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美農村金融體系對比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黨和國家越來越深刻認識到農村金融對於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本文首先對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及缺陷進行了歸納與總結;然後對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從政策性農村金融體系、農村合作金融制度、農業保險3個方面進行了概述;最後,在對中美農村金融體系比較的基礎上,得出了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組織體系、加強農業保險等3條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啟示。
201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一號文件又聚焦在農業、農村方面,在這份《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的重要文件中,「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1]是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制度和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而「農村金融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它的復雜性不但來自於風險、成本和可持續性之間的矛盾,而且還來自於經濟體制、制度和政策等方面的制約」。[2]而我國現行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對農村金融制度及結構的創新提出了必然要求。美國作為全球最發達的國家,已經具備了機制靈活、組織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有效助推了其本國農村經濟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借鑒美國農村金融體制的成功經驗,將有助於推進我國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有效實現城市反哺農村、城鄉經濟統籌協調發展的宏偉目標。
一、當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及其缺陷
(一)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構成
經過近30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我國已基本形成了「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位一體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系,即通常所說的農村正規金融組織。」[3]此外,還有自然發育成長的民間借貸組織,即所說的非正規金融組織,構築了正規金融機構和民間非正規金融機構共存的局面。
1、正規金融機構
正規金融機構主要是指接受銀行監管部門監管的銀行類金融機構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在我國,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大主要金融機構,形成了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共同分工合作的農村金融格局。
中國農業銀行是我國最大的涉農商業銀行,主要辦理鄉鎮農村工商企業存貸款業務、農業存貸款業務和鄉鎮居民儲蓄業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農村金融領域唯一一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和經批准開辦的涉農商業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農村信用社是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合作性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也是一個與農業農戶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
農村郵政儲蓄自1986年恢復代辦儲蓄業務以來,經過多年長足發展,現已成為全國覆蓋城鄉網點面最廣、交易額最多的個人金融網路。其中有近60%的儲蓄網點和近70%的匯兌網點分布在廣大農村地區,市場佔有率達9.64%,成為僅次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第六儲蓄大戶[4].其他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還包括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
2、非正規金融機構
「非正規金融亦稱民間金融、地下金融,主要是泛指存在於個體、家庭、企業之間,在官方正式的金融體系之外進行的金融交易」[5].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民間自由借貸。民間自由借貸是指無組織性的民間個人或企業間的借貸活動,是一種直接的借貸活動,也是最主要的民間融資形式。二是私人錢庄。錢庄是一種古老的非正規金融組織,改革開放以後,大量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旺盛的資金需求,使以從事融資和高利貸的私人錢庄再次出現,並開始活躍起來。一般而言,錢庄的存貸款利率要大大高於商業銀行。三是民間集資。主要是一些民營企業家希望對企業進行進一步的擴張,但在現行的金融體制下,他們的產業規范性、經營業績通常還遠遠達不到向銀行借貸或通過證券市場融資的標准,為了擴大生產,他們有時通過集資的方式獲取資金。四是民間合會。這是一種基於血緣、地緣關系的帶有互動、合作性質的自發性群眾融資組織,在我國有著較為悠久歷史。融資數額較大的合會多分布在商品經濟較為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五是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主要依賴於農戶的資金注入的准正規金融組織。從性質上看,農村合作基金會並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金融機構,而屬於一個社區性金融系統的補充形式。
(二)現行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
對農村金融體系的缺陷,我們可以看幾個數據:「2008年我國整個涉農貸款余額將近7萬億,農戶貸款的余額是15000億,其中農戶貸款去年新增大約2千多億。」[6]而截至2009年6月末,「我國只有118家專門的農村金融機構(這其中不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引入的資本還不到50億元,吸收的存款只有130億元,發放的農戶貸款只有55億元,給中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只有87億元。」[7] 我們現在有2億多的農戶,真正能從正規金融機構得到信貸服務的大約只佔1/3.
1、基層金融網點數量較少,覆蓋率較低
1999年至今,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進行業務調整和重組,農業銀行在進行商業化改造之後,將經營重心由農村轉向城市,大規模撤銷鄉(鎮)級以下營業網點,這一舉措直接造成了我國農村金融網點整體數量的大幅度減少。新組建的郵政儲蓄銀行農村網點是在原郵政儲蓄所的基礎上選擇部分網點改建,網點整體數量相對有限。農村信用社出於成本核算以及贏利動機的影響,也在逐步地將部分存款規模多年停滯不前、虧損嚴重的網點退出市場,網點總量呈逐步減少的態勢。農業發展銀行目前只在縣級以上(含縣級)建立分支機構,各鄉鎮不設立服務網點,網點數量相對稀少。由於以上原因,造成了農村金融服務網點整體數量相對較少,無法有效覆蓋農村的每個鄉鎮,甚至在部分地區出現了金融服務空白。
2、金融產品和服務單一
目前,農村銀行業金融服務網點業務品種還僅限於對公結算、居民儲蓄以及銀行卡業務,貸款業務也只開辦了商戶聯保、個人小額貸款等小額信貸業務、個人存單質押業務,部分代收代付、代理保險、國債銷售等中間業務,業務品種相對較少。農村信用社業務范圍也同樣體現在傳統的存貸業務,農戶小額、聯保貸款等也只是在近幾年才開始嘗試,再之科技手段落後,剛剛實現電子化辦公,金融服務品種、服務手段相對單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雖形成了以糧棉油貸款業務為主,農林牧副漁生產、加工轉化及農業科技等新增業務領域為輔的業務范圍,但業務品種仍舊有限。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低下的情況,已嚴重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
3、農業保險難以適應農業的快速發展
在1994年農業保險市場化後,由於農業保險固有的賠付率高、回報率低等問題,使得商業保險公司紛紛對農業保險業務採取限制規模的措施以控制虧損,呈現出保費收入逐年大幅下降、險種逐漸減少、機構萎縮、承保深度不斷降低的局面。農業保險的缺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機構對農業、農村企業的風險評估,成為「惜貸」的重要原因之一,這不僅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的狀況,而且嚴重製約了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經濟增長的進程。
二、美國農村金融體系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經過多年的發展,「美國已經形成了政策性、商業性、合作性金融機構並存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形成了功能完善的政府主導的農村政策性金融體系、農村合作金融體系、農村商業性金融體系以及農村保險體系。」[8]
(一)政策性農村金融體系
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配合協調的農業政策性金融制度,其主要功能是為農業生產和與農業有關的活動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和其他服務,並通過信貸活動,調節農業生產規模和發展方向,貫徹實施政府農業政策,控制農業發展規模等。這個體系主要包括農民家計局、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商業信貸公司和小企業管理局。
農民家計局是美國農業部的直屬單位,目的是為了幫助廣大貧困地區和低收入的農民解決收入短缺的問題,其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撥款和發行債券。農民家計局目前的職責有兩個:一是提供貸款和擔保,主要包括農場所有權貸款、經營支出貸款、農房建設貸款、水利開發和土壤保護貸款等,同時擔保主要是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農民家計局貸款計劃向農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提供有效擔保,並補貼由此而產生的利差;二是改善農村基礎條件,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一般來說,農民家計局的貸款期限較長、利率較低,貼息及其他方面的損失均由政府撥款彌補。
農村電氣化管理局主要是為促進和改善農村公共設施和環境而設立的,是美國農業部的下屬機構,主要職責是通過對農村電業合作社和農場等借款人發放貸款達到提高整體農村電氣化水平的目的,其資金運用也是以貸款和擔保為主。貸款期限可長達35年,利率極為優惠,年利率僅為2%。
