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寧波這邊換異地身份證需要哪些證件,多久能到
只有身份證,不能異地辦理換領。
目前浙江身份證異地辦理范圍覆蓋全國。但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才可以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
(一)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
(二)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照,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
(三)持有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
(四)已領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實際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並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
❷ 寧波證監局是什麼級別
寧波證監局是正廳級單位。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寧波證監局是中國證監會垂直領導的36個派出機構之一,機構級別為正廳級。
❸ 公司發生大額交易應該由哪一級機構向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
應該由開戶銀行報送.
❹ 寧波證監局局長什麼級別
證監會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辦事機構,屬於正部級單位,各省設立有派出機構即省證監局是正廳級單位。
❺ 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一般包括
大額交易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大額交易報告的范圍包括 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第十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查看 http://ke..com/view/2618228.htm?fr=ala0_1_1
❻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多少個工作日內,通過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6)寧波證監局大額交易異地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發現或者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客戶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者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的,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並對其有效性負責。交易監測標准包括並不限於客戶的身份、行為,交易的資金來源、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存在異常的情形,並應當參考以下因素:
(一)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二)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三)本機構的資產規模、地域分布、業務特點、客戶群體、交易特徵,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結論。
(四)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反洗錢監管意見。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關注的其他因素。
❼ 寧波發布穩樓市「十條」新政調整限購區域范圍 今天起實施
來源:寧波市住建局
7月6日,寧波市資規、住建、人民銀行、銀保監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當前我市偏熱的房地產市場進行「降溫」,有力保障剛需,堅持「房住不炒」,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從保持土地市場平穩、調整限購區域范圍、強化金融政策監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強化市場銷售管理等方面提出穩定房地產市場的「十條」新政。
該政策從7月7日起實施。
保持土地市場平穩
《通知》指出,我市將加大土地供應力度,強化精準供地,保證住宅用地市場平穩有序。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動態巡查機制,強力推進已供項目加快開發建設,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從嚴核定新出讓地塊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調整住宅用地出讓競價規則,嚴格控制樓面地價。
調整限購區域范圍
根據《通知》要求,限購區域范圍調整為北環西路—廣元路、廣元路延伸段(規劃)—西洪大橋(在建)—秋實路—鄞縣大道—機場路—鄞州大道—鄞縣大道—寧波繞城高速G1504—東環南路—東環北路—北環東路—北環西路所圍區域。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以下簡稱「市五區」)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區行政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暫停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購房人申請限購區域內購房資格的,家庭住房情況核查范圍調整為市五區行政區域。
2014年10月1日起市五區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被徵收人簽訂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區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上住宅被征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徵收人或被征遷人持協議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的,可不受限購政策限制。
除上述規定外,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戶籍認定、人才購房、限售等條件和標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記等業務辦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強化金融政策監管
《通知》明確,嚴格執行差異化個人住房信貸政策。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購房人在市五區行政區域內家庭住房套數、住房貸款等情況的審核認定。
嚴格執行商品住宅項目主體結構結頂後發放住房按揭貸款政策。
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商品房預售監管賬戶資金未達到規定重點監管資金額度的,不得支出商品房預售資金。
保障自住住房需求
根據該《通知》,本市戶籍的無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穩定工作並已連續繳納24個月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員屬於本市引進人才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樓盤銷售中,優先認購商品住房。具體操作辦法由市住建局另行制定。
強化市場銷售管理
《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許可政策,每批次預售建築面積不少於5萬平方米,每批次間隔時間不少於3個月。
持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對公開搖號銷售商品住房的,應當委託公證機構全程監督;對房價地價差低於正常水平的,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管;對捂盤惜售、虛假宣傳、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加大查處力度。
新政自7月7日起實施
《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其他各區縣(市)及杭州灣新區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調整有關政策措施。
「我們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牢牢抓住『穩』字當頭這一總基調不放鬆,增加供應(包括土地、樓盤)、保障剛需、抑制炒房(投機投資行為)、穩定預期,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四部門「七問七答」解讀房產新政
7月6日,寧波《關於進一步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發布,對於政策出台的背景、哪些區域被劃入限購圈、會對我市未來的房地產市場帶來什麼影響、如何保障居民自住住房需求等問題,相關部門進行了權威解讀。
01
此次房地產調控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受疫情後土地供應放緩、居民購房需求補充釋放、融資環境相對寬松、寧波城市吸引力增強等諸多因素影響,近段時間以來我市房地產市場總體處於偏熱狀態。土地市場方面,土拍競爭激烈,地價持續走高,溢價率持續攀升;房產市場方面,價格上漲預期增強,不少樓盤重現排隊買房和「日光碟」現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房地產工作部署要求,始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有效防範房地產領域風險,經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通知》秉承「以人民為中心」理念,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結合當前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以問題為導向,研究提出了五方面、十條針對性政策措施,著力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努力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02
政策中「加大土地供應保持土地市場平穩」有何舉措?
