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輛做的抵押貸,撞報廢了,影響理賠嗎
如果你在發生車子報廢之前就已經做了抵押貸的話,那後續理賠是不會有什麼影響的。只需要按照理賠的程序走就行。
㈡ 車輛做抵押貸款,被忽悠簽了霸王條款
你如果拖欠貸款了,銀行有權收回車輛,你買的這個車,已經在貸款時抵押給銀行了,准確的說,不是你的車。車的產證是在銀行手裡的,等你的貸款還清了,銀行會把產證還你,並解除抵押。
㈢ 我准備做車輛抵押貸款,壓證不押車,我需要注意什麼在暢快車貸
在使用車輛做貸款的時候,需要注意不要給貸款公司使用車輛證書的原件作為抵押,而且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觀察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還有就是合同或者協議中沒有佔有車輛的一些條款或規定。做到以上幾點,就可以做車輛抵押貸款了。
辦理車輛抵押貸款時,貸款人以車輛作為抵押物,與貸款機構簽訂車輛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委託書等書面材料。如果貸款機構以用於辦理抵押手續或審批貸款手續為由,向貸款人收取行駛證、保險單據、車輛購置原始發票及身份證原件,且再未歸還,這種情況就要注意了。
因為一般情況下,原件應由本人持有,如需查看原件,與復印件核對後,應當收取復印件。尤其是車輛抵押合同有意寫入違反現行法律的條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違約時,如果發現貸款貸款機構在貸款中有權變賣車輛,實現抵押權,這種情況也要注意,因為沒有權利這樣做。
如果貸款機構和被貸款人所簽訂的車輛抵押合同中含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依據該條款出售抵押財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且明顯損害被害人的利益,系為佔有被害人的抵押財產而故意設置該條款,此類情況就不需要辦理貸款了,因為已經涉嫌被騙。
因為如果簽訂了一些不平等或者不合理的合同,有些貸款機構會在貸款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車輛,事後讓用遠高於貸款的錢來贖車,獲取數萬元至十餘萬元不等的差價,牟利意圖明顯,暴露了貸款機構等以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為幌子,有套路地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的目的。
(3)做車輛抵押貸款賠錢擴展閱讀:
很多人一看到抵押這個詞,會以為就是將汽車放在放款方公司,其實,有時候也可以不押車,根據資質可以在車上裝GPS定位系統,車輛仍然正常使用,並沒有多大的影響。汽車抵押貸款無論是辦理速度還是放款速度都是很快的,當天都是能拿到錢的。
還有注意的就是還款方式是靈活多變的,可等額本息,可先息後本,如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是可以提前還款的。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一定要選擇正規的貸款公司,全方面綜合考慮,不要貪便宜結果花更多的冤枉錢,要真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車輛抵押貸款「套路」深
㈣ 車子做gps貸款被人坑了怎麼辦 我在一個小貸公司做了車輛抵押貸款,當時合同上寫的是4萬,轉賬也轉了
你知道嗎?人家既然能做這行就不怕你所謂的道上的人,既然敢放給你,就不怕收不回來
㈤ 被商務信息咨詢公司忽悠做了車輛抵押貸款怎麼辦
如果你想退出這個合同,這種信息公司是不會跟你這樣做的,他們忽悠你車輛抵押,就是讓你每月按照高額的利息償還,實在不行就走法院程序起訴這個公司,但是你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他們是在忽悠你,誘導你。
㈥ 汽車抵押貸款了沒錢還怎麼處理
用汽車做抵押貸的款無力償還,如車輛價格可以抵扣貸款價格,則貸款公司將車開走就可以,如果車輛價格不足以償還借款,則仍需補足借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區別罪與非罪界限的重要標准。在認定詐騙貸款罪時,不能簡單地認為,只要貸款到期不能償還,就以詐騙貸款罪論處。
實際生活中、貸款不能按期償還的情況時有發生,其原因也很復雜,如有的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市場行情的變動,使營利計劃無法實現不能按時償還貸款。