商品信貸公司是美國農業部農業穩定保護局下屬的一個公司組織,主要是為應對自然災害和農業危機而設立的,其主要功能是管理實施價格和收入支持計劃,進行價格支持,控制農業生產,避免因波動給農業生產者帶來的不良影響,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商品信貸公司的資金全部由政府國庫撥付,其資金運用形式主要是為農業生產提供貸款和支付補貼,資金主要用於無追索權貸款、災害補貼、差額補貼,有追索權貸款。
建立於1953年的小企業管理局是由美國國會撥款建立的一個聯邦政府貸款機構,專門為那些不能從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充足資金的小企業提供融資幫助,這里的小企業主要是指獨立經營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企業。
美國的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不但為農村居民提供各種基本的金融服務,還經常為農民提供各種咨詢服務和技術指導,對農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訓,以此幫助農民更快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加農民收入。這些金融服務的提供,不但確保了貸款的及時回收,而且大大提高了政策性資金的利用效率,為貸款項目的成功運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農村合作金融制度
美國農村合作金融體系主要由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合作銀行、聯邦土地銀行及土地銀行合作社三大系統組成,均是由聯邦政府出資,採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起來的,政府負責管理。其中,聯邦中期信用銀行是美國最重要的農業信用合作系統,其職能主要是解決農民中短期貸款難的問題。該系統由12家聯邦中期信用銀行組成。每一家銀行下屬都擁有眾多的生產信用合作社,在生產信用合作社內部實行股權所有制,借款人必須擁有相當於借款總額5%-10%的合作社股金或參與權論證。聯邦中期信用銀行提供的中、短期貸款期限一般為1-7年,該系統主要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本、聯邦農業債券以及向商業銀行等借入的資金。聯邦中期信用銀行只對其下屬的生產信用合作社發放貸款和貼現,而不直接對農場主貸款,也不經營一般銀行業務,屬於中間層。生產信用合作社從銀行借得資金後,負責對農場主發放短期生產貸款,並承擔相應的風險。與之相對應的便是聯邦土地銀行系統,它是由12個農業信用區的聯邦土地銀行及其下屬的合作社共同組成,也實行股份所有制,貸款對象主要是個體農場主、農業生產者或與農業有關的借款人,而其下屬的合作社一般不辦理貸款發放具體事宜。主要提供長期貸款,貸款期限為法定的5-40年。每個合作社必須向聯邦土地銀行繳納本社社員借款總額的5%股金,以此獲得借款資格。因為實行的是合作社,所以銀行股權歸全體合作社所有,也間接地歸全體借款者所有。聯邦土地銀行不辦理短期貸款。
(三)美國的農業保險
美國現行的農業保險體系是以1938年頒布的《聯邦作物保險法》為基礎,逐步發展和完善起來的,主要包括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私營保險公司、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3個層次。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在中央政府及各州均有設立,主要負責制定全國性險種條款、控制各類風險,以及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服務;私營保險公司是具有經營農業保險資格的私營保險公司,遵循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規定具體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政府對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強力的經營管理和保險費補貼。美國農業保險經過60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備的農作物保險業務,主要有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團體風險保險、收入保險、冰雹險及其它試辦險種5個類別。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主要負責銷售保險單及具體業務的實施。
美國的農村金融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建立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以及農業保險在內的全方位多層次、成熟完備、分工合理的農村金融體制。基本特徵是以強大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和個人信貸為基礎,以合作金融的農業信貸系統為主導,以農業保險為保障的大格局。多種農村金融機構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不僅形成了龐大復雜的農村金融制度,而且較好地適應了美國的國情,較快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三、美國農村金融體系對完善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啟示
(一)用立法手段保障農村金融對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任何經濟活動都需要法律的保證和規范。美國不但在創建農村金融制度的過程中,十分注重以健全的法律法規為農村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還在出台各種優惠措施支持農業發展的過程中,都通過立法形式來推動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建設,如美國依據1916年的《聯邦農業貸款法案》建立了聯邦土地銀行系統。我們可以看到,當今世界各國都通過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規范農村金融組織的業務行為,用立法手段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發展應該承擔的責任。與此同時,農村金融的快速、健康發展也促進了農村金融法律和政策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兩者相互促進,良性循環。
(二)政府要大力引導,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從美國來看,政府的扶持和引導是健全、完備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保證。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正常運作,政府可以在資金扶持、財政稅收、有差別的存款准備金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以刺激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
當前,我國要繼續發揮農信社主力軍作用,農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原有的資源優勢,按照立足縣域、服務「三農」的原則,按照股份制方向穩步推進改革。積極支持引進戰略投資者並擇機上市融資,鼓勵投資、收購、兼並重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建立科學的資本補充機制和不良貸款的防控機制,努力把農村信用社建成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效益良好、具有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現代化銀行。要加強政府對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支持力度,充分運用貨幣、財稅、監管等政策,為農村信用社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
要充分發揮中國農業銀行順利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有利契機,在穩定縣域機構和業務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其在縣域的資金、網路和專業等方面的優勢,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農戶的信貸扶持力度,努力將中國農業銀行打造成為商業銀行服務「三農」的支柱和骨幹。郵政儲蓄銀行要充分利用原有網路資源優勢,積極開展適合「三農」需求特點的各類信貸業務,不斷加強和完善內控風險管控能力,積極擴大涉農業務范圍,擴大信貸投放規模,逐步發展成為與農村信用社相比擬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積極鼓勵和支持各類商業銀行以發起組建村鎮銀行等方式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建立中小企業專營服務機構,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服務力度。
要大力培育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中央2010年一號文件中指出:「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抓緊制定對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確保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9]要不斷調整、完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政策,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因地制宜、大膽創新、勇於探索在全國范圍內大規模建立符合「三農」經濟特點,促進「三農」經濟發展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彌補農村金融服務的不足。同時,鼓勵和支持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不斷改善和提高農村金融機構覆蓋度,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提升農村整體金融服務水平。
(三)加快農業保險體系建設
中央2010年一號文件中指出:「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加大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鼓勵各地對特色農業、農房等保險進行保費補貼。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10]
我國應加強政策性保險公司的建設。由國家出資建設農業再保險公司,為商業保險公司、專業農險公司和各類新型農村保險機構提供再保險服務;強化國有控股商業保險公司的支農責任,加大其對縣域鄉鎮保險發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上海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安華農業保險公司、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和國元農業保險公司等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服務「三農」的作用;引導農民、農村中小企業出資設立適合「三農」特點的村鎮保險公司、農村保險互助合作社等新型農村保險機構,鼓勵支持各類保險公司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建設多形式、多層次、多主體的中國農業保險體系。
注釋:
[1][9] [10]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Z].2009—12—31.