《通知》提出,要「加大土地供應力度,強化精準供地,保證住宅用地市場平穩有序。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動態巡查機制,強力推進已供項目加快開發建設,盡快形成有效供應」,著力解決前階段受疫情影響土地供應放緩、供需矛盾突出問題;《通知》同時提出,「從嚴核定新出讓地塊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調整住宅用地出讓競價規則,嚴格控制樓面地價」,通過從嚴管控房價、地價,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
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住宅用地供應節奏有所放緩,二季度以來,我市及時調整工作機制,加大土地供應力度。根據全市住宅用地出讓計劃,下半年全市計劃供應住宅用地(含商住混合)1.7萬畝左右,市區計劃供應住宅用地(含商住混合)1.0萬畝左右。下半年住宅用地讀地手冊市資規局已通過該局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並將根據市場需求情況適時推出,保障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同時,市有關職能部門將密切關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強化精準供地,對去化周期偏短的區域,加大土地供應;對部分去化周期較長的區域,適當控制供應節奏。
03
限購圈擴大後
哪些人群受限購圈擴大影響?
擴大限購區域,抑制投機投資行為。住房限購范圍由原來的「機場路—鄞州大道—福慶南路—甬台溫高速—盛莫路—聚賢路—甬江—世紀大道—東昌路—望海南路—北環路」所圍的約140平方公里區域,擴大至「北環西路—廣元路、廣元路延伸段(規劃)—西洪大橋(在建)—秋實路—鄞縣大道—機場路—鄞州大道—鄞縣大道—寧波繞城高速G1504—東環南路—東環北路—北環東路—北環西路」所圍的約240平方公里區域。同時限購資格中的家庭住房情況核查范圍由原來的海曙、江北、鄞州老三區擴大至海曙、江北、鎮海、北侖、鄞州市五區行政區域。
限購群體主要包括:
一是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市五區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是在市五區行政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是在市五區行政區域內沒有住房,但不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按照《通知》要求,上述三類家庭暫停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
限購區域范圍擴大後,鄞州、江北、鎮海、海曙部分區域劃入限購圈,在這些地方投機投資購房將受到限制。同時,家庭住房情況核查范圍也將從老三區擴大至市五區,以後鎮海、北侖的居民在限購圈內購房也將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04
政策實施後
如何保障自住住房需求?
《通知》要求「本市戶籍的無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穩定工作並已連續繳納24個月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員屬於本市引進人才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樓盤銷售中,優先認購商品住房。」
針對這一規定,近期市住建局將出台相關細則,明確具體操作辦法,切實保障無房家庭能夠優先購房,以實際舉措支持居民自住需求,落實「房住不炒」政策精神。
據市住建部門對全市房地產項目的排摸統計,今年下半年全市計劃推出商品住宅樓盤193個、5.5萬套,面積642萬平方米。加上6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存量767.8萬平方米,總計有1400多萬平方米的市場供應量。總的來看,我市後續商品住宅供應較為充足。
05
政策對強化房地產金融監管
防範市場風險方面有何舉措?
年初,為應對疫情影響,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房地產紓困政策措施,總體效果明顯,市場在短時間內得到快速恢復。從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看,有必要對有關政策進行調整。為此,《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差異化個人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執行商品住宅項目主體工程結頂後發放住房按揭貸款政策,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目的在於針對當前市場現狀,適度降低金融杠桿率,保障預售資金安全,嚴禁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防範房地產市場金融風險。
06
政策如何強化市場銷售管理
確保市場秩序平穩?
