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只有購房合同可以拿著像銀行貸款嗎
既然房子是按揭房,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到銀行申請按揭二次抵押貸款。不過辦理這種貸款,一般都是要求辦理房屋按揭貸款的銀行有這項業務,同時要求申請人的房屋按揭貸款已經按時還款滿兩年以上,房子有一定的抵押價值才可以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個人想用按揭房來找別的銀行或者擔保公司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話,就要求先向銀行申請房產證,然後再辦理按揭房二次抵押貸款。個人也可以找當地中介擔保公司來給按揭房墊資,先將房子從銀行哪裡贖出來,再用房子在擔保公司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而對於只有購房合同的按揭房,如果要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只能看辦理房貸的銀行能不能辦理二次抵押貸款了。如果個人所需的貸款額度不高的話,也可以直接到銀行申請個人款或者經營貸款
只有購房合同的房產在辦理各種手續的時候都是比較麻煩的,貸款也不例外。然而雖然比較麻煩但是也並不是就完全沒辦法進行貸款。
⑵ 我想貸款只有購房協議可以貸款嗎
有購房合同或者按揭合同徵信良好就可以辦理信用貸款
⑶ 只有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只有購房合同不能貸款。要有產權證才可以申請抵押貸款的。購房合同是不能貸款的,必須是產權證件齊全,可以進房產局做他項的才可以進銀行貸款。
隨便哪家銀行都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只是每個銀行的貸款政策有一些小的差異,比如對房產的面積,建成時間等。
⑷ 只有購房合同能貸款么
一、 只有購房合同不能貸款。在開發商那買一手房的時候是先簽購房合同,然後貸款,等房產證下來由開發商移交銀行。但是你拿著購房合同是不能去貸款的,銀行也不會貸給你。 有合同就可以貸款了。按揭買期房都是用合同辦貸款。二手房要先辦出房產證再過戶再貸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只有合同是辦理不了抵押貸款的。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二、哪些購房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於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並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有的單位以個人名義購買私房,產權也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單位出資,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用於生產、經營、辦公或用作集體宿舍等,這種情況屬於單位變相購買私房,該買賣關系無效。凡享受國家或企業事業單位補貼,廉價購買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賣時,只准賣給原補貼單位或房管機關,否則也無效。 6、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准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後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