[2]項俊波。2009中國農村金融論壇開幕致辭[J].農村金融研究,2009,(11):6.
[3][5]曹佃軍。農村金融服務現狀及發展研究 [D].山東大學,2009.
[4]數據來源:中國金融網。
[6][7]韓俊。建立普惠型農村金融體系[J].農村金融研究,2009,(11):28.
[8]王成軍。農村金融體制的國際比較與借鑒[D].吉林大學,2009.
㈡ 美國實行的是農產品價格支持政策
各個國家的行政機制不一樣!
所以才會產生適合自己體系的農業生產體系!
㈢ 國外農業保險發展模式有哪些
農業保險是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險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今天我帶您了解一下國外農業保險發展模式。
美國模式
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代表。在該模式下,政府採取認捐方式出資組建官方的農作物保險公司,免除一切稅賦並對經營管理費用提供一定的補助。農作物保險公司直接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原則上農民投保自願,但也有促使農民投保的強制條件,如比例保費補貼、農戶信貸、生產調整、價格補貼等都與是否參加保險相聯系。美國這種發展模式的形成經歷了試辦,加速發展,政府給政策、政府與私營公司混合經營,到政府出政策、完全由私營公司經營和代理四個階段。到2000年,政府完全退出了農業保險的直接業務,將直接業務全部交給了私營公司經營或代理。政府向承辦農業保險的私營保險公司提供保費補貼、費用(包括定損費)補貼、再保險支持和稅賦上的優惠,並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保險公司哪家強,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全國十大保險公司排名
歐洲的自願互助保險模式
歐洲農業互助合作保險組織依附的基礎是各種農業生產者合作組織,其中以德法農業互助保險的做法比較典型。德國以小型互助合作保險為主,這種組織沒有資本股份,成員間按比例支付損失份額。德國政府對互助合作保險予以扶持,如發放補貼、提供再保險,特大災害賠償時由國家財政予以支持。法國以經濟作物煙葉互助保險的經營最引人注目。法國政府對各種形式的互助保險從法律和財政上給予大力支持。 1984年,法國政府建立農業災害基金,對互助保險組織不能承擔的風險損失,給予補貼性補償。
日本的區域性農業共濟體制
在日本,農業保險由區域性農業共濟組合經營,政府通過提供部分經營費用和再保險,構築全國農業保險體系,主要農畜產品的保險是強制性的。
保哥提示:國外農業保險發展模式有哪些?從保險體制和組織機構來看,農業發展保險模式主要有美國模式,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代表;歐洲的自願互助保險模式,其中以德法農業互助保險的做法比較典型;日本的區域性農業共濟體制。
㈣ 保險財稅金融如何支持農業發展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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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美國、日本、法國、加拿大農業保險如何進行區域劃分
在通常的理解上,農業保險是指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經濟損失提供的一種保險。近年來,農業保險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正在日益受到各級政府和有關方面的廣泛關注。目前,對於農業保險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1)從理論層面探討農業保險的生成的原因。學者們對這個問題基本形成了共識,並將其原因歸結為其農業保險的市場失靈。比如,劉京生(2003)認為農業保險具有商品和非商品兩重性;李軍(2004)提出農業保險應當屬於准公共物品;庹國柱(2004)主張農業保險是介於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間的一種物品,但更多地趨於公共物品;陳璐(2004)則認為農業保險應屬於混合產品中的第三種類型,是具有利益外溢特徵的產品;馮文麗(2004)認為系統性風險、信息不對稱和正外部性是各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一般原因。
(2)關於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的問題。許桂紅、陳珂(2003)認為,農業發展的模式問題可以從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角度來考慮。發達國家的農業保險發展的歷史盡管參差不齊,他們的農業保險體系卻有共同之處,比如各國都有經營農業保險的專業性的組織、保險承包的范圍也都從單一風險過渡到了綜合風險、保險費一般由農場主和政府共同承擔等。從目前的文獻來看,關於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模式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政府論」模式(劉芙、呂東韜,2003),即由政府出資設立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農業保險合作論」模式(許桂紅、陳珂,2003),即建立農業保險合作社,該模式主張建立合作保險為主體的保險組織。「商業論」模式(許桂紅、陳珂,2003),即以商業性保險為主、政策性保險為輔的多家辦保險的模式。「區域論」模式(謝家智,2003),即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應實行「區域化」發展戰略。「階段論」發展模式(王和、皮立波,2004),即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應實施階段性推進戰略。此外,吳揚(2005)根據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區域特點,也。劃分了不同的地區性農業保險模式。
(3)關於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出路問題。中國農業保險的發展出·路是目前學術界關注的重大問題。一種比較普遍的觀點是應該由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來解決,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庹國柱(2003)提出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兩種模式:一種是政府主辦,政府設立相關機構經營的模式;另一種是政府引導,實行商業性保險公司經營的模式。趙學軍(2004)從政府幹預的角度,認為農業保險的市場失靈,需要政府的干預,特別是政府的財政支持。胡秋明(2004)認為農業保險走出困境的出路就是制度創新,而組建國家農業保險公司是推動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關鍵所在。
總的來看,目前學術界對中國農業保險問題的研究已經非常深入,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中還存在許多問題,也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認真研究和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對於加快我國農業保險的順暢發展,促進我國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價值。
二、國外農業保險的興起
農業保險始於兩百多年前西歐的農作物雹災保險。德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農業保險機構的國家(1791年),也是最早開辦農作物雹災保險的國家(許謹良,2000)。此後法國、美國、奧地利、丹麥、瑞士等一些國家也先後開辦了農作物雹災保險。同時,牲畜保險、森林保險也在歐洲大陸廣泛開展起來。農業保險之所以最早發生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主要是因為農業在這些國家的工業化過程中已經大規模地走上了產業化的發展道路,農業自身經營和發展方式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客觀地提出了對保險的需求,於是一些私人商業性保險公司開始試辦農業保險,但是由於農業保險自身的特殊性決定了各國在農業保險事業發展中都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
