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沒交工就讓辦貸款,不辦貸款就算違約
要是開發商已經辦理了銷售許可證,這時6層磚混的房屋應該已經封頂,高層也應該出地面四、五層了,應該沒大問題,按一般合同約定,交完首付可以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緊跟著你需要按合同約定去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銀行貸款即向開發商支付所余房款了。你要是不去理會開發商的付款要求,開發商會以你違約解除合同,當然這是在你買的房子特別緊俏時開發商才會這樣。
你還要看你所購買的期房是不是在抵押,要是在抵押的房屋,就需要開發商先撤掉抵押,或者和開發商協商好支付程序,你才能去貸款呢。
要是這房沒在抵押,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以後,要想推遲貸款你最好找個在銀行沒辦下貸款的理由來推遲貸款時間,比如出差啦、手續有問題啦等等,直接和開發商協商的餘地不大。
㈡ 期房辦理的貸款 如果出現變動房子交不了了,我是不是還要繼續向銀行還貸款。
需要還得,就你這套房子而言,銀行和開發商已經不存在債務關系,所以開發商不交房,跟銀行是沒有關系的,銀行已經替你交過房款了,那麼你就有義務還錢給銀行。
交房晚的話,會按天算違約金的,可以聯合鄰居對開發商起訴。
㈢ 貸款買房但房子不交工,我們集體停房貸可以嗎
房貸是銀行發放的,停房貸就逾期了,逾期以後從銀行貸款都費勁了。
㈣ 買了房子,但是已經交款,貸款已經放了,但是沒交房,我不想要房子了怎麼辦
你說的情況如果不想要房子了,必須承擔雙份違約金,一個是購房違約金,按購房合同規定交納,另一個就是房貸違約金,貸款已下放,必須提前全部還清,按貸款合同說明交納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㈤ 我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貸款已經辦了下來,請問我現在可以停止交公積金嗎
我想你不是自己想停交公積金吧,如果可以交還是交合算,你交一元,單位也交一元。
如果你不想交了,最好是等到開始正式還款以後再停止比較好,因為貸款是批下來了,還是有一定的「變數」,如果你開始還款了,這時交與不交公積金與已經辦好的貸款一點關系都沒有(不會再變化)。如果你公積金帳戶內有餘額,在還款過程中還可以提取帳戶內的余額來償還貸款。
補充回答:貸款利率不會變,和其它在交公積金並貸款的人一樣。
㈥ 十年沒交工的房子,辦了貸款可以斷供嗎
這種的話肯定不可以的。只要貸款下來,以後。他銀行就不管其他的了。因為這個錢已經付給開發商了,所以說。你要繼續,還款哪怕這房子修都沒有修。你都要還款。
㈦ 房子交了首付未辦貸款,等房交工了辦貸款,但房子晚交工一年,偽約金怎麼算
你的房子交了首付,但沒有辦理貸款,等房子交工了辦理貸款,但是房子晚交了一年的時間,那麼屬於開發商違約,你可以按照你們的購房協議要求開發商賠償。
關於開發商違約。
買賣房子的過程中,我們會和房地產開發商打交道,那麼開發商違約的常見情形有哪些?從最開始的看房,到洽談簽訂購房合同再到最後的驗房和交房,實際上都是一個完成的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下面就來講講開發商違約的常見情形。
所謂開發商違約,就是指在後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開發商出現了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地方,損害了買房人的合法權益。
開發商常見幾種違約情形
1
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准
我們在選房、簽訂合同時,正是對房子的面積和質量確定下來,而實踐中,譬如承重牆、梁開裂;外牆、外窗、衛生間滲水;牆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等情況出現,這實際上開發商違約的表現。
實踐中,針對房屋質量的問題,具體可以分兩類情況處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有質量保修的責任。
二是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譬如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房人可主張退房和賠償損失。
2
房產證逾期未辦下來的
逾期辦證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逾期辦證超過一定期限,買房人可以主張退房,如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按實際損失來主張。
那麼這里的「一定期限」是多久呢?
這里所講的「一定期限」其實是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後,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後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
開放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返還買房人已付的房款及產生的活期利息,約定有違約金的,可以一並賠付。
法條鏈接:《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3
宣傳與實際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價格、面積、戶型、裝修標准、小區綠化、物業管理、周邊配套等與實際不符。
這種情況也常見,很多人以為是虛假宣傳,見怪不怪,實際上是開發商違約!!
因為《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
不合理收費
出現了合同約定以外,又沒有法律依據的收費,譬如手續費;面積補差款;產權代辦費;產權證分戶圖表費等等。
㈧ 房子還沒有交工但已還完貸款可否辦理房產證
如果在婚後你們共同還貸的話那麼就算夫妻的共同財產,就算購房合同上就你老公一個人的名字也沒關系,如果就算銀行貸款和房產證上面有你名字,可是你並沒有一起還貸的話,那也不算的。
㈨ 我的房子還沒交工,已經走貸款了,現在想賣。如何辦理
這個目前是無法賣的,因為沒有房產證,所以無法正常進行交易的。
㈩ 買了房子開發商遲遲不交房是否可以向銀行申請停止貸款
當然不可以了 你貸款那天起 銀行已經把錢幫你給開發商了。
銀行只借給你錢而已! 就算你房塌了也不關銀行的事 一樣要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