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房合同簽了。貸款還沒批下來。可以變更買房合同的姓名么
可以的。
只要雙方協商好後,再更改合同就可以了。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1)貸款沒批下來合同更名收費嗎擴展閱讀
購房合同是買受人(購房者)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內容要合乎法律、合乎法規。
但是很多時候我們因為沒有律師提供建議,不能真正認識購房合同的重要性,簽訂了有瑕疵的購房合同,留下了法律隱患。今天小編將目前市場上存在幾種購房合同進行法律分析,你一定要仔細閱讀哦,不然可能以後就要吃虧了。
1、紙質合同:
這是一種完全手工的合同,購房者在簽訂紙質合同前,要仔細研究各個條款,按標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開發商填寫相關內容簽訂紙質合同,並約定「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房產局申請登記備案。」這是制約開發商備案的重要條款,購房者一定要留意。
2、半網簽合同:
合同文體中如果沒有「已備案」水印字樣,合同編號為10位阿拉伯數字,沒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寫,非機打。購房者為規避法律風險,可在簽訂合同後,要求開發商出示《合同備案登記表》,以證明將辦理備案。
3、網簽合同:
網簽合同文本中,帶有「已備案」的水印字樣,其最大的標志是合同首頁有「合同編號」,以英文字母E開始,後排10位阿拉伯數字,並且是機打顯示,這種合同簽訂後,開發商在網上輸入合同內容即為備案。
4、簽署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買受人(購房者)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2. 只是購房協議,交了首付,沒辦貸款,更名需要費用嗎
1、辦完房產過戶後只能拿房去抵押辦商業性質的貸款,未過戶之前可以貸房貸。更名是可以在簽訂過協議之後換的。
2、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3、商業貸款是用於補充工業和商業企業的流動資金的貸款,一般為短期貸款,通常為9個月,最多不超過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長期貸款。這類貸款是商業銀行貸款的主要組成部分,一般占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
3. 合同剛簽貸款還沒批下來,改別人的名字是有費用嗎
首先有沒有別的費用不知道,只不過我感覺不應該隨便改名字,畢竟在審批的時候提交一個人的資料,也不能這樣隨便的去更改別人的名字,感覺這審批流程應該不合規吧?
但是最具體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規定,應該還是一代各機構窗口去詢問處理。
4. 購買商品房,已經簽了購買合同,但是銀行貸款還沒有批下來,想轉給另外一個人,這個時候還可以免費更名嗎
免費更名?呵呵,你接觸房地產太少了。
已經交了首付款,契稅和維修基金之類的已經付清,購買合同也已經在房管局有備案了,這足以證明買賣有效,若不是賣方出現合同規定的退房事由出現的話,你是不可以退房和轉讓他人的。
因為這裡面涉及稅的問題和炒房問題。
炒房問題我就不說了。
我只說稅的問題,你跟開發商簽署的買賣有效,需要繳納稅種有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雙方),契稅(承受方)等。你買了房再轉讓需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可能),印花稅(雙方),契稅(承受方)等。如果你直接更名的話,那麼你們偷逃國家一道稅款,觸犯了國家法律,是絕對不允許的。
更名費的問題,稅法規定房地產行業價外費用要繳納營業稅,開發商若收了必須入賬,否則偷逃稅款。
更名問題,若私下更名了,典型炒房,違背國策。
緩一步說,若雙方同意更名,更名後的風險是很大的,因為往往是新業主私下給被更名的業主價款,雙方交易後很難再見,很容易糾紛,說不定會交了錢拿不到房,這里就不舉例子了。
個人建議,大家相互遵守法則,少出現例外,這樣大家活得都不累,呵呵,這也許是浮雲吧,只希望大家都在這個方向靠攏。
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5. 今年購買了一套商品發,已交首付,簽訂完了合同並繳納契稅,因貸款未能批下來,合同能否更名或者退房
不能更名了,你已經交了契稅,也就是買賣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備案了(俗稱進件了)退回的話,手續費不退了,契稅可退大部分。另找買家,就是另簽一份合同。
注意:你交的契稅是交給開發商了,還是已經交到稅務部門了,開了正式稅票的就只能按上邊說的退件手續辦了,要是剛交到開發商手裡,就可以找開發商協商,你另找一買家的話,只不過是開發商費幾個合同而以,應能協商的。就不產生費用了。
6. 貸款買的房沒房產證只有合同可以更名嗎費用一般是多少
中介公司可以具體操作,實踐中對於這樣房子的買賣,只要是當事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是能得到支持的。
7. 房屋貸款辦理下來後可以更名嘛
一,防止倒賣房產,惡意侵佔名額,打擊投資投機客;
我們在認籌或者認購時,認購單上都會有一行字特別註明此房不退,不換,不更名,嚴謹一點的開發商還會要求你在這上面按手印,簽署刷卡前必看,開發商解釋此舉就是跟打擊黃牛倒票黨一樣,避免炒房團、投資客惡意佔用房源,然後加價更名轉讓給其他購房者,尤其是好地段的熱銷樓盤,好樓層,好戶型,同時也是增加炒房客的交易成本,我們都知道交易過戶的話是需要過戶、費稅費等高額費用,而假如能直接合同更名,將會省下一大筆費用,此舉也是為了維護房產市場。
二、流程比較繁瑣
我們在購房時,都會有一本購房合同,這本合同區別於你購買其他物品,它是需要在房管局進行網簽備案,一旦備案成功假如需要修改的話也是十分麻煩,需要開發商去房管局申請撤銷備案,說明原因,然後在重新網簽備案,其次就是開發商內部流程也比較繁瑣,我們知道,開發商都有很多部門組成,尤其是大型的品牌開發商,結構組織比較完善,而且許可權嚴格,需要層層審批,由售樓部提交公司,在提交分公司,然後省內的分部,在就是總部,從案場經理到部門負責人在到公司營銷總監項目總等各個領導,中間有一個不同意,那麼就會申請失敗,所以開發商都不願意走更名流程,流程繁瑣,審批時間長,等一個流程下來2.3個月,還不確定結果,開發商寧願這套房子賣給別人。
三、影響個人及團隊考核指標
在房地產公司中,經常用KPI考核各人員的績效,這個直接影響個人工資的待遇,獎金的發放及團隊福利,以及晉升機會,所以都比較重視,那麼地產圈內人士指出,對於更名換房的,在領導手上每年也就幾個名額可以用,超出的部分就要影響KPI指數,說明工作不細心,對客戶把握不夠,不專業,所以開發商領導都不願意拿自己的「前途」來開口子,自然不同意更名。
四、開發商沒有義務保證放款,幫忙是人情不是必須
對於由於自身原因導致貸不了款的,因為貸款的不是開發商,他只關心房款什麼時候能到賬,而房貸是你跟銀行的業務來往,開發商可以提供協助,但沒有義務跟權力去確保你的房貸審批通過,換句話說,你自己原因導致的貸不了款,是你本人造成的,跟開發商沒有關系,雖然你是找他買的房,開發商也就是出於人道主義適當幫助,但想損害他的利益來幫你解決問題,肯定不現實,所以開發商也不願意更名,反正不是他的問題,即使你怎麼鬧都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