(一)發達國家農業保險的實踐
自20世紀30年代以後,美國、加拿大、法國、日本等國先後開始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實驗。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建立了農業保險制度。隨著世界各國對農業保險地位的不斷認識,越來越重視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美國的農業保險。美國的農業保險是歷史較長且實施最好的國家之一。其發展過程大致經歷了4個階段:(1)試辦階段(20世紀30年代—70年代),此階段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根據此法成立了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由國營保險機構經營。(2)加速發展階段(20世紀80年代—1994年)。商業保險公司開始參與農作物保險,並在政策上積極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銷售、服務並承擔一部分農作物保險的風險。(3)政府與私營公司混合經營階段「1994—1996年)。這一時期,美國國會頒布了《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改革法案》對農作物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主要通過設立四大險種(提供基本保障的巨大保險、提供較高保障水平的擴大保障保險、集體保險和非保險作物保障計劃)把所有農作物生產者都納入了農作物保險計劃。該法的實施使保險作物從1980年的30種擴大到47種,農作物保險承保面積占當年可保面積的82%,是美國歷史上承保面積占可保面積比例最高的一年。(4)私營公司為主,政府加強宏觀管理(1996年後)。1996年後,隨著美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政府開始逐步退出了農作物保險的直接業務,將業務全部交給了私營公司經營或代理。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只負責規則的制定、履行稽核和監督職能,並提供再保險。2000年,美國可以參加農作物保險的作物已達100多種,農作物保險承保面積占可保面積的76%,1981-2000年,累計收取純保費198.1億元,累計賠款支出202.4億元。
2.日本的農業保險。日本的農業保險採取的是一種民間非盈利團體經營而政府補貼和再保險扶持的模式。日本的農業險是本世紀20年代發展起來的,經過幾次大的改革,1929年頒布了《牲畜保險法》和《農作物保險法》,開始實行農業保險,到1947年進一步對兩法進行修改合並為《農業災害補償法》,整個農業保險制度逐漸得到統一。日本的農業探險組織形式採用「三級」制村民共濟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辦各種農業保險業務的農業共濟組合、承擔農業共濟組合分險業務的都道府縣共濟聯合會、承擔各共濟聯合會再保險的全國農業保險協會,三重風險保障機制,將農業風險在全國范圍內分散。日本的農業保險,採取強制保險與自願保險相結合的方式。根據立法規定,一旦某地區建立了互濟組織,所有農作物耕種面積達到預定規模的農戶,即被強制參加農業保險。小規模農作物種植農戶,可以自主選擇,按政府指令種植稻穀、小麥養殖的農戶,不用投保就自動參加了保險。
3.加拿大的農業保險。加拿大農業保險於1935年開始實施,由聯邦和省政府共同立法並分攤經營成本,由農場主支付一定保險費的保險計劃,聯邦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是分級負責制,即設立農業部和各省的農作物保險局,農業部的農作物保險局直屬部長領導,是從宏觀上制定農作物保險政策,對保險范圍、保險費率、保險金額等進行研究和統計分析,並支付省保險機構應負擔的補貼、行政開支和保險金的賠償。省農作物保險局負責農業保險業務的服務和具體運作,省農作物保險局的行政開支和虧損補貼由聯邦政府和省政府兩級分別承擔,其具體做法有兩種(林平,2002):一是聯邦政府補助省農作物保險局行政開支,其總補助額等於行政開支的50%,另外50%由省政府承擔;二是聯邦政府不負擔省農作物保險局的行政開支,只負擔農業保險50%的風險責任。
4.法國的農業保險。法國農業保險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1840年,當時在法國一個省的農村,幾家農民為了聯合起來對付火災,率先成立了農業互助保險社。這一舉動起到示範作用,此後,法國各地都相繼成立了這樣的互助保險社,保險范圍也逐漸擴大到農業領域的各個方面。據相關學者研究,法國農業保險採取的是一種商業化運營、政策性扶持的模式(馮娟娟,2005)。其運作主要是有相互競爭的互助保險社和商業性保險公司承辦農業保險,政府不直接參與農業保險的經營,但給農業保險以稅收等政策優惠。
(二)亞洲國家農業保險的實踐
在亞洲,各國政府認識到農業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經營農業保險經常出現超虧損,因此政府一方面從財政上給予補貼,通過再保險分擔農業風險:另一方面給予保費補貼(郭曉航,1993)。從保險對象上看,亞洲國家的農作物保險,大多以稻、麥、豆類、玉米等糧食作物為保險對象。保險額的確定,主要是生產成本和農業貸款部分。少數國家農業保險承保作物平均收獲價值的幾成,如孟加拉國的水稻、小麥作物險可按三年平均收獲量政府牌價的六成承保。從保險形式看,亞洲國家的農業保險一般採取兩種形式:一種是國家建立國營保險公司經辦農業保險,如斯里蘭卡由農業部所屬的農業保險理事會負責試辦糧食作物保險,棉花保險和牲畜保險,對農業貸款戶實行定額強制保險。另一種是農業保險合作組織形式,如孟加拉國由綜合保險公司與合作組織的聯合會在部分地區共同辦理作物保險,農業部負責監督,試辦小麥、水稻保險。
三、比較:中國農業保險的特點
我國實施的農業保險,與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既有共同點,又有很大差異。共同點主要包括:(1)維護從事農業生產者的利益,當農戶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時,農業災害補償制度對其經濟損失進行補償,從而穩定農業生產、發展農業生產力。(2)開展農業保險需要政府法律上、經濟上、行政上的支持;(3)開展農業保險業務必須具有一定的規模;(4)開展農業保險需要盡可能地運用市場的方法,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多主體的經營體系;(5)開展農業保險同救災、防災、減災工作相結合;(6)在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協議的框架下開展農業保險等。而差異點主要表現在:
㈥ 歐美國家農村金融體系的優缺點
我就找到了這個
(二)「4+1」需求功能型的美國模式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農村金融組織是從需求的角度來構建的。該模式由「4+1」即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系統、政府農貸機構、政策性農村金融和保險機構等組成。其主要特點是:
1.按照農業需要的合理分工設計惠農金融服務體系。該體系主要由四大部分組成:(1)商業銀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的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2)農村信用合作系統。它主要包括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合作社銀行、聯邦土地銀行,由農業信用管理局管理。(3)政府農貸機構,包括農民家計局、商業信貸公司、農村電氣化管理局三個機構。需要說明的是,農民家計局主要是對不能從商業銀行借到低利率的青年農民提供適合農業生產周期的借款,這是一種「無追索權貸款」。(4)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小企業管理局,專門向不能從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充足資金的小企業提供融資幫助。
2.政府為信用社提供持續的正向激勵措施。美國以法律形式規定對信用社的優惠政策:免徵各種稅賦;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險;信用社不繳存款准備金;信用社可以參照市場利率自主決定存貸款利率。
