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委託受託的金融機構借款給用款人,受託人以委託人確定的借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發放貸款並監督使用、協助收回貸款,受託人只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貸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如果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應根據其過錯大小對於造成的貸款流失承擔相應的責任:形式上,委託貸款業務必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並有三方協議:協議可採取兩種形式:一種為三方直接簽訂協議,另一種為受託人與委託人、借款人分別簽訂協議,但兩份協議的委託內容一致。構成委託貸款的,存單原則上不作為委託借款合同成立與否的依據,法院不能僅憑金融機構開具存單否定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存在委託借款關系,但如果存單等是金融機構作為擔保憑證開具的,對這種擔保的性質如無其他相反證據,應認定為連帶保證擔保:
信託貸款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簽訂信託貸款協議,委託人將款項存入受託人處,委託人只提出一般投資要求,不指定具體對象,由受託人金融信託機構自選確定放貸對象。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貳』 在資管新規以及限制委託貸款等等出台後,券商資管參與供應鏈金,銀行的理財資金是否可以參與
我沒參與過一次
『叄』 投資公司做委託貸款是否合理
法律擦邊球,有人查他他就是犯法沒人查就一直這樣做。
『肆』 財政資金發放委託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中國建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貸款通則》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建設銀行辦理的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承擔全部貸款風險,建設銀行作為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回收的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委託人包括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人委託貸款業務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條 建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提供金融服務,應收取手續費,不得墊付委託貸款資金,不得墊付委託人應納的營業稅,不得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五條 建設銀行分支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由總行或經授權的一級分行審批。
第六條 建設銀行分支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向當地人民銀行備案。
第二章 受理和審批
第七條 建設銀行各級行均可受理委託貸款業務。
第八條 受理委託貸款業務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委託人資金來源正當;
2.委託貸款用途合法;
3.委託貸款利率和其他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九條 各級行在受理委託貸款業務時,應根據國家及總行有關規定,參考《委託貸款協議書》(見附件1)和《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見附件2)標准文本的有關內容,與委託人協商達成一致意向後,報一級分行審批。委託人為中央政府部門,或者委託業務涉及兩個以上一級分行的,由總行審批。
第十條 總行或一級分行在批准委託貸款業務申請時,對涉及兩個以上經辦行的,應確定主辦行。
第十一條 經辦行(涉及兩個以上經辦行的由主辦行)負責根據上級行批准文件與委託人簽訂《委託貸款協議書》,辦理有關的各項事宜。
第三章 發放和回收
第十二條 經辦行(主辦行)根據委託人的《委託貸款發放通知書》(見附件3),與(或通知經辦行與)委託人、借款人三方或與借款人雙方簽訂《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
第十三條 委託貸款發放前,應建立委託貸款基金戶,基金到位後方能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伍』 什麼是委託理財,衍生品投資和委託貸款
簡單通俗的講
委託理財就是委託人向被委託方授權,在一定期限內以雙方約定的方式,由被委託方對委託方劃定的財產進行的理財行為
衍生品是一種金融工具,主體是基於某些金融產品這一客體而衍生出的主要以協議方式存在的一種虛擬概念。比如股票的期權投資,和有形商品的期貨投資(實物期貨)以及無形的期貨投資(如股指期貨)等等
