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如何劃分
你好,
很高興給你回答問題!
樓上的同志,回答是錯誤的,
在四類金融資產裡面,只有兩類金融資產在符合一定條件,可以在相互進行重分類:即「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只有這兩類!除這兩類之間外,其他的都不可以相互重分類的,
所以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不可以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
你的掌握的是正確的!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希望採納
B.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有何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是為了近期獲利。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字面理解,即持有時間段不限制,又靈活。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是近期出售。沒有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長期持有一直到期(債券的核算)。
2、發生的直接交易費用處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沖減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計入成本。
3、2者之間不能重分類。
C. 在新的會計准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行金融資產」的差別和聯系
某公司按年對外提供財務報表。
(1) 2007年5月11日A企業從二級市場購入的一批A公司發行的股票600萬股,取得時公允價值為每股為8.3元,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為0.3元,另支付交易費用8萬元,全部價款以銀行存款支付。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00×(8.3-0.3)〕4 800
應收股利 (600×0.3)180
投資收益 8
貸:銀行存款 4 988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600×(8.3-0.3)+8〕4 808
600×(8.3-0.3)+8〕4 808
應收股利(600×0.3)180
貸:銀行存款4 988
(2)2007年5月16日收到最初支付價款中所含現金股利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180
貸:應收股利180 借:銀行存款180
貸:應收股利180
(3)2007年12月31日,該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8.9元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54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00×8.9-4 800)54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532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00×8.9-4 808)532
(4)2008年2月3日,A公司宣告發放的股利,其中現金股利每股0.4元,股票股利每10股派2股。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應收股利(600×0.4)240
貸:投資收益240 借:應收股利(600×0.4)240
貸:投資收益240
(5)2008年3月6日,收到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240
貸:應收股利240
收到的股票股利為600×20%=120(萬股)
收到的 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只需要備查登記。 借:銀行存款240
貸:應收股利240
收到的股票股利為600×20%=120(萬股)
收到的 股票股利不做賬務處理,只需要備查登記。
(6)2008年12月31日,該股票公允價值為每股7.5元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60
720×7.5-(4 800+540)=60(萬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60
720×7.5-(4 808+532)=60(萬元)
(7)2009年1月6日,出售該股票576萬股,每股6元,交易費用為6萬元。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576×6-6)345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40+60)×576/720〕480
投資收益39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800×576/720)384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40+60) ×576/720〕480 借:銀行存款(576×6-6)3450
資本公積〔(532+60)×576/720〕473.6
投資收益396.4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4808×576/720〕3846.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32+60)×576/720〕473.6
註:本題交易性金融資產2007、2008年核算了兩年的業務,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內出售而持有的特徵,但這里是為了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對比.
D. 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麼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概念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之處 :
(一) 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 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 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和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 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 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企業應按照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入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此外為了正確的核算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還應當結轉相應的科目。企業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把原來計入當期損益轉出作為企業總的投資損益的組成部分;企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需要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作為核算該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的一部分。
E.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根本區別( )
選擇c
二者區別在於持有目的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獲取交易差價,故需要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於當期,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是為了獲取投資收益,所以並不需要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於當期損益,而是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初始確認方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較短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時間一般較長,長於一年(短期與長期比較一般以一年為界)。初始計量好像差不多,都是公允價值計量。後續計量就是上面說的了。最終處置時都要轉到投資損益賬戶上。至於減值的話好像也一樣。
F.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6)可交易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G.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二、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三、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2、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四、初始計量時存在差異
1、交易性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將取得的公允價值作為企業交易時初始確認的金額,將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耗的費用,在取得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中。
如果存在尚未被發放但已被宣告的股利現金,就應當將其單獨確立為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交易性的金融資產處事的確認金額。
2、可供出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的確認金額就應當包括企業金融資產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公允價值的和來確定,在所支付的款項中如果包含尚未發放但已經宣告的現金股利,就應當將其確認為企業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例如,2010年9月28日。甲公司將乙公司中的每股價值l元的股票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本公司,共購買780000股該股票,總共需要付給乙公司交易費用3000元,在這部分資金中,同時包含以每股0.5元計算的已經被宣告但並沒有領取的現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