3.多層次的保險提供了比較完備的農作物保險業務。美國農業保險運行主要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局),主要負責全國性險種條款的制定,風險的控制,向私營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支持等;第二層次為有經營農險資格的私營保險公司,它們與風險管理局簽訂協議,並承諾執行風險管理局的各項規定;第三層次為農作物保險的代理人和查勘核損人,美國農作物保險主要通過代理人銷售,他們負責具體業務的實施。
(三)「4+1」國家控制型的法國模式
法國是歐洲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在農業的發展過程中,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互助信貸聯合銀行、大眾銀行和法國土地信貸銀行等農業信貸機構及法國的農業保險(即「4+1」模式)都為農業發展做出了貢獻,其中貢獻最大的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農村金融體系屬於典型的國家控制型金融模式。目前,法國農村金融形成了由法國農業信貸銀行、互助信貸聯合銀行、大眾銀行和法國土地信貸銀行組成的農村金融體系。該體系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建立並運行的,同時還要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因此,它屬於典型的國家控制型金融模式。
2.最大的農村金融機構採取「上官下民」的組織體系來構建。法國最大的農村金融機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是一個典型的半官半民性質的金融組織,由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地區(省)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和中央農業信貸銀行三個層次組成。該體系是在民間信用合作組織基礎上由上而下逐步建立起來的。這種體制的優點是便於管理,合作金融機構的業務與國家政策結合得很緊,甚至可以說是為政府政策服務的。其缺點是各級信貸互助銀行獨立性較小,受政府幹預大,經營效益較差,國家財政補貼較大。
3.政府對農業保險進行必要的干預並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法國農民為保障自己的經濟安全,發起並設立了地方互助保險公司以應對火災、冰雹、牲畜死亡等農業生產經營風險。政府則負責對商業保險所無法承保的巨災風險(如農業自然災害)進行必要的干預。1980年以後,法國在大學和有關部門逐漸出現了專門從事農業風險科學研究的機構,政府投入巨資資助研究。
(四)「5+1」分類對口型的墨西哥模式
墨西哥支持農村發展的金融機構比較齊全,包括國家農業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家外貿銀行、全國金融公司及農業保險機構(即「5+1」模式)。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將不同情況的農戶進行分類並安排相應的機構提供對口的金融服務。墨西哥根據農戶的不同情況,分別由不同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如現代化大農場的資金由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國家外貿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具有一定的生產潛力的中等農場或農產的資金主要靠國家農業銀行提供優惠貸款;那些生產落後、不能獲得正常銀行貸款的貧困地區或貧困農戶主要靠政府通過專門的基金會提供的低息或無息貸款來發展生產、保障生活。
2.農業保險中政策保險與商業保險共存,國家提供一定的政策優惠。墨西哥農業保險公司的最初資本金由財政部提供。國家財政還提供該公司費用的25%以示支持,並對整個農業保險給予政策性免稅。墨西哥還有其他4家商業保險公司經營部分農業保險業務,該農險業務向國有農業保險公司分保,並可經墨西哥農業保險公司從政府獲得30%的保費補貼。農業保險的推廣實行自願原則。但是,對一些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採取強制措施。
(五)「6+1」領頭銀行型的印度模式
印度農村金融體系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鮮明的多層次性,各金融機構之間既分工明確,又相互合作。這一金融體系構成了「6+1」領頭銀行型模式,即印度儲備銀行、印度商業銀行、農業信貸協會、地區農村銀行、土地發展銀行、國家農業農村開發銀行、存款保險和信貸保險公司。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
1.用「領頭銀行」計劃的制度安排確保金融對農村地區的支持。在農村金融發展中,印度推行「領頭銀行」計劃,就是在一個地區,必須有一家領頭銀行負責該地區的發展開發工作,該銀行必須向國家規定的優先發展的行業(如農業)提供金融支持。
2.用法律的形式確保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印度政府在《印度儲備銀行法案》、《銀行國有化法案》、《地區農村銀行法案》等有關法律中,都對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機構網點提出了一定要求。如《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將其放款的一定比例用於支持農業發展。印度儲備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在今天的印度,平均每2萬個農戶就有1家農村金融機構為之服務。
3.用中央銀行的特殊職能確保農村地區的信貸投放。印度儲備銀行確定了「優先發展行業貸款」制度,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將全部貸款的40%投向包括農業、中小企業、出口等國家優先發展行業,其中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如果達不到規定比例,差額部分的資金以低於市場利率的資金價格存放到國家農業農村發展銀行,由該銀行對地區農村銀行進行再融資,也可購買印度農業農村發展銀行的債券。印度的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解決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
4.印度的農業保險充分發揮了保險在分散農業經營中風險的重要作用。印度的農業保險實行自願保險與有條件的強制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即進行生產性貸款的那些農戶必須參加相關農業保險,其他的保險如牲畜保險,實行自願原則,由農戶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是否參加。另外,印度最近開始開辦經濟作物保險,更多種類的農作物被納入農作物保險計劃。
二、國外農業發展金融支持的主要經驗及啟示
(一)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國根據各自的國情,因地制宜地設計了不同的金融支農發展模式。農業最發達的美國針對地廣人稀資源豐富國力富強的國情,從需求的角度設計「4+1」模式的金融服務體系,滿足農村市場的需要;日本根據人多地少資源匱乏經濟發達的國情,發揮團隊作用,以合作金融為依託設計「2+1」模式的金融服務體系,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墨西哥農村經濟存在二元結構,地區發展不平衡,由於公共信貸資金不足,將農戶進行分類並安排相應的機構(「5+1」模式)提供對口金融服務;印度根據人多地少經濟落後的國情,採用「6+1」領頭銀行模式扶持農業發展。
中國大陸具有東亞小農社會的典型特徵,工業化開展較遲,勞動力轉移速度較慢,農村存在大量的剩餘勞動力,商品經濟發育不足,農戶規模太小以及人多地少等現狀。在歐美,「村」的形式已經不存在了,中國絕大部分人口還住在村裡。城市化速度再快,在未來幾代人的時間里,這種局面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因此,我們不能照搬歐美模式,而應更多地借鑒日、印等東亞模式。