這種情況中,行為人雖然主觀有過錯,但其沒有非法佔有貸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認定。有的是本人對自己的償還能力估計過高。
以致不能按時還貸,這種情形行為人主觀上雖然具有過失,但其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不應以本罪論處。只有那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欺騙的方法取得貸款的行為,才構成貸款詐騙罪。
2、要把貸款詐騙與借貸糾紛區別開來。有些借貸人在獲得貸款後長期拖欠不還,甚至在申請貸款時就有誇大履約能力、編造謊言等情節,而到期又未能償還。這種借貸糾紛,十分容易與貸款詐騙相混淆,區分二者的界限應當把握以下四點:
(1)若發生了到期不還的結果,還要看行為人在申請貸款時,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實是否已經存在,行為人對此是否清楚。如無法履約這一點並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還,也不應認定為詐騙貸款罪而應以借貸糾紛處理。
(2)要看行為人獲得貸款後,是否積極將貸款用於借貸合同所規定的用途。盡管到期後行為人無法償還,但如果貸款確實被用於所規定的項目,一般也說明行為人主觀上沒有詐騙貸款的故意,不應以本罪處理。
(3)要看行為人於貸款到期後是否積極償還。如果行為僅僅口頭上承認還款,而實際上沒有積極籌款准備歸還的行為,也不能證明行為人沒有詐騙的故意,不賴賬,不一定就沒有詐騙的故意。
(4)將上述因素綜合起來考察,通過多方做客觀行為全面考察行為人主觀心態,從而得出是否有非法佔有貸款的目的,這對於正確區分貸款詐騙與借貸糾紛的界限具有重要意義。
㈦ 汽車做抵押貸款後還能繼續開嗎
急需一筆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幾萬塊錢;向親戚朋友開口,覺得拉不下這個臉,預支工資,難道要預支半年?看似最好的辦法是賣車,但是沒有了代步工具,很多事情都不方便。這個時候,你有沒有考慮過申請車輛抵押貸款呢?車還是你的車,錢又借到了手,何樂而不為呢。
這樣看來,車輛抵押貸款,確實是聰明人的選擇。不過,聰明的選擇,也需要有聰明的做法,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要辦理車輛抵押貸款,還是先從了解它入手吧。
汽車抵押貸款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既要押汽車,又要汽車手續;另一種只押汽車手續,不押汽車。如果選擇前一種方式辦理汽車抵押貸款後,當然就不能繼續使用汽車了;而選擇後一種方式辦理汽車抵押貸款後,是能繼續使用汽車的。
所以說要看借款人選擇哪一種辦理方式。如果想要繼續使用汽車,就要選擇只押汽車手續的方式進行辦理。
㈧ 出了交通事故的車子可以抵押貸款嗎因為出了車禍沒錢賠,想了解一下用車子抵押貸點錢可以嗎
可以。但銀行一般不辦理。投資擔保公司可以貸到錢。
㈨ 欠款人車子做抵押,到期了不還錢可以強行把車子開走嗎
1、不能講車子強行開走。抵押不是變賣,抵押也不轉移佔有和所有權。
2、抵押到期,不還錢,可以協商經車輛折抵為借款處理車輛,變更過戶手續。
《抵押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9)做車輛抵押貸款賠錢擴展閱讀
案例:
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用同一輛車作抵押,多次從他人那裡借款不還。日前,經安徽省碭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王貴峰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2015年4月13日,王貴峰將其分期付款購買的一輛轎車抵押給李某,借款5萬元,不久又編造理由把車從李某處開走,將該車抵押給張某,借款2萬元。2016年6月底,王貴峰再次編造理由,讓人把車從張某處開走,隱瞞兩次抵押的事實,將車抵押給一家投資公司借款2.6萬余元。以上抵押借款到期後均未歸還。
被害人發現被騙後遂報案。不久,王貴峰投案自首並退還了全部借款。2016年12月,王貴峰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2017年3月,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後,碭山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王貴峰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遂作出批捕決定。不料因取保候審,王貴峰一直未歸案,直至2017年9月才被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