此次《通知》將每批次預售建築面積從不少於2萬平方米重新恢復為不少於5萬平方米,每批次間隔時間從不少於1個月重新恢復為不少於3個月,主要是針對前階段個別房企存在的捂盤惜售現象所採取的措施,規范市場行為,穩定市場情緒。同時,針對近期樓市熱點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如針對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搖號搶房」現象,《通知》明確「對公開搖號銷售商品住房的,應當委託公證機構全程監督」;針對限房價政策下房企非理性拿地問題,《通知》明確「對房價地價差低於正常水平的,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管」,從建設規劃許可、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許可、施工過程、竣工驗收,及商品房預售等全過程加強監管,確保項目建設質量;針對個別房地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虛假宣傳等問題,《通知》明確「對捂盤惜售、虛假宣傳、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加大查處力度」,著力營造公平有序、誠信經營的房地產市場環境。
07
如何確保新老政策有效銜接、平穩過渡?
《通知》明確,除了在限購區域、限購資格(家庭住房情況核查范圍)、房屋徵收(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的適用范圍等方面作了相應調整外,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戶籍認定、人才購房、限售等條件和標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記等業務辦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通知》明確,新政策實施前已實質性認購新建商品住宅的,仍按原政策執行,具體由市住建部門進一步明確。
❽ 寧波明起調整二套房信貸首付比例!兩類購買資格從嚴!
12月10日,鳳凰網房產寧波站從寧波住建局了解到: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對當前我市房地產調控措施進行進一步完善,堅持「房住不炒」,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補充通知》從強化住房購買資格管控、加強購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贈與交易管理、調整住房信貸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對7月6日調控新政進行了補充完善。《補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實施。
兩類購買資格從嚴
《補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滿2年、離異單身滿2年的購房人,按照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政策和無房家庭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我市未滿2年,申請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須滿足以下條件:父母雙方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行政區域(以下簡稱「市五區」)無住房;父母之一自購房之日起前三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含零申報)或者社會保險。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奉化區行政區域(以下簡稱「市六區」)未滿2年,申請在市六區優先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須滿足以下條件:父母雙方在市六區內無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內在市六區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
離異單身未滿2年的購房人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或在市六區申請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須滿足以下條件:
本市戶籍購房人無住房,離異前家庭成員(配偶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區只有一套或無住房的,可申請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
非本市戶籍購房人離異前家庭成員在市五區無住房,且購房人在購房之日起前三年內在本市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可申請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
市六區戶籍購房人離異前家庭成員在市六區無住房的,可申請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
非市六區戶籍購房人離異前家庭成員在市六區無住房,且購房人在購房之日起前三年內在市六區已連續繳納24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的,可申請市六區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
規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贈與行為
為防止投資客利用無房家庭優先認購資格認購商品住房後,通過合同更名進行炒房,《補充通知》規定,無房家庭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購房人配偶或者變更為購房人配偶外,不得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人變更備案手續。
同時,加強住房贈與交易管理。對限售房產的贈與交易提出限制條件,規定「除配偶或者直系親屬之間、產權共有人之間贈與外,屬於限售范圍的住房在限售期內不得辦理房產贈與交易」。
調整二套房信貸首付比例
《補充通知》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
「我們將始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保障剛需、抑制炒房、穩定預期,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什麼要調整住房信貸首付比例?具體內容是什麼?
調整房地產信貸政策主要出於以下考慮:
一是現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層次和精準度有待提升。現行政策中,享受最低檔首付比例的包括首次自住購房和改善型購房兩類,且改善型購房佔比較高;為體現對真正首套自住購房的支持,宜將兩類群體區分開來。另外,對貸款未結清的改善需求,在原有基礎上適當加大調控力度。
二是目前寧波的首付比例在兄弟城市中持續處於較低水平,有向上調整的必要和空間。
為此,《補充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貸政策不變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具體措施為:
(一)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
(二)市六區已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
為實現信貸政策的平穩過渡,對於《補充通知》發布實施前雙方已經簽署書面認購協議,購房人支付了定金或者部分房款並能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轉賬憑證的,可以視為事實上的購房合同關系已成立。
來源:寧波住建局
❾ 13.大額交易從網點上報開始,至中國反洗錢監測中心,上報的時限為
A.5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內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容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可疑交易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可疑交易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