(二)用立法手段保障農村金融對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早在19世紀,法國政府就頒布了《土地銀行法》,著手建立農業信貸體系,試圖通過建立農村金融制度來促進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幫助農民提高收入。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農村金融體系。日本也頒布了《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而印度的立法規定得更具體、更具可操作性,如在《印度儲備銀行法案》等立法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商業銀行必須將全部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無論是美、日、法等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還是印度等發展中國家,都用立法手段規定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發展應承擔的責任。
(三)政府提供持續的正向激勵措施扶持農村金融機構
由於農業生產的弱質性,農業生產吸引資金的能力較弱,農村金融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採取持續的正向的激勵措施就成為一種普遍的做法。如美國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實行稅收優惠、利率補貼等措施;日本政府向農協組合增撥財政資金;法國政府實行的優先支持、貼息政策;墨西哥實行的低息、無息貸款政策;印度對農村金融機構採取了利率補貼計劃,規定了商業銀行農村信貸的差別利率。這些措施的實行,既是對農業的支持,也是對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的激勵。
(四)農村金融機構提供寬松優惠的貸款條件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農村金融是國家引導農業發展、農民致富、農村繁榮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農村擺脫貧困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政府有必要給予財政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以扶持它的發展。而農村金融機構在得到政府的扶持政策之後,又將優惠的信貸支持政策服務於農村領域。如美國商品信貸公司為支持農產品價格提供無追索權的貸款和補貼補償等;日本的農協系統不以盈利為目的、貸款不要擔保等;墨西哥對貧困地區或貧困農戶實行低息或無息貸款來發展生產、保障生活;印度的《地區農村銀行法案》明文規定,地區農村銀行經營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農村地區到目前為止所忽視的那部分人的特殊需要」。
(五)通過建立農業保險制度來降低農業經營風險
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無論是發達國家的美、法、日的「4+1」或「2+1」模式,還是發展中國家的墨、印的「5+1」或「6+1」模式,這個「廣就是農業保險,也就是說,各國都無一例外地建立了農業保險制度。這些國家的農業保險為農業發展的自然、經濟、社會三大風險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功能,是各國政府扶持農業的重要政策,並且通過法律為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保障。
三、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的不足和缺陷
(一)不恰當的農村金融功能定位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存在四大「短板」的金融抑制
「短板」之一: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不為農戶發放貸款。長期以來,農業發展銀行只局限對糧、棉、油等收購企業發放收購貸款,而無權對農戶發放貸款,將本來具有政策性扶持的農戶貸款由企業性質的農村信用社承擔,政策性的農業發展銀行曾變成了純粹的「收購銀行」。現階段,農業發展銀行雖然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放貸款,但受其信貸資金來源的限制,支農作用不明顯。
「短板」之二:商業性銀行——農業銀行名不副實。現在的農業銀行在轉軌過程中過分追求商業性目標,特別是在實行股份制改造以後,效益最大化似乎變得天經地義,也更加有理由偏離「三農」方向。
「短板」之三:支農主力軍——農村信用社的支農貸款比例缺乏剛性約束。農村信用社雖然承擔著為「三農」服務的政策性職能,但這種職能只停留在彈性的倡導上,還沒有上升到剛性的約束。作為金融企業,逐利性更是一種內在的商業需要,當彈性的政策性金融職能與剛性的逐利性內在需求發生沖突時,信用社會毫無疑問地舍彈性職能而取剛性需要,最終導致信貸資金流向非農領域。
「短板」之四:「劣幣驅逐良幣」——非正規金融組織對正規金融機構具有擠出效應。在我國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劣幣)由於具有投向自由、借貸期限靈活、貸款手續簡便等特點,更容易為農產所接受。在正規金融組織(良幣)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它已經成為農戶借款的主體,也已經開始填補由正規金融留下的信貸市場空間。據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在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民間借貸佔65.9%,其他佔1.24%。這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
(二)不合理的金融支農體系的網點收縮導致部分鄉村出現金融服務「盲區」
根據產權安排和收益沖銷理論(埃格特森,1990),金融機構將網點大幅減少,收縮了放貸許可權,已逐漸淡出農戶及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領域。如湖南省永州市農行營業網點在全市188個鄉鎮中設有機構的只佔34.6%;農村信用社也實行撤並,對1300多個農村信用代辦站進行撤銷,部分鄉村出現了金融服務盲區。在撤並的網點中,基本上屬於偏遠的農村和山區的機構,當地居民因無法得到便捷的存取款和結算服務而極為不滿。如安徽省石台縣橫渡鎮蘭關村曾是鄉政府所在地,由於撤鄉並鎮,信用社也跟著撤銷,當地居民辦理存、貸、匯業務要跑到15公里以外的鄉鎮,用卡業務則要到縣城辦理,加重了老百姓的經濟負擔和融資困難,為此先後發生兩次村民群體上訪事件。此類現象,並非個案,許多欠發達地區均有類似情況。而印度規定: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1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的做法對我們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三)失衡的農村信貸資金供需矛盾造成供給總量不足,導致農村信貸資源的嚴重「貧血」
從欠發達地區的現狀看,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演化成為上級行的「吸儲器」,加之基層郵政儲蓄銀行只辦理存單質押貸款,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血液)被大量抽走,出現了農村資金的「抽血機」效應——本地資金異地化。據統計,遍布城鄉的郵政儲蓄機構,所吸收的存款有近60%屬農村存款。本來就「貧血」的農村,在郵政儲蓄「抽血機」的效應下變得更是猶如雪上加霜。這與印度「貸款的18%必須投向農業及農業相關產業」的規定相去甚遠。
(四)缺失的農業保險支農功能難以滿足農業分散風險的需要
我國農村保險業目前基本處於停滯狀態,國外由政府主導、各種金融機構參與的農業保險體系在我國還未建立,農業生產的風險很難分散。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由於多年來對農業基本建設投入一直不足,農業基礎設施陳舊老化,各種突發性的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四、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合理界定金融機構功能定位,減少供給型金融抑制
