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盜竊黃金要被判刑多少年
那要看盜竊黃金的實際價格。
法律依據: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 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Ⅱ 通胃黃金盜竊案判了幾年
6克黃金價值約2000元上下,數額較大。刑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Ⅲ 397318案件查詢家中黃金被盜,報案立案,家中無任何翻動跡象,找不到任何腳印,公安說是內盜,
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偵破
Ⅳ 盜竊案,失竊金金額3千多元。嫌疑人已被拘留,警察說要起訴才能追回現金,起訴會判刑嗎有必要起訴嗎
1、盜竊案件,被盜現金3千多元。犯罪嫌疑人涉嫌盜竊罪,如果已經被刑事拘留,將追究刑事責任。
2、如果公安局在偵查過程中沒有追回贓款贓物,犯罪嫌疑人也不退贓,只能到法院起訴,勝訴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追回現金。是否有必要起訴,還要自己酌定。
Ⅳ 盜竊黃金(價值3萬元)要坐牢多少久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老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盜竊黃金價值3萬元,屬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之規定,構成盜竊罪。本院為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私財產權利不受非法侵犯,判決如下:
被告人王老偷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萬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本判決書的次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Ⅵ 700萬兄黃金盜竊案,已追回被盜物,判多少年
700萬黃金盜竊案,數額特別巨大,涉嫌盜竊罪,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已追回被盜物,一樣追究刑事責任。
Ⅶ 家裡的黃金被盜,報了案人都抓住了,但公安始終說黃金沒有找到,怎麼辦呢
建議向紀檢部門舉報,或者向其上級部門反映情況,同時,網上披露,以求有關部門的重視。在當前反腐的高壓線之下,公安想吞黃金也得權衡再三。
Ⅷ 利客來黃金盜竊案像他們這樣要判多少年。
數額特別巨大啊
Ⅸ 盜竊黃金案。個個都破了嗎。
很少破 前段時間有兩個女的 從泉州珠寶店一路偷到廈門 都沒看到被抓到
Ⅹ 大潤發黃金盜竊案犯罪嫌疑人判多少年
如果構成盜竊罪,會根據犯罪數額和情節進行定罪量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五條【盜竊罪】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1次會議、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
為依法懲治盜竊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第二條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准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