法行為、扎實的工作作風、良好的工作業績,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鼓樓經濟平穩較快起作出積極貢獻。
4、正確處理好服務大局和自身發展的關系。基層檢察機關要始終堅持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政治方向,在思維方式和執法觀念上有新轉變。不能把服務等同與服從,從而偏離了「監督」之意。不能把服務經濟發展等同於地方保護,從而借經濟發展設置辦案禁區。同時要堅決杜絕把業務發展等同於檢察形象,片面追求法律效果而機械執法的「業務論」。
㈡ 檢察院可以直接辦理金融詐騙案嗎案
關於詐騙案
你首先需要先去派出所報警
接著做筆錄
提供相關的證據
檢查院是不受理金融詐騙的的
㈢ 最高檢將如何嚴查互聯網等領域金融犯罪案件
6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今日稱,要加大金融案件辦案力度,嚴肅查辦互聯網金融、證券期貨、銀行保險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強對新型疑難案件、跨區域涉眾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導,及時制定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
四是加強對金融案件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有針對性地運用典型案例,指導各地正確適用法律,向金融監管部門提出防控金融風險的檢察建議,教育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和有效防範投資風險。
㈣ 金融想進入公安局或者檢察院怎麼辦
可以啊,以後可以考不限制專業的。進入檢察院和公安局使用的都是政法專項編制(公務員)只有考試能進入,你先要豐富自己,為以後做准備,以後留意招警考試,祝你成功。
㈤ 金融專業想考公安局或者檢察院怎麼辦。
公安會直接招錄金融專業的,總體門檻較低。檢察院一般要求通過司法考試,需要先取得這塊敲門磚。
㈥ 檢察機關如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
□司馬兆二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肩負著打擊犯罪、維護穩定、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使命。當前,如何發揮自身優勢,將檢察職能融入為民營經濟服務的實踐當中去,在工作中延伸檢察觸角,積極探索服務民營經濟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是當前檢察機關亟需解決的問題。 充分認清形勢,客觀分析當前民營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長期以來,盡管民營經濟的憲法地位已從根本上確立,但是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仍不寬松和健全,尤其是法治環境。如一些地區執法、司法機關的少數人員,在涉及民營企業的執法過程中,執法不公、監督不嚴的現象時有發生;少數民營企業經營者法制觀念淡薄,依法生產、依法經營、依法納稅、公平競爭、誠實信用意識不強,偷漏國家稅收、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民營企業生存環境不盡理想,盜竊、詐騙、侵佔民營企業財產及向業主敲詐勒索、索賄,甚至侵害其人身安全的案件時有發生,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保護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的有關法律尚未完善,等等。 為此,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院,既有責任也有義務引導、幫助、支持民營經濟的發展,積極為他們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加強交流與溝通,及時尋求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切合點和突破點 檢察機關應當加強與民營企業的交流與溝通,了解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因素,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如適時召開為民營企業服務座談會,邀請企業代表參與,聆聽企業的心聲。在檢察機關內部設立專門與民營企業聯系的機構或者在其他職能科室設立與民營企業聯系的窗口,強化與民營企業聯系的渠道。走訪民營企業,進行調研,及時地發現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違法、違章和違規等問題,配合企業予以解決。 同時,探求服務民營企業的切合點和突破點。司法實踐表明,盜竊公司、企業生產資料,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職務侵佔,金融詐騙以及商業賄賂等財產和經濟犯罪大量存在,嚴重製約了民營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因此,檢察機關應當依託檢察職能,圍繞經濟發展的大局,加強打擊和預防各類刑事犯罪,尤其是涉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力度,確保經濟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穩步發展。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民營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要嚴格履行檢察機關的「打擊」職能,加強與其他司法機關的配合,堅決、及時地依法打擊涉及對民營經濟的刑事犯罪活動,如盜竊、侵佔、詐騙等涉財型犯罪,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和生存空間;要積極發揮檢察機關的「偵查」職能,嚴肅查處國家行政執法人員在與民營企業打交道中利用職權實施賄賂犯罪和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案件,保障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保護業主的合法利益;增強監督意識,延伸監督觸角,將民營企業的司法內容納入到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視野中來,確保對民營企業的司法公正。 (作者系揚中市檢察院檢察長)
㈦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分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㈧ 金融服務的范圍包括哪些服務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