借鑒美國的需求功能型、墨西哥的對口支持型、印度的領頭銀行計劃等經驗,我國應合理界定金融機構的支農定位:一是農發行定位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農業結構調整、扶持重點地區和行業等方面發揮作用,真正成為新農村建設中重要的基礎性力量。二是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農業地區的投入,如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縣級以下網點新增存款用於支持「三農」的比例。三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使農村信用社真正發揮地處農村、與農民聯系緊密的優勢,在防範風險條件下,簡化貸款手續,加強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四是完善郵政儲蓄制度,建立資金迴流機制。五是規范民間融資行為,積極培育和發展如村鎮銀行等小額貸款組織。六是推進農業保險進程。
(二)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農村金融的干預
要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就必須將微觀、直接的干預上升為宏觀、間接的管理,使金融機構成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以免損害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地位。
(三)開放農村金融市場,放開對民間金融的過度管制
農村經濟主體對資金的需求大多具有規模小、時間短、頻率高的特點,正規金融機構很難滿足這類資金的需要。而民間金融具有設立方便、資金使用靈活、服務於民間等特點,應該成為金融體系的有益補充。
(四)發揮政府的積極作用,採取持續的正向激勵支農政策
從國際經驗看,各國農村金融的建設離不開政府的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建議我國政府在以下幾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第一,繼續向政策性金融機構進行提供支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為農業發展提供廣泛的資金支持。第二,為偏遠地區農村金融機構的建立和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適當剝離一部分不良貸款,減輕財務負擔。第三,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如稅收優惠、利息補貼等,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村提供貸款。第四,拓展農貸風險補償渠道,建立農業投入的補償基金。
㈦ 美國給農民每畝地補貼多少錢
補貼分為直接補貼和間接補貼兩種形式,直接補貼是根據農民種植農作物種類與面積直接給予少量現金補貼,間接補貼是提供農業保險補貼和低息農業貸款。
直接補貼
美國農業直接補貼由聯邦政府農業部內設的農場服務局負責發放。農場服務局艾奧瓦州辦事處主任約翰·惠特克告訴記者,直接補貼主要有兩個項目,一是直接與反周期支付項目,二是水土保持項目。
直接與反周期支付項目是美國為鼓勵農民種糧而設的項目,對種植大豆和玉米等糧食作物的農民提供現金補貼,分為直接支付和反周期支付兩部分。直接支付的補貼額非常有限,比如當前玉米補貼每蒲式耳美元,大豆補貼每蒲式耳美元,2011年美國聯邦政府共支付直接補貼億美元。美國國會目前正在起草未來5年的農業法案,新農業法案很可能將取消直接補貼。
反周期支付則只在市場價格低於過去5年平均水平的大概一半之後才會啟動,以保證一旦糧價意外大跌,農民仍可獲得預期收入的50%,以便繼續生產和生活。
水土保持項目是美國為保護農村環境而設的項目。農民擁有的土地如屬環境敏感地區,比如濕地或動物棲息地,政府希望與農民簽訂一個10年租地合同,暫停該地區農業生產,同時也會提供部分改善當地環境的資金。農民可以自願決定是否參加這個項目,租金由雙方商定。2011年美國聯邦政府水土保持項目開支達億美元。
間接補貼
政府間接補貼包括低息農業貸款和農業保險補貼項目。
低息農業貸款的核心原則是幫助創業農民或弱勢農民從事農業生產,這個群體往往很難獲得商業貸款,政府提供的低息農業貸款主要用於填補商業銀行在這塊市場的空白。
低息農業貸款也由農場服務局負責,包括直接貸款項目和貸款擔保項目兩種形式。直接貸款的資金來源於國會撥款,利率一般低於商業貸款,隨市場行情波動。貸款擔保項目的資金和服務由商業銀行系統提供,利率則由借款人與商業銀行機構商定,農場服務局為貸款提供擔保。
對於突發重大自然災害,農場服務局還提供低息緊急貸款,申請人受損必須超過往年利潤的30%.
根據美國農業部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報告,農場服務局提供的貸款僅占農業信貸市場份額的%,而商業銀行占據美國農業信貸市場份額的%,農業合作社占%.
位於美國中西部的艾奧瓦州農業部長比爾·諾西告訴記者,農業保險是保障農業生產的最主要措施,也是政府農業扶持政策的核心。在艾奧瓦州經營著3500英畝農場的斯科特·洛維特也指出,如今政府直接補貼占收入不到5%,與之相比農業保險的作用更為關鍵。
美國農業保險由農業部風險管理局負責,農民自願參與,聯邦政府為參保農民提供保費補貼,但保險業務由私人商業保險公司承擔。2011年,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項目為農民提供了207萬份保單,補貼成本高達68億美元。
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業保險的補貼主要分兩部分:一是保費補貼,一是業務費用補貼。
在保費補貼方面,補貼比例與所保產出比重呈反比關系。具體而言,導致產出低於50%的巨災保險保費由聯邦政府100%補貼,此後隨著農民選擇的產出保險范圍提高,聯邦政府的補貼比例也逐漸下降。
在業務費用補貼方面,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承辦聯邦農作物保險項目的私營保險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管理與運營費用補貼。此外,美國還為私人農業保險公司提供三方面政策支持:一是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私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二是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免徵一切稅賦;三是聯邦政府通過法律鼓勵各州政府提供保費補貼,以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業保險吸引力。
㈧ 美國 農業保險補貼
支持農業生產是美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美國國會每5年左右會制定一個農業法案,詳細闡述對農業生產的補貼政策。政府補貼分為直接補貼和間接補貼兩種形式,直接補貼是根據農民種植農作物種類與面積直接給予少量現金補貼,間接補貼是提供農業保險補貼和低息農業貸款。
直接補貼
美國農業直接補貼由聯邦政府農業部內設的農場服務局負責發放。農場服務局艾奧瓦州辦事處主任約翰·惠特克告訴記者,直接補貼主要有兩個項目,一是直接與反周期支付項目,二是水土保持項目。
直接與反周期支付項目是美國為鼓勵農民種糧而設的項目,對種植大豆和玉米等糧食作物的農民提供現金補貼,分為直接支付和反周期支付兩部分。直接支付的補貼額非常有限,比如當前玉米補貼每蒲式耳美元,大豆補貼每蒲式耳美元,2011年美國聯邦政府共支付直接補貼億美元。美國國會目前正在起草未來5年的農業法案,新農業法案很可能將取消直接補貼。
反周期支付則只在市場價格低於過去5年平均水平的大概一半之後才會啟動,以保證一旦糧價意外大跌,農民仍可獲得預期收入的50%,以便繼續生產和生活。
水土保持項目是美國為保護農村環境而設的項目。農民擁有的土地如屬環境敏感地區,比如濕地或動物棲息地,政府希望與農民簽訂一個10年租地合同,暫停該地區農業生產,同時也會提供部分改善當地環境的資金。農民可以自願決定是否參加這個項目,租金由雙方商定。2011年美國聯邦政府水土保持項目開支達億美元。
間接補貼
政府間接補貼包括低息農業貸款和農業保險補貼項目。
低息農業貸款的核心原則是幫助創業農民或弱勢農民從事農業生產,這個群體往往很難獲得商業貸款,政府提供的低息農業貸款主要用於填補商業銀行在這塊市場的空白。
低息農業貸款也由農場服務局負責,包括直接貸款項目和貸款擔保項目兩種形式。直接貸款的資金來源於國會撥款,利率一般低於商業貸款,隨市場行情波動。貸款擔保項目的資金和服務由商業銀行系統提供,利率則由借款人與商業銀行機構商定,農場服務局為貸款提供擔保。
對於突發重大自然災害,農場服務局還提供低息緊急貸款,申請人受損必須超過往年利潤的30%.