委託貸款就是委託人向被委託人授權,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轉入委託銀行一般委存賬戶,委託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
『陸』 募集資金、提供委託貸款資金,二者有何區別,如何理解
關於委託貸款業務,舉例說明:
委託人為A,貸款人為B。A、B向銀行申請委託貸款100萬,實際操作時A在銀行開立委託存款賬戶並存入100萬,銀行收到A資金同時發放一筆委託貸款100萬到B的賬戶里。簡單理解為A通過銀行借給B100萬,當然其中也有很多合同審批程序。銀行收取相關手續費用。
根據你的描述,兩家銀行都是提供資金的一方,甲銀行通過渠道募集資金(可能是發行理財,或者專項計劃募集資金),乙銀行相當於上述舉例中的A,負責找到資金的貸出方,然後把貸來的錢放給B。
『柒』 銀行是否可以用理財資金為自己的授信客戶辦理委託貸款
不可以的。
這是違規行為。
理財資金是客戶針對某個產品進行投資,只能作為這個產品前期既定計劃所需的資金運作使用,銀行只是起到管理和監督作用,不可挪作他用
『捌』 銀行理財產品為什麼通過信託做委託貸款
信託貸款理財產品,是銀行將客戶的資金以理財產品的形式集中起來,通過信託公司向指定對象發放貸款,分為轉讓和貸款兩種性質。 轉讓類產品是銀行和信託公司進行的某個債權轉讓行為;而純貸款類產品由信託公司向企業發放貸款,銀行只起到中介作用,一般會提供第三方擔保來提升產品競爭力。
簡單了說:就是責任轉嫁。
『玖』 私募基金為什麼選擇委託貸款模式
在證券類、股權類私募基金監管加快跟進後,北京商報記者最新注意到,一直存在空白的債權類私募,也正在受到關注。11月4日,市場上傳出,監管層在擬修訂的私募基金監管文件中,正在考慮暫停私募基金的非標債權投資業務,而這也被市場解讀為,監管有意將非標債權、借貸等業務從債權私募中剝離開來,而大批債權類私募機構也亟待轉型。
11月4日,市場傳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非標准化債權、發放委託貸款或提供擔保、從事無限責任投資等活動,有可能在新的私募監管框架內,被監管層考慮設置為禁止項。
「這一傳聞影響較大的主要是債權類的私募機構,因為大批債權類私募機構主要從事非標准化債權融資、委託貸款等業務。不過,不管傳聞真實與否,近年來,監管的大方向確實如此,因為這類業務可以算得上是影子銀行的一種,存在運作不規范、監管套利、資本約束不足等問題,容易形成系統性金融風險。」滬上一家私募機構市場部負責人坦言。
事實上,所謂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或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資產,包括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收(受)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而非標准化債權融資業務主要有委託貸款模式、銀信銀證銀保合作模式和資產收益權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第四款中,也嚴禁私募基金作為委託貸款委託人,如果《徵求意見稿》正式生效,債權型私募基金發放委託貸款的路將被堵死。可見,監管層早已有暫停私募基金委託貸款類非標債權業務的決心。
在招銀萬達總經理顧小明看來,監管叫停私募非標債權業務的目的,並非是一棒子打死債權類私募機構,其實是希望將這類不合理高風險的業務剝離開,讓大部分私募機構業務方向和精力專注於風險投資。眼下,大批私募從事的是非標債權融資,這類業務存在投資標的不明晰、易形成資金池等問題。此外,從部分債權私募機構投資標的來看,大部分都是給一些中小企業做貸款融資,相較銀行對中小企業信用風險的考核來說,私募門檻較低,因此也放大了潛在風險,叫停私募借貸業務也是希望倒逼企業通過提高自身技術實力和創新能力去做融資業務。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來,債權類私募機構也一直是問題私募的「重災區」,在基金業協會公布的異常私募和失聯私募機構中,超過七成均屬於債權類私募產品的管理人,且多從事類借貸類業務。
格上理財研究員雷蕾表示,若監管層開始明確限制私募管理人投資非標債權,則主營業務為投資非標准債權、發放委託貸款的私募管理人將面臨生存或轉型問題。對投資者來說,雖然非標債權與普通債權相比收益偏高,但同時也意味著更大的風險,且目前這部分產品大多為結構化產品,作為劣後級的投資者一旦項目出現兌付危機,則投資者將面臨巨大虧損,若此次該投資方式被禁,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投資者利益,減少風險事件的發生。
顧小明也表示,一旦叫停非標債權私募業務,短時間內,大批債權私募機構也將面臨轉型壓力。對於轉型的方向,顧小明認為,目前市場較熱的PPP債權融資項目或是未來轉型的一大去向,倒逼私募機構更多地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企業發展。
『拾』 問下現在理財產品中信託基金 私募基金 委託貸款 三種理財產品的本質和區別是什麼
委託貸款,就是銀行幫你把錢借出去,我覺得有風險,如果借出去不還,銀行是不管的。 私募基金,也是基金,只是非公開發行,一樣會有基金的風險,關鍵看基金管理團隊的能力了。 信託基金,其實就是小企業的原始投資,當然風險也很大,但是如果有好的項目,我個人覺得潛力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