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責任和義務,對我有什麼影響
一般房屋擔保但款都是用所買的那套房屋作為擔保抵押物的,外地和本地人應該是一樣的,一般銀行為了提高貸款的安全度,回要求外地買方多交1成左右的首付款,沒有聽說過要本地人擔保的。
擔保肯定是有擔保責任的,這要看你的擔保合同上是怎麼載明擔保義務的。比如貸款人連續幾個月沒有繳納還款,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代為償還,如果達到多少個月,房屋的所有權收回,進入拍賣程序。
銀行一般現在查詢貸款是按人和家庭查的,向你這樣幫朋友做擔保對你買房買車的貸款是沒影響的。
建議做好不要做這樣的擔保人,除非你這個朋友十分的信得過。
Ⅱ 請問貸款人和擔保人有什麼分別
擔保,就已經承擔了債務的連帶責任,事實上,如果到時借款人違約,擔保人是必須承擔連帶還款的責任,也就是代借款人還款,到時,銀行並不會對擔保人說,你只承擔多出來的150元的保證,這就是擔保人的風險啦.
說白點就是當貸款人還不上錢的時候,銀行會打電話問擔保人還錢,因為是擔保人為借款人擔保了銀行才放款的,所以兩個人都有債務責任。如果都沒人還的話兩個人的信用都會有不良記錄產生,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加俄聊
Ⅲ 住房貸款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有什麼區別: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主要區別在於債務清償時的順序不一樣。共同借款人在債權債務義務上是同等的,共同還款人是第二還款來源,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債務人之一,在第一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債務時,銀行可直接向第二還款人追索債務。如果共同還款人也沒有能力清償能力了,在訴訟司法後,可追究借款擔保人的還款義務。
Ⅳ 關於貸款人和擔保人責任的問題
到期不能償債的處理程序:首先追你借債人;要不到,就向擔保人索要;也遭拒絕(拿不出錢),就起訴,你是第一被告,擔保人是第二被告。法院審理,也是先凍結你的財產。你的財產不夠數,就要擔保人出錢,擔保人拿不出錢,再拍賣他的房產,拍得錢先還銀行。
記得哦,可是先拿你開刀的。
Ⅳ 住房貸款中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相同點:
擔保人和聯系人都要參與住房貸款事件中。
不同點:
擔保人是指你辦信用卡為你提供擔保責任的人,需要承擔連帶償還貸款的責任。簡單說,如果貸款人未按期還款,銀行會收房、拍賣收回全部貸款及利息。如果房產嚴重貶值無法清償全部貸款及利息,擔保人承擔剩餘部分的連帶責任,當然承擔後,可以向貸款人主張權利。
聯系人只是提供和貸款人之間的聯系,比如,貸款人不能及時還上貸款,而銀行又聯系不上貸款人而向法院起訴,那麼法院會將起訴書送達聯系人手裡,從法律意義上,也視為送達到了貸款人手裡。聯系人不需負擔保責任聯系人。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摘自:好搜網路《擔保人》
Ⅵ 貸款人和擔保人的問題
擔保有兩種形態,一是連帶責任擔保,二是一般擔保,前者只要借款人到期未歸還貸款,無論他是否工作、有房產或已婚,則銀行可以立即要求擔保人代為歸還,後者則需要首先將借款人資產處置完畢,尚未歸還的剩餘部分才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代為歸還貸款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這要看當時的擔保合同是如何簽的。
Ⅶ 我的房產為我舅舅做了房產抵押貸款人和擔保人,我更換貸款人和擔保人,可以嗎。
1、更換貸款的抵押物和擔保人必須徵得借款人同意;
2、新提供的擔保人的擔保周期不能低於你提供的原擔保周期;
3、原則上新的抵押物的估值不能低於你提供的抵押物的估值;
Ⅷ 房貸與擔保人有關嗎
做擔保人影響房貸嗎
做擔保人可能會影響房貸的,比如財產和收入都會影響房貸的比例,所以要謹慎。做擔保人肯定影響你自己貸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財產和收入分析,自己貸的額度是100萬,但是如果為別人擔保50萬,你就最多隻能貸50萬了。因為在銀行看來,你為別人的擔保也是負債。
如果貸款人能按時歡就沒問題,如果不還你有可能還有連帶責任,還要幫忙還款,這個貸款還清的話對你影響不大,如果沒還完你貸款肯定受影響了。銀行擔心如果貸款人不還你要保證有足夠的幫忙還款能力,所以就算給你貸款,額度也是大打折扣。
擔保人資格要求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