根據美國農業部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報告,農場服務局提供的貸款僅占農業信貸市場份額的%,而商業銀行占據美國農業信貸市場份額的%,農業合作社占%.
位於美國中西部的艾奧瓦州農業部長比爾·諾西告訴記者,農業保險是保障農業生產的最主要措施,也是政府農業扶持政策的核心。在艾奧瓦州經營著3500英畝農場的斯科特·洛維特也指出,如今政府直接補貼占收入不到5%,與之相比農業保險的作用更為關鍵。
美國農業保險由農業部風險管理局負責,農民自願參與,聯邦政府為參保農民提供保費補貼,但保險業務由私人商業保險公司承擔。2011年,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項目為農民提供了207萬份保單,補貼成本高達68億美元。
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業保險的補貼主要分兩部分:一是保費補貼,一是業務費用補貼。
在保費補貼方面,補貼比例與所保產出比重呈反比關系。具體而言,導致產出低於50%的巨災保險保費由聯邦政府100%補貼,此後隨著農民選擇的產出保險范圍提高,聯邦政府的補貼比例也逐漸下降。
在業務費用補貼方面,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承辦聯邦農作物保險項目的私營保險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管理與運營費用補貼。此外,美國還為私人農業保險公司提供三方面政策支持:一是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私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二是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免徵一切稅賦;三是聯邦政府通過法律鼓勵各州政府提供保費補貼,以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業保險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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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美國農業補貼政策是怎麼樣的
支持農業生產是美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美國國會每5年左右會制定一個農業法案,詳細闡述對農業生產的補貼政策。政府補貼分為直接補貼和間接補貼兩種形式,直接補貼是根據農民種植農作物種類與面積直接給予少量現金補貼,間接補貼是提供農業保險補貼和低息農業貸款。
直接補貼
美國農業直接補貼由聯邦政府農業部內設的農場服務局負責發放。農場服務局艾奧瓦州辦事處主任約翰·惠特克告訴記者,直接補貼主要有兩個項目,一是直接與反周期支付項目,二是水土保持項目。
直接與反周期支付項目是美國為鼓勵農民種糧而設的項目,對種植大豆和玉米等糧食作物的農民提供現金補貼,分為直接支付和反周期支付兩部分。直接支付的補貼額非常有限,比如當前玉米補貼每蒲式耳美元,大豆補貼每蒲式耳美元,2011年美國聯邦政府共支付直接補貼億美元。美國國會目前正在起草未來5年的農業法案,新農業法案很可能將取消直接補貼。
反周期支付則只在市場價格低於過去5年平均水平的大概一半之後才會啟動,以保證一旦糧價意外大跌,農民仍可獲得預期收入的50%,以便繼續生產和生活。
水土保持項目是美國為保護農村環境而設的項目。農民擁有的土地如屬環境敏感地區,比如濕地或動物棲息地,政府希望與農民簽訂一個10年租地合同,暫停該地區農業生產,同時也會提供部分改善當地環境的資金。農民可以自願決定是否參加這個項目,租金由雙方商定。2011年美國聯邦政府水土保持項目開支達億美元。
間接補貼
政府間接補貼包括低息農業貸款和農業保險補貼項目。
低息農業貸款的核心原則是幫助創業農民或弱勢農民從事農業生產,這個群體往往很難獲得商業貸款,政府提供的低息農業貸款主要用於填補商業銀行在這塊市場的空白。
低息農業貸款也由農場服務局負責,包括直接貸款項目和貸款擔保項目兩種形式。直接貸款的資金來源於國會撥款,利率一般低於商業貸款,隨市場行情波動。貸款擔保項目的資金和服務由商業銀行系統提供,利率則由借款人與商業銀行機構商定,農場服務局為貸款提供擔保。
對於突發重大自然災害,農場服務局還提供低息緊急貸款,申請人受損必須超過往年利潤的30%.
根據美國農業部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報告,農場服務局提供的貸款僅占農業信貸市場份額的%,而商業銀行占據美國農業信貸市場份額的%,農業合作社占%.
位於美國中西部的艾奧瓦州農業部長比爾·諾西告訴記者,農業保險是保障農業生產的最主要措施,也是政府農業扶持政策的核心。在艾奧瓦州經營著3500英畝農場的斯科特·洛維特也指出,如今政府直接補貼占收入不到5%,與之相比農業保險的作用更為關鍵。
美國農業保險由農業部風險管理局負責,農民自願參與,聯邦政府為參保農民提供保費補貼,但保險業務由私人商業保險公司承擔。2011年,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項目為農民提供了207萬份保單,補貼成本高達68億美元。
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業保險的補貼主要分兩部分:一是保費補貼,一是業務費用補貼。
在保費補貼方面,補貼比例與所保產出比重呈反比關系。具體而言,導致產出低於50%的巨災保險保費由聯邦政府100%補貼,此後隨著農民選擇的產出保險范圍提高,聯邦政府的補貼比例也逐漸下降。
在業務費用補貼方面,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承辦聯邦農作物保險項目的私營保險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管理與運營費用補貼。此外,美國還為私人農業保險公司提供三方面政策支持:一是通過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向私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二是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對農業保險免徵一切稅賦;三是聯邦政府通過法律鼓勵各州政府提供保費補貼,以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業保險吸引力。
㈩ 中國的農業和美國的農業有什麼不同嗎
一、農業人口狀況和環境不同
美國的條件是人口稀少,雄厚的工業能力和先進的生產技術等。
中國的條件是人口眾多,政府投資讓普通勞動力發展地區特色經濟作物,土地多而優的發展現代化的大規模的農業。中國現在的農業生產技術和工業也比較先進。和美國比各有優缺。
二、農業生產經營水平不同
美國農業機械化水平高,美國農業的技術革命是從機械技術開始的,農業現代化經歷了農業機械革命、化學革命和生物革命以及管理革命(並不排斥它們的相互交織)。
中國農業資源相對貧乏。人多地少,人口密度大。客觀要求必須珍惜農業資源,走提高農業資源產出水平的現代農業發展之路。
三、政策不同
美國是一個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伴隨著農戶根據市場價格信號、按照利潤最大化准則自由地配置農業資源以推進不斷現代化的過程,美國政府還根據市場機制本身的不足,採取了許多政策手段,對農業發展進行宏觀干預和調控,促進了農業現代化的順利發展。政府的干預措施起初只限於流通領域,以維持農產品價格為中心。
中國為了優先發展工業,長期以來國家曾利用行政力量通過工農產品價格的「剪刀差」,從農業抽取工業化原始積累,導致農業資源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業的自身積累能力十分低下。