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有便宜經濟適用房指標可轉讓,打了幾萬塊指標費,沒寫合同和收據,朋友如果不認賬,錢可以退給我嗎
有2年了?這個可能已經有風險了。因為你們沒合同。最好讓他出個書面手續說明清楚。
2. 請問廣州指標出租會有什麼風險要承擔的嗎
職工按單位政策享有優惠購房的權利,在與單位簽訂協議時,職工尚未實際取得房屋,因此,職工對房屋的權利只屬於資格權利,在法理上可歸為一種期待利益,屬於債權范疇。換言之,此類房屋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屬於購房資格轉讓糾紛,並非房屋所有權轉讓糾紛;轉讓行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沒有損害其他人利益,協議有效,雙方應繼續履行。 但是,在轉讓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如果買方為此受到經濟損失,可以向賣方索賠。賣方未取得房產證就出賣房屋,對造成合同無效應承擔主要責任,應按房屋現行市場價的一定比例補償買方,而買方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具有一定的過錯,也應自擔部分責任。 如果集資房建設單位的土地使用權是通過無償劃撥取得,並未計入房價,單位職工購買這種廉價住房屬於員工福利,且無完全產權。因此,要購買該類住房,除非他們已辦理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手續,擁有《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還有一些建房的單位往往與購房職工作出限制性約定,要求不得轉賣、轉讓、出租集資房。所以,購房者須留意,集資房與普通商品房有一定的差別,不要貪圖便宜而忽視將來的風險。 聶律師提醒,購買指標首先要查清房產性質。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濟適用房在5年內不得上市。現在政府房管部門對該事項審查相當嚴格,若申請資料造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取消購房資格。若在購買該種房屋後,過戶需繳納相當數量的土地出讓金以及配套的費用,且要在法律規定的冷凍期後才能過戶,風險相當大。 購買別人轉讓的單位集資房,由於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不能完成法律意義上的過戶,所以不能取得物權,若因房價上漲對方反悔,極易造成糾紛。同時,由於未取得法定物權憑證,不能抵押,物權法上規定的相關權利受到極大限制,建議簽訂合同的時候相關條款必須嚴謹且必須有違約責任,加大對方違約成本。 此外,購房屬於重大投資,要慎重,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性質、結構,是否涉及訴訟、抵押等,不僅要現場查看,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相關信息。字體:大中小
3. 南寧建工城滿天飛舞的指標費究竟有何貓膩!!!瘋狂轉讓指標究竟為何
你好 根據你的問題 我找到了這樣的一篇文章 希望對你有幫助
4. 房產有沒有指標費一說
你好,你說的是有些單位集資建房,價格相比市場低很多,但有人有房不想要就轉讓給別人,收取一定轉讓費。這相當於指標費。
5. 扶貧房要交五萬五的指標費是不是真的
不管是哪個地方,扶貧房都沒有所謂的指標費,既然是扶貧房,就是符合貧困戶標準的人才可以有資格申請。
6. 什麼是指標費
指標費是有些公司為了鼓勵銷售代表的利潤意識,設立了以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為基礎的指標。費用指標常常與銷售額或報酬計劃相的聯系。
公司為了鼓勵銷售代表的利潤意識,設立了以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為基礎的指標。費用指標常常與銷售額或報酬計劃相聯系。一個銷售代表的費用指標可能是銷售額的4%。也就是說,直接費用,像差旅費、招待費、餐飲費和住宿費等,不能超過凈銷售額的4%。
費用指標可能比額度指標更能鼓勵銷售人員關心成本和利潤。然而,費用指標顯然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消極方式。銷售代表的注意力可能更多地放在削減費用方面,而不是增加贏利商品的銷售。
費用指標提高利潤率的關鍵因素在於對銷售費用的控制。費用指標總是與銷售量指標一起使用,其目的是用來控制銷售人員的費用水平。
(6)指標費不開條危險擴展閱讀:
財務評價的主要指標:
1、財務評價的盈利能力分析要計算財務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主要評價指標。根據項目的特點及實際需要,也可計算財務凈現值、投資利潤率、投資利稅率、資本金利潤率等指標。
2、清償能力分析要計算資產負債率、借款償還期、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指標。此外,還可計算其他價值指標或實物指標(如單位生產能力投資),進行輔助分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網路-費用指標
7. 我的C1證要補考路試,教練說補考要交買指標費,不知道是騙我嗎謝謝!
指標費是什麼玩意,補考只需要交補考費,其他的什麼都不用交
8. 購買指標房存在哪些風險,我們需要注意什麼
職工按單位政策享有優惠購房的權利,在與單位簽訂協議時,職工尚未實際取得房屋,因此,職工對房屋的權利只屬於資格權利,在法理上可歸為一種期待利益,屬於債權范疇。換言之,此類房屋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屬於購房資格轉讓糾紛,並非房屋所有權轉讓糾紛;轉讓行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沒有損害其他人利益,協議有效,雙方應繼續履行。 但是,在轉讓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如果買方為此受到經濟損失,可以向賣方索賠。賣方未取得房產證就出賣房屋,對造成合同無效應承擔主要責任,應按房屋現行市場價的一定比例補償買方,而買方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具有一定的過錯,也應自擔部分責任。 如果集資房建設單位的土地使用權是通過無償劃撥取得,並未計入房價,單位職工購買這種廉價住房屬於員工福利,且無完全產權。因此,要購買該類住房,除非他們已辦理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手續,擁有《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還有一些建房的單位往往與購房職工作出限制性約定,要求不得轉賣、轉讓、出租集資房。所以,購房者須留意,集資房與普通商品房有一定的差別,不要貪圖便宜而忽視將來的風險。 聶律師提醒,購買指標首先要查清房產性質。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濟適用房在5年內不得上市。現在政府房管部門對該事項審查相當嚴格,若申請資料造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取消購房資格。若在購買該種房屋後,過戶需繳納相當數量的土地出讓金以及配套的費用,且要在法律規定的冷凍期後才能過戶,風險相當大。 購買別人轉讓的單位集資房,由於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不能完成法律意義上的過戶,所以不能取得物權,若因房價上漲對方反悔,極易造成糾紛。同時,由於未取得法定物權憑證,不能抵押,物權法上規定的相關權利受到極大限制,建議簽訂合同的時候相關條款必須嚴謹且必須有違約責任,加大對方違約成本。 此外,購房屬於重大投資,要慎重,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性質、結構,是否涉及訴訟、抵押等,不僅要現場查看,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相關信息。字體:大中小
9. 收了買房的指標費後花光了,現在拒不還錢,他名下沒房產,如果我勝訴了會怎樣執行
充其量是退你錢 不過還的看委託協議上是怎麽約束的 是否構成違約 對於違約 有沒有懲罰,協議本身是否有法律效率,呵呵!!僅供參考
10. 已經交了指標費,不想買房了,能不能退指標費
轉讓合同沒有相反約定的話,可以向轉讓給你的那個人索要5萬元的轉讓費,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